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10年度第17期

公告
核定莊桂松(N12169****)1員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如下: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26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001850554號
 
主旨:核定莊桂松(N12169****)1員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如下:
一、現職: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380132700C),組長(1080),警正二階(G22),警正二階一級年功俸575元(G22201575)。
二、獎懲:依法給與2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C2A)。
三、獎懲事由:前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警務正期間,執行「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治安維護」專案工作,圓滿達成任務(A02)。
四、法令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1項第4款。
五、執行日期:自本令發布之日生效。
說明:
一、依內政部警政署110年6月30日警署人字第11001062953號函及本府警察局考績委員會110年第2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受獎懲人對核定結果如有不服時,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於收受本令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復審書經由本府重新審查後,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
 
市長 鄭文燦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莊組長桂松一次記二大功優良事實
 
本府警察局八德分局莊組長桂松(時任本府警察局保安科警務正),執行「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治安維護」專案工作,針對各種社會治安環境,可能引發的選舉糾紛及重大治安狀況,策訂任務期程、整備各項安全維護執行計畫,並協同各分局針對所轄競選總部、政黨黨部、選務機關、法院、地檢署及市府等治安要點,先期規劃緊急應變機制,預擬各項處置腹案,確保選舉工作順利進行,圓滿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