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099年度第0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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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政府第594次主管會議紀錄 |
桃園縣政府第594次主管會議紀錄
時間:99年3月10日上午9時39分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吳縣長志揚 記錄:科 長 林裕玟
出席:如簽到簿 科 員 賴家玲
藍瑞娟
壹、主席宣布開會
貳、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參、單位工作報告
一、農業發展處蔡處長宗烈工作報告:
郭蔡副縣長文補充建議:
本府已於10年前設置農地回填機制,回填之審查辦法請各局處逕依分工規定徹底執行。
工務處古處長沼格補充說明:
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刻正按時程檢討中,農業發展處之建議將一併考量,提法規會討
論。去年已放寬農業設施造價600萬以下免營造廠承造,是否免簽證亦會納入討論。
林參議茂山補充建議:
三七五條例後續之處理事項於農委會已作修正,惟實施後屢有爭議出現,造成地主
及佃農很大的困擾,請農業發展處擬出具體辦法與中央進行協商。
地政處康處長秋桂補充說明:
三七五租約權責單位為地政處,主要管理單位是公所。本處將於本(3)月19、20
日地政主管座談會中提案,建議中央於修法時訂定落日時間點,於時間點內地主與
佃農如無法協商處理,建議採強制方式取消對佃農三分之一的補償,以使其在時程
內達成協議解決問題,讓土地使用自由化。
農業發展處蔡處長宗烈工作補充報告:
果菜綜合批發市場之專業經理人及團隊已具備雛型,原使用者佔用情形亦已排除,
目前將進行桃園市及龜山鄉青果合作社承銷人說明會,以規費減免之招商方式辦
理,預計於今年下半年開始營運。
主席裁示:
(一)業務執行時所遭遇之問題,請透過經濟委員會委員或本縣縣籍立法委員協助解
決。有關三七五條例所衍生之爭議,請農業發展處參酌林參議之意見研擬具體辦法。
(二)本縣農業人口達10%,農業預算實為偏低,請策劃必要項目,積極輔導農民
向農委會爭取預算。另果菜綜合批發市場請訂立時程協調及執行,務必於今年開始營
運。
二、主計處李處長榮吉工作報告:
民政處李處長貞儀補充報告:
本處昨日正式通函所屬單位學校,要求所屬同仁按照期限,完成各單位目標值管
理。並依郭蔡副縣長指示,就編制較多人數之單位成立督導小組,每星期開會了解
推動情形及製作週報表。目前誠如主計處所報告,由於各項主客觀條件及少子化因
素,致本縣每月人口成長數逐年逐月存在下降趨勢,惟仍希大家向警察局看齊,努
力爭取民眾入籍,儘量於6月底前達成升格200萬人口門檻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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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院校中依教育處所彙整之資料,住宿於學校的學生有3萬人。本處已陸續拜訪學校校長,
尤以龜山及蘆竹的大學因配合鄉鎮之獎勵金,使其配合意願提高。舉例如開南大學將於下星期召開住宿學生會議,
本處也將藉此時機作進一步說明。對於之前已接觸的學校皆有一定的意願,學生的要求及希望的標的,
在有限預算下已獲縣長同意編列墊付。配合督導小組之運作,已設計報表供同仁填列新入籍民眾設籍轄區及聯絡電話,
方便後續了解追蹤。並要求戶所同仁不能私下授受,嚴格對戶所把關,希同仁們配合規範努力,使目標在六月底前達成。
郭蔡副縣長文補充說明:為達縣長指示目標,已責成民政處成立督導小組,每人分配督導單位及工作項目,
並需於每週提出新入籍名冊。每個單位皆應共同努力,如警察局針對所屬未設籍警員、教育處對所屬250多所學校校長傳達,
向老師宣布,並透過學生轉告家長的方式、工務處透過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工商發展處、消防局、甚或本府員工或各地政、
戶政事務所,都需將大家努力增加之名冊於每星期二下午會議中提出報告。
地政處康處長秋桂補充建議:主計處擔任縣府與審計室的窗口,審計室來函糾正內容常屬跨局處案件,目前作業方式是由各局
處自行收文後逕依業務範圍答覆,建議先由主計處彙整,再函覆較完整資料。許秘書長育寧補充建議:部分由業務單位收受之
審計室公文應於發文時副知主計處,跨局處之專案請主計處發揮更積極功能,以口頭溝通省去需多次書面文字往返之方式予以
彙整,控管追蹤各局處之處理結果。主計處李處長榮吉補充報告:審計機關現行運作模式,第一科審全縣預算、第二科審鄉鎮
市財務、第三科為工程財務稽查,第一科通知案件,本處責無旁貸彙整蒐集答覆審計機關,第二科未透過本府,相關公文直接
予鄉鎮市公所,第三科稽核業務專業,本處無使力點。郭蔡副縣長文補充建議:請主計處與審計單位當面溝通再作書面答覆,
大家共同努力。政風處李處長黎顯補充說明:主計處稽核的案件,其發現缺失後轉交政風處調查,本處請業務單位說明並協助
答覆,出現審計處不滿意,又再行文政風處之狀況。主席裁示:謝謝主計處李處長的報告,並請依正常模式處理,要求大家配
合之項目,請大家配合。另也感謝民政處李處長的辛苦。三、交通處趙處長紹廉工作報告交通處趙處長紹廉補充說明:就路外
停車補充說明如下:
(一)預計於中壢市及桃園市等主要市區推動路外停車場,原規劃採BOT方式,如公24、文昌公園或中壢
廣停1、廣停2,惟因目前景氣因素及本縣停車費率較低,不易回收成本,以致業者意願不高。若BOT不能標出,則擬以停管基金
自行興建,以OT方式交由民間經營,再以收權利金或租金作為回收。公部門若不自行推動,則本案將遲遲無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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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揭4標的均已作初步規劃,本處建議先採南北各一,北為公24,桃園市公所十分積極努力處理該公園預定地;南則將與中壢市
公所協調,共同處理廣停2,建議不要花費太多時間向民間招商,由政府自行興建再交由業者經營為宜,較具效率。
(二)對於機關、學校、住宅社區及大樓停車空間可再利用,舉例如大樓停車位白天無人利用,且該大樓鄰近商業區,則可推
動釋出該處停車位,作為臨時停車或上班族停車用;反之,商業大樓夜間車位無人使用,亦可釋出作為臨時停車,俾利停車位
24小時充分利用。位於商業區、住宅區的機關學校放學下班後,在保全管理下,空出之車位亦可提供民眾使用。
(三)雖中央對停車獎勵制度將有所變更,本府仍鼓勵建商增設停車位,鼓勵方式不一定為增加樓地板面積。若由政府自行興
建路外停車場,每個停車格的成本為150萬至200萬,且本縣道路較狹窄,為節省政府經費,減少路邊停車,增加行車空間,仍
應鼓勵建商增設停車位供公眾使用。
(四)機車停車收費部分,雖短期內不易施行,惟預計於民國107年為最佳實施時間點。
於107年,鐵路高架捷運化已完成,機場捷運亦已延伸至中壢,今(99)年若爭取到航空城捷運的核定,預計該年度可完工,
屆時3條捷運線已構成本縣路網,且桃園及中壢火車站等市中心均已構成十字;在此便利的大眾運輸環境完成時,再加上針對
上揭二火車站特定區的規劃,則可於火車站週遭進行機車停車管理,乃至收費。郭蔡副縣長文補充建議:
(一)坑洞4小時內及時修復部分,請工務處及各公所全力配合、快速執行,研發處之1999專線接獲民眾反映時,
請立刻向交通處反映,並請加強問明路名、路段及人手孔形狀、大小、記號,以便判斷出權責單位。
(二)道安會報決議事項請列出時程、快速執行,舉例A1交通事故需3個月內督導改善完畢案,請務必按時程完成。
(三)部分自行車道係直接於馬路上規劃一線道為自行車道,常造成民眾違規停車,引起民怨。請進行檢討可否改善提高為與
人行道同高或略矮,若無法進行改善,則取消該自行車道。
(四)向工務處申請建照,無法設停車位則繳交代金部份,可否放寬?因依規定,高鐵青埔站設停車位一樓不得超過2.1公尺,
如此興建起來則既不美觀亦不實用,並無實際效果,建議放寬其繳交代金,本府可將代金轉作興建停車場使用。
(五)停車獎勵部份,請城鄉處絕對要支持,不宜因噎廢食;尤其在捷運車站或車站等週邊更需要獎勵停車,雖獎勵的停車位
並非完全供公眾使用,但是增加停車位,仍解決了部分停車問題。
農業發展處蔡處長宗烈補充建議:郭蔡副縣長所提及繳交代
金部份,建議代金交至停管基金,作為興建停車場使用。工務處古處長沼格補充建議:所提及代金均係興建停車位經費,惟需
累積至足夠金額方可施工使用;若未來完成修法,則可將代金交至停管基金,俾便向審計室說明交代。獎勵停車位部分,實務上,
公寓大廈獎勵之停車位開放較少,係因為管理委員會基於安全考量,所以多不願開放。
城鄉發展處李處長永展補充建議:獎勵停車一定要開放公共使用,現階段若施行,務需有交通單位妥善管理機制;未來大眾運
輸路網完成後,應鼓勵民眾多加利用,以取代自行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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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處趙處長紹廉補充說明:獎勵停車位部分,目前管理措施為:於交通影響評估交件時,建商須出具切結書,承諾獎停部份
須全數開放公共使用,且與其他法定停車位全部分開,並需予以公告;再由停管科追蹤,申請停車場登記證、公告費率,本處
亦將持續追蹤,確認其開設對外公共停車場。以上措施均為了避免獎停車位淪為住戶購買私用,目前係採與廠商溝通、切結與
註記建照、使照的方式進行,未來將儘快訂定相關法規予以規範落實。主席裁示:
(一)路外停車場BOT或OT案請儘快選定幾個標的進行規劃,SOGO百貨公司對面之廣停2請儘快規劃期程,該區週邊十分繁華、
住戶眾多,若興建停車場將效益極大。路外停車場案勿因BOT招商不順利而延宕多時,本案不限於公24及廣停2,凡OT可行性高者,
均請儘快規劃施作。
(二)請將增設路外停車列為重要施政方向,其中包含興建停車場及獎停之具體做法,請郭蔡副縣長整合相關單位規劃推動。
肆、臨時動議
許秘書長育寧報告:有關縣長要求獨步全國創新作為部份,上星期經會議篩選,共有4個處局通過達到全縣性貼心服務及確實
結合民間資源之標準,舉例如交通處之由計程車司機擔任交通志工、警察局之天羅地網、工商發展處之十大伴手禮網購平台
、公有市場診斷輔導及研發處之便利超商及時繳費等。請各處局繼續加油,提出具體時程,下次會議可由創意發想人與會,
並及時從優獎勵。請各處局長多加關注本案且進行初篩,並請研發處協助,希望上半年本府即能陸續提出具體作為予縣民。
伍、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主席裁示:第1案至第3案持續列管,第4案解除列管,3月13日於八德舉行之植樹節活動,請各位踴躍參加,第5案持續列管,
第6案解除列管,第7案影響機場捷運延伸,請積極辦理,持續列管,第8案持續列管,第9案手冊部分解除列管、其他部分則
持續列管,第10案持續列管,第11案解除列管,第12案持續列管。
陸、主席提示暨結論
無。
柒、散會 10時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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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閱讀與咖啡」藝文補給站設置活動記者會 縣長談話 |
「閱讀與咖啡」藝文補給站設置活動記者會 縣長談話 99.03.12
各位與會嘉賓以及媒體記者朋友,大家好!
今天很高興大家一起來參加文化局設置的「閱讀與咖啡」藝文補給站活動,共同來為我們桃園的藝文環境加油打氣!
文化局這項結合書香與咖啡香的藝文推廣活動,規劃與本縣具有規模的咖啡館與大飯店合作,讓民眾在喝咖啡的同時,
也能順手閱讀一些有益的書籍。為此,除文化局提供本身出版的文學、藝術書籍外,也同時提供縣府相關局處所出版的旅遊、
休閒、觀光與養生等軟性書籍給加入的咖啡館業者,提升閱讀者的藝文氣息。此外,每個藝文補給站咖啡館將成為縣府藝
文創意與資訊的窗口,陳列各項藝文活動海報、DM等文宣品,讓民眾容易掌握藝文訊息和多多參加各項藝文活動。
為了鼓勵業者共同來推動這項有意義的藝文活動,我們將頒發「閱讀與咖啡」藝文補給站的認證標誌,協助提升企業形象,
期待獲得更多的迴響。希望充滿藝文氣息與書香的咖啡館,成為桃園在地文化的特色。
縣府文化局這項有創意的活動目前已經獲得本縣35家具有規模的咖啡館及大飯店的熱烈響應,歡迎還沒加入的伙伴們把握機會,
共襄盛舉,加入補給站的行列。在此更要特別感謝大家的支持與合作,因為有了大家的熱忱參與,桃園必將營造出更具有藝文
氣息的城市,進而成為真正的文化大縣。
(資料提供: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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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年植樹節活動 縣長談話 |
99年植樹節活動 99.03.13縣長談話
各位貴賓及所有參加的鄉親朋友,大家好!我們知道,人與地球本應和諧共存,但聰明的人類不斷在地球上創造、
發明與建設,使維繫大自然平衡的綠地正逐漸減少中,所造成的氣候變遷,更讓天災頻率增加,且災情是越來越嚴重。
2010年台灣每人每年平均排碳量為12公噸,是30年前的3倍且高於世界平均值甚多。
看看近年氣候異常造成的環境反撲,我們確實要警覺,和諧不再,必須要改善我們環境的時刻早已來臨。如果能把時間精神與
金錢用在節能減碳的努力上,是可以減少日後環境災難發生後的救災,所以為了我們及後代子孫共同的未來,現在正是拿出具
體行動拯救地球的時刻,大家要多花時間、腦力及各種資源用於節能減碳上。今天的種樹及吃素,將是大家攜手同心共同改善
環境的開始。
最近3年,我們發放社區學校的綠化苗木已累計近60萬株,此外97年起企業贊助造林也已完成24公頃土地綠化,今年春天縣
府將可再種下7.7公頃的綠地。這些縣府發放的小樹苗及企業贊助的造林地,是桃園環境的希望工程,由小苗種起,紮根成長茁
壯後,逐年皆可增加減碳效益。今天我們協力種下1314棵小樹苗,象徵我們大家「一生一世愛地球」。也特別向佛光會今天力
行種樹、倡導吃素及往後三年撫育的辛勞,致上深深的感恩,大家以常吃素、行善事、多種樹加以落實,將法師祈願祝福的樹
苗帶回家種下,將「慈悲護生」「知福惜福」的觀念應用在生活中,就是最具體的環保行為。
(資料提供:農業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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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政府第781次縣務會議紀錄 |
桃園縣政府第781次縣務會議紀錄
時間:99年03月10日上午9時正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吳縣長志揚
出席:如簽到簿 記錄:科 長 林裕玟
科 員 賴家玲
壹、主席宣布開會
貳、頒獎
一、頒發本縣98年度環境保護志願服務評鑑績效績優公所。
-主辦單位:環保局
(一)優等 各獲頒獎勵金2萬元及獎座乙座
1.桃園市公所
2.龍潭鄉公所
3.大溪鎮公所
(二)甲等 各獲獎牌乙面
1.楊梅鎮公所
2.八德市公所
3.龜山鄉公所
4.中壢市公所
5.平鎮市公所
二、頒發本府辦理「98年山坡地督導考核」績優公所,各獲頒獎牌乙面。
-主辦單位:水務處
(一)第一名 優等 龍潭鄉公所
(二)第二名 甲等 楊梅鎮公所
(三)第三名 甲等 龜山鄉公所
(四)特殊績優獎 警察局龜山分局龜山派出所
三、呈獻本縣榮獲內政部「國中生居家一氧化碳防範調查後續為民服務訪視及改善計畫」全國甲組第一名獎牌。
-主辦單位:消防局主席:恭喜各位得獎公所,山坡地獎項部分,因部分鄉鎮市境內並無山坡地,因此不列入考核;
其他獎項,請大家再接再勵,延續優良傳統,繼續爭取榮譽。
參、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臨時動議
一、城鄉發展處李處長永展報告:
(一)濱海自行車道第2期預計於4月動工,係由體委會補助8千萬元,後續請各公所針對可向體委會爭取補助之自行車道,
透過本處向中央爭取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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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鄉風貌第2階部分,中央經費約2億,本週五截止送件,下週五初審,期能向中央爭取到更多經費分配予各公所,
請各鄉鎮市長確認有無遺漏提案。本處協助公所之措施為:下週五係縣府內初審,初審意見將送各公所修正,因此各公所
即便計畫不盡完整,初步構想仍可依限儘快送本府,初審給予意見,修正後再送中央,將可增加爭取到補助之可能。
主席裁示:本案屬競爭型,請各公所踴躍提案,本府審查後修正,將可提升競爭補助之機會。
伍、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主席裁示:第1案至第3案均解除列管。
陸、主席提示暨結論
感謝各位的與會,未來將共事4年餘,期能相互協助,建立在一起的團隊感情。
柒、散會 上午9時25分
桃園縣政府99年03月10日第781次縣務會議
各鄉鎮市出席人員:
桃園市公所呂副市長朝福
中壢市公所魯市長明哲
平鎮市公所呂主任秘書超群
八德市公所何市長正森
龜山鄉公所陳鄉長志謀
蘆竹鄉公所褚鄉長春來
大園鄉公所呂鄉長水田
新屋鄉公所徐鄉長同治
觀音鄉公所歐鄉長炳辰
復興鄉公所林鄉長信義
龍潭鄉公所葉鄉長發海
大溪鎮公所黃鎮長睿松
楊梅鎮公所彭鎮長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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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桃園縣復興鄉衛生所編製表」,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一日生效。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2月26日
發文字號:府法規字第0990069165號
附件: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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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縣復興鄉衛生所編製表」,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桃園縣復興鄉衛生所編製表」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復興鄉衛生所編制表
職稱 官等或級別 職等 員額 備考
主任 (一) 由醫師兼任。
醫師 師級 二 師(三)級人員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五,其餘為師(二)級人員。但師(二)級員額不足一人時,得以一人計。
護理長 (一) 由護理師兼任。
護理師 師級(或士(生)級) 十 如置師級職務,師級之合計員額,其中師(二)級人員不得高於百分之十五,其餘均為師(三)級人員。
但師(二)級員額不足一人時,得以一人計。
醫事放射師
醫事檢驗師(生)
課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一
衛生稽查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一 得列薦任(係單一編制計給)。
護士 士(生)級 六
合 計 二十(二)
附註:
一、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列師級、士(生)級者除外)、官等職等,應適用「丁、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五」之規定;
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二、本編制表自九十九年三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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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桃園縣兒童少年家庭寄養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桃園縣兒童少年家庭寄養及機構安置辦法」。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4日
發文字號:府法規字第0990078233號
附件:如文
修正「桃園縣兒童少年家庭寄養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桃園縣兒童少年家庭寄養及機構安置辦法」
附修正「桃園縣兒童少年家庭寄養及機構安置辦法」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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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兒童少年家庭寄養及機構安置辦法修正條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五項及 第四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綜理兒童少年寄養安置事項如下:
一、申請寄養安置案件之調查、審核、處理。
二、寄養家庭之招募、調查、審核、授證及訓練輔導。
三、寄養家庭與寄養兒童、少年關係之輔導及調整。
四、寄養安置家庭(機構)與寄養安置兒童、少年親生家庭之繫。
五、寄養安置兒童、少年及親生家庭之輔導。
六、寄養安置兒童、少年之轉介安置之個案輔導。
七、寄養安置兒童、少年個案資料之管理及定期追蹤輔導。
八、寄養安置費用之籌編核撥。
九、寄養安置業務之評鑑、獎勵及表揚。
十、其他有關兒童、少年寄養安置事項。
第 三 條 寄養安置業務得委託組織健全,具有專業人員與經驗之民間兒童、 少年福利機構或團體(以下簡稱受託單位)辦理之。
委託辦理前項業務時,應與受託單位訂定委託契約書,除明定受託 單位應依兒童、少年最佳利益辦理是項業務外,
亦需載明工作區域、工作項目、個案處理分工、個案工作內容、性質及委託期間,並於年度開始前一個月辦理。
第 四 條 兒童、少年有下列情形之ㄧ者,經本府社會工作員評估其最佳利益 後,得辦理家庭寄養及機構安置:
一、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八款、第九款、第十款規定應予安置。
二、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應予安置。
三、依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應予安置。
四、依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應予安置。
第五條 寄養期間不得超過兩年,但必要時得予延長。如欲延長寄養之期限,得視實際需要辦理。
第六條 兒童、少年於寄養及安置期間,其父母、原監護人、親友、師長經 本府許可,
得依指示時間、地點及方式,探視兒童及少年。不遵守指示 者,本府得禁止之。
第七條 受寄養家庭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雙親家庭:
(一)年齡均在二十五歲以上,其中一方在六十五歲以下者。
(二)雙方均具有國民中學以上教育程度。
(三)結婚二年以上相處和諧者。
(四)家長及共同生活之家屬品行端正、健康良好,無傳染性疾病及其他不良素行紀錄者。
(五)有固定收入足以維持家庭生活者。
(六)住所安全整潔,有足夠活動空間者。
二、單親家庭:
(一)具有照顧子女能力者。
(二)具有國民中學以上教育程度。
(三)符合前款第一目、第四目、第五目及第六目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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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業寄養:具有下列條件之ㄧ,並符合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至 第六目規定:
(一)具有高中以上教育程度,年齡在二十五歲以上,五十歲以下, 曾任托兒所、安置機構保育人員二年以上工作經驗,
或領有 專業保姆證照者。
(二)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曾有二年以上社會工作實務經驗或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證照者。
申請為受寄養家庭,應檢具全戶戶籍謄本及其本人公立醫院健康證明書,有配偶者,並應檢具配偶公立醫院健康證明書,
向本府或受託單位申請,經本府審查合格登記並訂定契約後,始得接受寄養。
寄養於親屬家庭者,由本府斟酌實際需要辦理。
第 八 條 每一受寄養家庭寄養兒童、少年之人數,包括該家庭之未成年子女, 不得超過四人,
其中未滿二歲兒童不得超過二人。但寄養之兒童、少年為 兄弟姊妹關係者,不在此限。
第 九 條 受寄養家庭及安置機構應負下列義務:
一、注意寄養安置兒童、少年之安全,發生事故時,應緊急妥善處理,並同時通知本府或受託單位。
二、定期向本府或受託單位提供寄養安置兒童、少年之個案狀況資料。必要時本府或受託單位可請其提供兒童、少年之個案狀況。
三、瞭解及教導寄養安置兒童、少年之行為,以維護其人格尊嚴,促進生理及心理之健全發展。
四、輔導寄養兒童、少年對寄養家庭或安置機構生活之適應,以培養其社會行為之適應,並教導輔導回歸親生家庭。
五、提供寄養安置兒童、少年就學及課業輔導必要之協助,以加強其生活及知能教育。
六、寄養安置費之妥善運用。
七、寄養安置兒童、少年之健康照顧。
第 十 條 受寄養家庭遷移前,應通知本府或受託單位,遷移後之居住處所,不 符合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六目規定者,
由本府註銷其登記。
第十一條 受寄養家庭終止或放棄提供寄養服務,應於一個月前向本府或受託單 位申請註銷登記。但情況特殊者,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受寄養家庭及安置機構有下列情事之ㄧ,本府或受委託單位 應通知其 改善或終止寄養、安置關係,情節重大者,
註銷其登記;涉及刑責者,移送當地司法機關處理:
一、寄養兒童、少年於安置期間有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各款情事者。
二、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規定者。
三、藉機對外募款斂財者。
四、有不符合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各目規定之情形者。
五、發生重大變故,致無法履行寄養、安置義務者。
六、違反其他對兒童、少年應禁止之事項者。
第十三條 寄養安置費之計算標準如下:
一、兒童以中央主管機關前一年公告最低生活費用二倍計算。
二、少年以中央主管機關前一年公告最低生活費用二點二倍計算。
依前項標準收取之寄養安置費用,如仍無法支應寄養安置實際必要支出, 本府得向扶養義務人收取其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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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兒童及少年之寄養安置費用,應由其扶養義務人負擔。但本府得視扶 養義務人之經濟狀況酌予補助。
緊急安置之兒童及少年寄養安置費,先由發生地之主管機關負擔,認有續予寄養安置之必要者,得移請兒童及少年
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機關負責處理。兒童及少年之扶養義務人負擔之寄養安置費用,應於每月十日前繳交上個月寄養安置費予本府。
第十五條 本府應補助受託單位辦理家庭寄養事務費,其費額按每人每月寄養費 之百分之二十計算。
第十六條 依本辦法寄養安置之兒童、少年,其父母、監護人、利害關係人或兒 童、少年福利機構應與本府或受託
單位訂定契約後始得辦理寄養安置。但 屬兒童、少年保護案件者,不在此限。
第十七條 受寄養家庭之督導、考核及獎勵要點,由本府另定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規定之契約及書表格式,由本府另定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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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桃園縣公園委託經營管理辦法」。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9日
發文字號:府法規字第0990084645號
附件:
訂定「桃園縣公園委託經營管理辦法」。
附「桃園縣公園委託經營管理辦法」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公園委託經營管理辦法條文
第一條 本辦法依桃園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園係指符合本自治條例第三條規定所定義者。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為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管理機關為鄉(鎮、市)公所。 縣立公園之管理機關為本府。
第四條 委託經營管理公園,以一處為單元。前項所稱一處得為公園之全部或一部分,由管理機關依實際情形訂定之。
第五條 管理機關應依公園規模、使用頻率及維護管理狀況等評估各公園委託經 營管理之可行性,
並得就適宜委託經營管理之公園公告徵求經營管理者。公開徵求須知並應報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公告內容應包括公園名稱、位置、面積、申請期限、資格限制、使用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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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申請經營管理公園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向管理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一、申請書:應載明經營管理者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申請經營管理公園之名稱位置、面積及其他必要事項。
二、經營管理負責人身分證或法人、團體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三、事業計畫書:包括組織體制、財務計畫、工程計畫、營運計畫。
四、其他經公告之必要文件。
第七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最長為五年,實際經營管理期限於委託契約內訂定; 其經營管理績效經考評優良者,
得繼續委託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第八條 經營管理者得於管理機關核准之設施一定範圍內經營下列營業項目:
一、簡易餐飲服務。
二、紀念品出售。
三、文化、藝術品展售。
四、其他經管理機關核准之項目。
除管理機關核准之營業項目得收費外,其餘各類活動均不得有收費行為。
第九條 經營管理者應繳交履約保證金。 非經管理機關核准,經營管理者不得有轉讓、出租、出借、質押予第三
人或擅自變更營業項目之行為,違反者管理機關得終止經營管理權,並沒收履約保證金。
第十條 經營管理者得於無損害公共設施、花木之生長與城鄉景觀原則下,
於其 經營管理區域內舉辦寫生、攝影、土風舞、親子遊戲或其他經管理機關核准 之非商業營利性或公益性活動。
管理機關為舉辦公益性活動,需使用公園時,應事先通知經營管理者, 經營管理者非有特殊理由,不得拒絕。
第十一條 經營管理者得於經營管理標的之適當地點設置名牌。但其式樣、位置、 數量及內容須配合公園景觀並經管理機關核准。
第十二條 管理機關應經常檢查委託經營管理標的,並定期記錄考評,其經考評績 效優良者,報請首長獎勵,並公開表揚之;違反契約規定且情節重大者,管 理機關得終止經營管理權。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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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桃園縣社會工作及救助服務補助要點」,並自即日效。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府社助字第0990089006號
附件:桃園縣社會工作及救助服務補助要點
訂定「桃園縣社會工作及救助服務補助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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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社會工作及救助服務補助要點
一、目的: 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結合民間力量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弱勢民眾,
共同推展福利社區化,辦理社會工作及社會救助相關創新及實驗方案,特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對象:
(一)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
(二)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三)立案之社會團體。
(四)財團法人宗教組織或文教基金會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者。
三、補助類別:
(一)一般性補助:
1、辦理個案輔導、關懷弱勢家庭、遊民輔導等公益服務活動。
2、辦理社會工作及社會救助之宣導、研討會、研習、座談、教育訓練等 教育宣導活動。
(二)政策性補助:社會工作、社會救助之創新及實驗方案。
(三)其他經縣長核定應辦之社會工作及社會救助相關福利服務活動
四、補助原則:
(一)一般性補助:每一案於方案總經費百分之七十內補助,補助金額以不超過 新台幣十萬元為限
(如特殊情形專案簽奉縣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二)政策性補助:方案需具創新性、實驗性,並審酌整體受益人數、
計畫之完 整性、項目之合理性、方案創意及執行績效核定補助金額,最高補助總經 費全額,最多補助新台幣二十萬元。
(三)教育宣導活動內容含旅遊、觀摩者,教育宣導時數需占總活動時數二分之 一以上。
(四)點心費、紀念品、宣導品不予補助。五、補助項目及標準:
1、個案輔導費:每月服務每案 新台幣八百元,須檢附當月社工服務紀錄。 以一個家庭(含家長及子女)視為一案,
不得與內政部社會司、兒童局、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工作補助之聘用專業人員服務費、訪視輔導事務費 及電話諮
商事務費等重複請領。
2、心理諮商費:補助心理諮商師費用,每小時新台幣一千二百元,每次最多 二小時,未滿一小時減半支給
(核銷時檢附服務清冊及諮商紀錄)
3、講師鐘點費:外聘每小時新台幣一千六百元,內聘及三十分鐘以上未滿一
小時減半支給。
4、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每次最高新台幣二千元。
5、公益服務活動志工服務交通費:每人每日補助新台幣五十元。
6、公益服務活動課輔志工服務誤餐費:每人每日補助新台幣八十元。
7、公益服務活動外展訪視志工保險費(依本府志工保險標準)。
8、印刷費(實報實銷)。
9、文宣費(實報實銷)。
10、材料費(實報實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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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撰稿費(每千字新台幣五百八十元,需附稿件)。
12、講師交通費(憑單據,實報實銷,不得搭乘計程車)。
13、場地費(實報實銷)。
14、場地佈置費(實報實銷)。
15、器材租金(實報實銷)。
16、誤餐費(早餐每人每餐最高新台幣四十元,午晚餐每人每餐最高新台幣八十元)。
17、臨時酬勞費(限配合活動辦理所需之臨時托兒服務):每小時新台幣九十五元。每班未滿五名兒童者,
補助一名臨時托育人員酬勞,超過五名未滿十名者,增加補助一名臨時托育人員酬勞,以此類推。
18、門票(實報實銷)。
19、租車(實報實銷)。
20、雜支:每案最高新台幣六千元(含攝影、茶水、文具、郵資、保險等)。
六、補助經費申請程序:
(一)各機關、團體於活動執行前一個月依第三點所列方案向本府提出申請,
並檢附下列表件:
1、承辦單位申請書(函)。
2、計畫申請及初審情形表 (格式一) 。
3、計畫書(格式二、二之一、二之二、二之三,格式二之一得視計畫內容填寫)。
(1)計畫目的。
(2)主辦單位。
(3)承辦單位。
(4)時間。
(5)地點。
(6)參加對象。
(7)預估人數。
(8)活動內容。
(9)經費概算。
(10)經費來源。
(11)預期效益。
4、活動報名簡章:內容應列明下列項目
(1)活動內容。
(2)日期。
(3)地點。
(4)參加對象。
(5)人數。
(6)收費標準。
5、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影本。
6、負責人證書影本。
7、組織章程。
8、上年度決算收支表及最近二個月存褶影本。
(二)本府有建議修改活動計畫及經費分配之權利。
(三)同一方案不得同時申請本府其他單位補助,經查獲應自本府知悉之日起 一個月內繳回補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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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經費核銷程序:
(一)時間:於活動結束後十五日內,檢附相關表件報本府核銷。
(二)檢附表件:(依本府標準格式填報)
1、前點規定之表件。
2、領據(格式三)。
3、本府核定補助函文影本。
4、經費收支表(格式四)。
5、經費支出明細表(格式五)。
6、各項支出原始憑證(格式六)。
7、參加人員名冊一式二份,一份供本府社會處存參 (格式七) 。
8、執行成果表一式二份,一份供本府社會處存參(格式八)。
9、成果照片一式二份,一份供本府社會處存參(成果照片四至六張,需顯示
活動主題及日期(例年/月/日)) 。 (格式九)
(三)承辦單位之經費報支案件,經本府社會處初審符合原核定補助計畫,並完 成本府經費報支程序後核撥。
八、督導及查核:
(一)接受補助之單位應確實依本府核定之計畫執行,計畫未執行或有支用不當 ,經查明屬實者應予繳回,
非核定之補助項目不得以補助經費支付。
(二)本府對接受經費補助之單位,得派員實地瞭解辦理情形並予以查核。 (查核表如格式十)。
(三)活動計畫經本府核定補助後,日期及內容如有變更需於活動十四日前報本 府核備後始得辦理。
(四)活動計畫經本府核定補助後,未具充足理由而未執行者,將列入未來核定 補助之參考依據。
九、附則:
(一)為評估計畫推動成效,作為未來業務方向之參考,承辦單位需請上課學員 填寫
「桃園縣政府社會工作及救助服務補助滿意度調查表」(格式十一), 彙整後製成綜合意見表。
(二)有下列情事者,應無條件繳回補助款項,且二年內不得提出本府活動費之
申請:
1、未依核定之計畫執行或支用不當,經查明屬實。
2、活動計畫經本府核定補助後,日期及內容有變更情形未報經本府核准逕以執行。
3、所申請之費用非關本活動計畫業務支出或為私人使用。
4、所開具之憑證金額為浮報或虛偽。
5、同一方案經查獲同時申請本府其他單位補助。
十、經費來源: 本要點所需經費自當年度核定預算內支應,本項補助經費用罄後不再提供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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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核定會計服務業僱用之會計師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並 自即日生效。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勞動2字第0990130217號
附件:
主旨:公告「核定會計服務業僱用之會計師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事項:核定會計服務業僱用之會計師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主任委員 王如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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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核定依畜牧法規定執行家畜禽屠宰衛生檢查之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 條之一之工作者」,並自即日生效。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2月24日
發文字號:勞動2字第0990130255號
附件:
主旨:公告「核定依畜牧法規定執行家畜禽屠宰衛生檢查之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
公告事項:核定依畜牧法規定執行家畜禽屠宰衛生檢查之人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主任委員 王如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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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辦「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階段實施計畫老街溪治理工程─芝芭堤防新建 工程」第二次公聽會。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府水河字第09900705231號
附件:
主旨:興辦「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階段實施計畫老街溪治理工程─芝芭堤防新建工程」第二次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興辦「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階段實施計畫老街溪治理工 程─芝芭堤防新建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
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 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99年3月26日(星期五)下午2時0分。
三、地點:中壢市公所4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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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徐定豐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 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姓名 經紀人證書字號 證書核發日期 證書有效期限
徐定豐 91年桃縣字第00339號 95年1月21日 9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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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薛嘉豪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 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90070530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薛嘉豪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
換發或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如後附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姓名 經紀人證書字號 證書核發日期 證書有效期限
薛嘉豪 95年桃縣字第00713號 95年1月13日 99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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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李元勇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 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2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90075441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李元勇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如後附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姓名 經紀人證書字號 證書核發日期 證書有效期限
李元勇 90年桃縣字第00278號 90年10月29日 9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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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辦「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階段實施計畫老街溪治理工程─芝芭堤防新建 工程」第二次公聽會。 |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 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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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銷本縣地政士徐嘉麟開業執照。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2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90074259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縣地政士徐嘉麟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徐嘉麟
二、證書字號:(79)台內地登字第005229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92)桃縣地字第001416號
四、事務所名稱:徐嘉麟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國際路一段1193號13樓之2
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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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邱文鞠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 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3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90079294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邱文鞠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
換發或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如後附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姓名 經紀人證書字號 證書核發日期 證書有效期限
邱文鞠 90年桃縣字第00287號 94年11月22日 9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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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詹農裕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 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3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90079290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詹農裕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
換發或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如後附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姓名 經紀人證書字號 證書核發日期 證書有效期限
詹農裕 91年桃縣字第00383號 91年2月15日 9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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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發本縣地政士卓梅姬開業執照。 |
主旨:核發本縣地政士卓梅姬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卓梅姬
二、證書字號:(94)台內地登字第0025568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99)桃縣地字第001693號
四、事務所名稱:卓梅姬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龍潭鄉中豐路681號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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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陳琦融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3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90079284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陳琦融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
換發或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如後附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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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鼎新開發營建股份有限公司丙等綜合營造業設立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3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9007370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鼎新開發營建股份有限公司丙等綜合營造業設立登記。
依據:營建業法第15條規定暨鼎新開發營建股份有限公司99年3月1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鼎新開發營建股份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25172423
三、登記證書字號:綜丙I字第I00192-000號
四、負責人:許嘉容
五、專任工程人員:楊偉志(土木工程技師)(受聘日期:99年2月25日)
六、營業地址:桃園縣中壢市龍慈路239巷17號17樓
七、資本額:新台幣10,000,000元整
(請本府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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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宏濱營造有限公司自99年2月23日起至100年2月22日止停業登記,准予所請, 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3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90076704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宏濱營造有限公司自99年2月23日起至100年2月22日止停業登記,准予所請,請週知。
依據: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宏濱營造有限公司99年3月2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宏濱營造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59318003
三、負責人:徐聰杰
四、登記證字號:綜甲I字第A04395-000號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三民路3段288號15樓
(請本府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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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國風杰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 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3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9007930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國風杰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
換發或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如後附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姓名 經紀人證書字號 證書核發日期 證書有效期限
國風杰 91年桃縣字第00326號 91年1月11日 9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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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陳琦融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姓名 經紀人證書字號 證書核發日期 證書有效期限
陳琦融 91年桃縣字第00331號 91年1月16日 9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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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呂國松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 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4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90080495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呂國松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如後附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姓名 經紀人證書字號 證書核發日期 證書有效期限
呂國松 91年桃縣字第00401號 91年2月25日 9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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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國建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自99年3月10日起至100年3月9日止繼續停業登記, 准予所請,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4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9007810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國建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自99年3月10日起至100年3月9日止繼續停業 登記,准予所請,請週知。
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國建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99年3月3日綜合營造業申 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國建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05187601
三、負責人:陳宗檉
四、登記證字號:綜甲I字第B00438-000號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龜山鄉文昌三街89號之2
(請本府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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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巨炘有限公司八德廠之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5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9008199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巨炘有限公司八德廠之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0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工廠登記證號碼:99-707960-00
(一)廠 名:巨炘有限公司八德廠。
(二)廠 址:桃園縣八德市茄苳里開隆街41巷9-3、9-4、9-5號。
(三)負責人:簡崇智
(四)產 品:其他金屬製品(法碼、度量衡器及其零件、機械式電子測重磅及其 零件)。
(五)備 註:遷址不明。
二、註銷後廠地、廠房不得移作非工業使用。
三、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
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http://www.tycg.gov.tw/)- 法制處-表格下載區-
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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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發本縣地政士林昭耀開業執照。 |
主旨:核發本縣地政士林昭耀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林昭耀
二、證書字號:(79)台內地登字第001396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99)桃縣地字第001694號
四、事務所名稱:林昭耀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龜山鄉中興路323號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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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景勝營造有限公司申請復業,准予所請,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5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900818941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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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景勝營造有限公司申請復業,准予所請,請週知。
依據:依據營建業法第20條規定暨景勝營造有限公司99年2月10日申請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景勝營造有限公司
二、登記證書字號:綜丙I字第H00165-000號
三、營業地址:桃園縣八德市大福里力行街201號1樓
四、營利事業統一編號:80062793
五、負責人:簡阿宮(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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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龍鳳攝影禮服社」(詳如名冊)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5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900819942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廢止「龍鳳攝影禮服社」(詳如名冊)商業登記。
依據: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如商業登記:
(一)商業:(如附名冊)之商業登記應予撤銷。
(二)備註:擅自歇業已逾6個月。 二、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
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http:// www.tycg.gov.tw/)-
法制處-表格下載區- 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吳志揚
商業登記公告廢止名冊
商業名稱 負責人 統一編號 地址
龍鳳攝影禮服社 黃吳元妹 43835369 八德市大忠里介壽路1段1031號1樓
欣力工程行 楊明儒 09781147 八德市大溪里義勇街121號1樓
九久企業社 陳健彬 49958789 八德市大強里東勇街490巷190弄11號2樓
真琦雲金飾店 張林美雲 67720561 八德市大忠里介壽路1段821號1樓
功正企業社 陳文勝 99257755 桃園市泰山里中山路361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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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銷桃園縣不動產估價師(蔡坤杰)開業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5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90080502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桃園縣不動產估價師(蔡坤杰)開業證書。
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第8條。
公告事項:
一、事務所名稱:日升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二、姓名:蔡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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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開業證書字號:(98)桃縣估字第000019號。
四、事務所地址:桃園縣中壢市文化二路320號14樓。
五、註銷原因:遷移登記。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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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龍威企業社」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5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900820762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廢止「龍威企業社」商業登記。依據: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
一、如商業登記:
(一)商業名稱:龍威企業社。
(二)統一編號:31447934
(三)負責人:陳富雄
(四)所在地:桃園縣楊梅鎮仁美里福德街87巷6弄25號1樓
(五)備 註: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上。
二、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
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http://www.tycg.gov.tw/)-
法制處-表格下載區-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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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蘇松棱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 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5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90081513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蘇松棱 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
換發或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如後附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縣長 吳志揚
桃園縣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姓名 經紀人證書字號 證書核發日期 證書有效期限
蘇松棱 91年桃縣字第00423號 91年3月1日 9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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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縣99年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及注意事項,並請依限繳納。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8日
發文字號:府稅消字第0990400007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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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府商發動字第5277號動產擔保交易「信託占有」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5日
發文字號:府商發字第0990083479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府商發動字第5277號動產擔保交易「信託占有」登記。
依據:動產擔保交易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信託人: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託人地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85號4樓。
三、受託人:金陵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四、受託人地址:桃園縣平鎮市洪圳路326號。
五、契約訂立有效期間:自中華民國99年3月1日起自中華民國100年3月1日止。
六、擔保債權金額:新台幣87,350,000元整。
七、標的物所在地:桃園縣平鎮市洪圳路326號。
八、公告期間30日
九、本公告事項如有錯誤或遺漏,申請登記人應在公告期間內,向本府提出更正,逾期不受理。
十、詳載標的物名稱、數量、估計價值等明細表,張貼在申請人住所或營業所所 在地之公共場所。
十一、請本府行政處文書科刊登於本府公告欄張貼公告及刊登公報。
縣長 吳志揚
動產擔保交易登記標的物明細表(□機器設備 □器材工具 ■其他部分)
標的物名稱 規格及型式 製造廠商 廠牌 出廠年月日 單位 數量 申請人估計金額 所在地址
金額
鋼筋 #3-420 慶欣欣 慶欣欣 99.02.25 噸 1,000.00 $17,900,000 桃園縣平鎮市洪圳路326號
鋼胚 130角 *12.00m 中龍 中龍 99.01.27 噸 1,500.00 $26,250,000 桃園縣平鎮市洪圳路326號
鋼筋 #3-280 建順 建順 99.02.08 噸 1,000.00 $17,700,000 桃園縣平鎮市洪圳路326號
鋼胚 130角 *12.00m 中龍 中龍 99.02.22 噸 1,500.00 $25,500,000 桃園縣平鎮市洪圳路326號
■總計金額 □小計金額 NT$87,350,000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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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縣99年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及注意事項,並請依限繳納。 |
主旨:公告本縣99年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及注意事項,並請依限繳納。
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本縣99年各類型機動車輛全期使用牌照稅及營業用車輛上期使用牌照稅之開 徵期間自99年4月1日起至99年4月30日止。
二、應納稅款請依限持繳款書至各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等代收稅款處繳納, 或利用委託轉帳納稅、ATM、
網際網路(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等方式繳納;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者,
亦可委託 萊爾富、 全家、統一、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代收稅款。
三、納稅義務人如因地址變更或其他原因在開徵期間未收到繳款書者,請持行車 執照向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屬各區監理站
所及本府地方稅務局消費稅科或中 壢、大溪、楊梅分局補單繳納。
四、99年使用牌照稅延期或分期繳納作業方式:
(一)依據:99年度使用牌照稅延期或分期繳納作業原則
(二)適用對象:
1.營利事業:申請日前半年已申報銷售額累計數較上一年同期比較減少百 分之三十以上者。
2.個人: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於97年9月1日至99年4月30日之期間有下 列情形之一者:
(1)為低收入戶。
(2)依就業保險法領取失業給付。
(3)依就業保險法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4)依內政部訂定「工作所得補助方案」領取工作所得補助金。
(5)依內政部訂定「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領取關懷救助金。
(三)申請方式:納稅義務人應於使用牌照稅開徵後繳納期間屆滿前(99年4月 30日前),
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原繳款書及下列相關文件,向本府地方稅務 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1.營利事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影本等相關資料。
2.個人:98年或99年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或勞工保險局核發之符合失業給付
核定通知書影本或相關機關核發工作所得補助金、關懷救助金等相關文件。
(四)延期或分期繳納標準:
1.營利事業部分,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上者,得延期一至二個月或分二期繳納。
2.個人部分,得延長一個月繳納。
(五)逾期繳納作業:凡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之任何一期應繳稅捐,未如期繳納者,依稅捐稽徵法第27條之規定,移送強制執行。
(六)其他: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之稅捐,在核准繳納期間內,不另計算滯納金。
五、請注意下列規定以免受罰:
(一)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未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1滯納金,
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二)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應 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惟免再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5條規定 加徵滯納金。
(三)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應補 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六、服務電話:桃園監理站 3664222轉107或108、中壢監理站 4253990轉107或108、本府地方稅務局消費稅科3326181轉2453-2458或
免費電話:0800-31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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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縣各類型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分類稅額表如下:
車輛種類汽缸總 稅額(新台幣) 小 客 車 大客車 貨 車 機器腳踏車
自 用 營 業
排氣量(立方公分) 全 年 全 年 全 年 全年 全年
150(含150以下)
151-250 800
251-500 1,620 900 900 1,620
501-600 2,160 1,260 1,080 1,080 2,160
601-1200 4,320 2,160 1,800 1,800 4,320
1201-1800 7,120 3,060 2,700 2,700 7,120
1801-2400(機器腳踏車1801以上) 11,230 6,480 3,600 3,600 11,230
2401-3000 15,210 9,900 4,500 4,500
3001-3600 5,400 5,400
3601-4200 28,220 16,380 6,300 6,300
4201-4800 7,200 7,200
4801-5400 46,170 24,300 8,100 8,100
5401-6000 9,000 9,000
6001-6600 69,690 33,660 9,900 9,900
6601-7200 10,800 10,800
7201-7800 117,000 44,460 11,700 11,700
7801-8400 12,600 12,600
8401-9000 13,500 13,500
9001-9600 151,200 56,700 14,400 14,400
9601-10200 15,300 15,300
10201以上 16,200 1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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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一、小客貨兩用車之稅額按自用小客車之稅額課徵。
二、曳引車之稅額按貨車稅額加徵30%。
三、電動車之稅額按馬達馬力計算,其計算方式依以下之排氣量對照表課徵。
汽缸總排氣量(立方公分) 馬達馬力(HP)
500以下 38HP以下(38.6PS以下)
501-600 38.1-56HP (38.7-56.8PS)
601-1200 56.1-83HP (56.9-84.2PS)
1201-1800 83.1-182HP (84.3-184.7PS)
1801-2400 182.1-262HP (184.8-265.9PS)
2401-3000 262.1-322HP (266-326.8PS)
3001以上 322.1HP以上(326.9PS以上)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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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銷桃園縣不動產估價師(劉筱蕾)開業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8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90083678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桃園縣不動產估價師(劉筱蕾)開業證書。
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第8條
公告事項:
一、事務所名稱:孝承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二、姓名:劉筱蕾。
三、開業證書字號:(98)桃縣估字第000017號。
四、事務所地址:桃園縣桃園市中正路927號4樓。
五、註銷原因:遷移登記。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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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捷利土木包工業自99年3月22日起至100年3月21日止繼續停業乙案,准予所請, 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8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900836701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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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捷利土木包工業自99年3月22日起至100年3月21日止繼續停業乙案,准予所請,請週知。
依據:捷利土木包工業99年3月5日土木包工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捷利土木包工業。
二、負責人:楊建成。
三、登記證字號:土I字第I90069-000號
四、營業地址:桃園縣蘆竹鄉光明路2段光明巷12號
五、原土I字第I90069-000號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遺失,於95年
3月17日刊登太平洋日報作廢。(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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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鄧淑榮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9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90086116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鄧淑榮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如後附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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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勤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晉升等級(乙等升甲等)。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8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90079031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勤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晉升等級(乙等升甲等)。
依據:營造業法第7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勤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營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三和街30號1樓
三、登記證字號:綜甲I字第C00223-000號
四、營利事業統一編號:23348566
五、負責人姓名:許阿斌
六、專任工程人員姓名:高松基(土木科技師)
七、資本額:新臺幣29,000,000元整(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公報)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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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詠誠營造有限公司自98年12月21日起至99年12月20日止繼續停業登記,准予所請,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9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9008455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詠誠營造有限公司自98年12月21日起至99年12月20日止繼續停業登記,准予所請,請週知。
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詠誠營造有限公司99年3月8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 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詠誠營造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97346824
三、負責人:張寶元
四、登記證字號:綜丙I字第A05665-001號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同德一街一號一樓(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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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發本縣地政士陳秀春開業執照。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9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900850461號附件:
主旨:核發本縣地政士陳秀春開業執照。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陳秀春
二、證書字號:(79)台內地登字第003538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99)桃縣地字第001696號
四、事務所名稱:合群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復興路83號5樓之5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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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鄧淑榮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不動產經紀人註銷清冊
姓名 經紀人證書字號 證書核發日期 證書有效期限
鄧淑榮 91年桃縣字第00443號 91年3月8日 9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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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金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龍潭廠之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9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9008714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金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龍潭廠之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0條規定公告事項:
一、工廠登記證號碼:99-626597-00號。
(一)廠名:金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龍潭廠。
(二)廠址:桃園縣龍潭鄉八德村八張犁55之11號。
(三)負責人:黃坤旺。
(四)產品:PS版、再生版、新版、印刷彩色製品。
(五)備註:遷址不明。
二、註銷後之廠地、廠房不得移作非工業使用。
三、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 件),
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http: //www.tycg.gov.tw/)─法制處─表格下載區─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 下載。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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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楊梅「江夏堂」登錄為本縣歷史建築。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府文資字第099106315號
附件:
主旨:公告楊梅「江夏堂」登錄為本縣歷史建築。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及「桃園縣99 年度第1次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登錄歷史建築名稱:楊梅「江夏堂」。
二、種類:祠堂
三、位置或地址:桃園縣楊梅鎮永寧里小楊梅4鄰28號。
四、登錄地號及面積:桃園縣楊梅鎮永福段1343、1344、1357、1362、1362-1、1363、
1363-1、1364、1368地號(面積:4491.77平方公尺)。
五、登錄理由:具有歷史文化價值、表現地域風貌及建築史、技術史價值。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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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重陽堂中藥房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900895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廢止重陽堂中藥房商業登記。
依據:商業登記法第6條公告事項:
一、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一)統一編號:43963107
(二)商號名稱:重陽堂中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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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立昇土木包工業申領登記乙案,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900874011號
附件:
主旨:公告立昇土木包工業申領登記乙案,請週知。
依據:立昇土木包工葉99年3月9日土木包工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立昇土木包工業。
二、負責人:鄭耀.。
三、營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同安街3弄5-1號。
四、組織性質:獨資。
五、資本額:新台幣900,000元整。
六、登記證字號:土I字第I90417-000號。
備註:請本府行政處刊登縣公報週知。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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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菩提藥局部份商業登記。 |
主旨:公告廢止菩提藥局部份商業登記。
依據:商業登記法第6條。
公告事項:
一、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一)統一編號:30141034。
(二)商號名稱:菩提藥局。
(三)所在地:桃園縣龜山鄉精忠村光.路67號1樓。
(四)負責人:鄭巧莉。
二、公告廢止營業項目:F208011中藥零售業
三、備註:該商申請變更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四、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
(均含附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http: //www.tycg.gov.tw/)─
法制處─表格下載區─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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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重陽堂中藥房商業登記。 |
(三)所在地:桃園縣龜山鄉山福村幸福七街19號。
(四)負責人:葉莊阿秀。
二、公告廢止營業項目:藥品販賣零售。
三、備註:該商申請註銷藥商許可執照。
四、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
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http:// www.tycg.gov.tw/)─法制處─表格下載區─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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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推動本縣升格為準直轄市,爭取稅收合理之分配,特訂定「桃園縣政府提供社區 優質居住環境推動集體設籍實施計劃」,詳如說明,請查照。 |
桃園縣政府 函
受文者:本府行政處(請刊登公報)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8日
發文字號:府工使字第099008498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為推動本縣升格為準直轄市,爭取稅收合理之分配,特訂定「桃園縣政府提 供社區優質居住環境推動集體設籍實施計劃」,
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計劃補助對象為符合「99年度桃園縣公寓大廈共用設施維護修繕補助辦法 執行計畫」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並以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辦理外縣市 住戶集體設籍有績效並達到一定人數訂立獎助基準,核予獎助。
另本案應併 同修繕補助一次辦理,不受理單獨申請。
二、本案申請期間同「99年度桃園縣公寓大廈共用設施維護修繕補助辦法執行計 畫」,相關附件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
(http://www.tycg.gov.tw/main/ main_index.aspx)下載專區網路下載。
正本:桃園縣議會、本縣各議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本府行政處(請刊登縣府公報)、本府主計處、本府財政處、本府研究發展處、本府民政處、 本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
桃園縣政府提供社區優質居住環境推動集體設籍實施計畫
壹、目的: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協助改善桃園縣(以下稱本縣)轄區內各 公寓大廈生活品質,推動社區住戶由『外縣市』
遷入本縣,特訂定本計畫。除可提供優質居住環境外,亦可促進本縣人口早日突破200萬人,達成升格「準直轄市」門檻,
使本縣財政及編制得以適用直轄市規定,爭取稅收之合理分配,創造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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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補助對象:
一、獎助對象為符合「99年度桃園縣公寓大廈共用設施維護修繕補助辦法執行計 畫」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並以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辦理外縣市住戶集 體設籍有績效並達到一定人數訂立獎助基準,核予獎助。
二、本計劃應併同修繕補助一次辦理,不受理單獨申請。參、補助款核配指標與額度:獎勵社區:
設籍人數 補助額度(單位:萬元)
5至10人 2
11至20人 4
21至30人 6
31至40人 8
41至50人 10
51人以上 12
備 註 1.設籍人數以外縣市遷入本縣為計算基準,戶籍中途遷出,再遷入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肆、實施日期:同「99年度桃園縣公寓大廈共用設施維護修繕補助辦法執行計畫」 於99年4月15日起(以本府收件日期為準)
提出送公所申請。
伍、執行方式:
一、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由專責人員彙集外縣市遷入之社區住戶相關資料、名 冊,並完成遷入戶籍名冊及核定遷入同意書後,
通知當地戶政事務所派員現 場審核收件。戶政事務所於完成遷入登記後,再將核定名冊檢送管委會並副 知本處。
二、管委會於收到戶政事務所核定名冊後應併同管委會管理組織報備證明及申請 書併同修繕補助申請書向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三、獎勵金發放方式:由管理委員會以出具收據方式領取。
四、本府受理申請件依收件時間排序,逾期不予受理;如期限前經費已用罄,即 停止受理。
五、該補助款併同99年度修繕補助款一次發放。
六、遷入人數計算區間以計畫簽准日起至本縣人口達200萬人時止。(人口數以本府戶政單位確認之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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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提供社區優質居住環境推動集體設籍補助申請表
申請人資料 公寓大廈 (社區 ) 名稱 申請日期
地址 戶數
主任委員 姓名 身分證字號 簽章 傳真
電話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桃縣府工使寓字第號府工使字第號 請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大章
備註:申請案係提昇公寓大廈為優質居住環境補助用,行政機關僅作書面審查,申請人如有偽造文書、侵害他人權利等情事,
由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
審查機關內容記載欄 檢查欄
1、由他縣市遷入證明。 1.□已附□未附
2、遷入人數統計 請勾選項目 核定補助金額
5至 10人 補助新臺幣二萬元 □補助新臺幣四萬元 □補助新臺幣六萬元 □補助新臺幣八萬元 □補助新臺幣十萬元 □補助新臺幣十二萬元 □
11至 20人
21至 30人
31至 40人
41至 50人
51人以上
3、初審核承辦人:單位主管:
4、核定補助金額: (元)
5、承辦人:科長:單位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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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陳聰仁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91桃縣字第00361號)。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9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9008573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陳聰仁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91桃縣字第00361號)。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如後附桃園縣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屆滿註銷清冊。
縣長 吳志揚
不動產經紀人註銷清冊
姓名 經紀人證書字號 核發日期 有效期限
陳聰仁 (91)年桃縣字第000361號 91年2月4日 99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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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介紹《「2010愛與祥和-桃園好貼心最懂女人心」國際婦女節活動》 |
「2010愛與祥和 桃園好貼心 最懂女人心」國際婦女節活動
今年是國際婦女節第100年,為展現桃園縣積極推動婦女政策,縣政府於3月6日上午舉辦婦女權益宣導園遊會,
宣導各項積極性、預防性的社會政策,來消除女性朋友在社會上所遭遇的性別隔離,使其優點及堅毅特質,
能夠發揮在各個場域中,改變周遭的思維與磁場。
整個活動現場規劃七大主題15個婦女福利服務攤位,參與民眾可透過闖關遊戲有獎徵答來瞭解各項桃園縣婦女
福利服務措施,闖關成功即獲得婦女團體所製作的手工香皂、美食點心、精油按摩好康服務等。活動當天,新移民家
庭更透過免費撥打Skype越洋電話的服務,一解思鄉之情。女力成長學苑也於3月份正式開課,舉辦「家計講堂」、「影視講堂」,
並加開「白木屋婦女烘培課程」及「女人的對談」講座,邀請知名主播及企業界優秀女性主管與大家分享婦女成功經驗。
隨著整個世界的潮流及社會的進步,婦女意識開始覺醒,不僅努力經營家庭、同時投入職場,更隨時自我成長,
擁有自己的志業,積極參與社會,不論在家庭、職場及社會服務各方面都表現得非常優秀,撐起一片天。在對於婦女福祉的業
務方面,縣府除積極建構完整而全面的婦女福利網絡,包括協助婦女就業、維護婦女人身安全、強化婦幼衛生保健等,並在社
會福利、家庭婚姻、教育文化及育兒托老等方面規劃各類女性友善措施,更集結家庭教育中心、家暴防治中心、警察局婦幼隊
等眾多單位的力量,共同照顧桃園縣每位婦女的需求,以期建立愛與祥和的社會,共創兩性平權新時代!
照片提供:社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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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Love and Harmony-Considerate Taoyuan Understands Women’s Heart」International Women's Day Activity
This year is the 100th anniversary of International Women’s Day. In order to display the proactive development
of Taoyuan County’s women policy, County Government holds Women Right Propaganda Carnival in the morning of March 6.
Various proactive and preventive social policies are declared to extinguish the sexual isolation faced by the female
friends in our society. Hopefully, Women’s advantages and perseverance character can develop in different fields and
change the thought and magnetic field around them.
Seven themes and fifteen women benefit service stands are arranged at the scene. Participants can understand
Taoyuan County various women benefit administrations by way of passing challenges and riddle games. The winners of
passing challenges can gain generous services including handmade soap made by women group, delicious cakes, attar
massage, etc. On that day, the new immigrant family reduces their homesick by the service of offering free Skype
international calls. Womanpower Growth Center also starts their classes formally in March. Their lectures include
「Family Accounting Lecture」, 「Video Appreciation Lecture」, 「White-wood-house Women Baking Course」, and 「
dialogue between women」. The renowned anchorwomen and distinguished female leaders in enterprises share their
successful experience with others.
The woman’s consciousness begins to awake by following the whole world’s trend and social progress. Women not
only endeavor to manage a family, but also involve in their professions, pursue self-development, own their vocation,
and participate proactively activities in our society. Women have their own vocations and their performance in family,
occupation, and social service is excellent. Regarding the affair of female welfare, County Government constitutes
a complete and well women benefit net proactively. They include assisting women’s employment, protecting women’s
safety, elevating women and children’s hygiene, etc. In addition, County Government designs various female-friendly
policies including social welfare, family, marriage, education, culture, day care center, and nursing home, etc.
Furthermore, they accumulate the different units’ strength including family education center, domestic violence
prevention center, police bureau’s women and children protection division, etc. to take care together each woman’s
demand. The expectation is to establish a love and harmony society and create a new era of gender equality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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