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9年度第12期

公告
公告實施「擬定桃園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及埔子段北門埔子小段4-33地號等27筆土地都市更新計畫案」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住更字第1090131056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實施「擬定桃園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及埔子段北門埔子小段4-33地號等27筆土地都市更新計畫案」。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及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09年6月9日至109年7月8日止計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府住宅發展處、本市桃園區公所。
三、公告圖說:如計畫書所示。
四、公告方式:
(一)書面: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府住宅發展處、本市桃園區公所。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住宅發展處網站。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及本府公報。
五、本計畫自民國109年6月9日零時起生效。
六、本案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6條劃定更新地區。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