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10年度第17期
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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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市兩蔣文化園區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三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府法制字第1100209066號
附件:
修正「桃園市兩蔣文化園區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三。
附修正「桃園市兩蔣文化園區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三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