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9年度第09期

專載
桃園市政府第262次市政會議紀錄
桃園市政府第262次市政會議紀錄
 
時間:109年4月8上午8時
地點:消防局災害應變中心
主席:鄭市長文燦
紀錄:科長林裕玟 科員陳美智
 
壹、頒獻獎:無
貳、主席致詞(略)
參、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衛生局
報告案由:桃園市政府防疫專案報告
主席裁示:
(一)有關大樓住戶居家檢疫期間,於外送網購平臺叫餐之情形,請各相關機關研擬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居家檢疫相關規定之作法,通知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配合辦理。
(二)請桃園捷運公司依規定向中央爭取恢復2%優惠電價,以降低疫情衝擊下之營運成本。
(三)自4月9日起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及地政事務所實施「洽公實名制」,請分別選1個機關安排本人視察。
(四)請衛生局研擬衛生所同仁及11家責任醫院鼓勵方案,並安排本人視察中壢區衛生所、3家檢疫旅館及敏盛醫院負壓收治。
(五)請社會局安排協助本市某長照機構居民隔離安置的護理之家、24個照護員及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至防疫會議接受表揚。
(六)「台灣康匠公司」二廠動員後備軍人製作口罩,請民政局兵役科協助本人視察鼓勵。
(七)請各機關自行辦理事項如下:
1.表揚團體或個人捐贈防疫物資,請務必慎重用心製作獎狀(牌),並可加贈小紀念品。
2.洽公櫃檯透明隔板,請儘速完成。
3.針對人潮較多地點,應完成安全距離地貼設置;電梯內應貼「禁止交談」警語,提高洽公民眾防疫意識。
4.實施防疫備援及居家辦公演練。
5.關懷清明連假曾至人潮擁擠地方活動同仁健康狀況,如有身體不適情形,應請其居家自主管理,以高標準處理,倘有處理疑義請詢問衛生局。
伍、各機關業務報告:無
陸、提案討論:
一、提案機關:人事處
提案案由:為修正「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組織規程」第2條及第11條條文暨編制表,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機關:地方稅務局
提案案由:為制定「桃園市土石採取特別稅自治條例」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提案機關:八德區公所
提案案由:為辦理報廢八德區游泳池,俾利後續改建為停車場一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柒、列管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主席裁示:
請各機關首長確實督導列管案件期程。
捌、臨時動議:無
玖、主席指(裁)示事項:
本市免費公車應通盤檢討加以整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因受疫情影響整體載客量持續下滑,將減班30%行駛。
(二)裁撤路線依下列原則辦理:與市區公車路線完全重疊、低載客量及營運成本明顯過高者,優先予以裁撤。並應評估就醫、就學及偏鄉民眾需求提供替代方案,如以小黃公車系統或集中接駁到高鐵桃園站等,請另案召開專案會議討論。
(三)請交通局彙整各區公所意見調整免費公車班次路線,並採滾動式檢討,事後如有相關意見亦可提出。
壹拾、散會:上午9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