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10年度第01期

公告
公告「楊梅區草湳坡段埔心小段20-937地號土地逕為分割案」(新釘R109124等13支廢除G56-2A樁位)測量案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請張貼公告周知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14日
發文字號:府都行字第1090317356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楊梅區草湳坡段埔心小段20-937地號土地逕為分割案」(新釘R109124等13支廢除G56-2A樁位)測量案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請張貼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八條。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9年12月15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楊梅區公所及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公告。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