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9年度第14期

公告
有關請求人因上茂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歇業請求分配勞工退休準備金結餘款事項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6日
發文字號:府勞條字第1090152298號
附件:
 
主旨:有關請求人因上茂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歇業請求分配勞工退休準備金結餘款事項。
依據:依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暨勞工盧淑媛等13人109年6月15日請求人會議申請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舉凡具有請領上茂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勞工退休金、資遣費條件之勞工,自109年7月10日至109年9月10日止公告期間內,得持憑執行名義,逕向本府勞動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勞退業務辦公室)登記,以便參與該公司勞工退休金結餘再分配之權利。
二、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之退休金、資遣費請求人會議,俟前開公告期滿後,由本府勞動局擇期召開。
三、張貼本府公告欄及刊登本府公報。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