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098年度第18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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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政府第775次縣務會議紀錄 |
五、提案單位:交通處
案由:為辦理「桃園縣八德市四維派出所」報廢拆除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
一、工務處楊副處長鐘時報告:
為修正「桃園縣共同管道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提請審議(如書面臨時動議提案單)。
主席裁示:照案通過。
二、教育處張處長明文報告:
本縣龜山國小參加威廉波特少棒比賽,勇奪世界亞軍,感謝各相關單位的全力協助,使相關工作能圓滿完成。本次國外比賽
使我們了解到,棒球如欲在國內長期發展,世界賽事則非常重要,請各鄉鎮市長大力協助支持各鄉鎮市少棒(如書面)。
主席裁示:
棒球運動在本縣紮根努力7至8年以來,這110隊終於開花結果,不但今(98)年榮獲國內三級棒球的三冠王,更均勇奪世界
比賽的亞軍。希望每所學校均從事棒球運動,作為學生的休閒興趣,且希望各鄉鎮市公所各選一所學校為中心學校,特地
培訓為以比賽為目標的超強球隊。
柒、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無。
捌、主席提示暨結論
本人雖將於明(10)日下午赴行政院就職,惟本人與縣民約定的任期係至12月20日為止,本屆任內的所有建設、政見及承諾,
請各位鄉鎮市長及處局長務必予以延續,相信代理縣長也必可與各位戮力合作完成重大建設,舉例如本縣國際級棒球場將於12
月年底前完工,本人亦將繼續關心工程進度;眾人期待的藝文展覽中心預計於年底前完工、南崁溪整治工程、重大交通建設及
捷運路網之規劃及興建、八德擴大都市計畫之開發、中路計畫等,務請繼續執行。
縣府團隊不因本人暫時離開而鬆懈,每個工作都應拴緊螺絲,每個重大工程都應按進度進行,且本人赴中央後,縣政團隊與中
央的溝通協調將更便利且緊密,更獲得支持。縣政工作是延續不斷的,請各位繼續加油努力。
玖、散會 上午9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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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98年09月09日第775次縣務會議
各鄉鎮市出席人員:
桃園市公所蘇市長家明
中壢市公所葉市長步樑
平鎮市公所陳市長萬得
八德市公所何市長正森
龜山鄉公所呂鄉長學記
蘆竹鄉公所趙俞鄉長菊蘭
大園鄉公所張鄉長建隆
新屋鄉公所葉鄉長佐禹
觀音鄉公所黃鄉長茂實
復興鄉公所林鄉長信義
龍潭鄉公所葉鄉長發海
大溪鎮公所蘇鎮長文生
楊梅鎮公所彭鎮長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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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政府第582次主管會議紀錄 |
桃園縣政府第582次主管會議紀錄
時間:98年09月09日上午9時47分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朱縣長立倫 記錄:科 長 林裕玟
出席:如簽到簿 科 員 藍瑞娟
壹、主席宣布開會
貳、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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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單位工作報告
一、 水務處李處長憲明工作報告:(如書面)
主席裁示:謝謝李處長的報告。整個防災工作,特別要求大家絶對要拴緊螺絲,做好所有可能的危機預防措施。600公釐的雨量
經水務處模擬,已看出會造成如此大的傷害,可想而知1800公釐甚至2400公釐的雨量會是何種結果。本次報告已完成600公釐雨
量的模擬,希望將來繼續擴大,作好防災準備工作。
肆、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本縣H1N1新型流感防疫工作,衛生局吳局長非常認真,桃園已成為全國的示範縣,希望大家繼續做好所有的防疫工作。
伍、主席提示暨結論
謝謝大家。
陸、散會 上午10時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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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長談話 |
98年桃園縣優良黃豆製品行銷成果發表記者會 縣長談話 98.08.18
各位現場的嘉賓,大家好!
提起豆干,社會大眾必定會不約而同的想到「大溪」,大溪因水質甘美所製造的豆干香嫩可口,有口皆碑,儼然已
成本縣地方產業代表,早期農業型態社會,其實家家戶戶都是自行製造生產豆類製品,一直到石門水庫與慈湖的開放參
觀,大溪豆干才有了大量生產的機會,在觀光人潮的帶領下,大溪豆干才能聲名遠播。
目前市面流通許多標榜「大溪豆干」,但並非全是大溪生產製造的產品中,正牌大溪豆干防腐劑的檢測合格率達80%,
而其餘外縣市的豆干製品僅有58%,所以,為了維護大溪豆干名譽,本縣自94年開始推動「桃園縣優良豆干豆腐證明標
章」,今年通過認證的優良產品計有13項,在審查的過程中,還配合活動讓民眾有參與感,就是希望使民眾都能支持衛
生局的這項認證活動,讓好的產品持續下去,讓大家吃得既安心又健康。
期許本縣黃豆製品加工業所進行的自主衛生管理,能透過良性競爭讓產品品質不斷提升。另外,為了鼓勵消費者認
明安全又衛生的優良黃豆製品,今年更規劃於著名觀光景點辦理「豆陣趴趴走」宣導活動,推廣桃園縣好吃又健康的地
方特產,讓民眾吃得更安心、更放心!打造送禮自用兩相宜、遠近馳名的桃園伴手禮。(資料提供: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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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桃園縣優良黃豆製品行銷成果發表記者會 縣長談話 98.08.18
各位現場的嘉賓,大家好!
提起豆干,社會大眾必定會不約而同的想到「大溪」,大溪因水質甘美所製造的豆干香嫩可口,有口皆碑,儼然已
成本縣地方產業代表,早期農業型態社會,其實家家戶戶都是自行製造生產豆類製品,一直到石門水庫與慈湖的開放參
觀,大溪豆干才有了大量生產的機會,在觀光人潮的帶領下,大溪豆干才能聲名遠播。
目前市面流通許多標榜「大溪豆干」,但並非全是大溪生產製造的產品中,正牌大溪豆干防腐劑的檢測合格率達80%,
而其餘外縣市的豆干製品僅有58%,所以,為了維護大溪豆干名譽,本縣自94年開始推動「桃園縣優良豆干豆腐證明標
章」,今年通過認證的優良產品計有13項,在審查的過程中,還配合活動讓民眾有參與感,就是希望使民眾都能支持衛
生局的這項認證活動,讓好的產品持續下去,讓大家吃得既安心又健康。
期許本縣黃豆製品加工業所進行的自主衛生管理,能透過良性競爭讓產品品質不斷提升。另外,為了鼓勵消費者認
明安全又衛生的優良黃豆製品,今年更規劃於著名觀光景點辦理「豆陣趴趴走」宣導活動,推廣桃園縣好吃又健康的地
方特產,讓民眾吃得更安心、更放心!打造送禮自用兩相宜、遠近馳名的桃園伴手禮。(資料提供: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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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同仁歡送縣長赴行政院履新活動 縣長談話98.09.10
所有我們的同仁們,大家要繼續的加油-繼續的加油,這是縣長的聲音,縣長的心情。每一項工程、每一項計畫、民
眾關心的每一件事情,在我們任期12月19日以前,在我們的副縣長,也就是即將就職的代理縣長以及我們所有的團隊繼
續努力之下,要拜託大家。12月19日我會回到縣府,跟所有縣政團隊向縣民同胞報告我們所有8年努力的成果。
今天我只是暫時提早到行政院服務,縣府團隊不可因為本人的暫時離開而有所影響和鬆懈,仍要上緊發條,把每一
個螺絲栓緊,延續所有的縣政工作,包括國際棒球場、藝文展演中心、南崁溪整治、捷運路網、八德擴大都市計劃和中
路都市計劃等,所有桃園的重大建設、主要計畫、縣民所關心的所有問題,還是我本人的責任,還是縣長的責任。各位
同仁,我永遠跟大家在一起,我永遠作為大家的老同事。回到縣府來,如果大家不嫌棄,可叫我名字,或者繼續稱我縣
長,我會很感謝大家,因為這表示我跟大家永遠在一起,我們心連心、手牽手,共同為桃園的縣民、為台灣這塊土地來
打拼。
千言萬語叮嚀大家、拜託大家,縣政團隊絶對不會鬆懈,每一天都要繼續加油努力,我跟大家絶對同在,我們一同
加油努力,桃園加油!謝謝大家也祝福大家!(資料提供:觀光行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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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同仁歡送縣長赴行政院履新活動 縣長談話98.09.10
所有我們的同仁們,大家要繼續的加油-繼續的加油,這是縣長的聲音,縣長的心情。每一項工程、每一項計畫、民
眾關心的每一件事情,在我們任期12月19日以前,在我們的副縣長,也就是即將就職的代理縣長以及我們所有的團隊繼
續努力之下,要拜託大家。12月19日我會回到縣府,跟所有縣政團隊向縣民同胞報告我們所有8年努力的成果。
今天我只是暫時提早到行政院服務,縣府團隊不可因為本人的暫時離開而有所影響和鬆懈,仍要上緊發條,把每一
個螺絲栓緊,延續所有的縣政工作,包括國際棒球場、藝文展演中心、南崁溪整治、捷運路網、八德擴大都市計劃和中
路都市計劃等,所有桃園的重大建設、主要計畫、縣民所關心的所有問題,還是我本人的責任,還是縣長的責任。各位
同仁,我永遠跟大家在一起,我永遠作為大家的老同事。回到縣府來,如果大家不嫌棄,可叫我名字,或者繼續稱我縣
長,我會很感謝大家,因為這表示我跟大家永遠在一起,我們心連心、手牽手,共同為桃園的縣民、為台灣這塊土地來
打拼。
千言萬語叮嚀大家、拜託大家,縣政團隊絶對不會鬆懈,每一天都要繼續加油努力,我跟大家絶對同在,我們一同
加油努力,桃園加油!謝謝大家也祝福大家!(資料提供:觀光行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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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政府第775次縣務會議紀錄 |
桃園縣政府第775次縣務會議紀錄
時間:98年09月09日上午9時正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朱縣長立倫 記錄:科 長 林裕玟
出席:如簽到簿 科 員 賴家玲
壹、主席宣布開會
貳、頒獎
貳、頒獎
一、表揚本縣「98年度推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各獲頒獎牌乙面。
-主辦單位:教育處
(一)團體組
1.石門社區複式童軍團
2.八德市瑞豐國小
3.石門山環境保護協會
4.蘆竹鄉老人會
5.桃園縣十全美藝文推廣協會
6.桃園縣老人教育協會
(二)個人組
1.李宜燕女士
2.張錦桂先生
3.呂廷政女士
4.李文義先生
5.卓榮騰先生
6.葉步清先生
7.李奕初先生
8.黃明福先生
9.黃素瑾女士
10.吳淑華女士
11.陳榮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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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揚本縣98年社會團體評鑑績優單位。
-主辦單位:社會處
(一)優等 獲頒獎勵金3萬元及獎牌乙面
1.桃園縣愛鄰舍協會
2.桃園縣生命線協會
(二)甲等 獲頒獎勵金1萬元及獎牌乙面
1.桃園縣智障者家長協會
2.桃園縣祥和協會
3.桃園縣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
三、表揚「台北市南門獅子會」捐贈本縣圖書3000冊,獲頒感謝狀乙面。
-主辦單位:文化局
主席:
非常感謝推動社會教育有功的團體及個人、績優社會團體,並感謝台北市南門獅子會捐贈本縣圖書,使我們的社會更溫馨。
各位的努力係有目共睹,僅以獎牌略表感激之意,感謝各位。
參、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討論提案
一、提案單位:衛生局
案由:為訂定「桃園縣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單位:財政處
案由:為修正「桃園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提案單位:工務處
案由:為修正「桃園縣建築物工程造價標準」第二條,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四、提案單位:文化局
案由:為廢止「桃園縣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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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桃園縣公園綠覆率標準」。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府法規字第0980334176號
附件:
訂定「桃園縣公園綠覆率標準」。
附「桃園縣公園綠覆率標準」。
縣長 朱立倫
桃園縣公園綠覆率標準條文
第一條 本標準依桃園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標準所稱綠覆率係指綠覆面積與公園基地面積之百分比。
第三條 公園綠覆面積之計算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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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喬木之綠覆面積計算如附表一。
二、灌木、草花、地被及草皮類以被覆面積計算。
三、以植草磚築造者,綠覆面積以舖設植草磚面積二分之一計算。
四、觀賞性水池或溪水不論有無水生植物,均以其面積三分之二計算。
五、建築物之陽台及花台綠化者,綠覆面積以綠覆部分全部計算,屋頂花圃之綠覆面積以綠覆部分二分之一計算。
六、有地下建築者,其覆土厚度在二公尺以上並有種植植栽者,可全部計入綠覆面積內。
第四條 公園綠覆率之標準如下:
一、未滿零點五公頃之基地,其綠覆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
二、零點五公頃以上未滿二公頃之基地,其綠覆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六十。
三、二公頃以上未滿五公頃之基地,其綠覆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七十。
四、五公頃以上之基地,其綠覆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十。
喬木之綠覆面積應占公園綠覆面積百分之二十以上。
第五條 公園植栽設計之樹種選擇以淨化空氣能力強之原生鄉土樹種為優先考量。植栽種類如附表二。
第六條 基地內既有之老樹、良好喬木或米高徑大於二十五公分以上之大型樹木,以原地保存為原則。但確有移植之需要
並經管理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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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綠覆面積計算表
樹型 類別 每株綠覆面績(平方公尺) 栽植時米高徑計算法
開展型 喬木 一百平方公尺 樹高四公尺以上且米高徑達五十公分者。
八十一平方公尺 樹高四公尺以上且米高徑達三十公分以上未滿五十公分者。
六十四平方公尺 樹高四公尺以上且米高徑達二十公分以上未滿三十公分者。
三十六平方公尺 樹高三‧六公尺以上且米高徑達十公分以上者。
十六平方公尺 樹高三‧一公尺以上且米高徑達五公分以上未滿十公分者。
樹高三‧一公尺以上且米高徑未達五公分者。
樹高三‧一公尺以上或米高徑未達五公分者。
直立型 喬木 六十四平方公尺 樹高六公尺以上且米高徑達五十公分者。
四十九平方公尺 樹高六公尺以上且米高徑達二十公分以上未滿五十公分者。
三十六平方公尺 樹高四公尺以上且米高徑達二十一公分以上者。
十六平方公尺 樹高三‧六公尺以上且米高徑達十一公分以上者。
棕櫚樹 十六平方公尺 幹高三‧五公尺以上者。
米高徑達五十一公分者。
米高徑:距地面一米高樹幹直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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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植栽種類表
類別 樹型 中文名稱
喬木 開展型 台灣欒樹、榕樹、樟樹、茄苳、楓香、山鹽青、台灣櫸山漆、黃蓮
木、木油桐、無患子、九芎、大葉楠、厚殼桂、青剛櫟、烏心石、
麵包樹、菩提樹、羊蹄甲、鳳凰木、芒果、龍眼、荔枝、印度紫檀
、松類、檜木類、苦苓、楓香、苦棟、楊桃、相思樹、柳樹、櫻花
、海濛果、梅花、桃花、李花、桂花、黃檜、珊瑚刺桐、海桐、黃
花夾竹桃、虎斑木、阿勃勒、水黃皮、欖仁、火焰木、光臘樹、大
葉山欖、第倫桃、艷紫荊、黃槿、玉蘭花、泰山木、銀樺、黃蓮木
雞蛋花、海紅豆、刺桐及其他。
直立型 黑板樹、大葉桉、白千層、肯氏南洋杉、杉木類、木棉、楊桐、小
葉南洋杉、廣東油桐、檜柏、龍柏、樹杞、翠柏、塔柏、香紫、羅
漢松、竹柏、厚皮香福木、紅瓶刷子樹及其他。
棕櫚類 直立型 大王椰子、可可椰子、亞力山大椰子、檳榔、莆葵、華盛頓椰子、
海棗、棍棒椰子、酒瓶椰子及其他。
灌木 竹類、黃椰子、孔雀椰子、林投、紅蝴蝶、女貞類、夾竹桃、黃葉
榕、鵝掌藤、福祿桐、仙丹花、茉莉花、春不老、茶花、石榴、風
鈴花、含笑花、樹蘭、芙蓉、變葉木、杜鵑、扶桑花、仙丹花、南
美朱槿、木槿、茶梅、大業鐵筧、蕃茉莉、槴子花、觀音棕竹、朱
焦、蘇鐵、龍舌蘭、黃楊、玉葉金花、鑲邊虎尾蘭、六月雪、雪茄
花、西洋杜鵑、小葉沙漠玫瑰、薔薇花及其他。
藤蔓類 九重葛、珊瑚藤、柚葉藤、使君子、炮仗紅、龍吐珠、紫藤、大鄧
伯花、凌宵花及其他。
草花類 台灣蒲公英、月桃、海芋、四季海棠、孔雀草、萬壽菊、日日草、
牽牛花、雞冠花、石竹、一串紅、金魚草、雁來紅、香雪球、黃波
斯菊、雛菊、三色堇、大理花、福祿考、金蓮花、花菱草及其他。
地被類 長春藤、南美彭祺菊、紫蔓雞冠、法國筧、鴨拓草類、蔥蘭、玉瓏
草、韭藍、鳶尾、腎蕨類及其他。
草皮類 狗牙根、百慕達草、地氈草、蜈蚣草、韓國草、菲律賓草及其他。
水生植物 台灣萍逢草、水杉菜、石龍尾、瓜皮草、長梗滿天星、水燭、銀蓮
花、浮萍、睡蓮、石龍尾、苧齊、荷花、眼子菜、絲狸藻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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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桃園縣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乘車輔助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7日
發文字號:府社老字第0980346985號
附件:
訂定「桃園縣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乘車補助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附「桃園縣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乘車補助要點」1份。
縣長 朱立倫
桃園縣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乘車補助要點
一、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補助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以宏揚敬老美德及增進身心障礙者福祉,特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對象應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三、符合第二點之補助對象,應備妥下列證件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桃園敬老愛心卡(以下簡稱票卡):
(一)國民身分證影本(須攜帶正本供查驗)。
(二)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身心障礙者檢附,須攜帶正本供查驗)。
(三)最近半年內二吋彩色照片二張。
(四)印章(親自簽名者,不在此限)。
四、補助標準:補助每人每月五百四十點,每月由系統自動儲值本府補助之額度,限當月有效,不得累計至次月使用。
五、票卡之製卡費,除首次申請,或因不可歸責持有人之事由而申請補發者,得免收製卡費外,應由申請人(持有人)自行負擔
製卡費用。
六、票卡遺失,持有人應向本府指定之機構辦理掛失,票卡掛失後即失效,應由票卡持有人重新備妥第三點所列之證件至戶籍所
在地之鄉(鎮、市)公所辦理申請。
七、票卡採記名方式,限受補助之本人親自使用。使用時需隨身攜帶國民身分證、身心障礙手冊等身分證明文件供查核,
不得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違反前項規定者,本府得停止使用票卡一年,恢復使用後,經第二次查獲者,停止使用三年;
又經第三次查獲者,停止使用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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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票卡持有者,具下列情事,應停止使用:
(一)死亡。
(二)戶籍遷出。
(三)喪失身心障礙資格。
九、票卡持有人因補助身分變更或依規定應繳回時,如需辦理儲值退費者,其退費金額僅限於自行儲值可用餘額,不包括補助費及
製卡費。
十、持票卡搭乘之公車及路線限與本府簽訂契約之客運業者及其各路線班車。
十一、本票卡之申請流程與使用辦法及所定書表格式,由本府另定之。
十二、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本府編列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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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桃園縣醫療用口罩自動販賣機設置及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9日
發文字號:府衛藥字第09800067541號
訂定「桃園縣醫療用口罩自動販賣機設置及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桃園縣醫療用口罩自動販賣機設置及管理要點」。
縣長 朱立倫
桃園縣醫療用口罩自動販賣機設置及管理要點
一、為加強防疫措施及落實藥商管理,並避免自動販賣機設置浮濫及破壞市容景觀,
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之主管機關為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管理機關為本府衛生局。
三、口罩自動販賣機之設置地點限於室內,並以下列地點為核准範圍:
(一)醫療院所、政府相關單位、航空站、車站區及人口聚集之室內場所。
(二)其他經本府核准設置之處所。
四、設置口罩自動販賣機業者應向本府申請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申請時應將設置之
自動販賣機編號及設置地點列冊,並附設置地點所屬業主之同意書,憑以核發
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並作為管理、檢查之依據。
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時,應於變更事實發生日起三十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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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口罩自動販賣機外殼應標示該機編號、販售產品名稱及查驗登記許可字號、藥商
許可執照字號、藥商名稱及地址。
六、口罩自動販賣機外殼文字或圖案除前條之應標示事項外均視為廣告,應依藥事法
有關廣告之規定辦理。
七、口罩自動販賣機內所販售之醫療用用口罩不得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情節嚴重者
,本府即予以廢止該機之販賣藥商許可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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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桃園縣水肥投入站管理辦法」。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府法規字第0980351653號
附件:如文
訂定「桃園縣水肥投入站管理辦法」。
附「桃園縣水肥投入站管理辦法」。
代理縣長 黃敏恭
桃園縣水肥投入站管理辦法
第一條 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管理桃園縣水肥投入站(以下簡稱投入站)辦理投入水肥作業(以下簡稱投肥)
,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本府,管理單位為本府水務處。
第三條 本辦法專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水肥:指以糞坑、化糞池或建築物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集存之廢棄物。
二、投肥業者:取得清除水肥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
三、投肥執行機關: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縣(市)環境保護局及鄉(鎮、市)公所。
第四條 投入站可容納投肥水質標準如下:
一、水溫:攝氏四十五度以下。
二、氫離子濃度指數:五-九。
三、硫化物(以S-2計算):九十毫克∕公升。
四、生化需氧量(五天攝氏二十度):一二ΟΟΟ毫克∕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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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化學需氧量:二四ΟΟΟ毫克∕公升。
六、油脂:
(一)礦物:十毫克∕公升。
(二)動植物:三十毫克∕公升。
七、酚類:三毫克∕公升。
八、氰化物:一毫克∕公升。
九、總汞:Ο‧ΟΟ五毫克∕公升。
十、鎘:一毫克∕公升。
十一、鉛:一毫克∕公升。
十二、總鉻:二毫克∕公升。
十三、鉻(六價):Ο‧六毫克∕公升。
十四、砷:Ο‧六毫克∕公升。
十五、銅:五毫克∕公升。
十六、鋅:六‧五毫克∕公升。
十七、鐵(溶解性):十毫克∕公升。
十八、錳(溶解性):十毫克∕公升。
十九、鎳:一毫克∕公升。
二十、銀:Ο‧五毫克∕公升。
二十一、陰離子界面活性劑:十毫克∕公升。
二十二、硼:一毫克∕公升。
二十三、硒:一毫克∕公升。
二十四、氟鹽:一百五十毫克∕公升。
第五條 投肥業者之投肥車輛進出投入站,應持有本府核發之投肥證。
投肥執行機關之投肥車輛經報本府核准者,得免申請投肥證。
第六條 申請投肥證之投肥業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府申請:
一、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
二、其載運車輛之當地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核准證明文件。
三、申請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審驗合格文件。
前項投肥證以一車一證為限,不得轉借他車使用。
第七條 投肥證有效期限依照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有效期限。
前項投肥證有效期限屆滿前五個月內,得重新申請投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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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投肥車輛進出投入站應登記及過磅,並繳交廢棄物清除許可機構清運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清除紀錄表。
前項清除紀錄表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日期。
二、建築物地址、種類。
三、委託清除者名稱。
四、清除量。
五、清運車輛車號。
六、過磅單。
第九條 投入水肥應繳交使用費;其使用費依桃園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規定徵收。
第十條 管理單位得依污水處理廠及管線設施功能或污水總量,管制投入作業。
管理單位為清理、維護作業或安全之需要,得暫停接受投入作業。
第十一條 投肥業者及投肥執行機關違反本辦法或主管機關所定之投肥作業相關規定,應改善完成後始得進廠投肥。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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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桃園縣政府受理興辦工業人利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四條申請變更編定為 丁種建築用地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9日
中華民國98年9月11日補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803515101號
附件:如文
訂定「桃園縣政府受理興辦工業人利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
四條申請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附「桃園縣政府受理興辦工業人利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四
條申請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審查作業要點」。
代理縣長 黃敏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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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受理興辦工業人利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四條申請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
審查作業要點
一、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審查興辦工業人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四
條規定申請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特依本規則第三十條第四項規定訂定本審查作業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包圍:指申請土地周邊全部為丁種建築用地所包圍者。
(二)夾雜:指申請土地凹入丁種建築用地且其缺口寬度未超過三十公尺者,或對邊為丁種建築用地所夾之狹長且平均
寬度未超過十五公尺之全部土地者。
(三)原編定公告丁種建築用地:指申請土地於實施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時,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者。
(四)低污染投資事業:指興辦之事業符合經濟部訂定「興辦工業人利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之低污染事業認定方
式」者。
(五)附加產值高之投資事業:指興辦之事業未來每年產值每公頃達新臺幣二億元以上(按面積比例計算)。
三、依本規則第三十一條至條三十四條所提之申請案,其申請要件如附件一。申請人應檢附相關書件(如附件二-一、二-二
、二-三、二-四)向本府申請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
四、申請案件依法需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或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維護者,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或水土保持有關法規規定檢具相關
書件併同申請。
五、審查作業依程序審查、專案審查會議、現場會勘、實質審查辦理,各作業內容如下:
(一)程序審查:就各案件之類別,依附件三-一、三-二、三-三、三-四程序審查表進行申請書件完整性審查,並填具
審查結果。審查結果符合者始得辦理後續作業,不符規定之部分,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未依限補正者,以退件
處理。
(二)專案審查會議:申請案經程序審查符合規定者,由本府擇期召開專案審查會議,審查申請案件計畫內容是否符合
基本要件相關規定,及是否具必要性與合理性。會議由本府工商發展處處長擔任召集人,工商發展處副處長擔任
副召集人,工商發展處專員及登記科科長、各工業承辦人員為審查人員,興辦工業人需負責向本府進行簡報並接
受與會人員之諮詢。審查會議完畢後應就各類案件作成會議紀錄(如附件四-一、四-二、四-三、四-四),並通
知申請人依會議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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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現場會勘:申請案經專案審查會議審查符合規定者,由本府工商發展處召集本府工務處、地政處、環境保護局、
水務處、農業發展處、原住民行政處及農田水利會等各主管單位勘查現場,以瞭解申請案件計畫內容之實地現況
,並作成現場會勘紀錄如附件五。會勘結果符合者始得辦理後續作業,凡有不符規定之部分,通知申請人限期補
正,未依限補正者,以退件處理。
(四)實質審查:申請案經會勘符合規定者,申請書件送請各權管單位,就各類案件依附件六-一、六-二、六-三、六-四
、六-五、六-六,審查計畫內容是否與各單位主管法令相符。審查結果符合者始得辦理簽核作業,凡有不符規定之
部分,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未依限補正者,以退件處理。
六、本要點審查作業流程如附件七流程圖。
(相關附件請工商發展處工商登記科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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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傳教機構僱用之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8日
發文字號:勞動1字第0980130696號
附件:
主旨:訂定傳教機構僱用之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生
效。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傳教機構曾經本會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台(八七)勞動一字第○
五九六○五號函公告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惟經檢討與評估,該機構僱用之
勞工已無不適用之理由,爰自九十九一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主任委員 王如玄 休假
常務副主任委員 郭芳煜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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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委託永發環境科技管理有限公司辦理「98年度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及物業管理計畫」。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8月24日
發文字號:府環綜字第09805014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委託永發環境科技管理有限公司辦理「98年度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及物業管
理計畫」。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74條及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委託執行事項:
(一)協助建立本縣轄內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暨處理業、社區、鄰里或大廈
資源回收場(站)之營運普查輔導作業暨歷年列管拾荒個體戶資料彙整
作業。
(二)推動社區、鄰里或大廈資源回收站形象改造與連鎖經營示範工作:輔導
轄內15處社區、鄰里或大廈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站作業環
境暨營運管理規範」、「資源回收形象改造計畫」辦理外觀與內部整潔
形象改造工作,並結合下游拾荒業者協助回收站垃圾分類,與協調上游
回收商,定期至回收站辦理回收物變賣,建立資源回收上、中、下游企
業連鎖經營體系。
(三)協助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登記申請相關作業。
(四)辦理2場次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相關法令及稽查要點說明會、
資源回收站形象改造與連鎖經營觀摩會。
(五)設計暨印製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之宣導手冊。
二、委託對象或事項有變更或終止時,將另行辦理公告。
三、委託期間自98年8月5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
四、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規劃科羅儀,電話:
03-3386021分機117。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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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告「桃園縣道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訂定草案。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8月27日
發文字號:府交養字第0980329104號
附件:「桃園縣道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草案總說明、逐條說明表
主旨:預告「桃園縣道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訂定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桃園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市區道路條例第二十七條第六項。
三、「桃園縣道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訂定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本府入口網站(網址:http://www.tycg.gov.tw)-資訊-法規查詢
-本縣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
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桃園縣政府交通處。
(二)地址: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8樓。
(三)電話:03-3322101分機6859~6861。
(四)傳真:03-3342743。
(五)電子郵件:098137@mail.tycg.gov.tw。
縣長 朱立倫
桃園縣道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訂定草案
法規名稱 說明
桃園縣道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本府依據「市區道路條例」於民國九十三年修正第第二十七條
第六項規定成立桃園縣道路基金訂定之「桃園縣道路基金收支
及保管運用辦法」。
擬訂定條文 說明
第一條 敘明道路基金法源依據。
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動道路挖補及
修復業務,特依市區道路條例第二十七條第六項規定
,設置桃園縣道路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訂定
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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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基金以本府為主管機關,各鄉(鎮、市)公所
為管理機關。 明訂道路基金設立之執行單位。
第三條 敘明道路基金類別。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
基金。
第四條 敘明道路基金來源。
本基金由本府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分別投
資成立,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各級管線單位、私人、公民營公司團體繳交
代辦各類管線(路)埋設及挖補工程、瀝青
混凝土路面修補、人(手)孔蓋調整(降)
等改善工程及道路使用費用。
二、違反桃園縣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裁罰基準
罰鍰收入。
三、政府補助及協助收入。
四、本府依預算程序撥入之款項收入。
五、各級管線單位、私人、公民營公司團體或各
鄉(鎮、市)公所需繳交本府之工程配合款。
六、本基金孳息收入。
七、個人或團體之捐贈收入。
八、其他有關收入。
第五條 敘明道路基金用途。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代辦各類各類管線(路)埋設及挖補工程、
瀝青混凝土路面修補、人(手)孔蓋調整
(降)等改善工程。
二、道路刨除、翻修、封層工程。
三、道路路容整修改善及綠美化。
四、道路標線繪製、標誌、號誌工程新設、檢修
等改善工程及所需設備費、業務費及人事費。
五、道路及橋樑調查及檢測工作費用。
六、其他有關道路管理工作、獎勵金或經本府核
准所需之經費。
前項各款工作得委由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辦
理。
第六條 敘明道路基金應設立桃園縣道路
本府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為管理及運用本 基金委員會管理及運用。
基金,應設立道路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機關首長或副首長兼任之,委
員九至十一人,由機關首長就機關內及其他有關機關
、專家學者聘兼之。
第七條 敘明桃園縣道路基金委員會設置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主任委員指派業務主管 人員編製。
單位人員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綜理會務;幹事若干
人,由工作人員專職辦理本基金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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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敘明桃園縣道路基金委員會任務。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運用計畫之審議事項。
二、本基金之管理及預算、決算之審議事項。
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考核事項。
四、其他有關事項。
第九條 敘明桃園縣道路基金委員會開會頻
本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率。
,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並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主任
委員因事不能出席,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人代理。
第十條 敘明桃園縣道路基金委員會人員給
本會委員及派兼人員均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 職情形。
規定支給出席費。
第十一條 敘明道路基金存儲情形。
本基金由本府及各鄉(鎮、市)公所所在行庫設
立道路基金專戶存儲運用,本府部分應納入縣庫集中
支付。
第十二條 敘明道路基金預算會計處理法令依
本基金預算會計處理,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 據。
算法、公庫法、審計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敘明道路基金收支情形作業方式。
本基金收支情形,應按月編製報表,分送本府主
計處及審計部臺灣省桃園縣審計室。
第十四條 敘明本辦法施行時間。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桃園縣道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訂定草案總說明
一、訂定背景
為本縣多年致力於推動「路平專案」與道路平整度之提昇計畫,本縣縣民對於路面整體不滿意程度逐年降低,
但因道路挖掘造成路面損壞及人手孔不平整仍為本縣多年致力改善卻難彰顯成效之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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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雖為縣道及鄉道之主管機關,然在縣道養護部分縣府每年需撥付百分之六十年度預算委由交通部公路總局
代為維護管理,而鄉道則由剩餘百分之四十之預算進行坑洞機動養護、公共設施修繕(含天然災害緊急搶修)、綠
美化維護、橋樑維護改善、計畫性等多項道路養護改善工程,又本府轄管鄉道範圍廣闊,每年經費僅可辦理百分之
三長度之鄉道計畫性養護(包含本府代辦人手孔調整、調降作業),對於道路養護管理而言配合本府路平之目標於
執行面上難免心餘力絀。
桃園縣境內各級道路管線挖掘路證核發涉及中央及地方相關機關;省、縣道由公路總局負責核發,鄉道、市區
及村里道路由各鄉鎮市公所負責核發,各機關常利用管挖收入用於非道路養護項目執行預算而未專款專用,造成路
面養護經費不足而降低道路修復品質及時效,對於道路使用人不能即時提供優質舒適之道路服務水準,安全上更是
無法獲得全面性之保障,進而為本縣拓展工業重鎮之目標甚至是航空城之願景蒙上一層陰影,因此,唯有積極訂定
相關法規供本府或路權單位規範參辦外,本府更需加快本縣因應作為「管養合一」,由本府依據成立基金之機制縣
轄道路挖補作業統一辦理,未來對於全縣道路整體品質提升必可獲得一定程度之助益。
二、訂定依據
依據「市區道路條例」於民國九十三年修正第二十七條第六項規定:「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收取第二項第一款之
道路挖補費及第三項之道路修復費者,應成立道路基金,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
府定之,並報內政部備查。」
目前全省各縣市政府中台中市政府自八十六年起領先全國,首創「代辦管線工程統一挖補」,發布實施「台中
市代辦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自治條例」,台北市亦於九十七年度通過「臺北市道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將道路挖補費、道路修復費與預算程序補充之款項納入基金程序進行保管與統一支用,因全省各縣市政府組織
差異性,苗栗縣政府及新竹縣政府各於九十一年及九十五年透過修正自治條例內容增列開放成立基金之條款,由縣
府或受縣府指定之各鄉鎮市公所為執行單位成立基金,並另增訂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以集中運用代辦作業經費
,加強財務管理與監督,目前宜蘭縣政府亦積極辦理中,本縣亦應積極參辦訂定「桃園縣道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
辦法」專業專責挖補管理作業。
三、訂定目的
如何有效進行道路挖掘管理作業,挖補作業統一管理才能確保城市公共道路路面品質,以維持都市之民生管線
機能需求,未來於挖補作業統一管理之下成立道路基金統籌進行道路挖掘管理修復、改善工作有其必要性,道路基
金應明定法令供道路主管機關參辦,該基金之成立除可將道路維護經費專款專用外,維護工作亦是具有全年無休的
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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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訂定重點
訂定「桃園縣道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本辦法總計十四條:
第一條 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動道路挖補及修復業務,特依市區道路條例第二十七條第六項規定,
設置桃園縣道路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基金以本府為主管機關,各鄉(鎮、市)公所為管理機關。
第三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
第四條 本基金由本府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分別投資成立,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各級管線單位、私人、公民營公司團體繳交代辦各類管線(路)埋設及挖補工程、瀝青混凝土路面
修補、人(手)孔蓋調整(降)等改善工程及道路使用費用。
二、違反桃園縣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裁罰基準罰鍰收入。
三、政府補助及協助收入。
四、本府依預算程序撥入之款項收入。
五、各級管線單位、私人、公民營公司團體或各鄉(鎮、市)公所需繳交本府之工程配合款。
六、本基金孳息收入。
七、個人或團體之捐贈收入。
八、其他有關收入。
第五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代辦各類各類管線(路)埋設及挖補工程、瀝青混凝土路面修補、人(手)孔蓋調整(降)等改善
工程。
二、道路刨除、翻修、封層工程。
三、道路路容整修改善及綠美化。
四、道路標線繪製、標誌、號誌工程新設、檢修等改善工程及所需設備費、業務費及人事費。
五、道路及橋樑調查及檢測工作費用。
六、其他有關道路管理工作、獎勵金或經本府核准所需之經費。
前項各款工作得委由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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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本府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為管理及運用本基金,應設立道路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機關首長或副首長兼任之,委員九至十一人,由機關首長就機關內及其他有關機關、專
家學者聘兼之。
第七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主任委員指派業務主管單位人員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綜理會務;幹事若干人
,由工作人員專職辦理本基金業務。
第八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運用計畫之審議事項。
二、本基金之管理及預算、決算之審議事項。
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考核事項。
四、其他有關事項。
第九條 本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並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主任委
員因事不能出席,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人代理。
第十條 本會委員及派兼人員均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
第十一條 本基金由本府及各鄉(鎮、市)公所所在行庫設立道路基金專戶存儲運用,本府部分應納入縣庫集中
支付。
第十二條 本基金預算會計處理,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公庫法、審計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本基金收支情形,應按月編製報表,分送本府主計處及審計部臺灣省桃園縣審計室。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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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茲公告廢止「力樺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電場所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登記執照。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府商公字第09803302951號
附件:http://file.tycg.gov.tw/下載
主旨:茲公告廢止「力樺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電場所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登記執照。
依據:「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第27條。
公告事項:旨揭用電場所前經本府依申請核准解雇登記在案,復經本府合法通知限期
辦理變更登記,惟屆期仍未辦理,爰依規定廢止其登記。
縣長 朱立倫
序號 登記證字號 用電場所名稱 用電場所地址
1 經能電技初14657 力樺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楊梅鎮楊湖路一段367巷11號
2 經能電技初1135 三譯工業有限公司蘆竹廠 桃園縣蘆竹鄉內厝村大豐路19號
3 經能電技中2882 大同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廠 桃園縣中壢市自強四路6號
4 臺建電技中37468 山葉家具事業股桃園廠 桃園縣龜山鄉中興村萬壽路二段1204之2號
5 經能電技中6418 川田企業社 桃園縣新屋鄉中興路206號
6 經能電技中13830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中正國際機場二期航廈北候機廊
7 經能電技中6479 中一堂管理委員會 桃園縣龜山鄉兔坑村大湖頂46-1號1至7樓
8 經能電技中498 中央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蘆竹鄉海湖村六鄰海山路二段397號
9 經能電技中2933 中祥食品廠有限公司桃園廠 桃園縣八德市長興路705號
10 經能電技中13915 中祥食品廠有限公司桃園廠 桃園縣八德市長興路705號
11 臺建電技初25981 中影攝影事業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南華街152號1樓
12 臺建電技初22048 仁新醫院 桃園縣中壢市延平路64號
13 臺建電技中21398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平鎮市南勢村南東路8號
14 臺建電技中16964 元豐造紙股份有限公司桃園二廠 桃園縣大園鄉圳頭村古亭53號
15 臺建電技中42885 元鶴企業有限公司蘆竹二廠 桃園縣蘆竹鄉南崁路2段419巷22弄6.8號
16 經能電技中5271 天加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中壢市內定里合圳北路1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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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茲公告廢止「太恆精密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用電場所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登記執照。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府商公字第09803321741號
附件:http://file.tycg.gov.tw/下載
主旨:茲公告廢止「太恆精密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用電場所專任電氣技術人員
登記執照。
依據:「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第27條。
公告事項:旨揭用電場所前經本府依申請核准解雇登記在案,復經本府合法通知限期
辦理變更登記,惟屆期仍未辦理,爰依規定廢止其登記。
縣長 朱立倫
序號 登記證字號 用電場所名稱 用電場所地址
1 臺建電技中27410 太恆精密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龜山鄉南上路520巷6弄11號
2 臺建電技初20394 王坐企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八德市大福村14鄰力行街50巷15弄11號
3 臺建電技初24786 王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蘆竹廠 桃園縣蘆竹鄉大竹村大竹圍243-5號
4 桃縣電技初AE600467 世紀舞廳 桃園縣桃園市東埔里中正路366號6樓之1至之4
5 臺建電技中33386 他山石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桃園縣蘆竹鄉中福村17鄰福興31之6號
6 臺建電技中35640 北聯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楊梅鎮楊湖路一段433號
7 經能電技中14313 台光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蘆竹鄉南崁村新南路一段307號
8 臺建電技中2728 台鈴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桃園縣中壢市中正路二段429號
9 臺建電技初32424 台灣上鵬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桃園縣大園鄉橫峰村橫山20之5號
10 經能電技初1994 台灣合美實企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平鎮市建安里平東路659巷12號
11 臺建電技初13908 台灣霓塔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龜山鄉樂善村文明路13、1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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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廣信塑膠企業社」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8月31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803362652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廢止「廣信塑膠企業社」商業登記。
依據: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如商業登記:
(一)商業名稱:廣信塑膠企業社。
(二)統一編號:08664986。
(三)負責人:余惠珠。
(四)所在地:桃園縣桃園市龍安里龍安街165之5號5樓。
(五)備註:他遷不明。
二、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
)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http://www.
tycg.gov.tw)-法制處-表格下載區-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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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立泰營造有限公司自98年5月1日起至99年4月30日止停業,准予所請,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8月31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8033593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立泰營造有限公司自98年5月1日起至99年4月30日止停業,准予所請,請週
知。
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立泰營造有限公司98年8月28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
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立泰營造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86077484。
三、登記證字號:綜乙I字第A02199-000號。
四、負責人姓名:蕭謝菊香。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觀音鄉廣福村新坡202號1樓。
六、所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註記後發還。
(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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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台茂營造有限公司丙等綜合營造業設立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2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8033977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台茂營造有限公司丙等綜合營造業設立登記。
依據:營造業法第15條規定暨台茂營造有限公司98年9月1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
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台茂營造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25014966。
三、登記證書字號:綜丙I字第I00188-000號。
四、負責人:廖靖婷。
五、專任工程人員:呂權峻(結構工程科技師)(受聘日期:98年8月1日)
六、營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陽明一街92號1樓。
七、資本額:新台幣5,000,000元整。(請本府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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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峵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營造業法第40條規定,經本縣營造業審議委員會98年第3次會議決議處以3個 月停業之處分,其處分執行自98年9月15日起至98年12月14日止,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2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803405351號
附件:
主旨:峵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營造業法第40條規定,經本縣營造業審議委員會
98年第3次會議決議處以3個月停業之處分,其處分執行自98年9月15日起至98年
12月14日止,請週知。
依據:本府98年8月12日98年度桃園縣營造業審議委員會第3次會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峵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12606003。
三、登記證字號:綜乙I字第A10496-002號。
四、負責人姓名:戴瑋廷。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中正路1416-1號3樓。(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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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利營造工程有限公司因違反營造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及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 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條規定,經桃園縣營造業審議委員會決議予以「3個月停 業」之處分,處分自98年11月1日起至99年1月31日止,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3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803412701號
附件:
主旨:德利營造工程有限公司因違反營造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及
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
法第4條規定,經桃園縣營造業審議委員會決議予以「3個月停業」之處分,
處分自98年11月1日起至99年1月31日止,請週知。
依據:依據98年8月12日98年度桃園縣營造業審議委員會第3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德利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12894089。
三、營造業等級字號:綜丙I字第I00002-000號。
四、負責人姓名:黃敦修。
五、營業地址:桃園市民光東路105號1、2樓。(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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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賢冀土木包工業自98年9月16日起至99年9月15日止自行停業乙案,准予所請,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2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80339769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賢冀土木包工業自98年9月16日起至99年9月15日止自行停業乙案,准予所請
,請週知。
依據:貴商號賢冀土木包工業98年9月1日土木包工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賢冀土木包工業。
二、負責人:林淵福。
三、登記證字號:土I字第I90147-001號。
四、營業地址:桃園縣龍潭鄉上林村金龍路184號。
五、所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註記後發還。
(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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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元營造有限公司因違反營造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及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 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條規定,經桃園縣營造業審議委員會決議予以「3個月停業」 之處分,處分自98年9月15日起至98年12月14日止,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3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803412731號
附件:
主旨:健元營造有限公司因違反營造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及營造業
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條規
定,經桃園縣營造業審議委員會決議予以「3個月停業」之處分,處分自98年9
月15日起至98年12月14日止,請週知。
依據:依據98年8月12日98年度桃園縣營造業審議委員會第3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健元營造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12833274。
三、營造業等級字號:綜丙I字第A11105-000號。
四、負責人姓名:游輝明。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中壢市新興里百 一街33號1樓。(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
報)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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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縣 邱俊垺君申請「鼎陽不動產有限公司」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及執照案,經核 符合規定,准予登記及核發執照,特此公告。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4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803412651號
附件:
主旨:本縣 邱俊垺君申請「鼎陽不動產有限公司」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電腦處理個
人資料登記及執照案,經核符合規定,准予登記及核發執照,特此公告。
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鼎陽不動產有限公司(負責人:邱俊垺)、所在地:大溪鎮介壽路987之7號。
二、個人資料檔案名稱:客戶資料管理系統、客服系統。
三、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特定目的:009不動產服務、037客戶管理、022行銷(包括
直銷至個人)。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識別類、家庭情形、社會情況、教育技術或其他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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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人資料之範圍:與不動產買賣、租賃有關之資料,包含公司網站會員資料及
參與聯賣服務系統之客戶資料。
六、個人資料檔案之保有期限:客戶資料保存至與客戶間服務契約終止後三年。
七、個人資料蒐集方法:客戶提供、聯賣體系、加盟總部或合作廠商依客戶意願提
供、問卷回收等。
八、個人資料檔案之利用範圍:(一)為提供客戶相關業務服務以及為本公司行銷
或研究調查目的之使用、執行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務之必要範圍。(二)利用範
圍包含主管機關准予備查機構。
九、國際傳遞個人資料之直接收受者:無。
十、個人資料檔案維護負責人服務單位、職稱及姓名:不動產經紀人徐鳳嬌 大溪
鎮介壽路987之7號。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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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德懋土木包工業申領登記乙案,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4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8034431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德懋土木包工業申領登記乙案,請週知。
依據:依據德懋土木包工業98年9月3日土木包工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德懋土木包工業。
二、負責人:許冠仲。
三、營業地址:桃園縣大園鄉田心村新園街41巷20號4樓。
四、組織性質:獨資。
五、資本額:新台幣800,000元整。
六、登記證字號:土I字第I90402-000號。
備註:請本府行政處刊登縣公報週知。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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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日康西藥房部份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4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8034061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廢止日康西藥房部份商業登記。
依據:商業登記法第6條。
公告事項:
一、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一)統一編號:30330181。
(二)商號名稱:日康西藥房。
(三)所在地:桃園縣龜山鄉南美村南祥路81之1號1樓。
(四)負責人:王繼明。
二、公告廢止營業項目:F208021西藥零售業。
三、備註:該商號申請註銷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四、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
)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http://www.
tycg.gov.tw)-法制處-表格下載區-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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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李見松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動產經紀人 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4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8034594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李見松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
或加註延長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如後附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縣長 朱立倫
桃園縣不動產經紀人註銷清冊
姓名 經紀人證書字號 證書核發日期 證書有效期限
李見松 94年桃縣字第00646號 94年1月13日 098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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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發本縣地政士張士元開業執照。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4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80344247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縣地政士張士元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張士元
二、證書字號:(87)台內地登字第022045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98)桃縣地字第001675號。
四、事務所名稱:張士元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中壢市潮州街77號。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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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縣中壢市「內定里5鄰、20鄰」下內壢小地名門牌整編,自民國98年9月9日起整編生效。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7日
發文字號:府民戶字第098034573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中壢市「內定里5鄰、20鄰」下內壢小地名門牌整編,自民國98年9月9
日起整編生效。
依據:桃園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15條暨本縣中壢市戶政事務所98年9月4
日桃中戶字第0980009318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舊門牌號碼 新門牌號碼
內定里5鄰 下內壢26之3號 合圳北路二段395巷90號
內定里20鄰 下內壢85之15號 內定二街998之6號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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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銷本縣地政士張嘉佑開業執照。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7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80345111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縣地政士張嘉佑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張嘉佑
二、證書字號:(87)台內地登字第026038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98)桃縣地字第001660號。
四、事務所名稱: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復興路393號12樓。
六、註銷原因:事務所遷移至臺北縣。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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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正盛土木包工業自98年9月17日起至99年9月16日止自行停業乙案,准予所請,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7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8034659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正盛土木包工業自98年9月17日起至99年9月16日止自行停業乙案,准予所請
,請週知。
依據:貴商號正盛土木包工業98年9月4日土木包工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正盛土木包工業。
二、負責人:徐金水。
三、登記證字號:工I字第I90165-000號。
四、營業地址:桃園縣龍潭鄉中興路491-2號1F。
五、所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註記後發還。
(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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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府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乙宗。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8日
發文字號:府交停字第0980345955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府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乙宗。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
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府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經以雙掛號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
法送達(郵寄單退件日98年07月28日至98年08月24日,批號1D9808260.X.N共
1730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第一聯送至本府交通處留存,違規人得至本府交通
處領取,逾20日未領者以送達論,並予以7日繳費期限,若逾期仍未繳費者本
府依法逕行舉發。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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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發本縣地政士徐若婷開業執照。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8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80347913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縣地政士徐若婷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徐若婷。
二、證書字號:(85)台內地登字第018488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98)桃縣地字第001676號。
四、事務所名稱:徐若婷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桃園市民光東路110號2樓。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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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大昱金屬有限公司因歇業,勞工退休準備金結餘款分配事項。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8日
發文字號:府勞動字第0980344045號
附件:
主旨:有關大昱金屬有限公司因歇業,勞工退休準備金結餘款分配事項。
依據:依據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3項、第4項規定暨大昱金屬有限
公司勞工傅錦鳳等5人98年9月3日申請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凡大昱金屬有限公司勞工具有領取勞工退休金、資遣費條件之員工,在公告期
間內(98年9月9日起至98年10月8日止),請持憑執行名義向本府勞動及人力資
源處登記,以便參與該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結餘金額之再分配權利。
二、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3項規定之退休金或資遣費請求人會議
,俟登記截止後,另擇期召開。
三、請張貼本公佈欄及刊登本府公報。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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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巨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自98年8月31日起至99年8月30日止繼續停業,准予所請,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9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8035100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巨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自98年8月31日起至99年8月30日止繼續停業,准予所
請,請週知。
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巨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98年9月8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
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巨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16936883。
三、登記證字號:綜丙I字第A08786-000號。
四、負責人姓名:房玉潔。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愛八街七號一樓。(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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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博源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電腦處裡個人資料」變更登記事項。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9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8035043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博源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電腦處裡個人資料」變
更登記事項。
依據:電腦處裡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核准日期及字號:98年9月9日府地價字第0980350438號。
二、負責人變更為楊京翰。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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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府98年9月9日核發本縣地政士鍾泰祥開業執照。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9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803487931號
附件:
主旨:本府98年9月9日核發本縣地政士鍾泰祥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鍾泰祥。
二、證書字號:(85)台內地登字第026107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98)桃縣地字第001677號。
四、事務所名稱:恆業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平鎮市大勇街33巷15號2樓。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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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縣 吳宥騰君申請「勝宥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及執照案 ,經核符合規定,准予登記及核發執照,特此公告。 |
主旨:本縣 吳宥騰君申請「勝宥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電腦
處理個人資料登記及執照案,經核符合規定,准予登記及核發執照,特此公告。
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勝宥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吳宥騰)、所在地:中壢市元化路271
巷24號。
二、個人資料檔案名稱:客戶資料管理系統及客服系統。
三、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特定目的:002人事行政管理、009不動產服務、013代理與
仲介管理、037客戶管理、022行銷(包括直銷至個人)、097其他合於登記項
目或章程所定之業務之需要。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識別類、特徵類、家庭情形、社會情況、教育技術或其他專
業、受僱情形。
五、個人資料之範圍:與不動產買賣、租賃有關之資料,包含公司網站會員資料及
參與聯賣服務系統之客戶資料。
六、個人資料檔案之保有期限:客戶資料保存至與客戶間服務契約終止後三年。
七、個人資料蒐集方法:客戶提供、聯賣體系、加盟總部或合作廠商依客戶意願提
供、問卷回收等。
八、個人資料檔案之利用範圍:(一)為提供客戶相關業務服務以及為本公司行銷
或研究調查目的之使用、執行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務之必要範圍。(二)利用範
圍包含主管機關准予備查之分支機構(分處所),該分支機構明細登載於本公
司消費者網站(網址:www.桃園土地買賣網.tw)。
九、國際傳遞個人資料之直接收受者:無。
十、個人資料檔案維護負責人服務單位、職稱及姓名:行政部經理劉宜柔 中壢市
元化路271巷24號。
代理縣長 黃敏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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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縣第15屆代理縣長於98年9月11日上午10時宣誓就職。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府民行字第0980356537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第15屆代理縣長於98年9月11日上午10時宣誓就職。
依據:依據內政部98年9月10日台內民字第0980171553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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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敏恭於98年9月10日奉派代理本縣第15屆縣長職務,並於98年9月11日上午10
時於本府13樓公務人力培訓中心宣誓就職,接篆視事。
代理縣長 黃敏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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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縣 邱敏忠君申請「萬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及執照案,經 核符合規定,准予登記及核發執照,特此公告。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803538721號
附件:
主旨:本縣 邱敏忠君申請「萬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電腦處理
個人資料登記及執照案,經核符合規定,准予登記及核發執照,特此公告。
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萬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邱敏忠)、所在地:中壢市龍東路445巷113
號1樓。
二、個人資料檔案名稱:客戶資料管理系統及客服系統。
三、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特定目的:002人事行政管理、009不動產服務、013代理與
仲介之管理、037客戶管理、022行銷(包括直銷至個人)、097其他合於登記項
目或章程所定之業務之需要。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識別類、家庭情形、社會情況、教育技術或其他專業、受僱
情形。
五、個人資料之範圍:與不動產買賣、租賃有關之資料,包含公司網站會員資料及
參與聯賣服務系統之客戶資料。
六、個人資料檔案之保有期限:客戶資料保存至與客戶間服務契約終止後三年。
七、個人資料蒐集方法:客戶提供、聯賣體系、加盟總部或合作廠商依客戶意願提
供、問卷回收等。
八、個人資料檔案之利用範圍:(一)為提供客戶相關業務服務以及為本公司行銷
或研究調查目的之使用、執行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務之必要範圍。(二)利用範
圍包含主管機關准予備查之分支機構(分處所)。
九、國際傳遞個人資料之直接收受者:無。
十、個人資料檔案維護負責人服務單位、職稱及姓名:秘書 徐曉芬 中壢市龍東
路445巷113號1樓。
代理縣長 黃敏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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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徐金城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動產經紀人 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8035555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徐金城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
或加註延長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如後附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代理縣長 黃敏恭
桃園縣不動產經紀人註銷清冊
姓名 經紀人證書字號 證書核發日期 證書有效期限
徐金城 94年桃縣字00666號 94年04月19日 09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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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馮自安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動產經紀人 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8035554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馮自安君因有效期限屆滿未依規定辦理換發
或加註延長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如後附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清冊。
代理縣長 黃敏恭
桃園縣不動產經紀人註銷清冊
姓名 經紀人證書字號 證書核發日期 證書有效期限
馮自安 94年桃縣字00682號(換發) 94年07月14日 09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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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神采飛揚美食坊」(詳如名冊)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803568612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廢止「神采飛揚美食坊」(詳如名冊)商業登記。
依據: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如商業登記:
(一)商業(如附名冊)之商業登記應予撤銷。
(二)備註:擅自歇業已逾6個月。
二、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
)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http://www.
tycg.gov.tw)-法制處-表格下載區-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代理縣長 黃敏恭
公告註銷名冊
商號 負責人 統一編號 地址
神釆飛揚美食坊 陳語羚 09946507 桃園縣八德市大千里東勇街31號1樓
日升工程行 余玉英 49986552 桃園縣中壢市五福里環西路116號2樓
合祥瓦斯行 呂景元 20429500 桃園市龍安里龍安街154號1樓
大元傢俱行 彭信存 13250331 桃園縣大園鄉大園村中華路79號1樓
東方食神企業社 陳家樺 10551811 八德市福興里建國路133巷1弄14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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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縣 葉琬琳君申請「柏德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及執照 案,經核符合規定,准予登記及核發執照,特此公告。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14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803556781號
附件:
主旨:本縣 葉琬琳君申請「柏德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電
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及執照案,經核符合規定,准予登記及核發執照,特此公
告。
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1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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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柏德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負責人:葉琬琳)、所在地:中壢市實踐路235
號4樓。
二、個人資料檔案名稱:客戶資料管理系統、客服系統。
三、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特定目的:009不動產服務、037客戶管理、022行銷(包括
直銷至個人)。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識別類、家庭情形、社會情況、教育技術或其他專業。
五、個人資料之範圍:與不動產買賣、租賃有關之資料,包含公司網站會員資料及
參與聯賣服務系統之客戶資料。
六、個人資料檔案之保有期限:客戶資料保存至與客戶間服務契約終止後三年。
七、個人資料蒐集方法:客戶提供、聯賣體系、加盟總部或合作廠商依客戶意願提
供、問卷回收等。
八、個人資料檔案之利用範圍:為提供客戶相關業務服務以及為本公司行銷或研究
調查目的之使用、執行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務之必要範圍。
九、國際傳遞個人資料之直接收受者:無。
十、個人資料檔案維護負責人服務單位、職稱及姓名:葉琬琳負責人 中壢市實踐
路222號。
代理縣長 黃敏恭 出國
副縣長 郭蔡文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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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川源肉店」(詳如名冊)商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803568652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廢止「川源肉店」(詳如名冊)商業登記。
依據: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如商業登記:
(一)商業(如附名冊)之商業登記應予撤銷。
(二)備註:擅自歇業已逾6個月。
二、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
)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http://www.
tycg.gov.tw)-法制處-表格下載區-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代理縣長 黃敏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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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號 負責人 統一編號 地址
川源肉店 黃昌明 43812555 八德市瑞發里介壽路2段1141巷17號
麗偉工程行 陳鴻才 83879433 桃園市中山里中山路593巷18之2號3樓
凱瑞企業社 謝瓊祝 29329019 桃園市中山里宏昌三街41號1樓
武崧企業社 簡賴鳳嬌 13768856 桃園市中信里文中路323號1樓
協信工程行 邱雨亭 17682198 桃園市中平里中州街2號6樓
明鑫企業社 謝文明 14950430 桃園市龍祥里龍壽街136號2樓
熊剛土木包工業 林慶緯 08718097 桃園市中泰里國鼎一街10號4樓之1
金圓圓小吃店 曾信智 08680579 桃園市龍鳳里中山路1130號1樓
天品茶行 鄭鎮仁 13776899 桃園市龍鳳里龍安街66之5號1樓
龍美行 吳惠美 97801668 桃園市龍岡里江南九街53號1樓
維爵傢飾精品店 曹淑君 14955553 桃園市中山里國際路一段1208號1樓
晉陞企業社 黃旺屋 09684362 大園鄉大園村中山北路100巷36號1樓
智清企業社 林智清 09608273 桃園市武陵里復興路51號6樓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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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送達洪○楨涉嫌販賣偽菸違反菸酒管理法案,本府98年08月06日府財金菸字第09803003234號催繳函 乙份。 |
桃園縣政府 公示送達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9日
發文字號:府財金菸字第0980351656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洪○楨涉嫌販賣偽菸違反菸酒管理法案,本府98年08月06日府財金菸
字第09803003234號催繳函乙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3項及第80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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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洪○禎涉嫌販賣偽菸違反菸酒管理法乙案,應經本府98年08月06日府財金菸字
第09803003234號催繳函郵寄至台北縣板橋市○○○○○○○○○○一次,經郵
寄人員以招領逾期為由退件,茲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上述陳述意見通知書由本機關留存,被通知人得至本機關領取,逾20日未領取
者以送達論。
三、本公示送達分別張貼於本府公佈欄及刊登本府公報。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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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桃園縣地震災害罹難者遺體處理作業規範」,並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一日生效,請 查照。 |
桃園縣政府 函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行政處-請刊登公報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府民儀字第098033419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說明一(0334195A00_ATTCH1.doc、0334195A00_ATTCH2.doc)
主旨:訂定「桃園縣地震災害罹難者遺體處理作業規範」,並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
月一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檢送「桃園縣地震災害罹難者遺體處理作業規範」一份。
二、本府98年8月26日府民儀字第0980314905號函所送作業規範,係內政部訂定之範
本,併予更正說明。
正本: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桃園縣政府社會處、桃園縣政府消防局、桃園縣政府衛生局、桃園縣政府
警察局、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桃園縣政府行政處-請刊登公報。
副本:桃園縣政府法制處、桃園縣政府民政處。
桃園縣地震災害罹難者遺體處理作業規範
一、桃園縣(以下簡稱本縣)因地震災害發生致有罹難者時,罹難者遺體(以下簡稱
遺體)相關處理,由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依
本作業規範辦理。
|
二、作業程序如下,流程圖如附圖:
(一)前置作業。
(二)初步處理及通報。
(三)遺體相驗認領。
(四)遺體安置。
(五)遺體火化。
三、權責分工如下:
(一)本府消防局:辦理災害現場人命救助,遇有罹難者即通報警察機關。
(二)本府警察局:辦理災害現場秩序維持、保全證據、通知家(親)屬、協助
遺體相驗及罹難者身分確認事宜。
(三)本府衛生局、本府環保局:
辦理臨時遺體安置場所消毒防疫事宜。
(四)本府社會處:辦理罹難者家(親)屬救助事宜。
(五)本府民政處:
1.聯繫本縣公立殯葬設施整備遺體存放及火化設備,規劃設置臨時遺體安置場
所,調度屍袋及冰櫃等物資。
2.督導本縣殯葬禮儀服務業者妥為處理遺體搬運、衛生維護及協助安置等事宜。
3.安排並辦理遺體火化事宜。
4.統計死亡人數,製作罹難者名單清冊。
5.規劃辦理聯合奠祭,協助無力辦理殮葬之家(親)屬殯葬等事宜。
四、第二點第一款之前置作業如下:
(一)本府警察局或所屬分局應即派員前往遺體停放處所作初步調查後,報請檢
察機關辦理遺體相驗事宜。
(二)本府民政處應辦理本縣公立殯葬設施整備及運用,視需要設置臨時遺體安
置場所,安排遺體火化,並督導民間合法殯葬禮儀服務業協助辦理運送、
安置遺體等事宜。
五、第二點第一款之初步處理及通報如下:
(一)如發現遺體需儘量保持現場完整,並即通報本府警察局或所屬分局。
(二)遺體應裝入屍袋,並移至安全處所。
(三)發現災害嚴重致有大量罹難者時,應即刻通報殯葬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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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第二點第三款之遺體相驗認領程序如下:
(一)本府警察局或所屬分局應詳細檢查、照相及紀錄罹難者之性別、面貌、身
體特徵、衣著服飾、遺留物及攜帶物品文件等,將遺物編號置入證物袋,
填列明細表,迅即通知其家(親)屬,配合檢察官相驗後,協助家屬處理
遺體及遺物。如罹難者無家(親)屬或家(親)屬所在不明或家(親)屬
不願出面處理時,得準用本縣處理無名屍體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二)如罹難者為外籍人士,應循警政及災防系統通報外交部轉通報該國駐臺外
交機構;如罹難者為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應通報行政院大陸
委員會。
(三)如為無法確認身分之遺體,應依本縣處理無名屍體自治條例規定辦理。其
中去氧核醣核酸(DNA)檢體及體質人類學鑑定(含牙齒)相關檢體,經採
集後送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檢驗建檔。
(四)本府警察局及所屬分局依法處理遺體程序完結後,除經家(親)屬認領,
自行委託殯葬禮儀服務業者承攬服務外,應即通知本縣公立殯儀館辦理運
送、安置遺體事宜,不得擅自轉介或縱容殯葬禮儀服務業者逕行提供服務。
七、第二點第四款之遺體安置程序如下:
(一)本府民政處應聯繫本縣公立殯葬設施,就遺體存放及火化設備先予整備,
請本縣公立殯儀館或督導民間合法殯葬禮儀服務業者協助辦理運送、安置
遺體事宜;必要時,得聯繫鄰近直轄市、縣(市)殯葬主管機關協助辦理。
(二)如為災害嚴重或災害現場位處偏僻等情形,本府或本縣鄉(鎮、市)公所
必要時得設置臨時遺體安置場所,調度屍袋及冰櫃等物資,由本府向鄰近
直轄市、縣(市)殯葬主管機關請求支援,如仍無法處理應通報內政部協
調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本府或鄉(鎮、市)公所得視遺體安
置處理情況撤除臨時遺體安置場所,並由本府衛生局及本府環保局督導所
屬機關確實進行該場所消毒防疫事宜。
(三)本府民政處應督導本縣殯葬禮儀服務業者將遺體妥為搬運、衛生維護,置
入棺木、存放冰櫃或裝入屍袋,遺體裝入屍袋內須放置乾冰,並即時移送
殯儀館或臨時遺體安置場所冰存,並將罹難者編號列冊,俾供辨識認領。
(四)本府民政處應統計死亡人數,就罹難者及其認領家屬之基本資料,製作罹
難者名單清冊,並妥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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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第二點第五款之遺體火化作業程序如下:
(一)本府民政處應督導公立火化場,儘速安排並即時辦理遺體火化事宜。
(二)本府民政處得協調私立火化場辦理遺體火化事宜;必要時,得聯繫鄰近直
轄市、縣(市)殯葬主管機關協助辦理,如仍無法處理應通報內政部協調
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
九、其他事項:
(一)如為災害嚴重、公共衛生防疫或加速遺體處理作業流程等情形之需要,本
府民政處得適時規劃辦理聯合奠祭、火化後安置於骨灰(骸)存放設施等
事宜。
(二)如有家(親)屬無力辦理殮葬情事,本府民政處或本縣鄉(鎮、市)公所
應積極協助,並轉介本府社會處辦理其救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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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桃園縣地震災害罹難者遺體處理作業規範流程圖
地震災害發生
災害現場
↓
民政處 ← - - - - → 消防局 ← - - - - → 警察局
↓ │
│ -----------
↓ ↓ │
│ 明顯死亡 非明顯死亡
│ ↓ │
│ │ 醫院
│ ↓ ↓
│ └---------→遺體--→通知警察機關到場
│ ↓
↓ ┌---------│--聯繫檢察官相驗遺體
↓ │ ↓←-------┐
通知殯葬主管機關--------------------┘ 發交家(親)屬 │
↓ 無法確認身分 │
聯繫公立殯葬設施 遺體之處理 │
整備遺體存放及火 │ 如為外籍人士、大 │
化設備 │ 陸地區人民或香港 │
↓ ┌---------------------、澳門居民應通報 │
督導殯葬禮儀服務 │ ↓ 該管機關協助 │
業者妥為處理遺體←┘ 依本縣處理無名屍 │
安置事宜 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
↓ ↓ │
儘速安排並辦理遺 DNA檢體及體質人類 │
體火化事宜 學鑑定(含牙齒)相 │
↓ 關檢體採集送法務部---------------------┘
統計死亡人數並製 法醫研究所檢驗建檔 可確認身分者
作罹難者名單清冊 │
妥為保存 │ 無法確認身分者
↓
依解剖屍體條例或本縣處理
無名屍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
殯葬主管機關協助辦理
火化
↓
放置骨灰骸存放設施或
埋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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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送「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審查駁回退件處裡原則」乙份,惠請協助登載桃 園縣政府公報,請 查照。 |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函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行政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桃環廢字第098080751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檢送「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審查駁回退件處理原
則」乙份,惠請協助登載桃園縣政府公報,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正本:桃園縣政府行政處。
副本:
局長 陳麗玲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審查駁回退件處理原則
一、法規: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二、適用範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所稱之
清除機構。
三、駁回退件處理原則:
(一)自本局退件日起算30天內,未能依據審查意見完成補正者,逕予駁回申請。
(二)審查期間第3次送件(同一理由退件第2次補正)仍未經本局審查通過者,
逕予駁回申請。
(三)凡經本局駁回退件者,申請人須重新提出申請,並重新繳納審查費用,審
查時間重新計算。
四、實施日期:自民國98年9月5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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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縣98年下期營業用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及注意事項,並請依限繳納。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府稅消字第0980400055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98年下期營業用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及注意事項,並請依限
繳納。
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本縣98年下期營業用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自98年10月1日起至98年10月
31日止。
二、應納稅款請依限持繳款書至各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等代收稅款處繳納,或
利用委託轉帳納稅、ATM、網際網路、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等方式繳納;
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者,亦可委託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4家便利商
店代收稅款。
三、納稅義務人如因地址變更或其他原因在開徵期間未收到繳款書者,請持行車執
照向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屬各區監理站所及本府地方稅務局消費稅科或中壢、
大溪、楊梅分局補單繳納。
四、98年下期營業用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延期或分期繳納作業方式:
(一)依據:98年度使用牌照稅延期或分期繳納作業原則
(二)適用對象:營利事業:申請日前半年已申報銷售額累計數較上一年同期比
較減少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三)申請方式:納稅義務人應於下期營業用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後繳納期
間屆滿前(98年10月31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原繳款書、銷售額與
稅額申報書影本等相關資料,向本府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四)延期或分期繳納標準:營利事業部分,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上者,得延期
一至二個月或分二期繳納,惟最後延長期限不得超過98年12月20日。
(五)逾期繳納作業:凡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之任何一期應繳稅捐,未如期繳
納者,依稅捐稽徵法第27條之規定,移送強制執行。
(六)其他: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之稅捐,在核准繳納期間內,不另計算滯納
金。
五、請注意下列規定以免受罰:
(一)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未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2日
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二)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應補稅
外,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惟免再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5條規定加徵滯納金。
|
(三)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應補
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六、服務電話:桃園監理站 3664222轉107或108、中壢監理站 4253990轉107或108、
本府地方稅務局消費稅科 3326181轉2453-2458或免費電話:0800-316969洽詢。
七、營業用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分類稅額表如下:
車輛總類 大客車
(每車乘人座位10人以上者) 貨車
稅額(新台幣)
汽缸 全年 半年 全年 半年
總排氣量(立方公分)
500(含500以下) - - 900 450
501-600 1,080 540 1,080 540
601-1200 1,800 900 1,800 900
1201-1800 2,700 1,350 2,700 1,350
1801-2400 3,600 1,800 3,600 1,800
2401-3000 4,500 2,250 4,500 2,250
3001-3600 5,400 2,700 5,400 2,700
3601-4200 6,300 3,150 6,300 3,150
4201-4800 7,200 3,600 7,200 3,600
4801-5400 8,100 4,050 8,100 4,050
5401-6000 9,000 4,500 9,000 4,500
6001-6600 9,900 4,950 9,900 4,950
6601-7200 10,800 5,400 10,800 5,400
7201-7800 11,700 5,850 11,700 5,850
7801-8400 12,600 6,300 12,600 6,300
8401-9000 13,500 6,750 13,500 6,750
9001-9600 14,400 7,200 14,400 7,200
9601-10200 15,300 7,650 15,300 7,650
10201以上 16,200 8,100 16,200 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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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總類 小客車(每車乘人坐位九人以下者)
稅額(新台幣)
營 業
汽缸
總排氣量(立方公分) 全年 半年
500(含500以下) 900 450
501-600 1,260 630
601-1200 2,160 1,080
1201-1800 3,060 1,530
1801-2400 6,480 3,240
2401-3000 9,900 4,950
3001-4200 16,380 8,190
4201-5400 24,300 12,150
5401-6600 33,660 16,830
6601-7800 44,460 22,230
7801以上 56,700 28,350
附註:
一、小客貨兩用車之稅額按自用小客車之稅額課徵。
二、曳引車之稅額按貨車稅額加徵30%。
代理縣長 黃敏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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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介紹《2009桃園客家文化節-客庄采風舞豐謠》 |
2009桃園客家文化節—客庄采風舞豐謠
桃園縣客家文化節今年已邁入第7屆,自8月29日起至9月20日止展開為期一個月的系列活動,桃園縣客家人口約70萬人,
在大家努力經營推廣下,今年有6個鄉鎮市、37個社團共同參與,總計有53場活動,集合縣政府、鄉鎮市公所、當地社區、表
演團隊之力量,群策群力,大家齊心發揚客家文化所展現出來的成果。
率先領軍開跑的「客家創意特色餐」,由桃園三家飯店主廚,在客家傳統美食的基礎上,分別發揮創意巧思,打造代表
桃園的精緻客家美食。除了邀請「築夢舞集」帶來精彩的舞蹈表演,另有主廚客家料理上菜Show,現場貴賓並共同啟動嚐鮮
讚賞列車,象徵這場長達近1個月的客家慶典活動正式起跑。活動期間,桃園縣內的客家相關產業,都陸續推出各項優惠,讓
民眾跟著好康折扣趴趴遊桃園,品嘗創意客家料理!
今年鄉市鎮之主題活動還包括現已納入全國客庄十二大節慶的平鎮市「客家踩街嘉年華」;楊梅鎮的「第七屆創意神豬
嘉年華活動」;龍潭鄉的「客音飄香滿龍潭」歌謠演唱;新屋鄉的「客家嘉年華」、「客家特色展」、「范姜毅鋼琴演奏會」
及中壢市的「客家歌謠千人大合唱」。此外,另有多項動態表演、靜態展覽、創意市集、文化禮俗研習營等。整個系列活動
以社造之基礎,結合地方資源,發揮居民的創意及想像,由下而上,豐富客家文化節的內涵,再現客家傳統文化風貌。因此
,客家文化不但是桃園縣的主流文化,客家朋友更將「勤儉、樸實」的傳統精神發揚光大,使得客家文化藝術得以深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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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Taoyuan Hakka Culture Festival-Enriching Hakka Village’s Specialty and Ballad
It is the 7th Taoyuan County Hakka Culture Festival this year. The series activity’s period lasts
for 1 month starting from August 29 to September 20. Hakka population in Taoyuan County is approximately
7 hundred thousands. After everyone’s endeavor to manage and popularize Hakka culture, 6 townships and 37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e these activities this year. County government, township offices, local communities,
performance teams cooperate well and concentrate their endeavor to develop Hakka culture. This festival has 53
activities-an outstanding result created by every participants.
The leading program is 「Special Hakka Creative Meal」 made by 3 Taoyuan restaurants’ chefs. Under
the Hakka traditional delicious food foundation, they express their originality and smart ideas to create
the Taoyuan representative Hakka delicate and delicious food. The organizer invites 「Building Dream Dance
Theater」 that performs excellent dance art. Additionally, chefs perform Hakka cuisines show. The distinguished
guests at the scene start together the tasting and admiring train. It symbolizes the formal beginning of this
almost 1 month's Hakka celebrating activity. During the period of activity, the related Hakka industries offer
various benefits continually. The visitor and citizen follow these benefits and travel around Taoyuan to taste
creative Hakka cuisines!
The theme activities at the township include National Hakka Village’s Twelve Festivals. They are Pingjhen
City's 「Hakka Trampling Street Festival」, Yangmei Township’s 「The 7th Creative Holy Pig’s Festival Activity」,
Longtan Township’s 「Hakka Music Floats in Longtan’s Air」 ballad contest, Sinwu Township’s 「Hakka Festival」
& 「Hakka Specialty Exhibition」 & 「Fan Jiang-yi Piano Concert」, and Jhangli City’s 「Thousand People’s
Chorus of Hakka Ballad」. Moreover, there are several dynamic performances, motionless exhibitions, creative
markets, culture and custom research camps, etc.. These series activities found on the community development,
combine local resources, and encourage residents’ originality and imagination. These arrangements start from
the organization’s button to the top, enrich Hakka Culture Festival’s content, and express Hakka traditional
culture’s style again. Hence, Hakka culture is Taoyuan County’s mainstream culture. Hakka friends further
enhance and glorify the traditional 「Industrious and Simple」 spirit. Undoubtedly, Hakka culture and art
will root and develop well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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