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10年度第07期

公告
註銷本市吳丞孟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100070775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吳丞孟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
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法第10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事務所名稱:昱信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二、姓名:吳丞孟。
三、開業證書字號:(110)桃市估字第00006○號。
四、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3巷17號9樓。
五、註銷原因:遷移登記。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