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3年度第24期

專載
「不倒騎士活出生命騎蹟」癌友單車環台挑戰活動 縣長談話
「不倒騎士活出生命騎蹟」癌友單車環台挑戰活動 縣長談話
縣長談話 103.11.11
現場的朋友、貴賓,大家好
  由台灣抗癌協會主辦的第四屆「不倒騎士活出生命騎蹟」癌友單車環台挑戰,這群不倒騎士以運動及樂觀的心積極抗癌,活出自己的
生命,值得大家效法。
    雖然目前許多國人因為癌症離開人世,但癌症並不可怕,只要保持身心健康,就可以抵抗病魔,活出自己的生命,這些不倒騎士帶給
大家勇氣和希望。桃園縣也相當重視癌症篩檢工作,已進行四癌篩檢,衛生所也定期到各種活動場所、社區等進行篩檢,如有民眾呈現陽
性反應,也會持續追蹤。桃園縣更全國首創國一至國三女同學施打子宮頸癌疫苗,希望讓這些未來的媽媽們,能夠增加百分之七十至至九
十的抵抗力,藉此減少罹患癌症的機會。
  這些不倒騎士以正面及樂觀的心態積極抗癌,這種精神值得大家借鏡,也希望每一個人都能活得更健康、快樂。這些不倒騎士的單車
旅程總計10天中要完成1100公里,平均一天要騎110公里,也希望藉由此次癌友騎自行車環台活動,喚起民眾對健康運動及癌症篩檢的重視。
 
桃園款款行 遇見幸福專刊發表會 縣長談話
桃園款款行 遇見幸福專刊發表會
縣長談話 103.11.11
現場的朋友、貴賓,大家好
  桃園不僅僅是國門之都,而且距離亞洲主要城市的平均飛行距離最短,桃園不只有航空城的國際城市水準,20分鐘的車程,就可以輕鬆
上山下海玩透透。台灣的讀者能夠換個角度看桃園,款款行囊就來逛桃園。
    桃園的觀光資源豐富,有山、有海、有城市更有鄉村。不論你想怎麼玩,在桃園總能找到你可以去的地方。如果你想玩山,可以走北橫,
先走訪大溪老街與兩蔣園區,再往山上走就是充滿原住民文化的復興鄉,有蔣公歷史足跡、有小烏來天空步道、有電影《賽德克‧巴萊》
的場景─義興吊橋,更可以到拉拉山走森林步道,觀賞神木也享受滿滿芬多精。如果遊客想玩海,桃園的自行車道往南到新竹,往北可到
淡水漁人碼頭。新屋綠色隧道加上臺灣唯一的客家漁港─永安漁港,觀音白沙岬燈塔看晚霞更是浪漫。
  除了玩山玩海,在桃園還可以玩城市。中壢龍岡滇緬聚落有好吃的滇緬料理。素有「桃園後花園」美譽的虎頭山公園內有完善的休閒
設施,並闢建以生態教育為主題的奧爾森林學堂(貓頭鷹樹屋),附近的忠烈祠(桃園神社) 是臺灣保存最為完整的日治時代神社之一,具有
相當高的歷史文化價值,除了是三級古蹟,更是熱血棒球電影KANO的拍攝場景。
 
政令
訂定「省水標章規費收費標準」
經濟部水利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10 日
發文字號:經水政字第10306140930 號
 
訂定「省水標章規費收費標準」。
 附「省水標章規費收費標準」
署長 楊偉甫
 
修正「自來水工程使用土地爭議補償裁量準則」第七條
經濟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04 日
發文字號:經水字第10304605810 號
 
修正「自來水工程使用土地爭議補償裁量準則」第七條。
 附修正「自來水工程使用土地爭議補償裁量準則」第七條
部長 杜紫軍
 
訂定「桃園縣消防人員安全基金核發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1 月24 日
發文字號:府消秘字第1030291945 號
附件:
 
訂定「桃園縣消防人員安全基金核發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桃園縣消防人員安全基金核發要點」
縣長 吳志揚 請假
副縣長 黃宏斌 代行
 
修正「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4 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改字第10350010020 號
 
修正「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部分規定
部長 張盛和
 
公告
預告修正「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合格證書收費標準」第二條規定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1 月28 日
發文字號:經水字第10304605740 號
附件:如文
 
主旨: 預告修正「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合格證書收費標準」第二條規定。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十一條。
 三、「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合格證書收費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wra.gov.tw/)
「水利法規」網頁。
  四、 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地址:40873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 段501 號。
  (三)電話:02-89415061;04-22501320。
  (四)傳真:04-22501620。
  (五)電子郵件:A64E520@wra.gov.tw;a660331@ms1.wra.gov.tw。
部長 杜紫軍
公告「經濟部104 年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推廣目標量、競標容量上限與時程」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04 日
發文字號:經能字第10304605960 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經濟部104 年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推廣目標量、競標容量上限與時程」。
公告事項:
 一、 104 年度推廣目標量為270,000 瓩,其中競標容量上限為180,000 瓩。
 二、 104 年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容量上限,得視全年度推廣目標量或免競標容量執行情形,予以增加。
 三、 各期競標時程如附表。
部長 杜紫軍
 
核發本縣地政士蔡尚樺開業執照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1 月28 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0302968601 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縣地政士蔡尚樺開業執照。
依據:地攻士法第10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蔡尚樺
 二、證書字號:(102)台內地登字第027040 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3) 桃縣地字第001990 號
 四、事務所名稱:尚睿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中壢市延平路500 號8 樓之3
縣長 吳志揚 請假
副縣長 黃宏斌 代行
 
本府已將代為標售之土地價金存入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土地權利人得 自存入之日起10 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申請發給價金,公告週知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1 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0302972551 號
附件:10201 保管款清冊1 份
 
主旨:本府已將代為標售之土地價金存入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土地權利人得自存入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申請發給價金,公告週知。
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14條第3項及第15條第2項、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第4條第3款及第6款。
公告事項:
 一、 代為標售之土地標示、已知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之姓名或名稱及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保管款金額、保管字號:詳見案附土地代為標售價金保管款清冊。
 二、 保管處所及保管款名稱:本府設立於臺灣土地銀行桃園分行之桃園縣政府-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302專戶。
 三、保管處所地址:桃園縣桃園市中正路75號。
 四、 得申請發給土地價金之期限:自保管款於民國103年11月25日存入專戶起,至民國113年11月24日止10年內,逾期未領取者,經結算者如有賸餘,歸屬國庫。
 五、 領取保管款時應由土地權利人依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1 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0302972551 號
附件:10201 保管款清冊1 份
 
主旨:本府已將代為標售之土地價金存入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土地權利人得自存入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申請發給價金,公告週知。
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14條第3項及第15條第2項、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第4條第3款及第6款。
公告事項:
 一、 代為標售之土地標示、已知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之姓名或名稱及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保管款金額、保管字號:詳見案附土地代為標售價金保管款清冊。
 二、 保管處所及保管款名稱:本府設立於臺灣土地銀行桃園分行之桃園縣政府-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302專戶。
 三、保管處所地址:桃園縣桃園市中正路75號。
 四、 得申請發給土地價金之期限:自保管款於民國103年11月25日存入專戶起,至民國113年11月24日止10年內,逾期未領取者,經結算者如有賸餘,歸屬國庫。
 五、 領取保管款時應由土地權利人依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縣長 吳志揚
 
公告沒入海上無主之「D&B香菸(焦油:8 毫克、尼古丁:0.6 毫克)」涉嫌私菸計4箱(共2,000 包)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4 日
發文字號:府財金菸字第1030302845 號
附件:
 
主旨: 公告沒入海上無主之「D&B香菸(焦油:8 毫克、尼古丁:0.6 毫克)」涉嫌私菸計4箱(共2,000包)。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6條、第58條及行政程序法第75條。
公告事項:
 一、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七海巡隊於103年1月12日上午6時55分許於北角1.46 浬N24-36.748 E121-54.408海域撈獲外包裝標示
  「D&B 香菸(焦油:8毫克、尼古丁:0.6毫克)」之涉嫌私菸計4箱(共2,000包),經於103年1月12日下午13時35分點交移由本府菸酒聯合稽
   查及取締小組處理保管。
 二、上開菸品因所有權人不明,經本府於103年5月7日以府財金菸字第10301066941號公告請該貨物所有人、持有人、保管人或利害關係人
   於公告之日起6 個月內出示證明文件聲明物權,前來本府財政局金融及菸酒管理科洽領,惟迄逾公告期間無人洽領。
 三、上開菸品,經查無合法來源證明文件,核屬菸酒管理法第6條所稱之私菸,依同法第58條規定:「依本法查獲之私菸、私酒、劣菸、劣酒
   與供產製私菸、私酒之原料、器具及酒類容器,沒收或沒入之」。
 四、旨述事項之利害關係人如有異議,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內聲敘理由並檢附證明文件,逕向本府提出,期滿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時,
   本府即依法就沒入菸品為必要之處置。
縣長 吳志揚
 
公告本縣大園鄉埔心段埔心小段565、566、1884、506、507 地號等5 筆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103 年12 月4 日
發文字號:府環水字第1030288692 號
附件:場址套繪圖
 
主旨:公告本縣大園鄉埔心段埔心小段565、566、1884、506、507 地號等5 筆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依據:土壞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及第16條、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場址污染範圍與管制區之劃定及公告作業原則暨本府環境保護局
「桃園縣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改善計畫(第二期)污染改善工作(甲)」調查結果。
公告事項:
 一、 場址名稱:本縣大園鄉埔心段埔心小段565(部分區域)、566(部分區域)、1884(部分區域)、506(部分坵塊)、507(部分坵塊)地號等5 筆土地。
 二、 場址地號:如上所示。
 三、 場址面積:
   (一)大園鄉埔心段埔心小段565(部分區域),原公告列管面積為1,590平方公尺,修正後面積為608平方公尺。
   (二)大園鄉埔心段埔心小段566(部分區域),原公告列管面積為2,195平方公尺,修正後面積為555平方公尺。
   (三)大園鄉埔心段埔心小段1884(部分區域),原公告列管面積為1,423平方公尺,修正後面積為1,173平方公尺。
   (四)大園鄉埔心段埔心小段506(部分坵塊),原公告列管面積為1,799平方公尺,修正後面積為615平方公尺。
   (五)大園縣埔心段埔心小段507(部分坵塊),原公告列管面積為1,814平方公尺,修正後面積1,282平方公尺。
 四、 場址座標(TWD97 二度分帶座標值):如附件套繪圖。
 五、 場址現況概述:原為農業使用,現已停耕。
 六、 污染物及污染情形:土壤污染銅項目含量達食用作物農地土壤污染管制標準介於276~1,000 毫克/公斤(標準值200 毫克/ 公斤)。
 七、 管制事項:
   (一)置放污染物於土壤。
   (二)注入廢(污)水於地下水體。
   (三)排放廢(污)水於土壤。
   (四)土壤污染管制區內,禁止下列土地利用行為,並得限制人員進入。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1、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之開發行為。
      2、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或拆除非因污染控制計畫、污染整治計畫或其他污染改善計畫需要之建築物或設施。
      3、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影響居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土地利用行為。
   (五)禁止在污染管制區內種植食用農作物、畜養家禽、家畜及養殖或採捕食用水產動、植物。
   (六)於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內從事土壤挖除、回填、暫存、運輸或地下水抽出等工作者,應檢具清理或污染防治計畫書,
      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實施。
  八、 罰則:違反本公告事項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2項、第41條及第4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九、其他重要事項:
   (一)旨揭地號自公告日起至改善完成並經本府公告解除列管日止,不得耕種食用作物,選擇停耕者,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頒定之
   「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停耕補償補助原則」辦理補償,請旨揭土地所有人、375減租或依法承租公有土地耕作之承租人,分別於
   每年3月份(3月1日至3月31日止)及9月份(9月1日至9月30日止)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第1 期及第2 期停耕補償費,
   種植非食用作物且具經濟價值者,則不予補償。
   (二)旨揭地號土地若已請領休耕補償或停灌補償者,不得再申請停耕補償(每期作僅能選擇請領其中一種補償費)。
 十、自公告日起,管制區內之土地使用或人為活動予以管制或限制。
 十一、本府102年3月20日府環水字第10207008261號及102年6月20日府環水字第10207028364號公告,與本公告地號相同部分,其場址與
    管制面積應以本公告之面積為準。
 十二、如有不服本處分,得於公告本處分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經由本府轉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起訴願。
縣長 吳志揚
 
公告桃園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參考原則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9 日
發文字號:府衛醫字第1030301468 號
附件:桃園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參考原則
 
主旨:公告桃園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參考原則。
依據:依據103年10月2日本府103年度第4次醫事審議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訂定「桃園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參考原則」。
縣長 吳志揚
 
公告本縣104 年使用牌照稅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代徵之業務項目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9 日
發文字號:府稅消字第1032130970 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104年使用牌照稅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代徵之業務項目。
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3條第3項暨桃園縣使用牌照稅徵收細則第2條。
公告事項:本縣104年使用牌照稅,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代徵之業務項目如下:
 一、車(稅)籍建檔及管理(除車檢及換照外,機動車輛辦理新車領牌及各項異動時,請隨時建立新址,以利繳款書送達)。
 二、新車隨課、各項異動欠稅及罰鍰案件之清理;換(補)照、定檢,輔導繳清欠稅及罰鍰。
 三、補發繳款書。
 四、視需要配合辦理車輛總檢查。
 五、違章裁處書、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紅單)、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移送清冊、違章案
   件處理登記簿等資料(含警方逕行舉發者及車輛總檢查查獲者)之列印移送,檔案由與監理連線電腦傳輸。
 六、提供連線電腦設備並負責購置汰換及維護,如因業務量增加,於編列次年度預算配合適度調整。
 七、住居所或就業處所地址建檔及管理。
 八、配合本府地方稅務局違章裁處書內容或公文,釐正電腦系統之罰鍰、稅額等資料。
 九、使用牌照稅繳款書版面(含新增QR code)如有更動,配合修正。
 十、本府地方稅務局作業方式或稅務資訊平台程式更動時,配合辦理相關作業。
 十一、代收轉送使用牌照稅、免退稅申請書,申請書免備文經登記後逕寄管轄稅捐機關。
 十二、警察機關逕行移送之交通違規及本府地方稅務局車輛檢查之違反使用牌照稅法案件,須儘速移送裁處書及相關表冊,掌握時效,縮短移案時間。
 十三、提供開徵及大批催繳檔案。
 十四、開徵前完成轉帳納稅註記。
 十五、雙方應密切聯繫以期稽徵作業順利進行並定期互相傳輸各項檔案及異動檔,以維檔案之正確。
  十六、嗣後如財政部與交通部就代徵項目內容另有函示時,仍應依該函示內容辦理。
縣長 吳志揚
公告本縣中壢市「三民里、芝芭里、山東里、中堅里、仁義里、內壢里、青埔里、舊明里、龍東里、龍德里」小地名地區部分門牌整編,自民國103 年12 月19 日起整編生效
桃園縣政府民政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8 日
發文字號:桃民戶字第10300196121 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中壢市「三民里、芝芭里、山東里、中堅里、仁義里、內壢里、青埔里、舊明里、龍東里、龍德里」小地名地區部分門牌整編,
   自民國103年12月19日起整編生效。
依據:
 一、桃園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十五條、十六條規定辦理。
 二、本縣中壢市戶政事務所103年11月25日桃中戶字第1030011867號函。
公告事項:
 一、 公告本縣中壢市「三民里、芝芭里、山東里、中堅里、仁義里、內壢里、青埔里、舊明里、龍東里、龍德里」小地名地區部分門牌整編,
    自民國103年12月19日起整編生效。
 二、 新舊門牌整編對照表置放於戶所,如有閱覽需求請至戶所參閱、或於戶所網站門牌專區下載。
代理局長 蔡宗烈
 
核發本縣地政士陳憶禎開業執照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12 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0303087661 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縣地政士陳憶禎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陳憶禎
 二、證書字號:(103)台內地登字地027343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3)桃縣地字第001991號
 四、事務所名稱:陳憶禎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平鎮市金陵路122 號
縣長 吳志揚
 
公告修正台耀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蘆竹廠土壤、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之地下水污染項目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12 日
發文字號:府環水字第1030298418 號
附件:
 
主旨:公告修正台耀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蘆竹廠土壤、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之地下水污染項目。
依據:地下水污染管理標準(102.12.18 修訂)及「103年度桃園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調查結果。
  一、因應環保署102年12月18日發布修正「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及「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原地下水污染管制項目「總酚」無法區分
    自然物質或危害性人為化學品,修正為地下水污染監測項目,另以2,4,5- 三氯酚、2,4,6- 三氯酚、五氯酚為地下水污染管制項目,
    經本府「103年度桃園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調查結果,場內未檢出2,4,5- 三氯酚、2,4,6- 三氯酚、五氯酚等
    地下水污染物,故原公告地下水污染物「總酚」爰予刪除。
 二、本場址於103年1月22日經本府以府環水字1020706940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另於同日以府環水字第10207069401 號
   公告所在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原公告污染物經修正後,尚有土壤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
   準及地下水污染物二氯甲烷、1,2- 二氯乙烷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縣長 吳志揚
 
本府已將代為標售之土地價金存入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土地權利人得 自存入之日起10 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申請發給價金,公告週知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16 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0303116241 號
附件:10106 部分、10301 部分保管款清冊1 份
 
主旨:本府已將代為標售之土地價金存入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土地權利人得自存入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申請發給價金,公告週知。
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14條第3項及第15條第2項、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第4條第3款及第6條。
公告事項:
 一、 代為標售之土地標示、已知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之姓名或名稱及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保管款金額、保管字號:詳見案附土地代為標售價金保管款清冊。
 二、 保管處所及保管款名稱:本府設立於臺灣土地銀行桃園分行之桃園縣政府-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302 專戶。
 三、 保管處所地址:桃園縣桃園市中正路75號。
 四、 得申請發給土地價金之期限:自保管款於民國103年12月15日存入專戶起,至民國113年12月14日止10年內,逾期未領取者,經結算如有賸餘,歸屬國庫。
 五、 領取保管款時應由土地權利人依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16 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0303116241 號
附件:10106 部分、10301 部分保管款清冊1 份
 
主旨:本府已將代為標售之土地價金存入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土地權利人得自存入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申請發給價金,公告週知。
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14條第3項及第15條第2項、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第4條第3款及第6條。
公告事項:
 一、 代為標售之土地標示、已知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之姓名或名稱及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保管款金額、保管字號:詳見案附土地代為標售價金保管款清冊。
 二、 保管處所及保管款名稱:本府設立於臺灣土地銀行桃園分行之桃園縣政府-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302 專戶。
 三、 保管處所地址:桃園縣桃園市中正路75號。
 四、 得申請發給土地價金之期限:自保管款於民國103年12月15日存入專戶起,至民國113年12月14日止10年內,逾期未領取者,經結算如有賸餘,歸屬國庫。
 五、 領取保管款時應由土地權利人依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縣長 吳志揚
核發本縣地政士李家銘開業執照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16 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0303111701 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縣地政士李家銘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李家銘
 二、證書字號:(103)台內地登字第027340 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3)桃縣地字第001992 號
 四、事務所名稱:李家銘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華路2 段328 號2 樓
縣長 吳志揚
 
公告拓璞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聶玉璞、莊宗樺建築師開業證書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16 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10303113941 號
附件:
 
主旨:公告拓璞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聶玉璞、莊宗樺建築師開業證書。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 建築師姓名:聶玉璞、莊宗樺。
 二、 身分證字號:H12016****、M12183****。
 三、 開業證字號:建開證字第I000097-00號、建開證字第I000097-01號。
 四、 事務所名稱:拓璞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五、 事務所所址:桃園市中正路1223號14樓。
 六、 建築師證書:建證字第2382 號、建證字第5634號。
 七、 備註:開業登記、併案註銷聶玉璞建築師事務所(建開證字第I001148號)、莊宗樺建築師事務所(建開證字第I000095 號)
縣長 吳志揚
 
核發本縣地政士呂宜鴒開業執照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12 月17 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0303123201 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縣地政士呂宜鴒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呂宜鴒
 二、證書字號:(83)台內地登字第01175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3)桃縣地字第001993號
 四、事務所名稱:呂宜鴒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桃園市泰昌八街15號2樓
縣長 吳志揚
 
其他
桃園升格Q&A
桃園升格Q&A
 
 
Q桃園升格後,地址、門牌會有何變化?
A
桃園縣將於103年12月25日升格為直轄市,升格後門牌暫不換發,「鄉、鎮、市」改為「區」;「村」改為「里」,由桃園縣政府民政局統一製作
「戶政業務宣導單暨門牌區貼片」發放各家戶,請民眾於升格後,將「區」字貼片撕下,黏貼遮蓋於舊式門牌之「鄉、鎮、市」上面。
為有效掌握門牌區貼片張貼情形,桃園縣各戶政事務所預定於12月25日升格後一個月內,排定下鄉巡查日程,針對門牌未張貼「區」字貼片者,
主動辦理補貼工作。另各戶政事務所亦備有區字貼片,如有民眾未收到區貼片或毀損、遺失者,皆可逕向門牌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領取。
有關區貼片之張貼作業,仍請民眾配合於升格後,再將「區」字貼片撕下,黏貼遮蓋於門牌「鄉、鎮、市」上面,以符合升格之現況。
      
Q桃園升格後,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需要更換嗎?
A    
民眾持用改制前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仍屬有效,不辦理全面換發。
 
Q桃園升格後,戶政服務會不會跟著升格?
A
戶政服務也升格囉! 
(1)桃園縣各戶政事務所自103年9月13日起新增週六服務,服務時間為上午9:00至 12:00(大園鄉、觀音鄉、新屋鄉、復興鄉戶政週六採事先預約制)。
(2)早鳥專案:各戶政事務所即日起每週一至週五上午7:30開始受理(大園鄉、觀音鄉、新屋鄉、復興鄉戶政採事先預約制)。
 
Q桃園升格後,申請社會福利或補助有沒有影響?
A
自103年12月25日起,多項社會福利之資格申請流程,簡化為由公所直接審核及核撥,民眾可更快獲得所需服務。同時,整合後的福利補助內容和金額,
將讓大家享有公平、同等的福利。
 
Q升格後原先可以領的回饋金,就沒有了嗎?
A
針對偏遠或是鄰近電廠、水庫、機場等地區,仍尊重原先回饋金的使用方式。
 
Q桃園升格後,領取生育補助,有沒有比較方便的做法?
A
103年12月25日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戶政事務所將主動發放生育補助,不必再到區公所。
另首創0-2歲桃園寶貝成長獎勵金,設籍居住桃園滿6個月以上的父母,每名幼兒每月可領取2000元的獎勵金,至滿2歲為止。
 
Q升格後的桃園,會有哪些不一樣的文化資源或建設呢? 
A
(1)成立木藝生態博物館:桃園大溪是木藝發展重鎮,有百年木藝文化,除知名的木藝匠師,還有古蹟、歷史建築、民俗慶典、傳統藝術等
珍貴文化資產,預計103年底在大溪設立以「木藝」為主題的生態博物園區,整合大溪豐富的文化資產,輔導成立各具特色的街角博物館,
讓大溪成為一座沒有圍牆的博物館。 
(2)現正積極規劃新建一座直轄市級圖書總館,服務市民日益提升的閱讀需求與期待。為配合電腦系統的更新,舊證需換新證,103年12月25日
起可在全市34個圖書館更換!
 
Q過去,公有停車場分屬不同單位,使品質不一,未來會不會改善呢?
A
升格後,停車場將由市府統一管理,整合既有資源,並改善公有路外停車場整體服務品質。
 
Q公司登記和觀光旅館申辦,以往要特地去中央辦理,升格後呢?
A
(1)公司登記:自104年7月1日起,轄內實收資本額5億元以下之公司,設立及變更登記,可直接至市政府辦理。
(2)觀光旅館:由於交通部委辦直轄市辦理申請一般觀光旅館業務,自104年3月起,民眾能直接至市政府辦理。
 
Q在捷運正式通車前,會有什麼交通上的配套措施嗎?
A
由於升格前,免費公車是由各鄉鎮市公所自行開辦;為提供市民更完善便捷的交通環境,目前正在檢討現行大眾運輸路網,預計整合既有
之公路客運、市區客運及免費公車,配合捷運路線重新規劃,提升整體公共運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