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10年度第17期

公告
註銷本市柳○昌地政士開業執照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00212928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柳○昌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柳○昌
二、證書字號:(89)台內地登字第024378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90)桃縣地字第001313號
四、事務所名稱:柳○昌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寶慶路168號
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