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9年度第12期

公告
公告「修正變更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重劃地區第五區整體開發單元)」都市計畫樁位成果資料(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坐標表)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
發文字號:府都行字第10901376842號
附件:
 
主旨:公告「修正變更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重劃地區第五區整體開發單元)」都市計畫樁位成果資料(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八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9年6月4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觀音區公所及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公告。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