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0年度第2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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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政府第800次縣政會議紀錄 |
保留地的地價平均計算之,並計入距離。
主席裁示:
俟中央有具體進展後,請地政局就業已確認之部分向各公所說明。
二、新屋鄉公所徐鄉長同治報告:
請縣府發包割除道路雜草後,要求廠商即刻清理,以免造成水溝堵塞、環境髒亂。
主席裁示:
請交通局務必嚴格要求委外廠商落實。
三、葉秘書長秀榮:
本府慣例將甲等考績成績限制為85分以下,而其他縣市政府並無此慣例,惟因升
等考試成績須計入考績分數,此慣例不利於本府同仁,建請本府勿另行限制甲等考
績分數,而應核實給分。
主席裁示:
比照其他縣市政府,本府甲等考績分數不限制為85分以下。
四、民政局徐副局長喜廷報告:
本府於10月10日國慶日當天下午3時舉辦集團結婚,下午6時30分至晚間9時並於府
前廣場舉辦國慶嘉年華,請各位踴躍參加。
五、秘書處郭處長燕陸報告:
本縣姊妹城市達拉斯郡將於10月11日參訪本府,10時30分於12樓召開記者招待
會,隨後參訪本府警察局及消防局;該參訪團13日赴本縣青埔參觀,14日參訪後
慈湖、大園高中。
主席裁示:
達拉斯係美國中部大城,與本縣關係友好,請各位予以配合相關活動,並踴躍參加。
六、大溪鎮公所林秘書首報告:
台七線樹倒壓車案,本縣應注意路邊樹木之修剪。
交通局高局長邦基補充說明:
該案責任歸屬尚待釐清,惟本府亦將加強督導委外的除草、邊坡維護、樹木修剪及
清理垃圾等事項。
主席裁示:
請交通局將本案提報道安會議,並請復興工務段提出解決方式,以免影響民眾安全。
柒、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主席裁示:
(一)公立托兒所增聘師資案:解除列管。
(二)清潔隊退休年限調整案:持續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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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主席提示暨結論
一、媒體對本府或本縣報導不實或偏頗時,各局處應立即積極澄清,以免民眾留下
錯誤印象。本府及本縣節能減碳近年績效良好,今(100)年度9月全國非營業用
電量節省約1500萬度,全國排名第三名。
二、公務體系除依法服務民眾之外,更應為民表率,積極響應政府各項政策,本府
推動100腰動動、一週一蔬食等,成效均十分良好,並採獎勵性方式鼓勵員工上網
登錄家中水電號及用量,以宣導節能減碳。
玖、散會 下午3時30分
桃園縣政府100年10月5日第800次縣政會議
各鄉鎮市出席人員:
桃園市公所呂副市長朝福
中壢市公所魯市長明哲
平鎮市公所呂主任秘書超群
八德市公所邱秘書創漢
龜山鄉公所張秘書忠發
蘆竹鄉公所褚鄉長春來
大園鄉公所游主任秘書昌漢
新屋鄉公所徐鄉長同治
觀音鄉公所劉主任秘書弈發
復興鄉公所郭主任秘書振源
龍潭鄉公所葉鄉長發海
大溪鎮公所林秘書首
楊梅市公所何專員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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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政府第630次主管會議紀錄 |
桃園縣政府第630次主管會議紀錄
時間:100年10月5日下午3時30分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吳縣長志揚
記錄:科 長 林裕玟
科 員 藍瑞娟
出席:如簽到簿
壹、主席宣布開會
貳、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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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專題報告
一、報告單位: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案由:議會總質詢施政報告議題討論
原住民行政局林局長誠榮建議:
請規劃12年國教原鄉學生就讀學校之解決方案。
教育局吳副局長林輝補充說明:
12年國教的規範適用目前國中7年級以下的學生,8、9年級同學的辦理方式仍
維持國中薦送及學生申請兩模式。12年國教實施後,各國中畢業生於方圓20
公里內,如無合適學校可就讀,教育部同意專款補助,讓學校改制為完全中
學,即可解決原鄉學生就近入學的問題。復興鄉可以羅浮國小現有校地規劃
適合山地原鄉學生就讀的學校,平地原住民部分,可研議就八德、大溪地區
取得校地籌設,讓學校設計具備原住民文化及民族特質的課程,培養自治人才。
葉秘書長秀榮建議:
(一)請航空城及捷運公司就各自業務備妥工作報告,俾利議會質詢。
(二)林口特定區山坡地解編一案,請水務局提供詳細書面報告。
主席裁示:
(一)增加中油煉油廠遷廠案。
(二)消防局大有分隊新建暨聯外道路案:請局長掌握本案過程及細節俾利
議員質詢時回答。
(三)本縣因應12年國教案:行政院已核定並公布12年國教將於103年實施,
本縣現有公私立學校是否足夠讓所有國中畢業生就讀及各項配套方案,應作
詳盡解說。
各局處所辦理的活動,可透過學校管道協助宣導推廣。
(四)林口特定區山坡地解編案:請水務局就民意代表及地方民眾等認知混
淆處詳加說明。
肆、重大事項辦理情形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陳主任委員盛說明:
請各局處首長依排定時程協同主辦科長,至本會針對每一案提出整體及分項
計畫,面對面進行檢討。
葉秘書長秀榮建議:
各專案經理人對於可持續推動之專案,建議依研考會的規劃繼續追蹤,惟
「本府各局處辦公廳舍遷移專案」.及「全面河川區地價檢討專案.」或其他
無法再有進一步之作為者,建議簽出辦理結案。
主席裁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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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灣產業文化推廣中心」專案:本案暫時解除列管,請工商發展局提
重大議題討論繼續追蹤。本案亦可與航空城公司討論,以因應未來局勢。
(二)「老街溪專案協調」專案:本案可洽請各鄉鎮市公所及里長協助,增加
下次相關說明會的出席人數。
(三)請研考會與各局處檢討並修正專案,達到管考效果。對於重大議題的討
論及結論,請與副秘書長聯繫,調整專案細部計畫。
伍、各機關協調事項
葉秘書長秀榮:
(一)請各府會聯絡人隨時掌握議會狀況陳報各主管,重大事項亦請即時轉報
縣長。
(二)本府選拔模範公務人員過程公平、公正,恭喜雙龍國小鄒小姐獲得行政
院模範公務人員的殊榮。
(三)本縣參加各項全國性的競賽或活動,皆應爭取最高榮譽,以提昇本縣知
名度。舉例如警察局同仁於日前參加警政署女子組桌球賽全國冠軍,可於會議
中獻獎;接續的地政盃桌球賽及縣長盃公教運動會,也請努力爭取最高榮譽。
一個縣政團隊除了應認真努力執行業務外,對員工的活動亦需積極提倡,才能
提昇整體的向心力。
陸、臨時動議
社會局張局長淑慧報告:
愛與祥和小組針對本府10月1日至12月底各局處辦理的活動,製作5,000份樂
活桃園活動護照供參加民眾蓋上活動章戳,參加5個活動可領取參加獎,參加
10個活動可獲得樂活桃園獎。請各相關局處於活動中,協助民眾在服務臺蓋
章。目前於本局及各鄉鎮市家庭服務中心皆可領取護照,並規劃加發國小五、
六年級學生,增加活動資訊的推廣。
主席裁示:
增加學校的通路是極為有效的方式,未來舉辦類似活動,無須皆發給獎品,亦
可採表揚方式辦理。
柒、主席政策指示
請充分準備議會工作報告及答詢事項,並祝大家會期順利。
捌、散會 下午4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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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縣長與魏德聖導演見面會活動 縣長談話 |
吳縣長與魏德聖導演見面會活動 縣長談話 100.10.01
各位現場的來賓及鄉親們大家好:
首先,感謝魏導演讓我們有機會欣賞到這麼好的一部影片!今年9、10月台灣各地電影院都出現盛況空前的爆滿現象,
這皆應歸功於魏導的「賽德克巴萊」,它不只是再度掀起了國片的高峰,也讓大家關注霧社事件、關注原住民議題,對族群間
和諧可說是助益極大,在建國百年的今天,更是整個社會的最重要回憶。
印象中,台灣的電影市場自從對好萊塢完全開放之後,就?有過大排長龍的景象,直到魏導演的「海角七號?,才重新讓大
家了解,台灣也拍得出如此受歡迎的國片,而到了今年九月的「賽德克巴萊」,就更進一步讓大家感受到,看國片買票必
須再提早一點才能買到。
桃園縣很榮幸,成為「賽德克巴萊」取景的地區之一,相關的拍攝工作,本府也提供了一些協助,包括成立影視協拍的
單一窗口,常態協助處理各種電影、電視、廣告CF及音樂MV劇組在桃園縣境內取景拍攝的各種問題。在此恭賀魏導演再次票房
長紅,未來也希望我們電影界的國寶,再接再厲,把心裡每一部好劇本都拍出來,拍出更多曾在台灣發生過以及台灣的歷史風
情電影,讓國人因此更了解台灣的歷史。
(資料提供:桃園縣政府觀光行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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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力銀髮 幸福桃花源-100年桃園縣重陽敬老表揚活動 縣長談話 |
活力銀髮 幸福桃花源-100年桃園縣重陽敬老表揚活動 縣長談話 100.10.02
各位長輩大家好:
再過幾天就是農曆九月九日重陽佳節,因時值秋來菊開的季節,因此有菊花節之稱,也訂這天為老人節,以表示傳統敬老
尊長的美德。本縣65歲以上的長者約有16.6萬人,長期為社會貢獻的長輩們,是安定人心、守護社會的珍貴力量。俗話說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老人家是每個家庭中最重要的精神支柱,夫婦二人都能白頭偕老,令人羡慕,若倆人都也能擁有健康
的身體,更是人人企盼的目標。
桃園縣雖然是全國最年輕的縣,但老人福利措施卻不輸給其他縣市,桃園縣也是最重視老人健康的縣,因為家中老人有了
健康的身體,才能讓家裡的年輕人放心外出打拚事業。基於這點,縣府雖受限於財政經費,但仍推行包括一年三節敬老獎勵金
從2,000提高至2,500元、公車愛心卡從原本的540點逐步增加到650點到今年的800點、全縣建置100個社區關懷服務據點,還有
今年在縣內增設第2家日間照護中心,以及每年補助經費給縣內的老人社團等措施,在在希望所有的老人家都能渡過健康、快樂
的晚年。
今年本縣表揚由各鄉鎮市推薦的13對金婚佳偶,26位模範爺爺、奶奶及多位長青敬老楷模,期望能藉此宣揚並傳承長輩們
的美德,促進社會重視家庭倫常及社會溫馨的正常發展,締造更美好愛與祥和的「美麗桃花園、銀髮新故鄉?。最後,在此祝賀
長輩們佳節愉快!
(資料提供:桃園縣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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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政府第800次縣政會議紀錄 |
桃園縣政府第800次縣政會議紀錄
時間:100年10月05日下午2時正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吳縣長志揚
記錄:科 長 林裕玟
科 員 賴家玲
出席:如簽到簿
壹、主席宣布開會
貳、頒獎
一、頒發本縣100年度上半年「清淨好家園 一起在桃園」建國百年村里環境
清潔考核計畫考核績優單位,各獲頒獎座乙座。
-主辦機關:環境保護局
二、頒發桃園縣住商部門節能減碳績優單位,各獲頒獎牌乙面及補助金。
-主辦機關:環境保護局
三、「我喜歡的綠色商店票選活動」票選活動前三名,各獲頒獎牌乙面。
-主辦機關:環境保護局
四、頒發本縣99年度綠色採購金額達伍佰萬元以上之民間企業及團體,各獲
頒獎牌乙面。
-主辦機關:環境保護局
五、頒發本府100年模範公務人員暨轉頒發本縣100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
各獲頒獎牌乙面。
-主辦機關:人事處
六、頒發本縣100年各機關學校績優事務人員,各獲頒獎牌乙面
-主辦機關:秘書處
七、轉頒發行政院研考會「第9屆機關檔案管理金檔獎」本縣獲獎機關,締造
本縣「九連霸」獲獎紀錄。
-主辦機關:秘書處
八、表揚本縣「100年度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各獲頒獎牌乙面。
-主辦機關:教育局
九、呈獻本縣榮獲教育部99年度對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訪視全國第三名績
優獎座乙座
-主辦機關:教育局
十、呈獻本縣榮獲教育部「99年度社區大學業務評鑑」特優獎獎牌乙面。
-主辦機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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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呈獻外交部頒發本府捐贈善款救援日本311大地震之表揚狀。
-主辦機關:社會局
主席:
今天頒發許多環保獎項,節能減碳是國際主要趨勢,本縣無論公私部門均在節
能減碳上成效良好,各位的配合及努力使得本縣在各方面均有良好成績,謝謝
大家。
參、「中壢市竹板快書環保宣導團」表演
-主辦機關:環境保護局
「中壢市竹板快書環保宣導團(魯蛋配菜包隊)」榮獲環保盃星光大道選秀會第三
名佳績。
肆、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伍、提案討論
一、提案單位: 財政局
案由:為修正「桃園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單位:財政局
案由:修正「桃園縣縣有不動產租金計收標準」,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提案單位:文化局
案由:為本縣縣民賴女士獲選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人間國寶殊榮,擬頒贈
「傑出縣民」證,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於第802次縣政會議頒贈。
陸、臨時動議
一、中壢市公所魯市長明哲報告:
因未來徵收將採市價計價,影響目前徵收作業,且造成未來財政難以預估。市價難
以明確認定,舉例如道路用地及墓地等如何計算市價,請縣府協助說明。
地政局林局長學堅補充說明:
中央相關市價徵收之配套措施尚研議中,相關法令亦未全數完成修法。
葉秘書長秀榮:
目前公告現值約相當於客觀市價的81%,道路等公共設施保留地依毗鄰非公共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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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桃園縣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第六條。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6日
發文字號:府法規字第1000405171號
附件:
修正「桃園縣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第六條。
附修正「桃園縣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第六條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五條、第六條修正條文
第 五 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本府實施都市更新費用:
(一)土地價款。
(二)房屋拆遷戶之補償、補助及安置費用。
(三)房屋拆遷戶之獎勵及救濟費用。
(四)辦理都市更新事業所需研究、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
(五)更新地區出租房屋之管理、維護、稅捐、保險、訴訟及強制執行等費用。
二、補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之經費。
三、購買移出容積之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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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之販賣,如係將型錄置於實體店面之電子機台,該電子機台及其後端 服務平台之網路皆屬封閉系統,消費者於店內瀏覽操作後,於店內付款 取貨時均有店員可辨識購買年齡始能完成購買,此種購物方式尚非屬菸 酒管理法第31條第1項所稱之電子購物。 |
財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台財庫字第10003518140號
附件:
酒之販賣,如係將型錄置於實體店面之電子機台,該電子機台及其後端服務平台之網路
皆屬封閉系統,消費者於店內瀏覽操作後,於店內付款取貨時均有店員可辨識購買年齡
始能完成購買,此種購物方式尚非屬菸酒管理法第31條第1項所稱之電子購物。
正本:(貼財政部公告欄)
副本:財政部法規委員會、財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財政部國庫署、財政部中部辦公室(國庫業務)
部長 李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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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桃園縣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第六條。 |
四、辦理都市更新周邊地區公共及社區環境改善計畫、都市建設及公有出租住宅相關費用。
五、償還金融機構融資本息。
六、辦理都市更新作業之聘僱人員人事費用。
七、研究發展都市更新有關業務之必要費用。
八、其他與本基金業務有關之費用。
第 六 條 本基金應納入縣庫集中支付並設立分戶專帳存儲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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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桃園縣有機農業補助基準」,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六日生效。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6日
發文字號:府農務字第10004086831號
附件:桃園縣有機農業補助基準
發布「桃園縣有機農業補助基準」,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六日生效。
附「桃園縣有機農業補助基準」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有機農業補助基準
名 稱 說明
桃園縣有機農業補助基準
規 定 說明
一、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促進有機農特產品產業發
展,維護產品之品質及在國內外市場之聲譽,特訂定本基準。
訂定目的
及依據。
二、本基準適用對象如下:
(一)設籍本縣且農地位於本縣之農民,農地為合法使用者。
(二)本縣之有機產銷班及農民團體,且農地為合法使用者。
明定補助對
象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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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人應於每年三月一日起檢具申請書(如附件一)、身分
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有效期間內之耕作協議書或租約
書、驗證機構驗證證明及法人登記之文件等,送輔導單位(農
會或公所)審核後,研提計畫送本府於年度預算額度內審核
辦理。
明定申請程
序及具備文
件。
四、審查標準及作業程序如下:
(一)審查程序:由本府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
(以下簡稱農糧署)、桃園區農業改良場、桃園縣農會及提
報農會(或公所)辦理。
(二)補助之優先順序如下:
1.符合專區規定或經評估具發展潛力地點。
2.有機產銷班及農民團體。
3.個別有機栽培農戶。
審查標準及
作業程序
(三)審查標準:如附件二。
五、補助項目如下:
自每年一月一日起新增經驗證機構驗證通過取得「有機農產
品」或「有機轉型期產品」證明標章,或通過「有機農產品
驗證機構之水、土壤」檢驗通過有案之有機農業耕地,符合
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一)有機農業耕地補助:
1.推廣專區補助:農地毗連五公頃或毗鄰十公頃,符
合申請資格之有機產銷班或農民團體。
(1)非稻作每公頃補助新臺幣十萬元。
(2)稻作每公頃補助新臺幣五萬元。
2.個別有機農戶:耕地面積一公頃以上,非稻作每公
頃補助新臺幣五萬元。
3.年度計畫目標:依預算額度辦理審查額滿為止,同
經費之用
途及使用
範圍
一耕地不得重複申請,同一申請人以補助三年為上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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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機質肥料補助:
1.使用農糧署網站公告有機質肥料推薦品牌:
(1)農糧署補助每公頃每年施用四公噸以上補助新
臺幣六千元。
(2)本府每公頃補助金額:依年度預算核定標準辦
理。
2.前款第(1)、(2)目補助得在未超過總金額二分之
一以內額度內辦理。
(三)非化學性農藥防治資材補助措施:凡毗連三公頃以上有
機農戶使用非化學性農藥防治資材補助,其實際支出費
用由本府補助三分之一、農民負擔三分之二,每公頃每
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二萬元。
(四)其他補助:生產設施、生產機具、生產資材、運銷設施
及資材、集貨加工設施等依計畫內容,個別有機農戶在
三分之一額度範圍內辦理,專區、有機產銷班及農民團
體在二分之一額度範圍內辦理,共同利用設施及公共設
施得視需要全額補助。
(五)農民團體補助:辦理分裝、加工、流通等相關設施及資
材並經驗證通過者,其他辦理展示展售活動、農業推廣
教育等,依農糧署主管計畫補助基準辦理。
六、經費請撥及核銷程序如下:
(一)補助申請經本府審核同意後,受補助單位或農民應於實
施計畫執行完成後一個月內,填具領款收據、檢具成果
報告、實際支用明細表或補助經費項目及金額明細表,
及各項支出憑證(受部分捐助時得檢附影本);如屬全
額補助者,並應列明全部實支經費總額及各機關實際補
助金額,報本府撥款。
1.使用農糧署網站公告有機質肥料推薦品牌:
(1)農糧署補助每公頃每年施用四公噸以上補助新
臺幣六千元。
(2)本府每公頃補助金額:依年度預算核定標準辦
理。
2.前款第(1)、(2)目補助得在未超過總金額二分之
一以內額度內辦理。
(三)非化學性農藥防治資材補助措施:凡毗連三公頃以上有
機農戶使用非化學性農藥防治資材補助,其實際支出費
用由本府補助三分之一、農民負擔三分之二,每公頃每
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二萬元。
(四)其他補助:生產設施、生產機具、生產資材、運銷設施
及資材、集貨加工設施等依計畫內容,個別有機農戶在
三分之一額度範圍內辦理,專區、有機產銷班及農民團
體在二分之一額度範圍內辦理,共同利用設施及公共設
施得視需要全額補助。
(五)農民團體補助:辦理分裝、加工、流通等相關設施及資
材並經驗證通過者,其他辦理展示展售活動、農業推廣
教育等,依農糧署主管計畫補助基準辦理。
六、經費請撥及核銷程序如下:
(一)補助申請經本府審核同意後,受補助單位或農民應於實
施計畫執行完成後一個月內,填具領款收據、檢具成果
報告、實際支用明細表或補助經費項目及金額明細表,
及各項支出憑證(受部分捐助時得檢附影本);如屬全
額補助者,並應列明全部實支經費總額及各機關實際補
助金額,報本府撥款。
|
(二)受補助經費產生之利息或其他衍生收入,應依規定所產
生之利息繳回本府。
(三)申請補助計畫無法在限期內完成或在年度內前無法完成
者不予撥付尾款,雖發生權責,仍不予保留,如因天然
氣候或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執行進度及經費核銷,須敘明
理由,專案簽奉核准,辦理是項計畫補助款保留。
(四)受補助單位執行實施計畫,應積極加強宣導,並於各項
宣導資料之適當位置印明「桃園縣政府補助」字樣。
八、督導及考核:
(一)接受補助單位應建立完整補助案件檔案備查,並於受補助
設備明顯處,標示補助年度、計畫名稱及補助單位名稱。
七
(二)為了解活動實際執行情形,本府得隨時派員實地訪查。
(三)對補助款之運用考核,如發現、受補助單位自籌款編列、
計畫成效不佳、未依補助用途支用、或虛報、浮報、申請
補助資料不實或有造假等情事,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助經
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助案件停止補助一年至五年。
(四)受補助單位應於計畫執行期限內完成,並於結束後一個月
內向本府提交執行成報告備查,且本府農業發展局應確實
追蹤計畫執行成果、評估補助效益,如有賸餘款項應按補
助比例繳回。
|
附件一
桃園縣有機農業耕地補助申請書頁次:頁
姓 名電 話
e-mail 傳 真
住 址
申請
耕地
資料
鄉鎮市
地段
地號
面積(公頃)
作物種類
認證機構
新增驗證合格面積
(公頃)
驗證通過日期
□身分證明文件
□土地登記謄本
檢附文件
□耕作協議書或租約書等文件影本
□認證機構驗證通過文件影本
*本表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查填。
*面積以公頃記載,以小數點以下第2位(小數點以下第3位捨去計算)。
申請書(簽章): 申請書共 頁、面積總計: 公頃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實地查核欄 二層決行 日期: 年 月 日
耕地栽培情形、面積是否符合各項文件查
證
綜合審查意見
□ 符合規定。
□ 不符規定退回申請、理由:
鄉鎮市農會(公所):主辦人: 股(課)長: 總幹事(鄉鎮市長):
桃園縣政府:主辦人: 科長: 技正: 局長:
|
附件二:
審查標準
策略及績效目標 權重 衡量標準 評分
1.有機生產專區及有機村或個別農場
之規劃:
1.1講習及觀摩
1.2召開說明會(產銷班)
1.3申請驗證及土地使用證明文件
1.4產品之規劃
1.5農場配置
1.6產品行銷通路
60%
辦理場次
辦理場次
面積
具多元性
是否妥適並有隔
離綠帶
是否有市場競爭
性及發展潛力
2. 生產設施與各項生產資材的配置
2.1生產機具
2.2設施搭建
2.3耗材
20%
使用率
是否合法及適用
3. 共同利用設施規劃與興建
(不含個別有機農戶)
3.1設施規劃
3.2設施興建
20%
審查人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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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桃園縣政府配合辦理機場捷運A7站地區第一期區段徵收建物基地 申請原位置保留分配審查作業要點」,並自100年10月7日起生效。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7日
發文字號:府地區字第1000412405號
附件:桃園縣政府配合辦理機場捷運A7站地區第一期區段徵收建物基地申請原位置保留分配審查作業
要點
訂定「桃園縣政府配合辦理機場捷運A7站地區第一期區段徵收建物基地申請原位置保留
分配審查作業要點」,並自100年10月7日起生效。
附「桃園縣政府配合辦理機場捷運A7站地區第一期區段徵收建物基地申請原位置保留
分配審查作業要點」一份。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政府配合辦理機場捷運A7站地區第一期區段徵收建物基地
申請原位置保留分配審查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10月7日桃園縣政府府地區字第1000412405號令訂定
一、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配合內政部辦理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範圍內
既成建物基地及已辦竣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學校、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宗教團體
用地申請原位置保留分配審查事宜,特依土地徵收條例第四十七條及區段徵收實施
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申請原位置保留分配之土地,其地上建物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物,無使用執照者,應提出主管建築機關或鄉(鎮、
市)公所之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有關該建物之下列文件之一:
1.曾於該建物設籍之戶籍謄本。
2.門牌編釘證明。
3.繳納房屋稅憑證或稅籍證明。
4.繳納水費、電費憑證。
5.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物完工證明書。
6.地形圖、都市計畫現況圖、都市計畫禁建圖、航照圖或政府機關測繪地圖。
7.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二)實施建築管理後建造之建物,應附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狀。
前項第一款之建物與基地非屬同一人所有者,應另附使用基地之證明文件。
三、申請原位置保留之建物所有權人,應為經核定領回抵價地者;倘建物與基地非屬同
一人時,得以該基地所有權人或自行協調由其他土地所有權人經核定發給抵價地之
應領抵價地權利價值供原位置保留分配土地。
四、申請原位置保留分配土地案件,應由申請人於區段徵收公告期間內,檢附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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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附件一)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府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五、保留分配土地面積之計算與範圍劃定如下:
(一)保留分配土地面積計算,以該建物合法部分投影面積除以該使用分區建蔽率為
原則。但建物合法部分,不包含位於公共設施用地上須拆除部分。
(二)同意保留範圍,由本府視建物狀況、街廓(區塊)條件、預計權利價值或建物
所有權人意願,調整後劃定之。調整後劃定之範圍,不得小於都市計畫所規定
之最小開發規模。
(三)同意保留範圍之兩側基地線,以至少能涵蓋該建物合法部分之最大投影範圍為
原則;後側基地線,以連接至街廓分配線為原則。
(四)同意保留範圍因考量第三款兩側及後側基地線,致超過第一款計算面積時,不
得超過第一款所計算保留面積之百分之二百。但經核算應領抵價地面積大於預
計保留之土地面積者,且其建物與基地同屬一人時,不在此限。
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核准原位置保留分配土地:
(一)所附證件不全或原申請發給抵價地案件未經本府核准,經通知補正,申請人未
於期限內補正或經補正後資料仍未完整。
(二)使用情形不符合未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三)位於公共設施用地範圍。
(四)位於街廓分配線上,有妨礙抵價地分配之情形。
(五)依第五點第一款計算之保留面積,未達都市計畫所規定之最小開發規模。
(六)建物需部分拆除或因其二側建物拆除,致該建物有危安之虞,經本府認定需拆除。
(七)建物排水經本府會同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審查後,認定與工程規劃設計無法
配合有積水之虞。但經建物所有權人切結自行負責者,不在此限。
(八)經本府審核認定有妨害都市計畫事業或區段徵收計畫進行之虞者。
前項各款情形,經本府認定其情況特殊,且影響本計畫輕微者,得專案核准原位置
保留分配土地。
七、經核准原位置保留分配土地者,其分配公告土地面積以土地分配線劃定後核算之面
積為準。
八、實際保留土地面積所需權利價值大於應領抵價地權利價值者,應繳納差額地價;應
領抵價地權利價值大於分配公告土地所需權利價值者,其剩餘之權利價值仍得參加
抵價地分配。
九、其他配合事項:
(一)申請建物原位置保留分配之土地,其範圍內土地改良物之補償費應由改良物所
有權人同意延期於劃定同意保留範圍後,核實發給之。
(二)已核准之原位置保留分配案件,如於本府召開抵價地分配作業說明會前申請放
棄,得由內政部斟酌財務及實際作業情形核處之。其經內政部同意者,建物由
申請人依通知期限自行拆除,房租補助費按地上物獎勵救濟補助原則所訂之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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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發放標準發給、自動拆遷獎助金按原補償標準五折發給,其餘依徵收公告當
時之補償標準及內容發給之。
(三)依規定應繳納差額地價,逾期未繳納者,原經核准之保留分配案件得予撤銷,
或於土地完成登記後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採撤銷方式辦理者,建物由申請人依
通知期限自行拆除,房租補助費及自動拆遷獎助金不予發給,其餘依徵收公告
當時之補償標準及內容發給。
(四)經核准原位置保留分配土地者,申請人及其同居人就區段徵收公共工程施工期
間所造成之各種不便負有忍受義務,不得向本府求償。並應隨時提高警覺,以
維護自身安全。且於區段徵收期間所生之各項租稅或費用,由原土地及建物所
有權人自行負擔,不得要求任何補助。
十、本府收件後即依審查表(附件二)辦理審查,並將審查結果以書面方式通知申請人。
十一、申請案件特殊或有其他未規範事宜時,得由本府會同內政部召開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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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桃園縣都市計畫甲、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公共服務設施、公用事 業設施暨一般商業設施審查要點」第五點及第五點附表二,並自即日起生效。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11日
發文字號:府城行字第1000414221號
附件:條文乙份
修正「桃園縣都市計畫甲、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公共服務設施、公用事業設施暨一般商
業設施審查要點」第五點及第五點附表二,並自即日起生效。
附修正「桃園縣都市計畫甲、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公共服務設施、公用事業設施暨一
般商業設施審查要點」第五點及第五點附表二。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都市計畫甲、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公共服務設施、公用
事業設施暨一般商業設施審查要點第五點及第五點附表二
第五點
各目申請案其核准條件(如附表一、附表二),各目設施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
面積百分之五十,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依申請書內容詳實填寫。
(二)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簿謄本。
(三)基地周圍現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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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桃園縣都市計畫甲、乙種工業區土地設置一般商業設施申請案件核准條件表
100.10.11修正
修(增 )訂核准條件
第四款、
一般商業設施
使用面積 使用細目 使用條件
管理維護
事項
建築物使
用用途
第
一
目
一般零
售業
1.與一般服務
業、餐飲業合
計使用土地
面積不得超
過該工業區
總面積百分
之十
2.樓地板面積
不得超過五
百平方公尺
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F201020畜產品零售業
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F201070花卉零售業
F201990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業
F203010食品飲料零售業F203020菸酒零售業
F204070紙尿褲、紙尿布零售業
F204080紡織線類零售業F204090傘類零售業
F205030廚房器具零售業F206010五金零售業
F206020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030模具零售業
F206040水器材料零售業 F206060祭祀用品零售業
F207010漆料塗料零售業 F207020染料、顏料零售業
F207030清潔用品零售業 F207130合成樹脂零售業
F207140塑膠原料零售業 F207150合成橡膠零售業
F207170工業助劑零售業 F207190塑膠模袋零售業
F208011中藥零售業F208021西藥零售業
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F208050乙類成藥零售業
F209010書籍文具零售業F209030玩具娛樂用品零售業
F209050包裝材料零售業F210010鐘錶零售業
F210020眼鏡零售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
F213030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F213051度量衡器零售業
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
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
F213110電池零售業F216010照像器材零售業
F217010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
F220010耐火材料零售業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F399010便利商店零售業
F301030一般百貨業(雜貨店)
1.限於使用建
築物之第一
層
2.設置地點應
鄰接.度八
公尺以上之
道路
3.建蔽率不得
超出百分之
四十五
不另規定
G-3(店鋪)
一般服
務業
1.與一般零售
業、餐飲業合
計使用土地
總面積不得
超過該工業
區總面積百
分之十
2.樓地板面積
不得超過五
百平方公尺
J404011卡通影片製作廠業
J404021電影製片廠業
J404031電影沖印廠業J404041電影錄音廠業
I101061工程顧業I101071農、林、畜牧顧問業
I101081工、礦顧問業I101091食品顧問業
I101101航空顧問業I101111紡織顧問業
I101121造船顧問業I101131化學顧問業
I102010投資顧問業I103010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I103020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
I103030醫院管理顧問業 I103010大樓管理顧問業
I103050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
I104010營養諮詢顧問業 I105010藝術品詢顧問業
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I201010徵信服務業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I301020資訊處理服務業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
I502010服飾設計業 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I504010花藝設計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
I601010租賃業I601991其他租賃業
I701011就業服務業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I901011保全業IB01010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
IC01010藥品檢查業ID01011度量衡器證明業
IE01010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
1.建蔽率不得
超出百分之
四十五
不另規定
1.J404011
卡通影片
製作廠業
J404021
電影製片
廠業其建
築物使用
用途為
G-1(電視
攝影場)
2.J404031
電影沖印
場以及
J404041
電影錄音
場業其建
築物使用
用途為
C-2(多媒
體工作
場)
3.JZ99080
美容美髮
服務業其
|
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IF02010用電設備檢側維護業
IZ01010影印業IZ02010打字業
IZ03010剪報業IZ04010翻譯業
IZ06010理貨包裝業IZ07010公證業
IZ09010品質、環境管理驗證業
IZ10010排版業
IZ11010逾期應收帳款業管理服務業
IZ12010人力派遺業IZ13010網路認證服務業
IZ14011公益彩卷代理業 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
J401011電影片製作業J402011電影片發行業
JZ99030攝影業JZ99060驗光配鏡服務業
JZ99100刻印配鎖業JZ99080美容美髮服務業
建築物使
用用途為
G-3(理
髮、美容)
4.其餘使用
細目其建
築物使用
用途為
G-3(一般
辦公室)
餐飲業
1.與一般零售
業、一般服務
業合計使用
土地總面積
不得超過該
工業區總面
積百分之十
2.營業樓地板
面積不得超
過一千平方
公尺
F501030飲料店業F501060餐館業 1.樓地板面積
未超過三百
平方公尺者
設置地點應
鄰接.度十
二公尺以上
之道路
2.樓地板面積
超過三百平
方公尺以上
者,設置地點
應鄰接寬度
十五公尺以
上之道路
3.停車空間留
設規定依建
築技術規則
加倍附設停
車空間
4.建蔽率不得
超出百分之
四十五。但附
屬於本款第
五目及第六
目設置,並經
本府審查通
過者,不在此
限。
不另規定
1.樓地板面
基未超過
三百平方
公尺以上
者,其建築
物使用用
途為 G-3(店鋪)
2.樓地板面
基超過三
百平方公
尺以上
者,,其建
築物使用
用途為
B-3(飲
食,餐廳)
第
二
一般事
務所
與自由職業事
務所合計使用
土地總面積不
得超過該工業
區總面積百分
之十
公司行號營業限作辦公室使用者
1.建蔽率不得
超出百分之
四十五
不另規定
G-2(事務
所)
目
自由職
業事務
所
與一般事務所
合計使用土地
總面積不得超
過該工業區總
面積百分之十
依法免辦營利事業登記之專門職業之事務所
1.建蔽率不得
超出百分之
四十五 不另規定
G-2(事務
所)
第
三
目
運動休
閒設施
使用土地總面
積不得超過該
工業區總面積
百分之十
J801030競技及休閒體育場館業(其使用內容依經濟部商
業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所定之細類為準
1.建蔽率不得
超出百分之
四十五
不另規定
D-1(供低密
度使用人口
運動休閒之
場所)
|
第
四
目
銀行、信
用合作
社、農、
漁會信
用部及
保險公
司等分
支機構
使用土地總面
積不得超過該
工業區總面積
百分之十
H101銀行業 (含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等分
支機構)
1.限於使用建
築物第一、
二、三層及第
下一層
2.設置地點應
鄰接寬度十
公尺以上之
道路
3.銀行及保險
公司應取具
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
員會核准設
立文件
4.建蔽率不得
超出百分之
四十五
地
不另規定
G-1(金融機
構)
第
五
目
大型展
示中心
或商務
中心
使用土地面積
大於一公頃以
上
大型展示中心或商務中心
區位、面積、設
置內容及公共
設施,經本府審
查通過者
依上開規
定辦理
B-2(大型商
場中心或商
務中心)
第
六
目
倉儲批
發業
使用土地面積
一公頃以上五
公頃以下
F-1批發業
1.臨接十二公
尺以上道路
2.申請開發事
業計畫,財務
計畫,經營管
理計畫,應經
本府審查通
過者
依上開規
定辦理
B-2(量販
店)
第
七
目
旅館
使用土地總面
積不得超過該
工業區總面積
百分之十
一般旅館
1.申請設置基
地面前應臨
接都市計畫
道路寬度八
公尺以上
2.以使用整棟
建築物為限
3.客房二十間
以上
4.旅客主要出
入口之樓層
應設門廳及
會客場所
5.建蔽率不得
超出百分之
四十五
不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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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縣「楊梅市員本里、瑞原里、上田里」為「桃園縣楊梅市員本區域垃 圾掩埋場」當地鄉(鎮、市)主要運輸道路受影響之村(里)。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府環廢字第1000066362號
附件:
主旨:本縣「楊梅市員本里、瑞原里、上田里」為「桃園縣楊梅市員本區域垃圾掩埋
場」當地鄉(鎮、市)主要運輸道路受影響之村(里)。
依據:桃園縣區域垃圾處理場回饋金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第3款。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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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府委託各鄉鎮市公所執行公有掩埋場一般廢棄物處理工作。 |
參、公告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府環廢字第1000802780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府委託各鄉鎮市公所執行公有掩埋場一般廢棄物處理工作。
依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1項暨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第4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府委託桃園市公所、中壢市公所、八德市公所、楊梅市公所、觀音鄉公所及龍
潭鄉公所執行各轄內公有掩埋場一般廢棄物處理工作。
二、委託依公有廢棄物掩埋場管理規範處理工作事項包括:
(一)天然災害產生之廢棄物暫置作業。
(二)掃街塵土及清溝溝泥作業。
(三)家戶自行修繕不可燃廢棄物處理。
(四)桃園縣區域焚化廠計畫性或非計畫性停機期間垃圾暫置作業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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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縣不動產估價師魏世青先生辦理開業證書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00039318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不動產估價師魏世青先生辦理開業證書登記。
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法第7條規定辦理。
|
◆ 核發本縣地政士陳思杭開業執照。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000400180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縣地政士陳思杭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陳思杭
二、證書字號:(100)台內地登字第026579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0)桃縣地字第001804號
四、事務所名稱:陳思杭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八德市介壽路一段32號2樓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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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縣不動產估價師魏世青先生辦理開業證書登記。 |
公告事項:
一、事務所名稱:全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二、姓名:魏世青。
三、開業證書字號:(100)桃縣估字第000031號。
四、事務所地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南勢二段138號。
五、申請原因: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法第10條及其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申請開業。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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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晶廚飲食店」(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1000401202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廢止「晶廚飲食店」(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
公告事項:商業(如附名冊)之商業登記應予廢止。
其他事項: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
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 (http://
www.tycg.gov.tw/)-法制處-表格下載-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吳志揚
|
統一編號營業人名稱負責人地址
99454290晶廚飲食店張謙禧桃園縣桃園市同德里中正路1011號1樓
|
◆ 公告廢止「鎔聖企業社」等3家(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10004010852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廢止「鎔聖企業社」等3家(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依據: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商業(如附名冊)之商業登記應予廢止。
其他事項: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
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 (http://
www.tycg.gov.tw/)-法制處-表格下載-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吳志揚
|
◆ 公告廢止「建垚企業社」等3家(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1000401218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廢止「建垚企業社」等3家(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
公告事項:商業(如附名冊)之商業登記應予廢止。
其他事項: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
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 (http://
www.tycg.gov.tw/)-法制處-表格下載-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吳志揚
商業廢止名冊
廢止商業登記清冊
商業名稱負責人統一編號商業所地址
建垚企業社袁國城 10699650桃園縣龜山鄉新路村忠誠街18號2樓
宸斌企業社陳妗淇 10631505桃園縣龜山鄉新興村中興路171巷11號3樓
美幸養生館鄭白遠 30180155桃園縣龜山鄉新嶺村東萬壽路52號1樓
|
◆ 公告廢止「上得企業社」等2家(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1000401183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廢止「上得企業社」等2家(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
公告事項:商業(如附名冊)之商業登記應予廢止。
其他事項: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
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 (http://
www.tycg.gov.tw/)-法制處-表格下載-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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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鎔聖企業社」等3家(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
公告廢止清冊
統一編號商號名稱地址負責人
30224885鎔聖企業社桃園縣桃園市龍鳳里國豐七街32巷1之1號劉松源
30187679御津茗茶企業社桃園縣桃園市中山里吉昌街121號1樓鍾玉林
10572288金山腳飲食店桃園縣桃園市中信里國強一街94號1樓廖水方
|
◆ 公告廢止「閣樓茶室」等3家(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10004010822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廢止「閣樓茶室」等3家(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依據: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商業(如附名冊)之商業登記應予廢止。
其他事項: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
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 (http://
www.tycg.gov.tw/)-法制處-表格下載區-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吳志揚
公告廢止清冊
統一編號商號名稱地址負責人
99263187閣樓茶室桃園縣桃園市西門里新生路177號1、2樓鄭勝耀
34823200日富企業社桃園縣龜山鄉大華村文化五路197號1樓吳岳龍
30272801立洋衛生企業社桃園縣龜山鄉大華村文化五路195號林洋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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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非凡電器商行」(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1000402127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廢止「非凡電器商行」(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
公告事項:商業(如附名冊)之商業登記應予廢止。
其他事項: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
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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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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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上得企業社」等2家(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
商業廢止名冊
廢止商業名冊
統一編號營業人名稱負責人地址
34820554上得企業社呂清琳桃園縣桃園市同安里南平路264之2號
10657808發現企業社龔俊元桃園縣桃園市自強里莊敬路1段139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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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威勝美容院」 (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1000401207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廢止「威勝美容院」 (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
公告事項:商業(如附名冊)之商業登記應予廢止。
其他事項: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
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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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 吳志揚
統一編號營業人名稱負責人地址
10629557威勝美容院胡定承桃園縣桃園市長安里中正路677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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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縣蘆竹鄉「上竹村、新莊村、新興村、中福村」小地名及門牌紊亂地區部分門牌整編,自民國100年10月17日起整編生效。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7日
發文字號:府民戶字第100041266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蘆竹鄉「上竹村、新莊村、新興村、中福村」小地名及門牌紊亂地區部
分門牌整編,自民國100年10月17日起整編生效。
依據:
一、桃園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十五條規定。
二、本縣蘆竹鄉戶政事務所100年10月5日桃蘆戶字第1000005153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縣蘆竹鄉「上竹村、新莊村、新興村、中福村」小地名及門牌紊亂地區部
分門牌整編,自民國100年10月17日起整編生效。
二、新舊門牌整編對照表置放於戶所,如有閱覽需求者請至戶所參閱。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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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非凡電器商行」(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 |
商業廢止登記名冊
統一編號營業人名稱負責人地址
10007853非凡電器商行何志男桃園縣桃園市萬壽里萬壽路3段45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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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散桃園縣中航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產業工會。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府勞資字第1000407228號
附件:
主旨:解散桃園縣中航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產業工會。
依據:工會法第37條及桃園縣中航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產業工會100年9月27日中工字第
100013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自公告日起解散桃園縣中航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產業工會。
二、工會地址:桃園縣楊梅市瑞塘里草湳坡下27號
三、本府核發之立案證書及核准之工會圖記,即日起註銷。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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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受處分人溫○清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處分書公示送達乙案。 |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7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000093717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溫○清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處分書公示送達乙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查受處分人溫○清於99年4月18日在本縣八德市○○○○○○○○○○前,為警查
獲無正當理由施用及持有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本局依法裁處罰鍰及講習,經
送達受處分人現住地及戶籍地,惟因查無此人或地址遷移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
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1份,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縣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
警察大隊(桃園市縣府路51號5樓、電話:3380529、承辦人:偵查佐 朱 ○○)領取。
局長 劉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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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送達劉○萌販售私菸違反菸酒管理法案,本府100年06 月13日府財金菸字第1000226589號催繳函乙份。 |
主旨:公示送達劉○萌販售私菸違反菸酒管理法案,本府100年06月13日府財金菸字第
1000226589號催繳函乙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3項及第8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案係受處分人販賣私菸違反菸酒管理法,本府99年08月12日府財金菸字第 0990312961
號裁處書依法處新台幣2萬5千元罰鍰,並經本府99年11月23日府財金菸字
第0990465635號函同意分25期繳納罰鍰,惟受處分人僅繳納1期後即迄今仍未繳
納罰鍰,本府特以100年06月13日府財金菸字第1000226589號函催繳;分別於100
年06月17日及100年08月08日以雙掛號方式分別郵寄至桃園縣蘆竹鄉○○○○○○
○○○○(租屋地)及宜蘭縣○○○○○○○○○○(戶籍地),均遭桃園蘆竹郵局
招領逾期退回及宜蘭頂埔郵局招領逾期為由退件,因無其他可送達竹郵局地址,
茲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上述催繳函有本機關留存,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至本機關隨時領取,並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及刊登在本府公報經20日後發生效力。
三、本公示送達分別張貼於本府1樓公佈欄及刊登本府公報。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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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吳縣長探視及慰勞Lamigo桃猿隊活動 |
吳縣長探視及慰勞Lamigo桃猿隊活動
中華職棒Lamigo桃猿棒球隊的前身是La new熊隊,原本的訓練主場地是在高雄,去年底接受吳縣長熱情邀約,特別將球隊移師
至桃園,並以青埔國際棒球場進行訓練。吳縣長10月14日帶著熱騰騰的中壢菜包到青埔棒球場,探視正在練球的球員,並一一
探詢他們的近況,讓Lamigo球員都親身感受到桃園人的熱情。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簡稱中華職棒、中職、CPBL,是台灣成立最早、也是目前唯一的職業棒球聯盟。目前共有四支球隊,
分別為兄弟象、統一7-ELEVEn獅、興農牛和Lamigo桃猿,賽程採上、下半球季。當年度上、下半球季冠軍都為同一支球隊時,
由年度第二及第三名進行季後挑戰賽,勝隊則晉級總冠軍戰;上、下半球季第一名為不同隊時,由上、下半球季第一名兩隊
進行年度總冠軍賽。
Lamigo桃猿隊今年剛加入成為桃園縣的一份子,即奪得季冠軍,令全體縣民相當欣喜和雀悅。去年中華職棒在桃園只有12場
賽事,屬於試驗性質,今年因Lamigo的進駐,比賽場次已增加到60場,顯示中職已將桃園視為棒球重鎮,讓桃園真正完成
六級棒球運動的最後一塊拼圖。吳縣長在探視球員時表示,每一個城市要有光榮感,就必須要與某一項運動賽事相連結,
緊接著的比賽就是眾人矚目的職棒22年總冠軍賽首戰,希望每一位球員都能延續例行賽時的優異表現,為球隊和桃園縣中華
職棒史上贏得首座職棒總冠軍,並同時期盼縣民一起為地主桃猿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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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strate Wu Visits Players of the Lamigo Monkeys
The Lamigo Monkeys, formerly the La New Bears, are a professional baseball team in the Chinese Professional Baseball
League in Taiwan. Under Magistrate Wu’s cordial invitation, the Monkeys moved their home stadium from Kaohsiung to
Taoyuan last year. On October 14th, Mr. Wu, with freshly-steamed rice dumplings, visited the Taoyuan International
Baseball Stadium where the Monkeys were having routine training. Wu inquired players’ situations one by one,
demonstrating the hospitality of people in Taoyuan.
The Chinese Professional Baseball League, or the CPBL, was the first and only professional baseball league in Taiwan.
The CPBL has four current teams: Brother Elephants, Uni-President 7-Eleven Lions, Sinon Bulls and the Lamigo Monkeys.
The regular season is divided into the first and second half-seasons. If both half seasons are won by the same team,
the teams of second and third rank will fight for another wild card berth to qualify for playoffs. If two teams
snatched the half-season titles respectively, they will compete in the playoffs.
To the excitement of local residents, the Monkeys, the newcomer to Taoyuan, obtained the half-season title.
Merely twelve trial CPBL regular-season games were held in Taoyuan in 2010. This year, the number has increased
to sixty since Taoyuan is now the home city of the Monkeys, an indicator that Taoyuan has become a baseball stronghold. While meeting players of the team, Magistrate Wu suggested that a city’s glory is gained through its connections to a sportive event. Wu hopes that the Monkeys would also perform well in the long-expected playoffs and eventually win the first championship for itself and its home county. Meanwhile, he urges people in Taoyuan to give their full support to their hom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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