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10年度第17期

法規
修正「桃園市兩蔣文化園區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三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府法制字第1100209066號
附件:
 
修正「桃園市兩蔣文化園區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三。
附修正「桃園市兩蔣文化園區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三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