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10年度第17期

公告
公示送達仙蒂實業社(負責人嚴○志)應辦理商業登記事項變更或歇業通知1份,應受送達人得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向本府提出商業廢止登記前申辯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24日
發文字號:府經商行字第1100212763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示送達仙蒂實業社(負責人嚴○志)應辦理商業登記事項變更或歇業通知1份,應受送達人得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向本府提出商業廢止登記前申辯。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商業登記法第29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有關仙蒂實業社(負責人:嚴○志、統一編號:31577605、商業所在地: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民有路249之23號4樓)商業登記地址,經房屋所有權人證明已無租借房屋情事,本府前以110年7月28日府經商行字第1100187419號函通知辦理商業登記事項變更或歇業,該文書經付郵商業及負責人地址投遞均送達無著,爰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規定公示送達。
二、旨揭商業登記後無營業跡象,並經房屋所有權人證明無租借房屋情事,依商業登記法第29條規定,主管機關得依職權廢止商業登記事項,應受送達人得於公告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辯,逾期不為申辯或申辯理由不正當者,即依規定廢止商業登記。
三、應受送達人得於旨述期限上班時間至本府經濟發展局商業行政科(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領取文書並提出申辯說明。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