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9年度第12期

公告
公告本市「擬定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部分工15工業區為第二種住孛區、公園用地、綠地、道路用地及停車場用地)(茄苳段421地號等8筆土地)細部計畫案」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坐標表)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5日
發文字號:府都行字第1090137319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擬定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部分工15
工業區為第二種住宅區、公園用地、綠地、道路用地及停車場用地)(茄苳段421地號等8筆土地)細部計畫案」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9年6月8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八德區公所及桃園市八德地政事務所公告。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