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10年度第07期

法規
預告訂定「桃園市社會福利財團法人管理規則」草案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府社團字第1100067092號
附件:
 
主旨:預告訂定「桃園市社會福利財團法人管理規則」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1條第3項、第24條第3項及第50條第2項。
三、「桃園市社會福利財團法人管理規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表如附件,並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規查詢–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
四、對本草案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向以下承辦單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二)聯絡人:廖○宏。
(三)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四)電話:03-3322101#6312。
(五)傳真:03-3394293。
(六)電子郵件:10028318@mail.tycg.gov.tw。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