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10年度第17期

公告
公告禁止或限制桃園市第41期楊梅區仁美市地重劃區內土地移轉、分割及設定負擔等事項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府地重字第11002119841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一
 
主旨:公告禁止或限制桃園市第41期楊梅區仁美市地重劃區內土地移轉、分割及設定負擔等事項。
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59條及內政部110年8月20日台內地字第1100130819號函。
公告事項:
一、重劃區範圍:桃園市楊梅區仁美段部分土地,計339,790平方公尺(如所附重劃區範圍圖及土地地號清冊)。
二、禁止或限制事項:禁止或限制該地區之土地移轉、分割及設定負擔等事項。
三、禁止或限制期間: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共計6個月。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