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9年度第14期

政令
公告受處分人楊○筌及陳○聞等2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處分書(銷帳編號:10810671、10811001)公示送達一案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1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09004434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楊○筌及陳○聞等2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處分書(銷帳編號:10810671、10811001)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列第11條之1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楊○筌及陳○聞等2人現居地址遷移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80529、承辦人:偵查員吳○男)。
 
局長 陳國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