◆ 民國109年度第04期

公告
公告本市蘆竹區坑子口後壁厝小段501地號之所在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3日
發文字號:府環水字第1090000188號
附件:場址航照套繪圖
 
主旨:公告本市蘆竹區坑子口後壁厝小段501地號之所在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
依據: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12條第2項、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及本府環保局執行「108年度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之原啟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土壤污染應變必要措施計畫驗證成果辦理。
公告事項:
一、污染行為人名稱:啟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場址名稱:原啟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三、場址地址:桃園市蘆竹區濱海里海湖北路309巷61號。
四、場址地號:桃園市蘆竹區坑子口段後壁厝小段501地號。
五、場址面積:14,005平方公尺。
六、場址座標:座標為277806,2776659(TWD97)。
七、場址現況概述:啟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啟慶公司)104年6月24日解散、工廠登記於104年12月24日廢止,原啟慶公司主要製程為化學製造程序製程,使用原料包括酸性蝕刻廢液、濃硫酸、氯化銨等,產品為硫酸銅、銅粉、PAC等,爰認土壤遭受重金屬銅之污染,與啟慶公司使用之原物料(酸性蝕刻廢液、硫酸銅)及製程具關聯性。
啟慶公司土地由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購,現為閒置空地。
八、污染物與污染情形:
(一)污染情形:依本府環保局執行「108年度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改善完成驗證檢測結果顯示土壤污染物重金屬銅項目檢測值最高達450毫克/公斤,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00毫克/公斤。
(二)污染範圍:場址土地地號範圍內。
九、其他重要事項:
(一)場址航照套繪圖如附件。
(二)如有不服本處分,得於公告本處分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由本府轉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起訴願。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