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9年度第12期

公告
公告本市不動產估價師葉呂華先生辦理事務所名稱變更及共同執業不動產估價師異動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090133651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不動產估價師葉呂華先生辦理事務所名稱變更及共同執業不動產估價師異動。
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法第1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事務所名稱:大展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二、姓名:葉呂華。
三、開業證書字號:(98)桃市估字第00000○號(換發)。
四、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建華一街15號。
五、申請原因:事務所名稱變更及共同執業不動產估價師異動。
 
市長 鄭文燦
公告有關鄭采和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9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09013416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鄭采和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鄭采和。
二、身分證字號:J22201****。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16○號。
四、事務所名稱:鄭采和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桃園區南華街60號8樓之6。
六、建築師證書:105年4月7日建證字第6978號。
 
市長 鄭文燦
註銷本市地政士徐金英開業執照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1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090135095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地政士徐金英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徐金英
二、證書字號:(79)台內地登字第00133○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2)桃縣地字第00020○號(換發)
四、事務所名稱:徐金英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三光路86號6樓
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
 
市長 鄭文燦
公告更正本府109年5月20日府社團字第10901220111號公告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9日
發文字號:府社團字第10901305231號
附件:更正後252個解散團體名冊
 
主旨:公告更正本府109年5月20日府社團字第10901220111號公告。
依據:109年5月20日府社團字第10901220111號公告。公告事項:
一、「桃園縣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公會等253個人民團體因廢弛會務,本府依法予以解散,並註銷立案證書及圖記」一案,業經本府109年5月20日府社團字第10901220111號公告,其中「253個人民團體」應更正為「252個人民團體」(誤列桃園縣桃園易經學會)。
二、檢附更正後252個團體解散名冊1份。
 
市長 鄭文燦
公告「106年都市計畫樁位清理、整合及坐標轉換委託技術服務案(觀音都市計畫)」測量案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請張貼公告周知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4日
發文字號:府都行字第10901400632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106年都市計畫樁位清理、整合及坐標轉換委託技術服務案(觀音都市計畫)」測量案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請張貼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八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9年6月5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觀音區公所及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公告。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
公告「修正變更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重劃地區第五區整體開發單元)」都市計畫樁位成果資料(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坐標表)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
發文字號:府都行字第10901376842號
附件:
 
主旨:公告「修正變更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重劃地區第五區整體開發單元)」都市計畫樁位成果資料(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八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9年6月4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觀音區公所及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公告。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
公告本市新屋區「鑫發路等18條道路命名」相關事宜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
發文字號:府民戶字第1090127201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新屋區「鑫發路等18條道路命名」相關事宜。
依據:依據桃園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2條、第4條及桃園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辦理暨本市新屋區戶政事務所109年5月19日桃市新戶字第1090002247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案公告道路命名核定生效日期:109年5月29日。
二、本案公告道路命名如下
(一)道路命名:鑫發路、鑫石路、鑫石一路、香坡五路、忠恕路、榮美路、赤欄二路、深圳路、深圳一路、深圳二路、深圳三路、深圳五路、深圳六路、深圳七路、深圳八路、深圳九路、深圳十路及深圳十一路。
(二)鑫發路:該路段起點為三民路二段路口,迄點鑫田路路口,長約650公尺,寬約6公尺。
(三)鑫石路:該路段起點為三福一路路口,迄點茄苳溪橋,長約500公尺,寬約6公尺。
(四)鑫石一路:該路段起點為鑫石路口,迄點石保路路口,長約500公尺,寬約6公尺。
(五)香坡五路:該路段起點為東福路一段400巷路口,迄點香坡路路口,長約800公尺,寬約6公尺。
(六)忠恕路:該路段起點為文化路三段1560巷口,迄點永平路路口,長約1100公尺,寬約6公尺。
(七)榮美路:該路段起點為西濱快速道路路口,迄點永慶一路路口,長約655公尺,寬約6.5公尺。
(八)赤欄二路:該路段起點為赤欄里8鄰中山西路二段136號宅旁,迄點東興路一段交叉路口(五洲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大門),長約800公尺,寬約6.5公尺。
(九)深圳路:該路段起點為文化路二段(台15線)交叉路口,迄點觀海路一段1172巷52號,長約750公尺,寬約6公尺。
(十)深圳一路:該路段起點為文化路二段406巷終點(里界),迄點觀海路一段960巷起點,長約1100公尺,寬約6公尺。
(十一)深圳二路:該路段起點為文化路二段245巷起點,迄點文化路二段245巷終點交叉路口,長約650公尺,寬約6公尺。
(十二)深圳三路:該路段起點為文化路二段189巷起點,迄點文化路二段189巷終點,長約220公尺,寬約6公尺。
(十三)深圳五路:該路段起點為文化路二段139巷起點,迄點文化路二段139巷終點交叉路口,長約1100公尺,寬約6公尺。
(十四)深圳六路:該路段起點為文化路二段43巷起點,迄點文化路二段43巷終點交叉路口,長約1000公尺,寬約6公尺。
(十五)深圳七路:該路段起點為文化路一段823巷起點,迄點文化路一段823巷終點,長約1000公尺,寬約6公尺。
(十六)深圳八路:該路段起點為文化路一段725巷起點,迄點觀海路一段422巷起點,長約1000公尺,寬約6公尺。
(十七)深圳九路:該路段起點為文化路一段645巷起點,迄點觀海路一段交叉路口,長約1100公尺,寬約6.5公尺。
(十八)深圳十路:該路段起點為蚵殼港圳第13號池,迄點觀海路一段166巷終點交叉路口,長約700公尺,寬約6.1公尺。
(十九)深圳十一路:該路段起點為蚵殼港圳第13號池(深圳里與蚵間里里界),迄點東福路三段50巷130弄交叉路口,長約600公尺,寬約6公尺。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
公告「106年都市計畫樁位清理、整合及坐標轉換委託技術服務案─大園(菓林地區)都市計畫」測量案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請張貼公告周知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2日
發文字號:府都行字第10901336632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106年都市計畫樁位清理、整合及坐標轉換委託技術服務案─大園(菓林地區)都市計畫」測量案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請張貼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八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9年6月3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大園區公所及桃園市蘆竹地政事務所公告。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
核發本市邱佳亮地政士開業執照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4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090140485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市邱佳亮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邱佳亮
二、證書字號:(86)台內地登字第00975○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9)桃市地字第00229○號
四、事務所名稱:邱佳亮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一段34號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
公告本市桃園區「中正里、長孜里、中成里、福元里、福林里、中平里、中山里、大有里及三元里」等地區部分門牌整編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5日
發文字號:府民戶字第1090139725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桃園區「中正里、長孜里、中成里、福元里、福林里、中平里、中山里、大有里及三元里」等地區部分門牌整編。
依據:桃園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17條暨本市桃園區戶政事務所109年6月3日桃市桃戶字第1090006986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揭地區部分門牌整編,自中華民國109年6月23日起整編生效。
二、新舊門牌整編對照表置於本市桃園區戶政事務所網站(https://www.taoyuan-hro.tycg.gov.tw/)「門牌專區」,如有閱覽需求請至該所網站下載閱覽或逕向該所索取。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
公告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中壢區五權段1483-1地號土地逕為分割案』樁位測定案(新釘R10901等5支樁位)」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表(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及公告各1份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行字第109014249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中壢區五權段1483-1地號土地逕為分割案』樁位測定案(新釘R10901等5支樁位)」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表(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及公告各1份。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9年6月10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件樁位資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及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公告欄。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
公告本市「擬定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部分工15工業區為第二種住孛區、公園用地、綠地、道路用地及停車場用地)(茄苳段421地號等8筆土地)細部計畫案」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坐標表)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5日
發文字號:府都行字第1090137319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擬定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部分工15
工業區為第二種住宅區、公園用地、綠地、道路用地及停車場用地)(茄苳段421地號等8筆土地)細部計畫案」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9年6月8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八德區公所及桃園市八德地政事務所公告。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
公告實施「擬定桃園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及埔子段北門埔子小段4-33地號等27筆土地都市更新計畫案」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住更字第1090131056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實施「擬定桃園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及埔子段北門埔子小段4-33地號等27筆土地都市更新計畫案」。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及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09年6月9日至109年7月8日止計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府住宅發展處、本市桃園區公所。
三、公告圖說:如計畫書所示。
四、公告方式:
(一)書面: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府住宅發展處、本市桃園區公所。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住宅發展處網站。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及本府公報。
五、本計畫自民國109年6月9日零時起生效。
六、本案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6條劃定更新地區。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
公告「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配合老街溪整治計畫)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十部份(中壢區老街溪段2217、2228、2237等3筆地號)(新釘LB10901~LB10916等16支樁位)」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行字第109014221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配合老街溪整治計畫)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十部份(中壢區老街溪段2217、2228、2237等3筆地號)(新釘LB10901~LB10916等16支樁位)」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9年6月10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件樁位資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及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公告欄。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
公告有關尤耀鋒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5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09013939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尤耀鋒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尤耀鋒。
二、身分證字號:G12207****。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17○號。
四、事務所名稱:致鋒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494號2樓。
六、建築師證書:109年5月12日建證字第8017號。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
公告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中壢區中北段876-1、876-2、891、877-1地號(修正R10811樁位)乙案」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表(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及公告各1份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行字第109014239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中壢區中北段876-1、876-2、891、877-1地號(修正R10811樁位)乙案」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表(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及公告各1份。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八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9年6月10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件樁位資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及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公告欄。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
公告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中壢區健行段306、309地號土地逕為分割案』樁位測定案(新釘R10906等14支樁位)」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表(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及公告各1份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行字第10901426041號
附件:
 
主旨:公告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中壢區健行段306、309地號土地逕為分割案』樁位測定案(新釘R10906等14支樁位)」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表(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及公告各1份。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9年6月10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件樁位資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及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公告欄。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
公告取消本市指定精神專科醫師1名(1)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8日
發文字號:府衛心字第1090141204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取消本市指定精神專科醫師1名。
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2條第5項及「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本市指定精神專科醫師姜學斌醫師已於109年6月1日自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離職,故即日起取消其本市指定精神專科醫師資格。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
公告指定「草漯沙丘」為桃園市定地質公園,並自即日生效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11日
發文字號:府環海管字第1090121040號
附件:草漯沙丘地質公園範圍圖及地籍清冊表
 
主旨:公告指定「草漯沙丘」為桃園市定地質公園,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八十一條、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面積及範圍:
(一)面積:二八四公頃。
(二)範圍:桃園市大園區老街溪出海口至觀音區大堀溪出海口間之沿海地帶。
(三)詳細範圍、地段、地號、面積及分區規劃,詳如範圍圖及地籍清冊表。
二、主管機關及管理機關:
(一)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管理機關: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
 
市長 鄭文燦
公告取消本市指定精神專科醫師1名(2)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12日
發文字號:府衛心字第1090145736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取消本市指定精神專科醫師1名。
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2條第5項及「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本市指定精神專科醫師鄭○芝醫師,自109年5月1日起已註銷本市執業登記,故即日起取消其本市指定精神專科醫師資格。
 
市長 鄭文燦 請假
副市長李憲明代行
公告本市取消指定精神專科醫師1名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府衛心字第10900972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取消指定精神專科醫師1名。
依據: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2條第5項、「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第6條及桃療醫行字第1095000757號辦理。
公告事項:本市指定精神專科醫師張○仁醫師已於109年4月13日自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離職,故即日起取消其本市指定精神專科醫師資格。
 
市長 鄭文燦
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090139718號
附件:
 
主旨: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09年6月17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109年7月2日下午2時整假平鎮區公所3樓大禮堂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平鎮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或平鎮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市長 鄭文燦
 
 
勘誤啟事:
桃園市政府公報109年第11期公報第52頁桃園市政府令,訂定「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提撥解繳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附「桃文燦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提撥解繳作業原則」謹更正為「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提撥解繳作業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