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1年度第0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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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政府第635次主管會議紀錄 |
主席裁示:
(一)請教育局就下列事項向家長及學生加強說明:
1、可參考德國,擬定升學路線圖,除了升高中職的入學方式以外,請說明未來升大學的升學率、發明展得主多為科大出身者,
以使家長放心。並請1個月內就最新訊息提出路線圖。
2、適性輔導如何判斷?有哪些其他可評量性向及才能的標準?且未來導師應由具備性向輔導能力的老師擔任,並加強輔導老師師資。
3、就超額入學擬採計比賽、社團、志工、幹部等經歷,應加強如下:
(1)教育體系是否提供足夠的課程及活動讓學生發展?
(2)是否會增加家長讓子女補習才藝或其他專長的經濟負擔?
(3)學校應主動收集學生的學習經歷,包含其完整紀錄。
(4)比賽、社團、志工、幹部等相關活動資訊應透明化,放入聯絡簿中讓家長知悉,讓家長鼓勵子女參加。
(5)比賽、社團、志工、幹部等各項評量及指標請教育局審慎設計,勿流於制式。
4、請教育局定期透過聯絡簿等方式,讓家長知悉12年國教最新訊息。
(二)本府應達成讓家長、學生放心並了解各項12年國教措施,目標為:半年內,家長及學生對本府各項溝通、準備作業及資訊
傳達等服務及關心均十分滿意,獲得好評。請教育局善加設計。
作法舉例如:導師可每1日至2日針對1位學生,與家長詳盡溝通學生狀況,包含家長期望、學生興趣、老師的觀察、性向測驗結果。
縣內優質活動的訊息應充分傳達,擴大參與,並可讓學生累積學習經歷。
(三)就25%特色招生:有些學生學科能力不佳,但卻具有特殊長才或對術科具有興趣,但他們並未就讀美術班、音樂班、體育班
等特殊專長班級,也不具備美術班、音樂班學生家長可聘請專業師資指導的社經條件,請教育局應加強注意輔導此類學生,
政策設計應考慮到讓他們亦有學習術科及發展專長的機會。
(四)因應少子化趨勢,且12年國教實施後,公私立學校學費並無差別,請教育局、城鄉發展局確實檢討本縣尚未徵收之學校預定地,
無需要者應解編。
請教育局、主計處及城鄉發展局檢討經國高中預定地,向本人報告討論。
(五)為實現12年國教適才適性的理念,請教育局全面檢討整體教育制度,包括:課程、課外活動、導師及獎學金等,改正學科
優先的觀念,並準備足夠特色教學的術科師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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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重大事項辦理情形(無)
陸、各機關協調事項
一、葉秘書長秀榮:
就12月19日縣長就職兩周年施政報告,請各局處預為規劃未來執行政策,舉例如:精緻農業、以桃園市周邊擴大作為航空城機場城市、
體育大縣之體育場館規劃設計、埤塘、水圳、廟宇及自行車等觀光政策、爭取重大建設的都市計畫等。選後縣長將請各局處報告
規劃情形。
主席裁示:
請吳鴻淼執行長將12月19日本人就職兩周年施政報告資料分送各局處。請各位明年更加倍努力衝刺,落實黃金十年,並期望本人
就職滿四周年、五周年時可如期展現成果。
二、李副縣長朝枝:
(一)議會會期即將圓滿落幕,本府101年預算亦順利通過,感謝各位同仁尤其是各府會聯絡員的努力,正、副議長均肯定府會
關係的進步及本府的表現。由此次經歷可知,府會關係應於平日即積極經營,不僅局處長要經營,科長亦應加入,舉例如審查
預算時,除局處長外,科長亦應在會場與議員寒暄互動,與媒體關係亦同,請各局處長叮囑同仁。
(二)議員通常設有多位助理,本府請議員以1位助理作為對本府之窗口,本項措施頗受議員肯定,請各局處重新檢討專任府會
連絡人,由專職而非兼任人員擔任,因科長有專責業務在身,由核稿人員如專員、技正、秘書等擔任為佳,與議員窗口聯繫較為方便。
主席裁示:
感謝李副縣長領導府會連絡團隊運作成功,議會將於明(22)日閉會,議會結束後,請各位就人事、政策及計畫等進行規畫,
明年度全力衝刺縣政。
柒、臨時動議
一、民政局王主任秘書雅芝報告:
本府與中壢市公所於101年1月1日星期日上午7時30分,在青埔高鐵站舉辦「超越100:愛與祥和邁向101」元旦升旗活動,安排
有護國旗溜冰隊、大型祈願風箏聯合許願簽名等,請各位長官撥冗參加,並感謝各合作單位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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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裁示:
請各位踴躍參加,並請民政局於活動將近時,再次提醒相關事項。
二、觀光行銷局陳主任秘書文君報告:
本府於今(100)年12月31日晚間6時,於本縣多功能藝文園區舉辦「100年桃園跨年晚會」活動,請各位局處首長於當日晚間
11時前於展演中心前集合,停車證另行製發,11時45分於舞台上共同跨年。
本府並於12月23日至31日舉辦「桃園跨年 幸福101」活動,民眾下載「愛ㄑ桃」APP並進行臉書打卡,即可參加抽獎,請各位
長官鼓勵所屬踴躍參加。
主席裁示:
抽獎應注意公平原則,並請各位共襄盛舉。
三、工商發展局陳局長淑容報告:
本局將4年來本縣票選十大伴手禮印製成摺頁,農曆年節將近,請各位支持本縣伴手禮。
主席裁示:
相關摺頁請廣泛擺放,以達宣傳效果。
四、衛生局劉局長宜廉報告:
腰動動活動將於本(12)月22日舉辦成果發表,本縣活動在縣長帶領下,減重成果為全國第一,瘦瘦拳光碟亦將首映。
主席裁示:
各局處明(22)日請參加並觀摩,本府其他活動可參考腰動動的推廣模式,各項政策應積極並廣泛推廣,讓民眾對本縣政績有深刻感受。
捌、主席政策指示
未來三年本府應達成目標:一為作出政績,二為每個局處應參考衛生局腰動動之舉辦方式,推動至少一項廣泛普及的活動,
讓相關團體及領域共同參與,以凝聚民心,贏得認同。舉例如過去環保局推動之全民動員垃圾分類。各項宣導亦應加強推動新
政策,勿千篇一律。
請各局處開始妥為規劃政策及設計活動,本人及本府一層同仁明(101)年將至各局處,與同仁會談業務嫻熟與否及政策、活動
之規劃內容。
玖、散會 下午5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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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桃園地方文化」-管樂嘉年華 縣長談話 |
2011桃園地方文化-管樂嘉年華 縣長談話 100.12.24
各位貴賓以及在場所有的表演團隊,大家好!
首先感謝各位參與今天的活動,讓桃園縣的縣民有機會欣賞各位精采的演出,今天的活動,有來自各界高達40個參演團隊、
超過3000人次的演出,讓我們用「只管玩樂」的心情,歡度建國100年的聖誕節!
桃園縣長久以來在藝文教育的推廣上不遺餘力,尤其在「一校一社團、一校一特色」的教育理念下,各校積極發展社團活動,
目前縣內發展管樂社團的學校約有40所,不但數量多素質也相當優秀,在各項比賽中均有相當優異的表現。為了讓喜愛音樂的孩子,
有一個表演空間,展現自信,縣府已經連續8年舉辦管樂嘉年華,很高興今年也邀請到幾個外縣市績優的團隊共同參與交流,以及
桃園縣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新移民學習中心等學員共襄盛舉,讓音樂藝文由學校走入社區,形成桃園縣特有的文化風貌。
音樂是世界共通的語言,也是最能撼動人心、溫暖心靈的良藥,雖然今天的天氣很冷,我們的內心卻很狂熱,心情也很振奮,
因為今天的節目很精采,早上一連3小時的管樂馬拉松接力,還有熱鬧繽紛的創意踩街、樂旗表演,還有我們的重頭戲-千人大合奏,
歡迎大家跟著我們一起快樂玩樂,共度美好的一天。
最後感謝公所及展演中心,提供這麼優美舒適的場地,讓我們舉辦這個有意義的活動,希望桃園縣的管樂能愈來愈蓬勃發展,
也祝福大家在平安夜,有一個愉快的假日。
(資料提供: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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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年元旦升旗典禮 縣長談話 |
101年元旦升旗典禮 縣長談話 101.01.01
各位貴賓及親愛的桃園鄉親,大家早安、新年快樂!
民國100年在幾小時前跨年晚會大家的倒數聲中已經過去,迎接101年的第一天,大家起個大早來參加元旦升旗典禮,代表
新的一年又開始了。今天活動會場安排一個長達101公尺的祈願風箏,要在典禮後施放寫滿祝福話語的祈願風箏及五彩氣球,
來象徵桃園縣未來的一年,縣政能「箏箏日上、夢想飛揚」,同時也為縣民祈福,希望大家在101年平安快樂!
今天升旗護旗進場的是由航空城棒球隊,及上個月榮獲關懷盃三級棒球賽冠軍的本縣新明國中與仁善國小棒球隊,他們分
別奪下100年青棒、青少棒與少棒組的冠軍,恭喜他們成為關懷盃舉辦18年以來,首次創下由單一縣市三級棒球隊同時拿下
「冠軍大滿貫」的紀錄。另外,去年衛生署訂定桃園縣60公噸的減重目標,本縣不僅達到預期目標,全縣縣民更共計減重133公噸。
今天,在健康瘦瘦拳的暖身與公所主辦的健走項目帶動下,在在顯示桃園縣是個健康的城市,並且向體育大縣的指標邁進。
最後,感謝公所配合辦理元旦升旗典禮,共同祈福愛與祥和的社會,也祝福各位身體健康、家庭幸福美滿,更祝福我們的
國家,在未來的一年政通人和、國運昌隆。
(資料提供:桃園縣政府觀光行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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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政府第635次主管會議紀錄 |
桃園縣政府第635次主管會議紀錄
時間:100年12月21日下午3時正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吳縣長志揚 記錄:科 長 林裕玟
出席:如簽到簿 科 員 賴家玲
壹、主席宣布開會
貳、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參、專案協調
一、專案名稱:楊梅都市計畫體育場用地取得協調
相關機關:教育局、地政局、城鄉發展局、楊梅市公所
葉秘書長秀榮:本案請拜訪楊梅市長請其協調。
主席裁示:
(一)本案為用地取得,請地政局局長擔任專案經理人。相關機關並請增加楊梅市公所。
(二)因本人於兩周年就職紀念報告本縣將成為體育大縣,請教育局注意:
1、包括四維網球中心、中壢體育園區、楊梅體育場及龜山國家級射擊場地等,請教育局及體育處了解協調並妥善規劃
縣內各體育相關場館,功能應避免重複,且應朝專項專業方向設計規格,並應符合本縣體育發展方向。
2、就配合2017年夏季世界大學運動會之舉辦:
(1) 因未來可參加2017世大運的選手現仍為國中生,請教育局協調各單項運動委員會
自國中階段即積極培養人才,以便未來爭取列入自選競賽項目。
(2) 因世大運的比賽場館須經世大運總會(FISU)審視設計後,方可能作為比賽用地,
本縣新設體育場館應符合其國際規格,並請整理出相關規格標準之資訊。
肆、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交通局、工務局
案由:本縣道路(含各鄉鎮市)路平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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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秘書長宗烈:
建請成立專案,統一事權及制度,以徹底檢討,並可仿效先進國家作法,道路採不透水材質,以便重車經過,人行道部分採透水
材質,俾利雨水入滲。
葉秘書長秀榮:
路平問題僅加強年度考核係屬緩不濟急,本府可就增加巡查人員、代為處理等研議建立機制。
主席裁示:
(一)本案成立為專案:請黃副縣長擔任專案經理人,由交通局擔任幕僚單位,工務局、研考會、民政局(請協調各公所)
等為相關機關,並請黃副縣長召集工程相關專業的參事、參議共同參與。
本府既需概括承受民眾對縣內道路的要求及責難,本府應提出強勢具體要求予以改善。
本案目標為:1年內,人民對路平問題的抱怨量降為二分之一。
(二)假修復可研議是否由本府統一進行,如此作法才可能一致。
(三)三民路及國際路路況十分不佳,請釐清廠商責任,並儘快改善。
二、報告機關:教育局
案由: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規劃
葉秘書長秀榮:
(一)獎學金制度亦應配合12年國教適才適性的理念,體育傑出學生亦應可申請獎學金,不應以學科成績為唯一申請標準。
(二)請重新評估學校預定地之未來需要,維護民眾權益。
黃副縣長宏斌:
(一)教育部對本縣高中職招生人數的統計包含推廣教育(夜間部)、建教合作及特殊教育,此三類並非一般國中升高中職方式,
不應計入招生人數,且此三類名額約占三分之一,扣除後本縣招生名額供給將不足,請教育局確認。
(二)高中升大學目前錄取率幾近100%,惟高職升科大卻競爭十分激烈,錄取率遠低於前者,而全國高職數量高於高中,
兩類學校的升大學(含科大)率取率差距頗大,未來將造成家長疑慮。
(三)未來政策可能改進為適性升學,音樂班僅能就讀音樂相關科系,美術班及體育班亦僅能就讀專長相關科系,請教育局
注意教育部作法,並讓家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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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桃園縣辦理犬貓絕育補助作業要點」及辦理犬貓絕育手術之委託動物 醫院名冊,實施期間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止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府農動字第1000005732號
附件:
公布「桃園縣辦理犬貓絕育補助作業要點」及辦理犬貓絕育手術之委託動物醫院名冊,實施期間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
零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止。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辦理犬貓絕育補助作業要點
一、目的:為鼓勵縣民對飼養畜犬、貓及認養之棄犬、貓予以絕育手術,以減少繁殖力,逐步減少縣內流浪犬貓數量。
二、實施期間: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止。
三、實施地點:本縣犬、貓絕育手術之委託動物醫院。
四、主管機關:桃園縣政府。
五、補助對象:設籍桃園縣縣民(外縣市民眾於桃園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認養者亦適用),但同一隻家犬貓,不得重複申請其他
單位絕育補助款,經桃園縣政府動物防疫所查證有重複請領之情事,本所將予以駁回或追回已核發之款項。
六、補助條件及標準:犬、貓於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十五日洽委託動物醫院完成絕育手術,公犬、貓施以去除睪丸手術,
母犬、貓施以卵巢子宮摘除手術,且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完成寵物登記,及狂犬病預防注射者。
七、絕育手術費補助金額:犬、貓:公畜每頭補助新臺幣五百元、母畜每頭則補助新臺幣一千元。
八、絕育手術委託動物醫院:本縣開業動物醫院且為一百零一年度本縣委託之寵物登記站(原一百年度寵物登記站需再辦理續約),
經與桃園縣政府動物防疫所簽訂「桃園縣辦理犬、貓絕育補助委託同意書」後,得接受畜犬、貓(棄犬、貓)絕育手術及委託
辦理絕育補助費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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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受委託動物醫院對民眾須統一收費標準:辦理寵物登記、狂犬病預防注射及絕育手術三合一,包含術後消炎藥,公畜收費
一千五百元,母畜收費二千元。體重超過十五公斤者,每公斤可多收五十元麻醉藥費,已經完成寵物登記或狂犬病預防注射
者不另外扣除費用(民眾自行負擔一千元,政府之絕育補助費:公畜五百元、母畜一千元,於絕育手術後由民眾自行向桃園縣
政府動物防疫所申請核發補助款項)。
十、實施方法:
(一)民眾應攜帶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及所養犬貓,前往各委託動物醫院申請犬貓絕育手術,申請人與犬貓寵物登記飼主需為
同一人始得申請,因補助經費有限,每位飼主最多可申請三頭犬貓絕育手術補助費。
(二)受委託動物醫院受理民眾辦理犬貓絕育補助之申請,需告知飼主絕育補助費之額度,完成絕育手術後,主動提供
『桃園縣家犬貓絕育補助款申請證明書』及申請須知,協助民眾填具『桃園縣家犬貓絕育補助款申請證明書』,並於寵物
登記之備註欄位加註『一百零一年度桃園縣犬貓絕育補助』字樣,列印寵物登記明細資料提供民眾申請補助費。
(三)各委託動物醫院接到畜犬、貓或棄犬、貓後應立即對該犬、貓做必要之免費身體檢查(健康評估),依當時健康情況決定是否
進行絕育手術,經評估認為可進行絕育手術者,填寫手術病歷表及『犬貓絕育補助申請明細統計表』以供查核,待麻醉甦醒
始可領回。
(四)爲確保民眾能申請到補助費及經費有效執行,絕育補助費額度由桃園縣政府動物防疫所依受委託動物醫院數量及辦理絕育
手術執行進度做分配及調整,並另行通知受委託動物醫院,醫院需按月回報執行數量,於每月底寄送或傳真犬貓絕育補助
申請明細統計表,供核對備查。
(五)年度補助總金額:全年共計補助新臺幣五十萬元整,委託縣內之動物醫院配合辦理,本補助款係屬鼓勵性質,故超過額度
則不予以補助。
(六)受委託動物醫院於手術後應填發絕育證明書及確實填寫病歷表備查,所載之事項一旦經舉發或查察有不實、偽造之情事,
將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與詐欺背信等追究相關罪責辦理。
十一、本計畫如因桃園縣政府預算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計畫無法實行時,可隨時終止本計畫,各委託動物醫院於完成
「桃園縣一百零一年度犬、貓絕育手術補助委託同意書」簽訂後,應於接獲通知核可後始執行本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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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年度犬、貓絕育補助總數量由桃園縣政府動物防疫所依實際預算經費辦理,若提早達成目標,防疫所可提前中止本計畫。
十三、各委託醫院因疏失致生損害於個案或其他醫療糾紛,應依法律有關規定自行處理。
十四、受委託動物醫院有違反本作業要點者,如經查屬實,應中止委託。
十五、受委託動物醫院負責人及醫院相關人員不得以申請人名義,向桃園縣政府動物防疫所申請絕育手術補助,但向本縣動物
保護教育園區認養之犬貓者不在此限。
桃園縣101年度犬貓絕育手術補助委託醫院
編號 轄區 醫院名稱 電話 地址
1 桃園市 青山動物醫院 3333600 桃園市春日路229號
2 桃園市 元氣動物醫院 3333816 桃園市三民路三段381號
3 桃園市 新世紀獸醫院 3341411 桃園市萬壽路3段179號
4 桃園市 柏林動物醫院 3699623 桃園市龍安街68號
5 桃園市 桃鶯動物醫院 3754339 桃園市桃鶯路101號
6 桃園市 大禾動物醫院 3625122 桃園市建國路218號
7 桃園市 哲安動物醫院 3337785 桃園市中山路632號
8 桃園市 奇昀動物醫院 3313170 桃園市民生路374號
9 桃園市 大安動物醫院 3335025 桃園市三民路一段24號1樓
10 桃園市 圓霖動物醫院 3177608 桃園市中正路386號
11 桃園市 吉布動物醫院 3585664 桃園市新埔七街134號
12 桃園市 聖愛動物醫院 3253633 桃園市大有路445號1樓
13 桃園市 慈愛動物醫院經國分院 3570869 桃園市經國路232號1樓
14 桃園市 普羅動物醫院 3789900 桃園市中山路928號
15 桃園市 禾原動物醫院 3321695 桃園市大有路159號
16 桃園市 泰安動物醫院 3372939 桃園市復興路44號
17 桃園市 全球動物醫院 2170011 桃園市國際路二段51號
18 桃園市 日安動物醫院 3335723 桃園市永安路267號
19 平鎮市 佑安動物醫院 4930603 平鎮市民族路二段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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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平鎮市 大業動物醫院 4946888 平鎮市延平路二段294號
21 平鎮市 游動物醫院 4226466 平鎮市中原路147號
22 中壢市 康淇動物醫院 4278606 中壢市元化路二段47號
23 中壢市 恆星獸醫院 4561992 中壢市龍文街35巷2號
24 中壢市 環東動物醫院 4332339 中壢市環中東路110號
25 中壢市 延平動物醫院 4251909 中壢市延平路321號
26 中壢市 宏安動物醫院 4253071 中壢市延平路265號
27 中壢市 中央動物醫院 4953214 中壢市中央西路二段84號
28 中壢市 中原動物醫院 4512927 中壢市環北路447號
29 中壢市 振愛動物醫院 4652934 中壢市龍東路188號
30 中壢市 天一動物醫院 4512480 中壢市中華路一段426號
31 龜山鄉 長春動物醫院 3298323 龜山鄉萬壽路二段960號
32 龜山鄉 信安動物醫院 3503075 龜山鄉自強南路82號
33 龜山鄉 藍世界動物醫院 2115167 龜山鄉忠義路二段519號
34 八德市 立仁動物醫院 3620221 八德市建國路1134號
35 八德市 和平動物醫院 3635820 八德市介壽路二段113號
36 八德市 仁愛動物醫院 3650149 八德市介壽路二段1087號
37 八德市 杏旺動物醫院 3779015 八德市介壽路一段731號
38 蘆竹鄉 設想動物醫院 2225859 蘆竹鄉南順七街22號
39 楊梅市 東昇動物醫院 4850171 楊梅市新成路109號
40 楊梅市 人人動物醫院埔心分院 4315700 楊梅市永美路274號
41 楊梅市 崇恩動物醫院 4823627 楊梅市文化街32號
42 龍潭鄉 梁動物醫院 4792945 龍潭鄉東龍路136號
43 龍潭鄉 人人動物醫院 4895900 龍潭鄉北龍路122號
44 龍潭鄉 泛亞動物醫院 4803728 龍潭鄉東龍路285號
45 大溪鎮 仟祐動物醫院 3804477 大溪鎮介壽路79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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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桃園縣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噪音防制費使用辦法」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府法規字第1000534207號
附件:如文
訂定「桃園縣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噪音防制費使用辦法」。
附「桃園縣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噪音防制費使用辦法」。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噪音防制費使用辦法條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執行機關為本府環境保護局。
第 三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機場附近:指經本府及新北市政府公告之桃園國際機場周圍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與桃園國際機場所在地之鄉(鎮、市)。
二、噪音防制措施:指為隔離或降低機場附近航空噪音影響之作為。
三、噪音防制設施:指為隔離或降低機場附近航空噪音影響所設置之防音設施、設備及其附屬配件。
四、相關居民健康維護:指為維護機場附近居民身心健康或提昇生活及環境品質所採取之措施或設施。
五、學校:指符合私立學校法、大學法、專科學校法、職業學校法、高級中學法、國民教育法、幼稚教育法規定之學校或幼稚園。
六、圖書館:指符合圖書館法第四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之圖書館。
七、醫院:指符合醫療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之醫院。
八、托育機構:指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及其相關規定之托育機構。
九、合法建築物:指具有下列文件之一之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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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建築管理前之建築物:
1.房屋稅籍證明。
2.戶籍遷入證明。
3.用水、用電證明。
(二)實施建築管理後之建築物:
1.建築物登記謄本。
2.建築物使用執照或完工證明。
3.建築物所有權狀。
十、住戶:指供人實際居住使用之合法建築物所有人。
第 四 條 噪音防制費用途如下:
一、補助機場附近住戶、學校、圖書館、醫院、托育機構之航空噪音防制設施所需之設置及維護費用。
二、補助相關居民健康維護、全民健康保險費、水費、電費、房屋稅及地價稅。
三、辦理各項航空噪音防制措施所需之航空噪音監測、防制、審查作業及技術研發等相關工作之費用。
四、辦理前三款航空噪音防制業務所需之行政作業費用、監測儀器設置及人員教育訓練費用。
前項各款噪音防制費用途之額度分配由本府公告之。
第 五 條 噪音防制設施之項目如下:
一、防音門、防音窗、開口部消音箱。
二、其他必要之航空噪音防制設施,如吸音天花板、吸音壁面、空調設備及配合噪音防制作業之房屋整修。
第 六 條 相關居民健康維護項目係指體育館、運動場、活動中心、兒童遊樂設施、公園設施、殯葬設施、環境衛生及
綠美化或其他相關公共設施之設置及維護。
第 七 條 機場附近之住戶、學校、圖書館、醫院及托育機構得申請補助設置第五條規定之噪音防制設施。
前項申請補助之建築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
一、供工商營業使用之部分。
二、空屋、儲藏農漁具與其他物品、飼養牲畜等使用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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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條 本府辦理前條之申請,應考量下列因素,排定補助之優先順序:
一、航空噪音影響程度。
二、曾受補助之額度及次數。
三、住戶之建築物建造完成取得使用執照或其他經本府認定之證明文件時間。
四、學校、圖書館、醫院及托育機構之設立時間。
第 九 條 住戶、學校、圖書館、醫院及托育機構所申請之噪音防制設施項目,應具一定減音效果。
受補助者不得拆遷或換裝相關噪音防制設施。但事先報經本府同意、相關噪音防制設施達一定保管年限或因不可抗力之事由
致毀損或滅失者,不在此限。
受補助者應妥善管理、使用及維護噪音防制設施,本府得不定期查核其噪音防制設施之使用狀況。
受補助者拒絕本府執行前項之查核或查核結果違反第二項規定者,本府得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暫停補助。
第 十 條 機場附近之住戶得申請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水費、電費、房屋稅及地價稅。
機場附近之學校、圖書館、醫院及托育機構得申請補助水費、電費。
前二項之補助申請,本府得參酌噪音防制設施補助工作辦理情形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提撥之噪音防制費額度等因素,
決定優先順序及補助項目、額度。
第 十一 條 申請人依本辦法申請補助者,應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府申請之。
前項申請書格式、所需文件及申請、審核作業規定由本府公告之。
第 十二 條 本府、機場附近之本縣鄉(鎮、市)公所及新北市政府,得於其管理之機場附近公共設施,設置第五條規定之
噪音防制設施及第六條規定之相關居民健康維護項目。
機場附近之本縣鄉(鎮、市)公所及新北市政府設置前項噪音防制設施或相關居民健康維護項目,應提送噪音防制費使用計畫
送本府審核,並依本府核定之項目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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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三 條 本辦法施行前未符合第三條第九款規定之建築物,適用本辦法規定辦理補助作業。
第 十四 條 為利補助工作之執行,本府得就年度補助申請之公告作業、申請人資格之認定、補助作業所需相關資料及其他
相關事項協調鄉(鎮、市)公所協助辦理。
前項鄉(鎮、市)公所並得依協調結果向本府申請補助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行政作業費用。
第 十五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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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桃園縣龜山鄉公所辦理婦女生育補助實施要點」自101年1月1日生效, 原「桃園縣龜山鄉婦女生育補助要點」同時廢止,檢附「桃園縣龜山鄉公所 辦理婦女生育補助實施要點」1份 |
桃園縣龜山鄉公所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13日
發文字號:桃龜鄉社字第1000042815號
訂定「桃園縣龜山鄉公所辦理婦女生育補助實施要點」自101年1月1日生效,原「桃園縣龜山鄉婦女生育補助要點」同時廢止,
檢附「桃園縣龜山鄉公所辦理婦女生育補助實施要點」1份。
鄉長 陳志謀
桃園縣龜山鄉公所辦理婦女生育補助實施要點
一、本要點依據地方制度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訂定之。
二、本要點主管機關為龜山鄉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管理單位為本所社會課。
三、本要點補助對象為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出生之新生兒,完成初次設籍於本鄉,且合於下列規定者:
(一)以新生兒母為申請人,新生兒及其母需設籍於本鄉。
(二)新生兒母或父一方設籍於本鄉滿六個月以上。
(三)新移民配偶尚未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有相關證件足資證明與設籍本鄉人士結婚。
(四)有特殊狀況或重大事由,經鄉長核定專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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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父或母設籍時間之計算,以其最後遷入本鄉日起算至新生兒出生日止。
四、補助金額為每位新生兒新臺幣一萬元;如婦女生產為雙胞胎加發補助金新臺幣一萬元,三胞胎加發補助金新臺幣二萬元,以此類推。
五、申請人應於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補助。
六、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申請人身分證、戶籍謄本正本一份(需有申請人及新生兒記事資料)
(二)申請人郵局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印章。
(三)如委託他人代為申請,代理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新移民配偶之居留證或旅行證影本)。
經本所審核准予補助者,補助款採郵局或本鄉公庫(龜山鄉農會)轉撥方式入帳。但有特殊情況者,得申請以領取支票方式領取補助款。
七、有下列情事者,不予發給補助款;已發給者,應予撤銷並追繳之;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並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一)申請資格與本要點規定不符者。
(二)提供虛偽不實之資料。
(三)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申領。
(四)重複申領相同性質補助。
八、本要點修正規定自發布日起生效,並不溯及既往,實施期間倘中央、縣核定實施全面發放生育補助或因經費不足,預算未完成
法定程序,本要點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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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局部變更南崁溪斷面67左岸下游33公尺至斷面69-1左岸南平橋河段河川區域。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16日
發文字號:府水河字第100052844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局部變更南崁溪斷面67左岸下游33公尺至斷面69-1左岸南平橋河段河川區域。
依據:河川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及經濟部100年11月18日經授水字第1002021410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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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公告局部變更南崁溪斷面67左岸下游33公尺至斷面69-1左岸南平橋河段河川區域,其河川圖籍第45、46號計2張
二、原本府96年1月4日府水河字第0960005206號公告南崁溪河川圖籍第45、46號計2張作廢。
三、本公告圖籍存至本府及桃園市公所備閱。
四、公告劃入河川區域內之公私有土地,應依水利法及河川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限制使用;前經劃入河川區域並於本次劃出之
公私有土地解除河川區域管制。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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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冊。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府交停字第1000527201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冊。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經以雙掛號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 法送達(郵寄單退件日100年11月15日
至100年11月30日,批號1D10012070.W.N共211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本批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已送至各處分(監理)機關留存,違規人得至該處分機關領取,逾20日未領者以送
達論,監理機關將依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進行裁處。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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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發本縣地政士吳國豐開業執照。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000529453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縣地政士吳國豐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吳國豐
二、證書字號:(85)台內地登字第019678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0)桃縣地字第001823號
四、事務所名稱:天匯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九和三街10號9樓之5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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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府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宗。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府交停字第1000527202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府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宗。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府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經以雙掛號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郵寄單退件日100年11月4日至
100年12月7日,批號1D10012070.X.N共1084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送至本府交通局留存,違規人得至本府交通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並予以7日
之繳費期限,若逾期仍未繳費者本府依法逕行舉發。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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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京港小吃店」等5家(詳如名冊)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10005331822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廢止「京港小吃店」等5家(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依據: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商號(如附名冊)之商業登記應予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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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盛立馨香行」等2家(詳如名冊)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10005331792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廢止「盛立馨香行」等2家(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依據: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商號(如附名冊)之商業登記應予廢止。
二、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
至桃園縣入口網站(http://www.tycg.gov.tw/) -法制處-表格下載區-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吳志揚
公告廢止清冊
編號 統一編號 商號名稱 地址 負責人
1 10067916 盛立馨香行 桃園縣桃園市青溪里春日路301號1樓 葉素瓊
2 10067943 玩樂城網路資訊工作室 桃園縣桃園市青溪里春日路301號1樓 羅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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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京港小吃店」等5家(詳如名冊)商業登記。 |
二、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
桃園縣入口網站(http://www.tycg.gov.tw/) -法制處-表格下載區-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吳志揚
公告廢止清冊
編號 統一編號 商號名稱 地址 負責人
1 99255665 京港小吃店 桃園縣桃園市玉山里復興路365之2號1樓 曾蕭貴蘭
2 21569520 富樺素食坊 桃園縣桃園市玉山里秀山路71號1樓 蔡榮富
3 14671063 吉祥如意興業社 桃園縣桃園市玉山里秀山路36號1樓 賴文祥
4 34832236 宜沁企業社 桃園縣桃園市中成里永安路四二三巷四號 簡麗宜
5 09621058 快樂樂園飲食店 桃園縣桃園市文中里國際路2段206號1樓 江俊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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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金堡酒家」等2家(詳如名冊)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10005331672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廢止「金堡酒店」等2家(詳如名冊)商業登記。
依據: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商號(如附名冊)之商業登記應予廢止。
二、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
桃園縣入口網站(http://www.tycg.gov.tw/) -法制處-表格下載區-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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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清冊
編號 統一編號 商號名稱 地址 負責人
1 98977720 金堡酒店 桃園縣楊梅鎮瑞塘里萬大路116巷29弄6、8號1、2、3樓 尚治強
2 30238699 姍錦小吃店 桃園縣楊梅鎮四維里永美路四六六號 林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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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銷本縣地政士柳錫青開業執照。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000537326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縣地政士柳錫青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柳錫青
二、證書字號:(81)台內地登字第009479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5)桃縣地字第000708號
四、事務所名稱:柳錫青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寶慶路168號
六、註銷原因:死亡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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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縣辦理101年度雞隻新城病預防接種工作及防範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 冒入侵防疫措施。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府農動字第100000579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辦理101年度雞隻新城病預防接種工作及防範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入侵 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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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6條、第13條。
公告事項:
一、實施期間:自中華民國101年1月1日起至中華民國101年12月31日止。
二、實施目的:預防本縣家禽新城病之發生、傳播及蔓延並防範高病原性家禽
流行性感冒入侵,確保人畜公共衛生安全及其產業永續發展。
三、實施區域:本縣轄內所有養禽場之家禽。
四、實施方法:
(一)衛生管理:
1、飼料、糞便、墊料及雜物以焚燒或掩埋處理為原則、無法焚燒或掩埋處理者、應以發酵有機肥方式、密封發酵一星期、
藉攝氏七十度殺死病毒。
2、空禽舍內外先利用消毒劑(如四級銨或其他能殺滅家禽流行性感冒之消毒劑)噴灑,使之潮濕,二小時後再以清水沖洗,
徹底清除禽舍殘存之糞便、墊料等雜物。禽舍乾燥後再以消毒劑或火焰槍消毒。待其乾燥,空置三十天後,再行後續三次
之清洗及消毒。
3、後續清洗及消毒:
(1)第二次消毒於完成初次消毒滿三十日後為之,其消毒程序同初次消毒。
(2)第三次消毒於第二次消毒滿七日後為之,其消毒程序同初次消毒。
(3)第四次消毒於第三次消毒滿七日後為之,其消毒程序同初次消毒。
4、飼養場所出入口處應設有清洗消毒設施(如人員消毒槽)及噴霧消毒設備等供人員、車輛清洗消毒。人員進出場區應更換
工作服與膠鞋。場區、辦公室及每棟動物舍出入口均應設置腳踏及洗手消毒槽,供員工進出消毒用。消毒劑應至少一週更換
一次以上。
5、車輛、器械、機具及其他運輸設施進出場區,應經過嚴密的清洗消毒程序。需備有工作日誌,逐日記載人員、車輛進出
管制等事項。
6、周圍環境應保持清潔,定期消毒與驅除病媒。消毒所使用之消毒劑必須依病原之抗性,選擇有效之消毒劑種類及稀釋倍數
正確使用,進行全場徹底消毒,至少每週一次。
7、飼養場所應設置「畜牧場衛生管理紀錄簿」,每日詳細登載必要防疫措施執行情形,包括動物健康狀況、衛生管理、預防
接種及消毒措施(包括消毒日期、消毒劑種類、使用濃度及用量情形)等事項,並經畜牧場特約獸醫師或執業獸醫師確認簽章,
以供動物防疫人員隨時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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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動物舍空出時,必須徹底洗刷乾淨,並經消毒後應空置一週以上才能引進動物飼養,飼養前再進行消毒一次。
9、所有可移動設備如飼料槽等均需移出禽舍,可拆之設備配件應全部拆除後運出禽舍,倉庫內所有物品亦均需移出,並加以
適當處理及消毒。
10、移出禽舍之設備或拆卸下來之配件如欲保留,應先浸泡於消毒劑中至少二小時,其後以清水及刷子刷乾淨。
11、不再繼續使用或無法徹底清洗之設備或配件,可燃燒者以焚燒處理,不可燃燒者應先浸泡於消毒劑中至少四小時後丟棄之。
12、以消毒劑處理後之禽舍屋頂、地面、床面、牆壁、隔欄、通道、水溝及圍牆等,再以清水及刷子徹底將物體表面及縫隙內
之汙物洗刷乾淨。除以刷子刷洗外,凡能有效清除物體表面及縫隙內汙物之方法(如使用高壓熱水噴洗機以強力水柱噴洗等)均可使用。
13、水禽場的水塘池水必須加入消毒劑後才可排乾,進行曬池,並進行翻土或將污泥排除,再加生石灰中和池底,進行消毒工作。
14、散裝飼料桶中之飼料應全部清除,散裝飼料桶及管線應以清水洗淨後以消毒劑噴灑,必須注意與禽舍消毒配合,避免污染
已經完成消毒之禽舍。
15、注意事項:
(1)養禽飼養場所應設置防鳥圍網設施,並於候鳥渡冬季節(每年9月至翌年4月),加強防止野生禽鳥接觸豬禽,且不與水禽類
混養為原則。
(2)牧場內人員居住處所可採用燻煙消毒。
(3)清洗及消毒時應注意地勢,由地勢較高處往低處清洗,以避免再度污染已完成清洗之區域。
(4)使用消毒劑時,使用者全身皮膚(尤其是雙眼、鼻子)必須有適當防護,如戴手套、護目鏡、鼻口罩及全罩式防護衣(雨衣)等。
(5)人員進入更換工作衣、帽子、雨靴、口罩,踏過盛有消毒水的消毒槽,以消毒劑清洗及刷手後入場,出場時更換自己衣物後離開。
使用過之雨靴應以消毒劑徹底洗淨,衣物必經過消毒劑浸泡或加漂白水徹底清洗。
(6)限制車輛出入牧場,必須出入之各種車輛,一律以消毒劑徹底噴霧消毒車輛或通過淺型消毒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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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對於某些設備或區域,消毒劑難以完全作用到的時候,可以使用燻煙消毒。原則上,能完全密閉房舍可考慮使用,但是燻煙
的氣體具毒性,因此操作時必須極為小心,注意所有的安全防護措施,以免發生危險。其方法如下:
甲、每十公尺立方空間用四十克paraformaldehyde以加熱器加熱,加熱器與加熱器間之間隔不超過三十公尺。
乙、十公尺立方空間用福馬林五百毫升與高錳酸鉀二百五十公克密閉至少二十四小時。
(二)新城病疫苗使用方法及管理:
1、預防接種之疫苗包括新城病單價、混合活毒疫苗及單價、混合不活化疫苗、前項疫苗應經動物用藥品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登記、
並經逐批查驗合格且黏貼合格封緘。而新城病活毒疫苗病毒株之ICPI值應小於○˙七。
2、新城病疫苗於保存及運輸時應貯存於攝氏四度至八度之冷藏設備中,或依個別疫苗標籤上所載保存條件保存之;使用時應避免
放置於日曬及高溫處所;已逾效期或開瓶使用後所剩之疫苗或空瓶均應即廢棄銷燬。
3、活毒疫苗以稀釋液回甦後,應先充分振盪,使之完全溶解,再以點眼、點鼻、飲水、噴霧或依疫苗使用說明書指示之方法接種。
不活化疫苗應先充分振盪,混合均勻後,再以皮下、肌肉注射或依疫苗使用說明書指示方法注射之。
4、疫苗以點眼或點鼻接種時,須以原廠所附並經冷藏之稀釋液配製;噴霧接種時,須再以生理食鹽水配製,一次配量以三十分鐘
以內能使用完畢為宜。
5、疫苗以飲水投與時,應避免含有礦物質、有機物、氯或清潔劑,並應使用塑膠器具調配疫苗。
6、疫苗應僅供健康雞隻免疫用,各場必須依據家禽保健推行委員會各區檢驗室、動物防疫機關或其他檢驗單位所測得之血清抗
體力價及其建議,訂定免疫計劃,並確實執行之。
7、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對其所飼養之雞隻應依免疫計劃所訂之免疫時機請執業獸醫師(佐)接種或在其監督下接種新城病疫苗,
並於每月五日前將上月新城病疫苗使用情形報告當地鄉(鎮、市)公所,再由鄉(鎮、市)公所彙報本縣動物防疫機關。
|
(三)動物防疫機關得隨時派員赴養禽場查核疫苗使用情形,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不得無故拒絕、妨礙或規避。
(四)前述規定各項工作,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應配合辦理,違者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五條規定予以行政處分,
倘如因未架設防鳥圍網而所飼養動物感染禽流感時、或未依規定接種新城病疫苗而發生新城病時,則該場動物遭到撲殺時,將不予補償。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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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中生行」等4家(詳如名冊)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10005437222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廢止「中生行」等4家(詳如名冊)商業登記。
依據: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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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發本縣地政士呂家齊開業執照。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000543804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縣地政士呂家齊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呂家齊
二、證書字號:(100)台內地登字第02647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0)桃縣地字第001824號
四、事務所名稱: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復興路393號12樓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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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中生行」等4家(詳如名冊)商業登記。 |
公告事項:
一、商號(如附名冊)之商業登記應予廢止。
二、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
至桃園縣入口網站(http://www.tycg.gov.tw/)-法制處-表格下載區-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吳志揚
公告廢止清冊
編號 統一編號 商號名稱 地址 負責人
1 83872038 中生行 桃園縣桃園市北埔里中埔一街346號7樓 郭玉順
2 30233499 龍之鄉養生館 桃園縣桃園市長美里博愛路一0七號一樓 葉龍民
3 66972722 吉朋工程行 桃園縣龜山鄉新路村忠誠街42號4樓 黃玉君
4 10087363 億風小吃店 桃園縣龜山鄉文化村文化二路65號1樓 王媛
|
◆ 核發本縣地政士尤子誠開業執照。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000545610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縣地政士尤子誠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尤子誠
二、證書字號:(86)台內地登字第020884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0)桃縣地字第001825號
四、事務所名稱:全能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大溪鎮中新里中庄山腳4號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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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實施101年度「畜犬登記、晶片植入」及「畜犬狂犬病預防注射工作」。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府農動字第1000005824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實施101年度「畜犬登記、晶片植入」及「畜犬狂犬病預防注射工作」。
依據:「動物保護法」、「寵物登記管理辦法」、「寵物登記管理及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管理收費標準」及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桃園縣犬隻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實施目的: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建立完整犬隻登記管理制度,減少流浪犬問題,並防止人畜共通傳染病之發生,
以維護公共衛生,保障縣民及畜犬生命安全。
二、實施期間:自民國101年1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
三、實施區域及動物種類:凡本縣轄內所有出生日滿4個月之畜犬。
四、實施辦法:
(一)寵物登記管理收費終身收費乙次,另寵物之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則需辦理變更登記。
(二)飼主應於寵物出生日起四個月之內,向本府指定之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寵物登記(本府寵物登記站名單請
至本府動物防疫所網站查詢);另營利性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所飼養之寵物出生日起六個月內,未經販售,得免辦理寵物登記。
(三)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狂犬病預防注射由本府動物防疫所、部分鄉鎮市公所及受委託之寵物登記站及獸醫診療機構共同執行。
(四)寵物登記時畜主應出示:1.飼主身份證明文件。2.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狂犬病預防注射文件。倘若無證明文件,則須實施
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
(五)畜犬出生滿四個月者應接受狂犬病預防注射及畜犬登記並植入晶片,經登記及注射後發給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牌及寵物登
記證明文件,證明牌應依規定懸掛畜犬頸部以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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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畜主應依注射證明所記載有效期滿十日內(有效期間一年),攜帶犬隻及寵物登記證至本府動物防疫所、當地鄉鎮市公所
或委託獸醫診療機構申報再接受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完成後應發給本年度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牌及證明書,憑以證明。
(七)畜犬因異動或死亡時,畜主應於事實發生一個月內,向本府動物防疫所或受委託之寵物登記站辦理異動(變更)或註銷登記。
(八)畜犬遺失,飼主或寄養者應於遺失事實發生後五天內,檢具寵物登記證明,向本府動物防疫所或受委託之寵物登記站申報
寵物遺失。經申報遺失之寵物,於一年內未能尋獲者,視同死亡,並請飼主前來辦理註銷登記。
(九)特定寵物業之買賣業者,其寵物來源,應由取得許可證之寵物繁殖場或寵物買賣業者供應之;並應於完成晶片植入後,始
得買賣或轉讓他人,違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及令其限期改善外,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屆期
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經處罰三次者,廢止其許可。
(十)前項工作之施行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均應接受,如有拒絕或違反本規定者,依「動物保護法」、「寵物登記管理辦法」及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處置。
(十一)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人伴同時,任何人或鄉鎮市清潔隊均可捕捉,並送交動物收容處所。
五、收費辦法:
(一)收費依據:「寵物登記管理及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管理收費標準」。
(二)收費標準:寵物晶片、頸牌之成本及植入手續費,每頭收取新台幣參佰元;本府動物防疫所及各鄉鎮市公所狂犬病預防注
射每頭次收取注射費壹佰肆拾元,已絕育寵物登記費規費減免,僅收取上網登錄手續費新台幣壹佰伍拾元,未絕育寵物每
頭收取新台幣壹仟元;寵物辦理變更登記費,每頭收取新台幣壹佰元。
(三)絕育寵物之認定,以獸醫師開立之證明為認定依據。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登記費得予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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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府自行或委託民間機構、團體設置之動物收容所或指定場所認養之寵物,未絕育寵物登記費壹佰元。
2、於本府登記有案之動物保護團體其所設動物收容所飼養之寵物,未絕育寵物登記費壹佰元。
3、經本府核發寵物業許可證之繁殖業者,其所飼養之繁殖用寵物,登記費新台幣貳佰伍拾元。
4、其他由本府認定其情形應予減免者,已絕育寵物免收登記費,未絕育寵物登記費壹佰元。
六、公告內容若有新公告辦法公佈施行,則依據最新公告辦法辦理。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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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辦理桃園縣清除牛、羊、鹿口蹄疫各項防疫措施。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府農動字第10000058261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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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發本縣地政士蔡秋瑾開業執照。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000546486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縣地政士蔡秋瑾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蔡秋瑾
二、證書字號:(85)台內地登字第015682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0)桃縣地字第001826號
四、事務所名稱:蔡秋瑾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桃園市民有五街112號11樓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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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辦理桃園縣清除牛、羊、鹿口蹄疫各項防疫措施。 |
主旨:公告辦理桃園縣清除牛、羊、鹿口蹄疫各項防疫措施。
依據:
一、「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規定辦理。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發布之「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法」。
公告事項:
一、實施目的:為清除牛、羊、鹿口蹄疫,確保偶蹄類動物飼養產業之安全。
二、實施區域:本縣轄內各鄉、鎮、市。
三、實施日期:自101年1月1日起至修正或廢止日止。
四、實施家畜種類:牛、羊、鹿。
五、實施方法:
(一)草食動物口蹄疫預防接種工作,應繼續辦理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停止該項疫苗接種為止。
(二)衛生管理:
1、動物飼養場所應辦理場區隔離設施、進出入場區之管制、檢疫及隔離、免疫計畫、清潔與消毒、動物屍體處理等必要防疫措施。
2、動物飼養場所應設置日誌簿,每日詳細登載必要防疫措施執行情況,以及場內疫情發生情形,以供防疫人員查閱及疫情調查、
追蹤用。
(三)疫苗使用方法及管理: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發佈之「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四)執業獸醫師(佐)、動物防疫人員執行口蹄疫預防注射所需之口蹄疫疫苗及購買證明票,向本府動物防疫所申領;完成注射
工作應協助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開立一式三聯之「使用口蹄疫疫苗報告表」並交動物防疫所備查。
(五)口蹄疫為甲類動物傳染疾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罹患、疑患或可能感染時依法應即時撲殺,
並予以燒燬、掩埋或化製之,其補償辦法依同條例第40條規定辦理。
六、口蹄疫血清學監控及處理:
(一)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應配合有關監測動物血清學及流行病學調查抽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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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口蹄疫中和抗體監測結果:
1、抗體普遍偏低之畜牧場應加強消毒等自衛防疫措施並補強注射一劑口蹄疫疫苗,再整場採樣送檢。
2、抗體整體成效良好者,就力價偏低動物,應再補強注射一劑口蹄疫疫苗。
(三)動物因罹患口蹄疫撲殺時,應將動物屍體掩埋或燒毀、化製,另依規定核給補償費,若動物未依規定接種口蹄疫疫苗及
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未將其免疫情形報告當地動物防疫機關者,不予補償。
(四)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及執業獸醫師,發現動物罹患口蹄疫時,應立即主動向動物防疫機關報告,並依動物防疫人員之指示
處理,讓發生場所有動物禁止移動,並禁止自外移入動物,其場地、車輛、器材及排泄物應予以嚴密消毒,以防止病原蔓延。
七、前項公告事項,本府得隨時指派動物防疫人員赴動物飼養場所查核與輔導,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應接受並協助,不得無故
拒絕、妨礙或規避,違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第3款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縣長 吳志揚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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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辦理桃園縣羊隻羊痘疫苗注射工作。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府農動字第10000058262號
附件:
主旨:公告辦理桃園縣羊隻羊痘疫苗注射工作。
依據: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實施期間:自101年1月1日起至修正或廢止日止。
二、實施目的:防止羊痘之發生、傳播及蔓延,促進養羊生產效率,確保養羊產業安全及永續經營。
三、實施區域及家畜種類:本縣轄內所有羊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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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實施方法:成羊每年補強1劑為原則,母羊於空胎期施打;新生仔羊於滿3月齡施打1劑,爾後每年補強1劑。
五、有關羊痘疫苗注射之應注意事項:
(一)羊痘疫苗須由執業獸醫師(佐)或在執業獸醫師(佐)監督之下使用;實施疫苗注射前,執業獸醫師(佐)應檢視養羊場
整體羊隻健康情形,僅健康羊隻始得注射疫苗。
(二)疫苗注射前發現養羊場羊隻疑患或罹患羊痘,則以撲殺方式處理,並依規定辦理評價補償;其餘健康羊隻則進行疫苗注射,
並實施移動管制持續觀察到疫苗產生保護力為止(約需2至4週)。
(三)鍳於羊隻於疫苗注射前,或在疫苗生效前,仍有可能已感染羊痘野外病毒株,故完成疫苗注射後仍有罹患羊痘之可能性,
於完成疫苗注射後發現疑患或罹患羊痘之羊隻,則該等發病羊隻以撲殺處理,並依規定辦理評價補償;其餘健康羊隻則移
動管制持續觀察到疫苗產生保護力為止(約需2至4週)。
(四)完成羊隻羊痘疫苗注射之養羊場應持續執行場內之清潔消毒作業及生物安全措施。
(五)由動物防疫人員施行生體檢查、預防注射、投與疫苗、藥浴或投藥而致死或流產,或撲殺之動物及銷燬之物品,除其所有
人或管理人違反本條例或其他法令之規定者不予補償外,將由本府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0條及相關規定組織評價委員會,
評定其價格,並依評價額以內補償之。
六、前述各防疫工作,動物所有人及管理人、動物販賣商及運輸業者均應配合及協助處理,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違者依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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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辦理本縣101年度乳牛、乳羊、鹿結核病及乳牛、乳羊布氏桿菌檢除工作。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府農動字第10000058263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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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辦理本縣101年度乳牛、乳羊、鹿結核病及乳牛、乳羊布氏桿菌檢除工作。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6條、第13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實施目的:為防範草食動物結核病及布氏桿菌病等之發生、傳播及蔓延,進而予以撲滅,以保障動物健康,維護人畜公共
衛生之安全。
二、實施區域及家畜種類:本縣轄區內所有乳牛、乳羊,並接受養鹿戶申請辦理鹿隻結核病檢驗。
三、實施日期:自101年1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
四、實施方法:
(一)乳牛、乳羊結核病及布氏桿菌病之檢驗及養鹿場提出申請檢驗之檢驗日期,均由本府動物防疫所排定後,另函通知。檢驗
至判定期間,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應充分配合,並不得擅自移入他場或移出本場所飼養之草食動物。
(二)接受結核病檢驗之畜牧場或飼養場,應先依規定為草食動物完成口蹄疫疫苗注射(如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全面停止口
蹄疫疫苗注射,則免予實施)及動物應有之防疫標示。
(三)一般檢驗:一般畜牧場或飼養場每年應執行結核病及布氏桿菌病檢驗1次。
(四)加強檢驗:結核病(布氏桿菌病)污染畜牧場或飼養戶每3(1)月檢驗1次,並需連續執行3(6)次檢驗結果,其所有受檢
動物均呈陰性者,始可恢復一般檢驗。
(五)檢驗對象:由計畫另行訂定。
五、檢驗方法:
(一)結核病檢驗:乳牛、鹿隻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年6月30日(89)農防字第891552475號公告之「牛結核病檢驗方法」辦理。
乳羊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77年12月5日(77)農牧字第7050392A號公告之「羊結核病檢驗方法」辦理。
(二)布氏桿菌病檢驗:依據77年12月5日(77)農牧字笫7050392A號公告「羊布氏桿菌病檢驗方法」辦理。初檢採隨機抽驗以玫瑰
苯血清凝集反應法檢驗。呈陽性反應者,則全場動物個別採血後,將血清送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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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關規定及罰則:
(一)經動物防疫人員檢驗判定後有罹患結核病或布氏桿菌病之污染場,其同場或同舍之動物不得移出、及該場以外之動物亦不
得移入。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上開規定而擅自將動物移出場外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2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
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倘因前述行為致疫情蔓延或散播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二)動物經檢驗判定陽性者,應即隔離飼養,禁止榨乳,並依法儘速執行撲殺,除其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本條例或其他法令之
規定不予補償外,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0條規定辦理補償。
(三)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均應依據動物防疫人員指示,控制動物之行動及提供其他必要協助,並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違者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第3款之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四)實施檢驗時,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應負責保定,如無法配合,本府將不派員檢驗並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辦理;倘因
保定或檢驗工作時,發生任何事故,一切損失由動物所有人自行負擔。
(五)從檢驗後至判定期間,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不得擅自移入他場或移出本場所飼養之草食動物。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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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桃園縣興辦公共設施拆遷建築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第8條所定之「評 點單價」民國101年度每評點單價為新臺幣10.1元,惠請張貼公告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工土字第100055041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桃園縣興辦公共設施拆遷建築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第8條所定之「評點單價」民國101年度每評點單價為
新臺幣10.1元,惠請張貼公告週知。
依據:依據桃園縣興辦公共設施拆遷建築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第8條規定辦理。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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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為預告訂定「桃園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草案。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月2日
發文字號:府教特字第1010001263號
附件:
主旨:為預告訂定「桃園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0條及第154條。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桃園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五條。
三、本案內容如附件,並刊載於本府入口網站(網址:http://tycg2.tycg.gov.tw/main/law.aspx)法規查詢-本縣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意見或洽詢:
五、承辦單位:教育局(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六、聯絡人:王馨羚
七、地址: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15樓。
八、電話:(03)3322101分機7585
九、傳真:(03)3318446。
十、電子信箱:hsinlin21@ms.tyc.edu.tw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訂定草案總說明
為應九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修正之「特殊教育法」,使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特殊教育及處理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
更加周延與順遂,特訂定「桃園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本辦法(草案)訂定之重點如下:
一、明定本辦法訂定之依據。(第一條)
二、明定本辦法訂定之任務。(第二條)
三、明定本辦法訂定之組織成員。(第三條)
四、明定本辦法訂定之組織成員任期。(第四條)
五、明定本辦法訂定之會期。(第五條)
六、明定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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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
第一條 本辦法依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業務,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任務如下:
一、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相關計畫。
二、推動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相關工作。
三、協調各處室提供特殊教育學生行政資源服務。
四、審議學校增減特教班或特教班轉型計畫。
五、審議特殊教育課程、特殊教育方案、評量調整、修業年限調整等相關課程方案。
六、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相關教育服務、專業團隊、福利事項。
七、整合特殊教育資源及社區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八、推動無障礙環境及特殊教育宣導工作。
九、推動特殊教育自我評鑑及定期追蹤。
十、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第三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擔任,執行秘書由校長指定特殊教育業務主管擔任,委員若干人,由各處室主任、
普通班教師代表、特殊教育教師代表、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代表(應含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家長會代表等,
由校長遴聘後組成之,必要時得邀請學者專家列席指導。
前項委員之組成,任一性別應占委員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第四條 本會之委員任期為一年,任期自當年八月一日起至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均為無給職。
第五條 本會應於每學期初及期末召開委員會,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並得視業務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開會時應有
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並經出席委員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會議由校長召集主持,校長因故無法主持時,由校長指定
代理人主持。
第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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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桃園 100腰動動成果發表會」 |
桃園縣政府公報101年度第1期
「健康桃園 100腰動動」成果發表會
「健康桃園100腰動動成果發表會」12月22日下午在縣府地下2樓大禮堂舉行,除縣長親自頒獎表揚外,並首映由縣府編製
音樂及專業老師編舞的「桃園健康瘦瘦拳」光碟,也邀請一起拍攝的主角們,到現場重現拍攝場景。這片光碟記錄著大家不畏
風吹日曬,凌晨開始一直拍攝到天黑的辛勞。發表會現場的民間企業為響應健康桃園理念也致贈本縣3300片瘦瘦拳光碟、330瓶
健康食用油及330條暖被,為大家健康加分。
吳縣長表示,衛生署原設定桃園縣的達成目標為60公噸,但截至年底為止,本縣共減重133公噸,參加人數更達10萬多人,
參與人數及減重達成率雙獲全國第一,展現桃園縣民在一起追求健康的決心及毅力。瘦瘦拳動作簡單,任何地方都可以跳,也
可以團體一起跳,目前已有30多萬人跳過。
此次減重成果的幕後功臣,是廣布全縣的466個「333健康享瘦站」減重據點,這些據點每週帶領民眾規律運動,且有營養
師到各據點進行營養講座,全力推動飲食控制及運動維持,提高民眾參與意願及方便性。另外榮獲「人氣王」、「重量王」及
「運動王」的據點,以及績優志工33位,帶領全體縣民共同健康減重,更是減重達陣的重要推手。
「運動」除了輕鬆減重外,還能遠離文明疾病的威脅。今年透過推廣「桃園健康瘦瘦拳」,帶動大家一起簡單作運動,養
成規律運動好習慣,不僅為大家的健康打下穩固基礎,也讓桃園縣進入幸福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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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y and Lively Taoyuan:
The Release of New Aerobics in Celebration of the 100th Anniversary of the R.O.C.
The vedio of aerobic exercise named “Yaodongdong” (literally: moving waist) made its debut on December 22nd
at the auditorium on the second basement floor of the County Government Building. At the event, the magistrate
gave prize and praise to the awards, and the video of the new aerobics, collaboratively composed and choreographed
by the County Government and professional dancers, was first revealed to the general public. The cast of the
video was invited to the venue to perform the exercise on the stage. As shown in the video, the shooting crew
worked from dawn to dusk despite fatigue and hardship. To support the goal of “Healthy Taoyuan” and make people
healthier, private enterprises donated 3300 discs of the video of aerobic exercise called “Shoushouquan”
(literally: slimming dance), 330 bottles of healthy cooking oil and 330 sheets of bed quilt on the spot.
According to Magistrate Wu, the Depart of Health set sixty metric tons as the weight-losing goal for Taoyuan
County, where over one hundred thousand people have already lost totally 133 metric tons by year end. Both the
number of participants and the rate of weight loss in Taoyuan are peerless nationwide, demonstrating the local
residents’ determination to stay fit. One may practice the easy-to-learn “Shoushouquan” in any places and with
anyone. So far, there have been more than three hundred thousand people practicing this aerobic exercise.
The architect of the remarkable weight loss achievement is “Studio of Healthy Life 333”, and there are 466
such studios across Taoyuan County. Every week, the studios provide a place where people exercise regularly and
dietitians hold nutrition lectures. Moreover, the studios selected as “King of Popularity”, ‘King of Weight Loss”
and “King of Exercise”, along with thirty-three outstanding volunteers, serve as proactive leaders in the war against
obesity.
A person could not only lose weight in a pleasant way but also prevent civilized diseases by exercise.
This year, the County Government promotes “Shoushouquan”, which introduces simple motions to make regular exercise
a habit. Building a firm foundation of healthy life, the government is aimed to usher in the jovial new era of
Taoyuan Coun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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