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9年度第14期

政令
公告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桃園市地下水污染場址管理推動計畫」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1日
發文字號:府環水字第1090163209號
附件:
 
主旨:公告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桃園市地下水污染場址管理推動計畫」。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法第10條第1項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委託期間自109年06月02日起至111年06月01日止。
二、委託執行事項:
(一)本市列管場址(停滯場址),場址調查查證及檢測,達成場址列管狀態推動。
(二)場址自然衰減潛勢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挑選合適場址辦理適當措施。
(三)本項土壤及地下水採樣與檢驗測定工作,由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檢驗室協助執行。
三、受委託公司:
(一)名稱: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地址:高雄市三民區灣興街39巷8號。
(三)聯絡電話:07-3928088。
四、委託對象或事項有變更或中止時,將另行辦理公告。
五、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土壤保護科呂○玲小姐,電話:03-3386021分機1328。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