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10年度第17期 |
公告 |
◆ 檢送「桃園市國光發電廠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項目補助標準表」廢止發布令勘誤表1份,請查照更正 |
桃園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府經公字第1100212090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檢送「桃園市國光發電廠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項目補助標準表」廢止發布令勘誤表1份,請查照更正。
說明:「桃園市國光發電廠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項目補助標準表」業經本府110年8月11日府經公字第11002019821號令廢止發布在案。
市長 鄭文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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