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9年度第14期

公告
公告更正本府109年5月20日府社團字第10901220111號公告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3日
發文字號:府社團字第10901598941號
附件:更正後251個解散團體名冊
 
主旨:公告更正本府109年5月20日府社團字第10901220111號公告。
依據:109年5月20日府社團字第10901220111號及109年5月29日府社團字第10901305231號公告。
公告事項:
一、「桃園縣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公會等252個人民團體因廢弛會務,本府依法予以解散,並註銷立案證書及圖記」一案,業經本府109年5月20日府社團字第10901220111號及109年5月29日府社團字第10901305231號公告,其中「252個人民團體」應更正為「251個人民團體」(誤列桃園縣原住民文化傳統藝術協會)。
二、檢附更正後251個團體解散名冊1份。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