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9年度第19期

公告
公告「桃園市八德二號社會住宅」受理申請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府都住服字第10902117371號
附件:桃園市八德二號社會住宅申請頇知(含申請書)、租賃契約書、住戶管理規約各1份
 
主旨:公告「桃園市八德二號社會住宅」受理申請。
依據:依桃園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7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09年10月19日(星期一)至109年10月30日(星期五)止。
二、租賃標的、租期、租金:
(一)標的位置:桃園市八德區豐田二路15、25號。
(二)戶數:共計354戶住宅單元。
(三)停車位數:汽車停車位175格(含4格無障礙車位)、機車停車位516格(含11格無障礙車位)。
(四)租期:以3年為一期,承租人於租賃期限屆滿時仍符合承租資格者,得申請續約一次,合計租期最長不得超過6年;惟政策戶、其他特殊情形經本府專案核准,租期得酌予延長。
(五)租金:住宅租金含管理費,詳八德二號社會住宅申請頇知「附錄三、八德二號社會住宅分級租金表」。
三、申請資格及戶數分配:
(一)一般戶(70%):248戶(含5%警消戶,18戶)。
(二)政策戶(30%):106戶(含5%原住民戶,18戶)。
四、受理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03)3324700)。
五、申請方式:
(一)現場申請:申請人於申請期限內備妥相關文件,於上班時間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或桃園市八德區公所(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填寫申請書,逾期則不受理。註:受理申請期間之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二)網路申請:申請人於109年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09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至桃園市社會住宅申租管理系統網站填寫申請書,並上傳相關文件,且必頇按出「送件」,申請狀態顯示為「送出申請」始完成 ( :http://housing.tycg.gov.tw/HouseRent/portal/default)
(三)一般戶(警消戶):請洽本府警察局及消防局內部受理申請,並統一由兩局檢送名單予本府住宅發展處,如係以其他方式申請而無列於上述名單者,則非屬警消戶。
六、詳細公告內容,如「桃園市八德二號社會住宅申請頇知」;附件資料及相關訊息,請至本府住宅發展處網站(網址:https://ohd.tycg.gov.tw/)、桃園市社會住宅申租管理系統網站瀏覽、下載,若有修正,以上開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七、若有未盡事宜,依「桃園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