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9年度第14期

公告
公告桃園市都市計畫「桃園區樹林四街(延帄路至昆明路段間)計畫道路之地籍修正案」(新釘C425-1等4支及廢除C10836等6支樁位)測量案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請張貼公告周知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行字第1090173088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桃園市都市計畫「桃園區樹林四街(延帄路至昆明路段間)計畫道路之地籍修正案」(新釘C425-1等4支及廢除C10836等6支樁位)測量案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請張貼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八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9年7月13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桃園區公所及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公告。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