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10年度第17期 |
公告 |
◆ 公告公開展覽「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20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區段徵收工程)案」暨「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20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細部計畫(配合區段徵收工程)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25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0019779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20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區段徵收工程)案」暨「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20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細部計畫(配合區段徵收工程)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本案自民國110年8月30日起公告公開展覽30日,並訂於110年9月16日下午2時00分假中壢區公所地下一樓禮堂舉辦說明會。若屆時因應新冠病毒疫情三級警戒管制,為避免群聚之接觸感染,無法辦理上開實體說明會時,改為線上辦理,配合防疫措施採以下方式調整:
(一)訂於同時間於Youtube「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採網路直播方式進行線上說明會,民眾可線上收看、提問及陳述意見,本府將線上即時回復,後續如有任何疑問,可再利用電話洽詢。
(二)說明會簡報及公開展覽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公展公告」項下供民眾閱覽。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中壢區公所與有關里辦公處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中壢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五、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的疫情,為減低社區感染風險,如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或身體感到不適,請勿參與說明會,如有意見表達可提書面意見。另為防止群聚感染,參與說明會民眾須量測體溫、手部以酒精消毒及全程配戴口罩,以保障安全。
市長 鄭文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