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10年度第17期

公告
竹圍漁港釣魚區域為辦理「竹圍漁港釣魚區帄台設置」工程,自110年8月18日0時起暫停開放,並視工程完工後公告開放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17日
發文字號:府農漁字第1100205409號
附件:暫停開放區域
 
主旨:竹圍漁港釣魚區域為辦理「竹圍漁港釣魚區平台設置」工程,自110年8月18日0時起暫停開放,並視工程完工後公告開放。
依據:漁港法第18條規定。
公告事項:為提高竹圍漁港釣魚區釣魚品質進行「竹圍漁港釣魚區平台設置」工程,本區域自110年8月18日0時起暫停開放,預計工期為90日,工程作業期間將依附件範圍及現場狀況進行圍籬封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