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9年度第09期

公告
更正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帄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帄鎮高中南側農業區整體開發計畫)主要計畫案」暨「擬定中壢帄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帄鎮高中南側農業區整體開發計畫)細部計畫案」細部計畫圖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90097423號
附件:
 
主旨:更正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平鎮高中南側農業區整體開發計畫)主要計畫案」暨「擬定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平鎮高中南側農業區整體開發計畫)細部計畫案」細部計畫圖。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案前於109年3月25日公告自109年3月27日起公開展覽30日在案(至109年4月25日止),惟所公告細部計畫圖之地形底圖比例尺為1/3,000,不符都市計畫法第22條比例尺不得小於1/1,200之規定,爰更正公告細部計畫圖(比例尺為1/1,000,計畫內容不變),並自109年4月26日起延長公開展覽30日。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中壢區公所、平鎮區公所與有關里辦公處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