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2年度第20期 |
![]() |
◆ 桃園縣旗艦社區領航計畫授牌儀式 縣長談話 |
桃園縣旗艦社區領航計畫授牌儀式
縣長談話 102.10.03
各位貴賓、現場的朋友們,大家好
桃園縣旗艦社區領航計畫就是俗稱母雞帶小雞的方式,以一個領航社區帶領五個協力社區,規劃與執行社區福利服務活動,
讓社區居民關係更緊密,社區意識更濃烈。今年每個旗艦社區各90萬元補助款,比去年還多出10萬元,為了就是希望藉此來鼓
勵更多民眾,投入關懷社區弱勢族群的行列,回復到過去農村社會具有人情味和關懷之心的表現。
桃園縣相當重視社區工作,關心住家附近的老人、小孩及弱勢族群,如為老人送餐、陪伴、問安、小孩子的課後陪讀、關心,
甚至是外籍配偶的生活照料等,社區工作做得好,社會就會充滿愛與祥和。為求豐富長輩的心靈,桃園市大檜溪社區整合旗下社
區組成「不老綜藝團」,讓各個社區長者學習二胡、土風舞、太鼓等,透過不老綜藝團的演出,將這份歡樂散布到其他社區,更
讓年輕時不能一圓明星夢的老人家,可以站上舞台;在觀音鄉白玉社區,為獨居老人準備便當,讓近貧、低收入戶的老人有頓正
常溫飽的午餐。今天藉由與當地鄉親一同活動,感受到社區實務工作者服務的熱情,「社區營造的願景,就是共創一個充滿人情
味、充滿愛與祥和的美麗桃園」。
熱心志工投入社區服務、鼓勵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活動,居民若是能從社區中得到所需的幫助與精神寄託,對社區能夠產生認
同感,便可以創造居民更多的幸福感。
(資料提供:桃園縣政府社會局)
|
◆ 田心國小圖書館改善工程落成啟用典禮 縣長談話 |
田心國小圖書館改善工程落成啟用典禮
縣長談話 102.10.04
各位貴賓、現場的朋友們,大家好
今天能夠參與大溪田心國小改善圖書館閱讀空間工程落成啟用典禮,看到這麼良好的閱讀環境,在此要特別感謝穩懋半導
體股份有限公司對閱讀教育的關注與支持。閱讀教育是教育學程中最重要的基礎,持續推動閱讀教育活動,可以讓孩子擁有獨
立思考的能力,並且成為具國際視野及世界競爭力的人。
為因應明年底升格,桃園縣明年的教科文預算,編列了佔總預算41%的經費,超越其他五都,為了就是希望桃園的下一代,
能在文化、科學及體育方面的視野勝過五都學子。穩懋半導體陳董事長得知大溪田心國小的學生結構,以勞工和弱勢家庭居多,
校內隔代教養、單親、原住民學童及外籍配偶家庭比例偏高,校方積極推動校內閱讀教育,因此,捐助100萬元提供校方改善校
內圖書館。感謝陳董事長的慷慨解囊,其實任何投資都比不上在教育上的投資,它不但可以幫助下一代獲取更多的知識,更能增
進下一代的見聞與視野。也希望全校師生將這份感恩的心,化為實際行動,以學校為中心帶動地方文化的新生。
一直以來,本縣積極致力推動閱讀教育,充實各校藏書,歷年來都有亮眼的成績,自97年起本縣共有10所國中小榮獲教育部
磐石學校、4隊團隊榮獲教育部閱讀推手獎及18名教師榮獲教育部閱讀推手個人獎的肯定。在此也希望企業界多多贊助教育,因為
投資在教育是對地方最好的回饋。
(資料提供: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
◆ 桃園縣政府第677次主管會議紀錄 |
桃園縣政府第677次主管會議紀錄
時間:102年09月30日下午15時正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吳縣長志揚 記錄:科 長 林裕玟
出席:如簽到簿 科 員 賴家玲
壹、主席宣布開會
貳、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參、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水務局
報告案由:本府同仁夜遊老街溪建議事項之專案報告
鄭秘書長瑞成:
由於水務局於本次簡報中所附老街溪攝影比賽的得獎作品,均非常亮麗或具有質感,故建議民政局與教育局在不違反智慧財產權的前提下,
複製成燈箱、看板或布幕等,於具有地緣關係的中壢市、平鎮市、楊梅市等所屬公共場所、村里民活動中心或該地區高、國中、國小等,
予以展示,除藉此宣揚本府施政政績外,亦可吸引當地市民就近前往老街溪參訪。
葉副縣長世文:
(一)就議員對老街溪的建議部分,請水務局李局長積極溝通。
(二)老街溪2.0計畫之建設,例如景觀及照明等,宜採邀標方式進行,才能請到最傑出的團隊,為本縣做出最具創意的設計。
主席裁示:
(一)老街溪工程各項收尾工作請仔細進行。本縣即將升格直轄市,各項建設應注意設計及美感,以給予民眾愉快幸福的感受,而公園、
停車場、水資源回收中心等,亦應注重景觀、燈光及動線便利性,請與葉副縣長研議,為使本縣各項設計達到一定水準,應以合理方式招標,
延攬真正有創意的人才,以打造本縣嶄新風貌。
由於老街溪2.0計畫中,非屬水務局專業者,例如:文化、景觀等,本府為一個團隊,故應請文化局及城鄉發展局景觀工程科負責。
(二)請農業發展局注意所負責橋樑的設計及燈光。
(三)請水務局注意遊客中心的牆面,應留下給文化局發揮。
(四)請秘書處儘速更換本府12樓會議室燈箱,本次簡報中所附老街溪相片亦可納入,以宣揚本府推動縣政的成果。
二、報告機關:文化局
報告案由:2013桃園地景藝術節
林參議鵬翔補充建議:
本案建議加強與台鐵銜接的接駁路線,俾利外來民眾前往。
李顧問維峰補充建議:
建議交通局注意遊覽車的停車規劃,並建請本次活動期間,全程以靜態、高空、定點方式拍攝紀錄,以作為本府未來極富價值的紀念影片。
蔡副秘書長麗娟:
(一)為因應活動參加人數暴增之可能情形,請重新思考行銷方式及動線,並請交通局就不同人數,擬訂不同接駁方案。
(二)於展區市集內,應以自然的方式行銷縣政,而其他縣市舉辦類似活動所產生的問題,都可作為本府檢討改進的借鏡。
蔡副秘書長宗烈:
(一)請觀光行銷局設置專人,管理本次活動的網路訊息。
(二)本次活動縣政行銷部分,請增列永安漁港及新屋的名產鵝肉,另應以自然的方式行銷,例如:善加利用表演活動時間、燈箱、接駁公車等,
讓民眾了解本府近年的政績,包括:航空城的落實、捷運路網、本縣升格等。
鄭秘書長瑞成:
本次活動期間是否於現場設置臨時應變中心,以統一指揮因應突發狀況?又是否可請警察局協助攤販部分的強制性管理,並請環境保護局及新屋鄉
公所全力協助公廁的設置及清潔?另本次活動是否可使用台北捷運燈箱作為行銷,以吸引台北市民眾踴躍參加
葉副縣長世文:
(一)本案英文名稱請再確認,並研議改採為3行表達。
(二)本次活動可擴大媒體行銷,並善用各大平面媒體;另加強使用YouTube,進行網路行銷。
(三)請研議是否舉辦本活動的攝影比賽,給予獎金,並取得著作權,以作為本府施政成果的資料?
(四)本次活動可否研議推出T恤及精美馬克杯,以加強行銷,並供民眾紀念?
(五)本案應以全國性活動為定位,可否製作海報,並至其他縣市活動中,發放予民眾。
主席裁示:
(一)本次活動應回歸發揚本縣陴塘文化特色的目的及初衷,界定清楚陴塘的寫法及意義,本縣地景藝術節並非徒具花俏熱鬧的活動,
而是充滿文化內涵及藝術氣息的深度,本縣有數千口陴塘,藉由將陴塘作為展場,透過與藝術展出及帶狀節目的結合,成為沒有圍牆的
美術館,並讓民眾了解本縣千塘之鄉的特色與文化。
本人深深期許這次活動未來能成為本縣獨有的定期大型活動,請文化局考量舉辦時間、氣候,並與桃園好客海洋音樂季及蓮花季等結合,
以整合周邊資源及特色,發揚本縣陴塘文化,並促進本縣濱海地區之發展。今(102)年活動名稱仍維持本案名稱,明(103)年起宜以
陴塘為命名主體。
(二)與台鐵銜接的公車部分,請協調將客運班次調整為較密集,而新竹地區北上的遊客可研議是否於富岡、埔心等火車站搭乘接駁車,
較為便利。大型遊覽車的停車地點,請交通局善加規劃。
(三)本案有關攤販之強制管理、公廁加強等細節,請蔡副秘書長麗娟協助,每日的協調會如遇無法決定者,請往上陳報,並請以成為
本縣獨有的定期大型活動作為長遠目標 。李顧問建議的靜態、定點、高架式攝影的全程紀錄方式,立意極為良好,亦請協調納入。
另活動期間,文化局、蔡副秘書長麗娟及蔡副秘書長宗烈請分駐於3處展場,保持聯繫及指揮調度。
(四)本次活動的各類紀念品,務須在獲得合法授權的前提下進行,並應注意需為製作精美的正版紀念品。
(五)新屋鄉休耕農地眾多,請農業發展局研議,如何協助農民善加利用休耕農地,於活動期間增加收入。
(六)本次活動預估參加人數太過保守,本府可藉由本次活動,讓台北市及新北市的民眾認識新屋鄉的農村風情,發現這個可以就近接觸
土地的遊憩好去處,請觀光行銷局印製精美導覽或DM,並請北部五星級旅館協助分送予旅客。
(七)本次參展的草間彌生及崔正化均是國際知名的藝術家,請透過網路、電視及報紙等各種管道,積極向民眾介紹這2位藝術家
及其成就,以示尊重,避免民眾僅聚焦於黃色小鴨。
(八)本案凡應進行的事項,若有經費不足之情形,不需受預算限制,請尋求一層支持或尋找外部贊助。
(九)本次活動深具文化內涵,請觀光行銷局加強媒體宣傳,尤其是電子媒體的部分,應以具有深度的節目為主,本次活動暫不需
在台北捷運宣傳,而應加強於機場宣傳,可請機場公司協助。
(十)本案其他相關的旅遊配套部分,如有尚未完成整修卻已介紹的景點,請儘速予以潤飾,並請工商發展局協助審視觀光工廠
的接待能力及開放時間。
(十一)請立即準備小鴨造型的「小鴨專車」,造型專車於路上行駛時,即可進行活動宣傳,而活動期間,即成為接駁專車,
大幅增加活動趣味。
(十二)針對地方乃至全國性記者及文化人,應邀請其共同參與,並請葉副縣長及府會聯絡小組專門安排全縣議員參與及體驗這項活動。
(十三)LPGA亦於前述活動期間於楊梅舉行,請警察局及交通局注意警力及車輛的調度,務使兩項重要活動均圓滿順利進行。
三、報告機關:桃園大眾捷運公司
報告案由:機場捷運營運準備
葉副縣長世文:
請建立員工及議會對機場捷運的光榮感及信心,並請加強與交通局的溝通。請要求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改善青埔行政大樓,場站亦不可有缺失。
主席裁示
請向議會說明,機場捷運須經動態測試及試營運後,才能進入正式營運。
肆、專案計畫辦理情形(無裁示)
伍、各機關協調及報告事項(無)
陸、臨時動議
一、勞動及人力資源局簡局長秀蓮報告:
請支持視障按摩,提供盲胞謀生機會。
柒、主席政策指示
議會期間,請各局處更應加強與議員的積極溝通協調,以避免形成負面新聞。
捌、散會(下午17時45分)
|
![]() |
◆ 修正「桃園縣縣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2年9月27日
發文字號:府財產字第1020239429號
附件:如文
修正「桃園縣縣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
附修正後「桃園縣縣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1份。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縣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
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修正對照表
桃園縣縣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
中華民國98年6月24日府財產字第0980240336號令公布,並自98年6月29日生效
中華民國101年9月6日府財產字第1010223226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02年9月27日府財產字第1020239429號令修正
一、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積極處理被占用之縣有不動產,以維護縣有財產權益,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占用,指無權占有縣有不動產。
三、縣有不動產被政府機關或非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機構占用,占用機關(構)如因公務或公共需要使用者,得依法申辦撥用。
但未申辦撥用或使用情形不合於撥用規定者,應通知占用機關(構)自行拆除或騰空交還。占用機關(構)不配合辦理者,應
協調其主管機關督促辦理。
四、縣有不動產被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機構或私人占用,其符合桃園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或其他相
關法令規定者,得以出租、讓售、現狀標售等方式處理。
被占用不動產無法依前項方式處理者,管理機關應通知占用人自行拆除或騰空交還,並得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違反相關法律或土地使用管制者,通知或協調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二)循民事訴訟途徑排除。
(三)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二十條規定移請地方警察機關偵辦或逕向檢察機關告訴。
五、管理機關應依民法不當得利規定,向占用人收取占用期間使用補償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免收或減收:
(一)占用人為政府機關或非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占用作為公共設施供不特定人使用而無收益者,免收使用補償金。
(二)占用人為政府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並持有權責單位核發證明者,其使用補償金減半計收。
(三)占用人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三十日前占用縣有不動產,於管理機關提起訴訟前,已騰空交還者,其使用補償金減
半計收。但情形特殊經專案簽奉縣長核准減免者,不在此限。
(四)管理機關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三十日前已提起訴訟,尚未判決確定,經訴訟上和解者,於占用人騰空交還並繳清
管理機關支付之訴訟及律師相關費用後,得依前款規定計收使用補償金。
前項原已收取之使用補償金,不予退還。
六、使用補償金之計收,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追收範圍:
1.管理機關發現占用之日起,應依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向占用人收取占用期間之使用補償金,占用期間逾五年者,以五年計收,
未逾五年者,依實際占用期間計收,該實際占用日期,得由占用人提出相關文件證明。
2.占用人因經濟拮据,無能力一次繳清積欠使用補償金額者,得依照桃園縣縣有土地、建物租金及使用補償金分期繳納處理原
則申請分期繳納
(二)計收基準: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占用者:土地依當期土地申報地價年息百分之五計收;房屋依當期稅捐稽徵機關房屋評定
現值百分之十計收。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一日以後占用者:依桃園縣縣有不動產被無權占用使用補償金計收基準計收。
(三)寄單日期:
列管之占用資料,應於每年一月、七月分二期掣發使用補償金繳款書,郵寄占用人向指定公庫繳納。
(四)遲延利息:
占用人未於繳款期限內繳納者,應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收遲延利息。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免收::
1.未經管理機關聲請法院發給支付命令或訴請返還不當得利,而占用人已繳清或申請分期繳納。
2.管理機關寄送之使用補償金繳款書,未送達占用人。
3.其他經本府認定情況特殊。
(五)催繳程序:
管理機關對於未按期繳納使用補償金者,應於每年度開始時訂定當年度優先清理目標,積極執行催收程序,並依下列步驟辦理:
1.以電話聯絡、公文通知或現場訪談占用人,協調一次繳清或分期繳納。
2.無法與占用人取得聯繫,或經通知後仍未繳納者,應以雙掛號函件催告。
3.依前二目催繳仍未繳納者,經蒐集相關資料後,依督促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或訴請拆屋還地及返還不當得利。
4.支付命令或判決確定,發文促請占用人於限期內依支付命令或判決內容履行義務。
5.未於期限內履行義務者,聲請強制執行。
6.支付命令、訴訟及強制執行案件,得委請律師代理。
(六)預警機制:
1.積欠達二期(每半年為一期)以上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未達三十萬元案件,經催繳仍未繳納者,除有特殊事由經簽准外,
應即向法院聲請發給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
2.積欠達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案件,經催繳仍未繳納者,除有特殊事由經簽准外,應即採取保全措施,聲請假扣押或假執行。
七、管理機關將不動產按其變動用途之性質移歸有關機關管理時,如有被占用情形者,應由原管理機關排除占用後再行移交。
但已徵得接管機關同意按現狀移交者,不在此限。
|
◆ 修正「桃園縣各級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2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府法濟字第1020240954號
附件:如文
修正「桃園縣各級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附修正「桃園縣各級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各級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修正條文
第一條 本辦法依家庭教育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各級學校,指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經桃園縣政府核准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小學。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指違反學校校規達記大過以上處分或經學校認定行為特殊之學生。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指提供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之家長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家庭
教育相關知能,協助其輔導子女及被照顧學生改善行為。
第五條 各級學校為落實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應確實掌握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
學生之人之分布與生活現況,並研擬推動之優先順序、適當策略及籌措資源之計畫。
第六條 各級學校於發現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時,應即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並得依其違規
情節輕重,以下列方式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
一、以電話進行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
二、運用通訊方式提供改善之建議。
三、提供相關之書面或視聽資料。
四、至學生家中進行家庭訪問。
五、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參加學校提供之家庭教育課程。
六、其他適當方式。
第七條 各級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課程內容及時數如附表。
第八條 各級學校應將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資料建檔,記錄並追蹤其家長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接受家庭
教育諮商或輔導情形,檔案資料應妥善保管並保密。
第九條 各級學校為發揮家庭教育功能,預防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之發生,得請求心理、醫療、衛生、社政、警察、
少年輔導機關(構)或社會團體協助輔導;必要時得轉介至專業諮商輔導機構。
第十條 為落實各級學校提供家長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接受家庭教育課程,應採取適當措施,並針對推動績效優良
之學校,予以獎勵,績效不佳者,輔導其改善。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附表 本縣各級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課程內容及時數
|
◆ 修正「桃園縣政府違規廣告物裁罰基準」,並自即日起生效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2年10月9日
發文字號:府環衛字第1020916672 號
修正「桃園縣政府違規廣告物裁罰基準」,並自即日起生效。
一、附「桃園縣政府違規廣告物裁罰基準」裁罰基準及作業流程圖。
二、本府97年9月24日府環衛字第0970906892號令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政府違規廣告物裁罰基準
一、 行為該當電信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者,通知電信業者停止電信服務:
樣態 裁罰基準 說明
擅自設置、張貼或噴漆有礙景觀之廣告物,並於廣告物登載自己或他人之市內電話號碼,作為廣告宣傳者。 停話
三個月
考量市內電話停話造成民眾生活不便,影響甚鉅,甚或有居家安全考量,故從輕處分。
1.擅自設置、張貼或噴漆有礙景觀之廣告物,並於廣告物登載自己或他人之市內電話號碼,作為廣告宣傳者,且為累犯者。
2.擅自設置、張貼或噴漆有礙景觀之廣告物,並於廣告物登載自己或他人之行動電話號碼,作 停話
六個月 同一市內電話號碼重複違反者,加重處分。
行動電話號碼所有人符合行政罰法第八條得以減輕或免除其處罰之要件者。
為廣告宣傳者,且符合行政罰法第八條得以減輕或免除其處罰之要件者。
1.擅自設置、張貼或噴漆有礙景觀之廣告物,並於廣告物登載自己或他人之行動電話號碼,作為廣告宣傳者,且未符合行政罰
法第八條得以減輕或免除其處罰之要件者。
2.違規廣告物高度過高(二公尺以上)、全面積黏貼或以其他方式,致非使用工具或機具無法清除者。
停話
十二個月
1.目前市場機制造成大量行動電話門號販售,不易追查張貼廣告行為人,亦即所謂“王八機”於坊間充斥,以目前處分件數統
計約近百分之八十屬之,為求人力資源之善用並符比例原則,違反案件採從重處分;另為兼顧其餘百分之二十善良使用人或
受處分人於事實或法律上提出合理之陳述意見,就相對人舉證程度,得依行政罰法第八條規定,按其情節,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2.部份不肖業者以特殊工具或方式張貼廣告物,造成執法人員清理不易,此行徑公然挑釁公權力,當予重罰。
二、舉證程度可確認違規行為人身分者,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裁罰:
樣態 裁罰基準 說明
經查證確認行為人,且該行為人為初犯者。 新台幣二千元/件 張貼廣告,嚴重破壞市容景觀,針對違規之行為人罰鍰每件裁
罰新台幣二千元。
經查證確認行為人,且該行為人一年內第二次犯者。 新台幣四千五百元/件 第二次犯/年,加重處分。
1.經查證確認行為人,且該行為人一年內第三次(或以上)犯者。
2.違規廣告物高度過高(二公尺以上)、全面積黏貼或以其他方式,致非使用工具或機具無法清除者。
新台幣六千元/件 1.第三次犯/年(或以上),從重處分。
2.違規人以不同方式張貼廣告物,蓄意干擾執行機關清除作業,造成行政機關清除成本浪費,並影響推動民眾參與清淨家園政策成效。
三、依舉證程度裁罰作業流程:詳附圖
四、依舉證程度裁罰原則:經查證確有作為廣告宣傳使用,惟尚無法確認行為人身份者,依電信法第八條規定施予停話處分。
(一)受停話處分之受處分人若為初犯並書面切結不再有類此違規行為,則依行政罰法第八條及第十八條之規定同意縮短停話期
間為一點五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辦理縮短停話處分期間之作業。
(二)受停話處分之受處分人若書面切結承認係違規行為人,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科以罰鍰,辦理廢止停話處分作業,
原舉發單位依本裁罰基準辦理廢棄物清理法處分作業。
桃園縣政府違規廣告物依舉證程度裁罰作業流程圖
|
◆ 修正「桃園縣區域垃圾處理廠場回饋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2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府法規字第1020248717號
附件:如文
修正「桃園縣區域垃圾處理廠場回饋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
附修正「桃園縣區域垃圾處理廠場回饋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區域垃圾處理廠場回饋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五條修正條文
第五條 本基金應用於公共設施服務事項,其用途範圍如下:
一、有關環境衛生、美化、監測、鑑定等環境保護相關事項。
二、有關提升生活環境品質或教育文化水準事項。
三、有關公共設施之興設及管理維護事項。
四、回饋金運用管理及營運監督委員會運作經費。
五、回饋設施運作管理費。
六、本基金人事及行政管理費用。
七、其他經管理會審定事項。
前項第四款之經費,每年不得逾公共設施服務事項當年度回饋金分配金額百分之十。
|
◆ 修正「桃園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設置運用管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桃園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府法規字第1020248767號
附件:如文
修正「桃園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設置運用管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桃園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附修正「桃園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條文
第一條 本辦法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設桃園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其收支、保管及運用,除法令另
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第三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五目所定之特別收入基金,以本府為主管機關,本府環境保護局為管理機關。
為執行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得設桃園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管理委員會,其設置要點由本府定之。
第四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四條及二十六條規定,向本縣指定清除地區內家戶及其他非事業徵收之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
二、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六項收取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代清除處理費。
三、依預算程序撥充之款項收入。
四、本基金孳息收入。
五、其他收入。
第五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機具、設備、設施之重置支出。
二、一般廢棄物處理廠(場)之復育支出。
三、民有民營一般廢棄物焚化廠之每公噸建設成本支出。
四、管理本基金所需費用支出。
五、其他有關支出。
第六條 本基金資金之存儲,依桃園縣縣庫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基金應編列附屬單位預算。
本基金預算之編製與執行、決算之編造及會計事務之處理,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應依規定訂定會計制度。
第九條 本基金無存續必要時,應予結束,並辦理決算,其基金賸餘應解繳縣庫。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 |
◆ 公告本縣蘆竹鄉新庄子段652-1、603(部分)、698(部分)、769(部分)、885(部分)、1039(部分)、1042、1043(部分)、1696(部分)及1682地號等10筆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9月16日
發文字號:府環水字第10207044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蘆竹鄉新庄子段652-1、603(部分)、698(部分)、769(部分)、885(部分)、1039(部分)、1042、1043(部分)、
1696(部分)及1682地號等10筆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第16條、施行細則第10條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全國重金屬高污染潛勢農地之
管制及調查計畫」調查結果辨理。
公告事項:
一、場址名稱:本縣蘆竹鄉新庄子段652-1、603(部分)、698(部分)、769(部分)、885(部分)、1039(部分)、1042、1043(部分)、
1696(部分)及1682地號等10筆土地。
二、場址地號:如上所示。
三、場址面積:新庄子段652-1地號場址面積為1,015平方公尺、新庄子段603地號場址面積為406平方公尺、新庄子段698地號場
址面積為214平方公尺、新庄子段769地號場址面積為968平方公尺、新庄子段885地號場址面積為885平方公尺、新庄子段1039
地號場址面積為543平方公尺、新庄子段1042地號場址面積為705平方公尺、新庄子段1043地號場址面積為620平方公尺、新庄子
段1696地號場址面積為808平方公尺、新庄子段1682地號場址面積為895 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原為農業使用,現已停耕。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經檢測新庄子段1696地號為銅、鎘超過食用作物農地之管制標準,其餘地號為銅超過食用作物農地之管制標準。
六、管制事項:
(一)禁止置放污染物於土壤。
(二)禁止注入廢(污)水於地下水體。
(三)禁止排放廢(污)水於土壤。
(四)禁止下列土地利用行為,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1、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之開發行為。
2、新建、增建、改建或拆建除非因污染控制計畫、污染整治計畫或其他污染改善計畫需要之建築物或設施。
3、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影響居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土地利用行為。
(五)禁止在污染管制區內種植食用農作物、畜養家禽、家畜及養殖或採捕食用水產動、植物。
(六)於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內從事土壤挖除、回填、暫存、運輸或地下水抽出等工作者,應檢具清理或污染防治計畫書,
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實施。
七、罰則:違反本公告事項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41條、第42條規定辦理。
八、其他重要事項:
(一)旨揭地號自公告日起至改善完成並經本府公告解除列管日止,不得耕種食用作物,選擇停耕者,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頒定之
「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停耕補償補助原則」辦理補償,請旨揭土地所有人、375減租或依法承租公有土地耕作之承租人,分別
於每年3月份(3月l日至3月31日止)及9月份(9月1日至9月30日止)向本縣蘆竹鄉公所申請第1期及第2期停耕補償費,種植非食用作
物者則不予補償。
(二)旨揭地號土地若已請領休耕補償或停灌補償者,不得再申請停耕補償(每期作僅能選擇請領其中一種補償費)。
九、自公告日起,管制區內之土地使用或人為活動予以管制或限制。
十、如有不服本處分,得於公告本處分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經由本府轉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起訴願。
縣長 吳志揚
|
◆ 公告停止本縣指定精神專科醫師2名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府衛醫字第1020186496號
附件:
主旨:公告停止本縣指定精神專科醫師2名。
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2條第5項及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自即日起停止本縣指定精神專科醫師阮紹裘、黃玉梅2名。
縣長 吳志揚
|
◆ 公告「竹圍福海宮飛輦轎、過金火」登錄為本縣民俗及有關文物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9月27日
發文字號:府文資字第1020233112號
附件:
主旨:公告「竹圍福海宮飛輦轎、過金火」登錄為本縣民俗及有關文物。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4、6條及「桃園縣102年度
第2次文化資產(第二類組)審議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登錄名稱:竹圍福海宮飛輦轎、過金火。
二、分類:信仰及相關文物一祭典儀式。
三、保存團體基本資料:
(一)團體名:竹圍福海宮管理委員會。
(二)團體負責人:楊德賜。
(三)立案時間:中華民國82年10月12日。
(四)立案字號:桃寺登字第073號。
(五)聯絡地址:桃園縣大園鄉竹圍村65號。
四、登錄理由:
(一)神尊過火為民間常見之潔淨儀式,福海宮過金火保存信仰習俗的純樸性,兼具傳統性與文化性。
(二)福海宮過金火規模盛大,尤其輦轎過程騰空飛舞的飛輦轎,極具祭祀文化特色,加上地方民眾積極參與,凝聚地方向心力,
在北台灣地區具有指標性特色,深具地方性。
(三)廟宇本身的歷史價值與未來配合航空城發展的空間改變需承載之信仰圈使命,值得肯定。
(四)地方菁英積極參與,福海宮管理委員會運作健全,適任保存工作。
五、法令依據:
(一)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第4項。
(二) 「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第l至4目。
六、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條、訴願法第14條及第58條規定,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不服本處分者,得自本處分公告期滿日之
次日起三十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原處分機關(桃園縣政府,地址: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並由原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
(文化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之l號)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政府入口網站(http://www.tycg.gov.tw/) ─
法制處─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吳志揚
|
◆ 受理申請本縣103年度勞資爭議調解案件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案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1日
發文字號:府勞資字第1020236852號
附件:
主旨:受理申請本縣103年度勞資爭議調解案件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案。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訂頒之「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作業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對象:依法於本縣設立之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
二、受理期限:請於102年10月18日前將本府103年度勞資爭議調解案件委託民間團體辦理調解工作申請書暨相關附件送達本府
勞動及人力資源局彙整審查(請自行斟酌郵寄所需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次預計轉介辦理時間: 103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止。
四、有關本府103年度勞資爭議調解案件委託民間團體辦理調解工作申請書、民間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作業要點第3點第3款
規定「理事會或董事會之成員,其曾任或現任工會、工業會或商業會理事職務以上者,各不得超出理事會或董事會成員總數之
二分之一」之切結書,相關資料請至本府入口網站─勞動局─勞資關係─下載專區下載。
縣長 吳志揚
|
◆ 核發本縣地政士魯乃綸開業執照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020245078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縣地政士魯乃綸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魯乃綸
二、證書字號:(102)台內地登字第026991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2) 桃縣地字第001909號
四、事務所名稱: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復興路393號12樓
縣長 吳志揚
|
◆ 公告「沙崙產業園區整體開發計畫可行性規劃報告」第3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0202424141 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沙崙產業園區整體開發計畫可行性規劃報告」第3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33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沙崙產業園區整體開發計畫可行性規劃報告」第3場公聽會業於102年9月16日上午10時假大園鄉沙崙社區活動中心辦理完竣。
二、本次公聽會土地所有權人之陳述意見,本府逐一答覆與作成會議紀錄後公告周知,並張貼於本府、桃園縣大園鄉公所、
桃園縣大園鄉民代表會、桃園縣中壢市公所、桃園縣蘆竹鄉公所、桃園縣觀音鄉公所、桃園縣大園鄉沙崙村村長辦公室、桃園縣
大園鄉沙崙社區發展協會之公告處所或本開發案範圍之公共地方、村(里)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另公告於本府入口網、地政局網站、
本縣住宅及不動產資訊網及書面通知陳述意見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會議紀錄如附件。
縣長 吳志揚
本案附件請至本府地政局網站─公告資訊,自行下載查閱。
http://www.land.tycg.gov.tw/informationlist.aspx?mid=18
|
◆ 公告本縣轄區從事風箏衝浪活動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暨從事風箏衝浪活動限制事項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7日
發文字號:府觀產字第1020244032 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轄區從事風箏衝浪活動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暨從事風箏衝浪活動限制事項。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授權訂定之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29條。
公告事項:
一、在本縣轄區內從事風箏衝浪活動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二、本縣轄區海岸水域範圍從事風箏衝浪活動限制事項如下:
(一)因比賽、競技、救生等需求,得檢具相關資料報本府核准後,限時、限地、限人暫予開放。
(二)從事風箏衝浪者應至少受過國際風箏衝浪組織(IKO)認證之風箏衝浪者第二階段(Level 2)8小時課程或同等級能力訓練,
並取得證明文件,或由國內外風箏衝浪機構認證之合格教練陪同。
(三)出航前須配戴無線電對講機或手機等通訊器具並配置救生人員及救生設備,能及時向岸上回報狀況及請求支援。
(四)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或當地平均風力達8級或浪高6公尺以上時應立即停止所有水域遊憩活動。
(五)經本縣相關單位研判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民眾構成威脅時,得暫停從事風箏衝浪活動。
三、違反前項限制事項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處行為人新台幣5千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縣長 吳志揚
|
◆ 公告本縣不動產估價師蔡再興先生辦理開業證書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02024834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不動產估價師蔡再興先生辦理開業證書登記。
依據:依不動產估價師法第6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務所名稱:再興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二、姓名:蔡再興。
三、開業證書字號:(102) 桃縣估字第000038 號。
四、事務所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央東路88號11樓之1。
五、申請原因: 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法第6條規定申請開業證書。
縣長 吳志揚
|
◆ 公告順倉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即日起管制區內之土地使用或人為活動予以管制或限制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府環水字第1020705364號
附件:場址地籍套繪圖
主旨:公告順倉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即日起管制區內之土地使用或人為活動予以管制或限制。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6條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運作中工廠土壤及地下水含氯有機溶劑污染潛勢調查及查證計畫
(第3期)」調查結果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場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運作中工廠土壤及地下水含氯有機溶劑污染潛勢調查及查證計畫(第3期)」調查結果,土壤
中污染物銅項目含量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00毫克/公升、土壤中污染物三氯乙烯項目含量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60毫克/公升、
土壤中污染物甲苯項目含量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500毫克/公升、地下水中污染物萘項目含量達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0 .4毫克/公升,本府業於102年10月4日府環水字第1020704640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為保障居民健康及生活環境,
特劃定該場址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並對區內之土地使用人或人為活動進行管制。
二、管制區範圍:
(一)土壤:桃園縣大園鄉北港段17-3地號。
(二)地下水:桃園縣大園鄉北港段17-3地號。
三、管制事項:
(一)禁止置放污染物於土壤。
(二)禁止注入廢(污)水於地下水體。
(三)禁止排放廢(污)水於土壤。
(四)土壤污染管制區內,禁止下列土地利用行為,並得限制人員進入,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1、新建、增建、改建或修建非因污染整治計畫或污染控制計畫需要之建築物或設施。
2、符合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之行為。
3、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影響居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土地利用行為。
(五)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內,禁止飲用、使用地下水及作為飲用水水源。
四、罰則:違反本公告事項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2項及第41條第l項第l款規定辦理。
五、自公告之日起,管制區內之土地使用或人為活動予以管制或限制。
六、如有不服本處分,得於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經由本府轉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起訴願。
縣長 吳志揚
|
◆ 預告訂定「桃園縣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草案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府消秘字第1020250652號
附件:桃園縣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主旨:預告訂定「桃園縣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桃園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地方制度法第19條第11款及消防法第14條第2項。
三、訂定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桃園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law.tycg.gov.tw/DraftForum.aspx) 法規草案區網頁。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二)地址:桃園縣桃園市文中北路16號。
(三)電話: (03)3379119轉295。
(四)傳真: (03)3351924。
(五)電子郵件: sinychen@mai1.tyfd.gov.tw。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
有鑑於田野引火等行為易致火災等公共危險,又因地區特性、位置而有不同安全考量。查消防法於一百年五月四日修正公布
第十四條規定:「田野引火燃燒、施放天燈及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易致火災之行為,非經該管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主管
機關基於公共安全之必要,得就轄區內申請前項許可之資格、程序、應備文件、安全防護措施、審核方式、撤銷、廢止、禁止
從事之區域、時間、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之事項,訂定法規管理之。」,爰依據上開授權,擬訂桃園縣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草案,
明定相關申請規定,俾利民眾依法申請並遵行,其要點如下:
一、明定法源依據。(草案第一條)
二、明定法令適用順序。(草案第二條)
三、明定申請事由、範圍及申請人身分、義務及法律責任。(草案第三條)
四、明定主管機關。(草案第四條)
五、明定申請之程序及應備文件種類。(草案第五條)
六、明定禁止區域及範圍。(草案第六條)
七、明定應遵行事項。(草案第七條)
八、明定本府撤銷、廢止許可之權利。(草案第八條)
九、明定違反其他法令時處罰依據。(草案第九條)
十、明定違反本辦法者依消防法處罰之規定。(草案第十條)
十一、明定施行日期。(草案第十一條)
桃園縣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草案
|
◆ 公告本縣大溪鎮「瑞源里5鄰、8鄰、15鄰、17鄰」小地名地區部分門牌整編,自民國102年9月25日起整編生效 |
桃園縣政府民政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桃民戶字第102001582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大溪鎮「瑞源里5鄰、8鄰、15鄰、17鄰」小地名地區部分門牌整編,自民國102年9月25日起整編生效。
依據:
一、桃園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十五條、十六條規定。
二、本縣大溪鎮戶政事務所102年9月18日桃溪戶字第1020004901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縣大溪鎮「瑞源里5鄰、8鄰、15鄰、17鄰」小地名地區部分門牌整編,自民國102年9月25日起整編生效。
二、新舊門牌整編對照表置放於戶所,如有閱覽需求請至戶所參閱、或於戶所網站門牌專區下載。
局長 邱德順
|
◆ 公告本縣新屋鄉永安村、社子村、槺榔村、頭洲村、東明村、清華村等門牌整編,自民國102年10月18日起整編生效 |
桃園縣政府民政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1日
發文字號:桃民戶字第102001624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新屋鄉永安村、社子村、槺榔村、頭洲村、東明村、清華村等門牌整編,自民國102年10月18日起整編生效。
依據:
一、桃園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十五條規定。
二、本縣新屋鄉戶政事務所102年9月26日桃新鄉戶字第1020003767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縣新屋鄉永安村、社子村、槺榔村、頭洲村、東明村、清華村等門牌整編,自民國102年10月18日起整編生效。
二、新舊門牌整編對照表置放於戶所,如有閱覽需求請至戶所參閱、或於戶所網站門牌專區下載。
局長 邱德順
|
◆ 公告本縣觀音鄉坑尾村、大堀村、藍埔村、金湖村、樹林村、富林村、富源村等門牌整編,自民國102年11月1日起整編生效 |
桃園縣政府民政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1日
發文字號:桃民戶字第1020016146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觀音鄉坑尾村、大堀村、藍埔村、金湖村、樹林村、富林村、富源村等門牌整編,自民國102年11月1日起整編生效。
依據:
一、桃園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十五條規定。
二、本縣觀音鄉戶政事務所102年9月25日桃觀戶字第1020004456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縣觀音鄉坑尾村、大堀村、藍埔村、金湖村、樹林村、富林村、富源村等門牌整編,自民國102年11月1日起整編生效。
二、新舊門牌整編對照表置放於戶所,如有閱覽需求請至戶所參閱、或於戶所網站門牌專區下載。
局長 邱德順
|
◆ 公告本縣大溪鎮「新峰里、南興里」小地名地區部分門牌整編,自民國102年10月9日起整編生效 |
桃園縣政府民政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桃民戶字第1020016514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大溪鎮「新峰里、南興里」小地名地區部分門牌整編,自民國102年10月9日起整編生效。
依據:
一、桃園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十五條、十六條規定。
二、本縣大溪鎮戶政事務所102年9月30日桃溪戶字第1020005124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縣大溪鎮「新峰里、南興里」小地名地區部分門牌整編,自民國102年10月9日起整編生效。
二、新舊門牌整編對照表置放於戶所,如有閱覽需求請至戶所參閱、或於戶所網站門牌專區下載。
局長 邱德順
|
◆ 公告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一份 |
桃園縣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020023354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一份。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經以雙掛號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郵寄單退件日102年8月15日至9月24日,
批號Y1020904共912件) ,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送至本局留存,違規人得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並予以7日之繳費期限,若逾期
仍未繳費者本局依法逕行舉發。
局長 高邦基
|
◆ 公告本鄉南興村等13村行政區域調整劃分暨蘆竹村等10村轄鄰編組調整計畫,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實施 |
桃園縣蘆竹鄉公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9月5日
發文字號:蘆鄉民字第1020036969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鄉南興村等13村行政區域調整劃分暨蘆竹村等10村轄鄰編組調整計畫,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實施。
依據:
一、地方制度法第七條規定。
二、桃園縣各鄉(鎮市)村(里)區域調整及村(里)鄰編組自治條例第八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鄉南興村等13村行政區域調整如下:
(一)南興村調整後為(南興村、順興村、福昌村、福興村、蘆興村)
(二)羊稠村調整後為(羊稠村、長壽村、吉祥村〉
(三)五福村調整後為(五福村、中山村、福祿村〉
(四)南榮村、錦興村調整後為(南榮村、錦興村、興榮村) 。
(五)中福村、大竹村、新興村調整後為(中福材、大竹村、新興村、中興村、上興村〉。
(六)營盤村調整後為(營盤村、營福村)
(七)大華村全部併入宏竹村。
(八)上竹村3鄰(19戶) 調整至富竹村8鄰;富竹村8鄰(2戶)調整至上竹村13鄰。
(九)內厝村l鄰(190戶) 調整至營盤村12鄰(29戶)、19鄰(161戶)。
(十)公告本鄉南興村等13村行政區域調整劃分暨蘆竹村等10村轄鄰編組調整計畫,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實施。
二、新舊村別調整前後對照表,如有閱覽需求請至公所民政課參閱。
鄉長 褚春來
|
◆ 公告順倉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府環水字第1020704640號
附件:場址地籍套繪圖
主旨:公告順倉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運作中工廠土壤及地下水含氯
有機溶劑污染潛勢調查及查證計畫(第3期)」調查結果辦理。
公告事項:
一、污染行為人姓名或名稱:順倉股份有限公司。
二、場址名稱:順倉股份有限公司。
三、場址地址:桃園縣大園鄉北港村大工路136號。
四、場址地號:桃園縣大園鄉北港段17-3地號。
五、場址面積:面積共3967平方公尺。
六、場址座標: 268197E,2773120N(TWD97)。
七、場址現況概述: 由順倉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行業之含銅蝕刻廢液回收處理、含氯有機廢溶劑回收處理及非氯
有機溶劑(項目包含有甲苯)回收處理等製程,現況營業中。
八、污染物與污染情形:
(一)污染情形: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運作中工廠土壤及地下水含氯有機溶劑污染潛勢調查及查證計畫(第3期)」調查結果,
土壤中污染物銅項目含量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00毫克/公升、土壤中污染物三氯乙烯項目含量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60毫克/公升、
土壤中污染物甲苯項目含量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500毫克/公升、地下水中污染物萘項目含量達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0.4毫克/公升。
(二)污染範圍:為順倉股份有限公司工廠用地範圍內。
九、其他重要事項:
(一)場址航照套繪圖如附件。
(二)如有不服本處分,得於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經由本府轉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起訴願。
縣長 吳志揚
10013場址地理位置圖
10013場址範圍套繪航照圖
運作中工廠土壤及地下水含氯有機溶劑汙染潛勢調查及查證計畫(第三期)
順倉(股)公司查證結果報告書(1/3)
順倉(股)公司查證結果報告書(2/3)
順倉(股)公司查證結果報告書(3/3)
監測井資料卡
監測井資料卡
監測井資料卡
監測井資料卡
|
![]() |
◆ 2013桃園地景廣場藝術節 |
2013桃園地景廣場藝術節
風靡全國的黃色小鴨自10月26日至11月10日在新屋後湖塘與北中部民眾相見。桃園縣長吳志揚表示,除了黃色小鴨外,
還有點點及蓮花等國際級作品在新屋陂塘展出,盼藉此喚醒大眾對陂塘文化的重視及激發文創的活力。
在桃園的地景藝術節中,以陂塘地景結合國際藝術大日本草間彌生的點點、韓國崔正化的蓮花及荷蘭霍夫曼的黃色小鴨等
作品展示,還有國內的藝術家及在地藝術工作者的作品等,藉由民眾參與地景藝術文化,讓新屋鄉成為大型美術館,這也是實
踐「打破圍牆的美術館」理念。桃園縣的黃色小鴨和其他城市不同,黃色小鴨遲早都會離開,但不同的是,黃色小鴨離開後會
留下民眾對在地藝術及地方文化特色的熱愛,這才是最難能可貴的。 吳縣長表示,桃園縣過去有1萬多口陂塘,現在剩下2800
多口陂塘,這是桃園縣最珍貴的文化資產,也是先人的智慧,陂塘提供了農作灌溉、觀光及休閒功能,也被聯合國列為最有潛
力的世界遺產之一,所以一定要好好保存。
地景藝術節以桃園陂塘文化做藝術節的主軸,未來桃園縣政府將會持續此概念,選擇桃園縣適合區域,利用在地農特產生
產時節,將陂塘、藝術文化創作、觀光休閒作結合,繼續辦理地景文化藝術節,將桃園打造成為文創觀光新樂園。
記者會中並以永平工商的荷花舞、龍潭佳安的大魁舞、龍潭黃唐的客家舞獅、龍潭凌雲的雲南打歌隊、龍潭中正的客家竹
板歌、新屋愛鄉的大魁儡、新屋平台的客家藝陣及大溪月眉的千歲啦啦隊共8個團隊,以代表桃園文化的精彩表演為活動揭開序幕。
|
2013 Taoyuan Land And Open Air Art Festival
The widely popular yellow Rubber Duck greets its admirers at Houhu Pond, Xinwu Township from October 26 to
November 10. Besides the Rubber Duck, other art pieces exhibited in Xinwu Township include a series of pink polka
dot inflatables, called Footprints of Life, and a giant Lotus. The exhibitions aim to raise the awareness of
reserving the pond culture and enhancing creativity.
Major exhibitions that highlight Taoyuan County’s unique pond-dotted landscape at the Taoyuan Land Art Festival
include a series of polka dot inflatables by Japanese artist Yayoi Kusama, a giant pink Lotus by Korean Choi Jeong Hwa,
and the Rubber Duck by Dutch artist Florentijn Hofman. Many other art installations by domestic artists are also
on display at the festival. The fact that these open air art works have turned Xinwu Township into a large art
museum reflects the idea of “bringing down the wall of an art museum”. The Rubber Duck will eventually leave,
but the most valuable thing is citizens can better understand the local art and culture. Taoyuan County used to
house more than ten thousand ponds, but now only about 2800 ponds are left, Mayor Wu said. The pond system, the
most precious cultural heritage in the county, represents the wisdom of the last generation. Efforts must be made
to reserve the ponds that help to develop agricultural irrigation, tourism, and leisure activites. Taoyuan’s pond
system has been recognized by the United Nations as one of the potential world heritage sites.
The Land Art Festival takes the theme of Taoyuan’s pond culture. By choosing appropriate areas and creating a
combination of ponds, art, and tourism, the Taoyuan County Government will continue to organize the festival and
turn the county into a paradise for cultural creative tourism.
The festival is opened in a press conference with eight performances that represent Taoyuan culture: the lotus
dance from Yung-Ping Vocational High School, Da Kui dance from Jia-an Village of Longtan Township, lion dance from
Huangtang Village of Longtan Township, Yunnan folk dance from Lingyun Village of Longtan Township, Hakka bamboo
songs from Chungcheng Village of Longtang Township, Kuilei from Xinwu Township, Hakka dance from Xinwu Township,
and cheerleading teams from Yuemei community of Dasi Townsh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