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7年度第1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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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第166次市政會議紀錄 |
桃園市政府第166次市政會議紀錄
時間:107年5月2日上午9時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鄭市長文燦
出席:如簽到簿
記錄:股長朱育慧 科員陳美智
壹、主席致詞
4月28日敬鵬工廠大火,本府消防隊員於當晚9時30分抵達現場開始進行救災,火勢直至昨(1)日下午1時完全撲滅,延燒時間長達62個小時,共動員近千位消防及義消人員投入救災,不幸造成5位消防隊員殉職、2位受傷(包含1位昏迷不醒)、2名移工死亡;本府在此向殉職的消防弟兄們表達最沈痛的敬意和歉意,並將儘速進行火災調查,查明發生原因及過程,檢討反省問題。
昨(1)日本人到火災現場,向結束救災任務的消防及義消人員表達敬意,據瞭解事發當晚消防人員於火災發生後4分鐘即抵達現場救災,受困的同仁水線佈至上方樓層,當接收撤退命令往下撤退時,卻在1樓疑似被障礙物及機台擋住,並遭巨大濃煙遮蔽無法脫困。而敬鵬公司處理慢半拍及不負責任,看到7名消防人員受困火場,卻無廠長或負責人等高階主管到達協助救災,僅派低階人員提供建築藍圖,卻未提供機台配置、儲槽及危險物品存放位置。導致特搜人員在第一時間只能獨立判斷搶救動線,第一批採取正面攻堅破門搶救,救出3位人員(其中1位插管治療);後續因火場已蔓延濃煙和火牆,且有化學物質等不確定風險,第二批至凌晨3至4時才從側門再度進入火場搜救,找到其他4位受困人員(目前1位昏迷)。
面對複合性災害,為避免消防人員再次置身危險當中,本府會採公開透明方式進行調查,請火災調查科人員綜合相關通聯紀錄、火場現場採證、罹難殉職同仁醫學鑑定、參與救災人員及倖存同仁訪談等資料,進行火災調查報告。
有關敬鵬公司大火事件,本府提出以下7點說明:
一、目前環保署、內政部消防署對於危險物品、化學物品、易燃物品的管制清單涵蓋面不足,如6大危險物品中,只列入硝酸,未列入鹽酸和硫酸,然而這2項化學物品在印刷電路板廠(PCB廠)極為常見且數量龐大,一旦儲槽爆裂,將造成很大傷害,鹽酸和硫酸遇到水,也會產生大量蒸氣及有害物質。
請消防局、經發局及環保局針對工廠化學物品、易燃物品和危險物品的申報管制清單進行檢討,其中化學物品類別必須擴大,以提高公共安全,同時亦要求中央進行相關修法。
二、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目前僅有消防配置圖,無機台、設備、儲槽及危險物品配置圖,對於第一線進入現場救災的消防員,如果無法掌握清楚資訊,形同置身高風險。未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必須再附上機械設備配置圖、危險物品清單、儲存數量及位置等資料。
往後涉及危險、化學及易燃物品的救災,消防局火場進出管制應更嚴格執行安全管制,未掌握充分訊息,不能貿然指揮進入火場,確保消防人員安全救災。
三、本市有1萬1,000多家工廠,密度為全國第一,為強化救災能力,本府將與消防署合作成立特種消防隊。未來涉及風險較高的火災,將由特種消防隊主導、一般消防人員協助。
四、本府3年多來進行多項消防改革,人員預定在明(108)年增編50%,編列4億元添購消防員個人裝備,也已陸續完成更新,消防車輛亦更新99輛,是六都中增加最多的。
另為讓消防員夜間執勤保持最佳體力,值班改為值宿的做法,從部分地區實施改為全面實施,讓消防員在值宿時保持充分體力。
五、有關敬鵬公司後續處置如下:
(一)在水污染方面:水務局、環保局昨(1)日持續進行新街溪、老街溪及大坑缺溪清理工作,特別是大坑缺溪和老街溪,因強酸污染造成魚群死亡及生態破壞,針對河川復育和清理費用,請經發局、環保局及水務局向敬鵬公司求償。
(二)空氣污染方面:請環保局建立空氣污染模型分布範圍,比照先前泰豐輪胎大火模式,要求敬鵬公司對周邊地區居民提出適當補償,以做為環境改善之用
(三)勞檢方面:敬鵬公司在桃園蘆竹及平鎮設廠,平鎮設有一、二、三、五廠,市府勒令二、三廠全面停工,一、五廠部分停工。若敬鵬公司未經同意逕行復工,勞動局將依法裁罰,擅自復工屬刑事責任,將移送法辦。
六、再多的撫卹與道歉也無法挽回消防隊員的生命,這次殉職者包括為消防服務20年的資深小隊長,也有懷抱救人理想的年輕消防弟兄。桃園工廠多風險高,各單位都必須本於職權,盡最大力量避免意外和風險。
七、本府將由民政局主責殉職消防同仁追思會,依法給予最高撫卹金,也感謝這段期間各界給予殉職或受傷消防隊員的溫暖支持。
貳、確認上次會議記錄
主席裁示:
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參、桃園市0428敬鵬工廠火警第4次工作報告
主席裁示:
一、請水務局及環保局分別對死魚清除進度、空氣品質監測、水體檢測、廢水處理及相關開罰情形,適時發布新聞稿;求償部分分為清除、處理成本及河川復育,請法務局協助對敬鵬公司求償。
二、請消防局協助完成後續復原及火災調查報告,並將相關資訊公開。
三、救災過程當中,消防人員確實面臨對救災現場、火場中機械設備及危險物品位置等相關資訊無法充分掌握的困境,危險物品管制涵蓋種類不足,應通盤檢討並建議中央修法;安全管制的部分,在現場救災資訊無法掌握時,便不能輕易進火場;公共安全檢查申報部分,必須再附上機械設備配置圖、危險物品清單、儲存數量及位置等資料,供搶救人員掌握現場資訊。
肆、各機關業務報告:
主席裁示:
請各機關充分準備議會工作報告。
伍、提案討論
一、提案機關:交通局
提案案由:為修正「桃園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收費標準」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機關:地方稅務局
提案案由:為制定「桃園市社會住宅興辦與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提案機關:地方稅務局
提案案由:為廢止「桃園市獎勵民間興辦社會住宅減徵地價稅自治條例」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四、提案機關:教育局
提案案由:為本市茄苳國小申請辦理「未達使用年限之東棟校舍報廢拆除」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五、農業局
提案案由:為制定「桃園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照案通過。
(二)請辦理如下:
1.請農業局建立「老樹管理系統」,清點管理保護老樹。
2.請工務局建立「公園及人行道路樹管理系統」,並推民眾認養制度。
3.推動「樹藝師」訓練,培育樹木保護專業人才。
4.配合桃花園造林計畫,積極發放樹苗給民眾。
陸、列管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主席裁示:
請相關機關加速完成列管事項。
柒、臨時動議
主席裁示:
國際土地改革協會先與本府共用中路美術館,俟興建公務人力訓練中心時,再預留辦公空間提供該協會使用;另台南藝術大學如有辦理藝術研習場地需求,可提供中路美術館供其租借。
捌、主席指(裁)示事項(無)
拾、散會:上午10時50分 |
◆ 桃園市政府第164次市政會議紀錄 |
桃園市政府第164次市政會議紀錄
時間:107年4月18日上午9時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鄭市長文燦(前段)
李秘書長憲明(後段)
出席:如簽到簿
記錄:科長林裕玟 股長朱育慧
壹、主席致詞
一、本市污水下水道,升格前接管數2萬7,726戶,普及率5.46%,經過三年努力,迄今(107)年2月底止,公共污水下水道接管數達7萬3,300戶,普及率約13.65%。三年中用戶接管數為升格前的6倍,成長比例為六都第一。各都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均有成長,如桃園市成長5.15%、新北市成長7.77%、台北市成長2.11%、台中市成長2.54%、台南市成長2.14%、高雄市成長3.8%,本市普及率成長是六都第二,意即桃園正處於往高峰期衝刺的階段,未來普及率成長範圍將至5至7%。
升格前已規劃8處污水下水道系統,升格後新增4處,包括A7站、航空城客運園區、新屋觀音系統及龍潭平鎮山仔頂系統,延宕的中壢南區及大溪埔頂系統重新招標,共12處系統,總經費高達新台幣1,316億元。其中以北區、南區兩大系統涵蓋範圍最大,北區涵蓋25萬戶,已完成第1期水資源中心通水啟用,從南崁接管至桃園;南區涵蓋20萬戶,主幹管開始興建,預計完成法律程序後,即進行水資源中心用地交付。
污水下水道系統是城市基礎建設,是看不見的良心建設,本市目標為8年接管率60%,未來6年,將以達到60%為目標。本市升格前為六都最後、全國倒數第四,起跑點遠落後於六都及各縣市,但現在即將邁入污水下水道建設高峰期,成長極為快速。
雨水下水道方面,本市爭取到「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預算共計11億6,000萬元,總建設長度約28公里。截至106年底,建置長度共增加69.69公里,包括桃林鐵路及山鶯路埋設雨水下水道箱涵等大型工程,實施率達73.01%,為六都第五,已大幅提升。
二、大園區生命紀念館已完成啟用,是優質且現代化的建築,總工程經費共3億8,000萬元,全區容納將近5萬個櫃位及5千餘牌位,並配合航空城計畫推動,與蘆竹生命紀念園區共同協助安置航空城範圍內的墳墓遷移。
升格後,本府推動大園居民國中小營養午餐免費,經費約6,000萬元;大園居民健康檢查補助費,由1,000元提高至1,500元,共約1億2,000萬元;並運用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噪音防制費及回饋金,補助大園居民4萬元櫃位使用費半價優惠,約1,000萬元。
三、桃園是全國工業生產聚落重心,人口成長迅速,106年用電佔全國用電約13.41%,僅低於高雄市。本次「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本市獲得3期預算補助,約6億4,687萬元,其中78%經費將辦理服務業設備汰換及智慧用電補助等。服務業為用電重點,請經發局協調各公會協助,住宅部分則請民政協助推動。另請經發局研議,將台電公司負載管理納入綠色城市自治條例規定,呈現用電高低峰時期負載情形,以提升節電效率。
四、2018桃園地景藝術節將於今(107)年9月14日至9月30日,在中壢及楊梅展區舉辦。中壢展區推動藝遊老街溪活動,「村落藝文藝術行動」邀請國內外藝術家與在地社區及學校合作創作藝術品,打造舊城區為中壢版的清明上河圖;「漫步青塘園」在青塘園演出水上劇場等。並預訂6月底於老街溪舉行「2018桃園產業藝術節」,以「Re:再製造,fromWastetoArt」為主題,使用產業材料如鋼材、瓦楞紙、旅行箱等創作,呈現循環經濟概念。
富岡鐵道藝術園區,由台鐵富岡基地建設總經費約53億元,本府運用提撥1%,約5,300萬元,並配合編列經費推動。園區以富岡車站為核心,連結富岡運動公園、伯公岡公園及民生埤等,將富岡老街擴大成整個富岡的生活圈,並透過鐵道藝術,創造社區旅遊的新特色。並將於地景藝術節期間,邀請香川縣等友好城市表演,增進國際交流。
本次地景藝術節具有從舊城到新都、從產業到人文、從在地到國際及從埤塘到美術館等特色,串連藝遊老街溪及富岡鐵道藝術園區,成為桃園9月的品牌活動。請文化局及各機關協助全力以赴。
貳、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參、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經濟發展局
報告案由:桃園市推動經濟部「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
主席裁示:
請秘書長召開會議,統合各機關未來工作計畫;另請各機關積極辦理,並多加宣傳。
二、報告機關:文化局
報告案由:2018桃園地景藝術節
李秘書長憲明裁示:
(一)龍潭菱潭街興創基地成功案例,各區公所可參照。若有適合閒置空間,可交由青年事務局協同辦理,讓青年團隊駐點再造。
(二)活動期間,各機關安排人員參與應適當調配,勿僅集中於少數人,以免影響業務正常運作。
三、報告機關:大園區公所
報告案由:大園區生命紀念館興建案
李秘書長憲明裁示:
後續使用執照及變更地下室使用途別核發,請都發局協助;另感謝大園區公所於航空城開發前已辦理先期作業,讓後續開發工程不致受到影響。
肆、各機關業務報告(無)
伍、提案討論
一、提案機關:民政局
提案案由:為修正「桃園市各區公所管理公立公墓及骨灰骨骸存放設施使用收費標準」第4條、第5條及第3條附表2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機關:民政局
提案案由:為修正「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管理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第4條、第5條、第7條及第3條附表1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陸、列管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李秘書長憲明裁示:
請各機關加速辦理,讓各類列管案件儘速結案。
柒、臨時動議(無)
捌、主席指(裁)示事項(無)
玖、散會:上午10時53分 |
◆ 桃園市政府第165次市政會議紀錄 |
桃園市政府第165次市政會議紀錄
時間:107年3月21日上午9時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鄭市長文燦(前段)
王副市長明德(中段)
李秘書長憲明(後段)
出席:如簽到簿
記錄:科長林裕玟 科員陳美智
壹、獻獎
一、呈獻辦理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各項工程補助計畫執行績效優良4項獎項。
-主辦機關:原住民族行政局
(一)「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第一名
(二)「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畫」第二名
(三)「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品質優良
(四)「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畫」品質優良
貳、主席致詞
一、本府原民局和復興區公所合作,106年度共興建6件工程,經費逾5千萬元,104至106年爭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特色道路改善計畫經費逾9千萬元,永續發展造景計畫經費逾2千萬元。
在中央「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工務局和原民局也合作爭取山區道路補助計畫,將提高山區道路設施,包括路面、標線、排水、護欄、指標LED化、轉彎路段安全指標及夜間照明設計,讓山區道路品質能與市區道路達到相同水準。
目前已爭取市118號及市119號道路補助款,2條道路經費各約8千萬元,中央補助一半,共爭取到約8千萬元補助款,預定在今(107)年5月發包,7月動工。也正爭取市116號道路補助款,經費1億7千萬元,並以爭取50%補助款為目標。
二、本市議會預定於9月底完成108年預算審議,請各機關提前進行預算籌編。本市自升格以來為落實市政建設,預算從第1年800多億到現在1千100多億,但今年公共債務法舉債限額設算方式有變,預算無法大幅成長。
公債法之改變自108年度起全國適用,係為政府評估財政平衡考量下經立法院通過的法案。故今年籌編預算時,部分執行力欠佳計畫可調整或縮小規模,無效益之計畫亦可停止;請整合中央補助款計畫,例如育兒津貼及中低收入育兒津貼等,應與中央補助金額擇優適用。
三、各局處應儘量爭取大型計畫、主題型預算及特色型預算等中央補助款。桃園國際機場服務費從300元調整為500元,旅客為本市帶來大量的交通負擔,但該費用挹注的觀光發展基金用於國家級風景區維護,並未回饋本府。請觀旅局研議提出國家級風景區計畫,積極爭取觀光設施改善計畫補助;並將機場服務費回饋金提撥,列為下階段與桃園機場的協商重點。
四、任何涉及海岸生態的開發案,必須符合環評、生態保育及海岸管理法規。本府積極保護許厝港濕地、草漯沙丘、觀新藻礁、新屋石滬等;並於去(106)年12月發表「桃園市海岸保護白皮書」,今年3月15日成立了全國地方政府唯一的「海岸管理處」,展示保育海岸生態的決心。
五、本府文化局「閩南及民俗文化科」係由本市議會決議設置,該科今年編列4千多萬預算,以市立美術館人力調配移撥,進行專案性的業務,尊重多元文化發展,對於閩南傳統文化、地方慶典及地方文創皆有加強提升。
參、確認上次會議記錄
主席裁示:
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主計處
報告案由:精進預算籌編機制
王副市長明德裁示:
(一)配合公債法舉債上限設算方式改變,精進預算籌編更簡化,預算配置更具效益。
(二)108年度總預算案籌編已正式啟動,請各機關確實掌握期程籌編機關概算。
(三)各機關應根據過去幾年業務實際執行概況,檢討不符效益的計畫,也要考量區域均衡發展。
二、報告機關:新屋區公所
報告案由:新屋之農業
王副市長明德裁示:
(一)持續輔導與補助產銷班及農民。
(二)編列預算提供農民購買肥料補助。
(三)請農業局研議增加農民補助金額。
伍、各機關業務報告:
李秘書長憲明裁示:
各機關檢視預算執行率,如有計畫延後情形,予以配合調整。
陸、提案討論
一、提案機關:教育局
提案案由:為修正「桃園市公立幼兒園專任園長遴聘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專任主任任期辦法」部分條文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機關:教育局
提案案由:為修正「桃園市幼兒園及教保服務人員獎勵辦法」第1條、第9條及第10條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提案機關:地方稅務局
提案案由:為制定「桃園市土石採取臨時稅自治條例」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四、提案機關:秘書處
提案案由:為訂定「桃園市政府市政大樓所屬場地使用收費標準」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柒、列管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李秘書長憲明裁示:
請相關機關加速完成列管事項。
捌、臨時動議(無)
玖、主席指(裁)示事項(無)
拾、散會:上午10時2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