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097年度第1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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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政府第555次主管會議紀錄 |
單位。水務處工作自最上游之水土保持至區域排水、河川整治及污水下水道衛生工程,每一項
均十分重要。
針對最源頭之水土保持工作,本縣近年均為全國第一名或第二名,請水務處繼續加油。
(二)區域排水部分,尤其雨水下水道之清淤及鋪設、興建工作,請加快進行。
(三)河川整治部分,牽涉到人民最重要的權益,也是政府決心及執行力的表現。方才提及
之林森路區段,本府絕對貫徹執行,以防範桃園市、八德市及龜山鄉之水患,不得為少數人
而犧牲公眾之權益。
針對蔡參議提及之林森路區段再往上游地區,其中包含民地已願意提供者,經費部分本府可
先行動用,只要相關經費可調度,則立刻予以解決。新街溪美隆橋整治部分,請協調民地之
取得,成本效益如有徵收之必要時,仍應予以徵收。
龍潭及楊梅地區,請下定決心,解決全部問題。
(四)每次颱風及淹水,都是對治水工作落實與否的考驗,一分的努力,即有一分的防治成
效,本府不應有任何等待的心態,應盡最大努力積極治水。目前水務處的預算頗多,各項工
作均應全力推動,不應有所延宕。污水下水道工程部分,除城鄉處配合外,水務處仍請加快
速度。
在此對水務處同仁予以肯定,在蔡前局長3年任內奠下良好基礎,李處長亦非常認真努力。
但是請水務處加快工程進行速度,尤其擴大內需中相關河川整治清淤工程,請全力予以推動。
二、政風處李處長黎顯工作報告:(如書面)
主席裁示:
政風工作需由大家點點滴滴累積為之。銅鏡專案部分,請各處局及早發現並協助相關同仁。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已有受贈財務額度之明確限制,各位主管同仁應熟悉相關規範。
肆、專案報告
報告單位:研究發展處
案由:本府施政滿意度民意調查研析報告
研究發展處邱處長俊銘報告:(如書面)
主席裁示:
請各處局予以參考,繼續加油。
伍、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一、、本府所屬機關節能減碳之比較表案。
主席裁示:持續列管。
二、大溪慈湖地區建置停車場案。
主席裁示:持續列管。
陸、臨時動議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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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主席提示暨結論
因工務處古處長目前受訓中,本次該處工作報告延至下(556)次進行。
捌、散會 上午10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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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總動員、活力新桃園─廉潔文化進社區家園巡禮活動活動 縣長談話 |
廉政總動員、活力新桃園
─廉潔文化進社區家園
巡禮活動
縣長談話 2008.07.26
「廉能」的政府團隊一直是大家所期盼的。政風過去我們都把它當作防弊,其實它對於我
們有更重要的興利功能,可以讓我們的政府更有效率,讓民眾跟政府更貼近,更重要的一件
事它讓所有的公務員都能時時刻刻確實執行他的工作。然而廉政工作,並不單是公部門的職
責,更需要社會大眾共同來瞭解、關心及參與。
為了喚起縣民對廉能觀念之重視,推動廉政深耕工作,今年桃園縣政府特別結合關聖帝
君誕辰慶祝活動,關聖帝君代表正義及廉潔,也是公務人員學習的典範,而縣政府成立政風
處的主要目的,在於希望公務人員能廉潔並發揮職能,而政風工作除了抓弊及肅貪外,也可
發揮積極的功能,就是協助政府提升為民服務的效能,而此次結合關聖帝君誕辰舉辦活動,
也是一項創舉,期望未來政府能與地方活動如廟會等相結合,共同舉辦更有意義的活動,讓
民眾都能積極參與,宣揚清廉、效能的施政理念,共同為達「廉潔家園」之目標而努力。
希望藉由各位的投入及參與,斷絶貪瀆受賄根源,建立乾淨、透明的政府,迎接未來更
多的挑戰,最後敬祝所有來賓,健康快樂、心想事成!謝謝大家!
(資料提供:政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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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園許厝港一號橋樑改建工程開工動土典禮 縣長談話 |
大園許厝港一號橋樑
改建工程開工動土典禮 縣長談話 97.07.31
各位貴賓大家好:
鳳凰颱風剛遠離,感謝各位貴賓在此良辰吉日共同參與許厝港一號橋動土典禮。許厝港
一號橋為跨越大園工業區及大園擴大工業區之主要聯絡橋樑,除可有效提升工業發展外,且
肩負連接大園鄉內海村、北港村之主要任務,其地理位置北接台61省道,南接台15省道,是
大園鄉相當重要的橋樑之一。
這座橋因橋齡老舊、地理因素加上工業區的繁重交通量,致使橋樑老化損壞嚴重,經國
立中央大學橋樑工程研究中心於96年10月針對該橋進行載重試驗結果列為危險橋樑,縣政府
相當重視許厝港一號橋改建問題,於是今年3月在視察後即指示交通處基於工業區聯外需要及
保護用路人安全的考量,必需爭取改建時效並極力爭取中央全額補助。
歷經本府各處局的通力合作,在不到5個月時間順利完成規劃、設計及工程發包,但是橋
樑重建施工期為300天,車輛仍需改道行駛,所造成不便,請大家共同體諒,希望該工程能於
明年五月完工,相信必可有效紓解大園工業區及當地居民對外交通,並大大提升用路人安全
,這一切的努力是值得大家期待的,謝謝大家的參與及支持!
(資料提供:交通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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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政府第555次主管會議紀錄 |
桃園縣政府第555次主管會議紀錄
時間:97年07月23日上午9時0分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朱縣長立倫 記錄:科 長 林裕玟
出席:如簽到簿 科 員 賴家玲
壹、主席宣布開會
貳、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參、單位工作報告
一、水務處李處長憲明工作報告:(如書面)
蔡參議宗烈補充建議:
以下數點請水務處加強處理:
(一)東門溪整治工程上游林森路部份,俟汛期後動工,此部分涉及民眾房舍問題,需予以
協調。此段往上龜山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包含其中大智路區段,係最重要之區段。污水處理
廠部分,於本人任內業已向工業局及經濟部協調完畢,包含污水處理廠對側私有廠房,亦已
同意提供土地予本府施工,以使東門溪水流順暢排入南崁溪。此段若能完全整治,則可使桃
園市、八德市及龜山鄉淹水機率大幅降低。趁此中央甚為重視治水之時機,本府應一氣呵成
,爭取工程經費。
(二)新街溪整治工程部分,中壢市簡易法庭後方,往下游300公尺至400公尺河段,河道較
為狹窄,若能一併整治,則日後除非雨水下水道淤塞,中壢市應可免除水患。
(三)龍潭鄉人口多集中於都市計畫外地區,發生水患時,營建署認為其係都市計畫外地區
,非屬雨水下水道補助範圍,而經濟部卻認為該區為都市化人口密集地區,屬市區雨水系統
應改善者。二者認定不一,相互推諉,以致該鄉遲未能爭取到合理經費,若能爭取到5億至6
億之經費,則可降低該區水患。
(四)雨水下水道之楊梅E幹線系統部份:本人過去曾與內政部營建署溝通,雖有經費分配
問題,惟該署仍同意:楊梅B、C、E幹線系統共三段,由本府一次施工,該署負責籌措經費,
以利楊梅淹水問題儘早解決。
郭蔡副縣長文補充建議:
(一)有關淹水地區之防治部分:
1.水務處克服土石外運之困難,勇於進行淹水地區之清淤工作,使得河川通水斷面加大。
相關問題只要管理方向良好正確,清淤確實係防治水患之重點。
2.河道或水溝寬度部分:請注意其需加設堤防處或堤防應改善處。
3.河床或河道上應拆除之違建,請務必依法拆除,並加寬堤防。
4.海水倒灌之問題,係因下暴雨時沿海地區又適逢海水漲潮所致。因海水倒灌之水量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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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水路排出雨水量的數十倍,建議於排水路尾端設置閘門,倒灌時可關閉之,雖會造成小幅度
淹水,卻可免除海水倒灌之大幅淹水損失。
5.大漢溪寬度係規劃為400公尺,惟許多區段河道寬度仍不足,建議水利署依據規劃寬度整
治之。大漢溪上游具大量砂石,建議依規劃寬度整治,挖取出之砂石可作為營建原料,所得
經費可彌補部份整治費用。
(二)上星期經建會召開之全國營建剩餘土石方會議,會議中本人建議如下:
1.本縣觀音鄉沿海土地處於流失狀態,建議設置離岸堤或凸堤,並將營建剩餘土石方回填流
失處。本案應由中央主導,結合各部會,此方法利於加快作業速度、突破法令,以免由本府
向中央申請,因牽涉各部會法令,導致時程非常冗長。
2.沿海防風定沙及國土復育部分:建議由林務局擔任執行單位而非督導單位或審查單位,因
為若林務局為督導單位,則各個個案向該局申請時
,審查時程冗長且溝通費時。
3.觀塘工業區之觀塘港部分:核提開發期限至8月份屆期,已建議中央收回,由經濟部工業
局或中央其他單位辦理。首先應將該區陸地應填平處予以填平,並善用營建剩餘土石方,而
後再行建設港灣。
水務處李處長憲明補充說明:
(一)針對蔡參議之建議補充說明如下:
1.東門溪整治區段,本處係列入第二期,目前第一期工程已近尾聲,後續將爭取第二期經費
,並按照參議指示辦理。
2.新街溪河段部分,因涉及私人土地,刻正協調中。較易淹水地區之現在施工部份為瓶頸段
,美隆橋下游部分,房屋較不密集,本處將繼續努力。
3.龍潭地區水患部分,營建署同意明(98)年核列4億經費辦理雨水下水道,本處業於南崁
溪水系治理計畫中提及本案。
4.楊梅E幹線部份,本處將針對縱貫路E幹線先行施作,B、C幹線之經費尚未核列,本處將再
與營建署溝通。因E幹線係較為主要者,若能施工,則縱貫路之水患可得立即解決。
(二)針對郭蔡副縣長之建議補充說明如下:
1.清淤計畫部分,本處刻正進行,並努力求突破;若能完成,河川砂石部分將能對縣庫頗有
挹注,惟本處仍以審慎態度處理。
2.河道寬度部分,最關鍵點不在經費或本府決心,而在私人土地問題,本處將努力溝通。
3.違建問題部份,本處積極辦理。
4.大漢溪河道部分,本處將向水利署反映。大漢溪屬央管河川,行政院院長提及央管河川將
一併辦理,取得土地。
5.營建剩餘土石方之海堤部分,本處配合辦理。
主席裁示:
(一)治水部分,本府成立水務處已歷時5年有餘,當年僅台北縣及本縣成立水務或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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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桃園縣遊動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府法濟字第0970226179號
附件:如文
修正「桃園縣遊動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
附「桃園縣遊動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條文一份。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桃園縣遊動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
第 一 條 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維護公共安全、城鄉景觀、交通秩序,特制定
本自治條例。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遊動廣告物,指基於營業為目的,於車輛設置之廣告。
第 三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本府。
第 四 條 遊動廣告物之設置,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設置於玻璃窗上。
二、妨礙安全門開啟。
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十二條加漆標識之規定。
四、其他影響視線及安全者。
第 五 條 遊動廣告物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申請許可,並於領得許可證(如附件一)後
始得營業。但大眾運輸業車輛及計程車設置遊動廣告物不在此限。
第 六 條 遊動廣告物許可證之申請人應具備申請書(如附件二),註明車牌號碼、面積
等,並檢附身分證、營利事業登記證、行車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車身前後
左右照片各一張。向本府提出,並繳納許可證費新臺幣一千元。
車體附加框架作為廣告者,應檢附車輛經檢驗合格變更登記。
車體附加框架作為廣告者,應檢附依法領有商業營業登記或工廠登記證明文
件影本,其營業項目與廣告業務有關之合法業者。
第 七 條 遊動廣告物許可證有效期限為一年,並應於期限屆滿一個月前,依前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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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申請。
遊動廣告物許可證逾期而未重新申請者,視為未申請。
第 八 條 遊動廣告物應於該廣告物明顯處加註許可證核准機關、日期、字號及申請人。
第 九 條 遊動廣告物之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妨礙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二、歪曲事實或虛偽宣傳者。
三、其他違反法令規定者。
第 十 條 遊動廣告物之設置,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設置於無懸掛車牌之車輛。
二、設置於本縣公告禁止遊動廣告車輛停放路段。
第十一條 遊動廣告物之申請人對廣告物應負安全維護及整潔之責任,若肇致危險或傷
害他人時,應依法負其責任。
第十二條 本府對違規遊動廣告物執行查處、取締時,得會同警察、環境保護、監理或
其他有關機關辦理。
第十三條 申請人違反本自治條例第八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
罰鍰。
申請人違反本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一、二、四款及第九條之規定者,處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者,得連續處罰或撤
銷許可證。
第十四條 違反本自治條例第五條及第十條規定者,處申請人、設置人或車輛所有人新
臺幣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立即強制移置車輛;其移置費用由申請
人、設置人或車輛所有人負擔。
前項收費基準、領回程序及拍賣作業準用桃園縣處理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
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自治條例所定之罰鍰,由主管機關處罰;經通知限期繳納逾期未繳納者,
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第十六條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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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桃園縣辦理低收入戶老人公費安置作業須知」,並於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一日生效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府社老字第0970237429號
附件:
修正「桃園縣辦理低收入戶老人公費安置作業須知」,並於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一日生效。
附「桃園縣辦理低收入戶老人公費安置作業須知」條文乙份。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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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辦理低收入老人公費安置作業須知
一、目的:
爲因應桃園縣(以下簡稱本縣)低收入戶失能老人機構式服務需求,以減輕家庭照顧者
負擔,落實全人照顧。
二、主管機關: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三、受理機關:各鄉(鎮、市)公所。
四、服務對象:
設籍本縣身心生活受損致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之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列冊低收入戶老人
,且符合下列情事之一:
(一)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失能程度為重度(五項以上ADLs失能項目)以上者。
(二)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失能程度為輕度(一至二項ADLs失能項目或IADL失能之獨居
老人)或中度(三至四項ADLs失能項目),並參考家庭支持功能需要機構式服務者。
五、資格限制: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申請安置
(一)聘僱看護(傭)。
(二)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生活津貼、重病看護補助費、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
費、日間托育補助費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
六、服務項目:
(一)住宿服務。
(二)醫護服務。
(三)復健服務。
(四)生活照顧服務。
(五)膳食服務。
(六)緊急送醫服務。
(七)其他相關之機構式服務。
七、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申請流程如附件一):
(一)申請書。
(二)低收入戶證明。
(三)體檢表(包括傳染病及X光、B型肝炎、梅毒、愛滋病、糞便檢查、特殊疾病及一般體
檢項目)。
(四)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身心障礙者)
(五)醫生診斷證明書。
八、補助安置費用:
(一)安養者:每人每月新台幣六千三百七十元,其中新台幣三千元為申請者之零用金。
(二)養護或長期照顧者:每人每月新台幣一萬六千元。
前項費用含進住機構所必須之給養、膳雜費、醫療照顧費、服務費、護理衛材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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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安養,指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失能程度未達重度且能自理生活者。
第一項第二款養護或長期照顧者,指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失能程度達重度且生活無法
自理者。
九、案主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予以結案,安置機構應函報本府核備:
(一)需求改變或有其他資源協助。
(二)不願接受服務。
(三)戶籍遷移至桃園縣行政區外。
(四)死亡。
十、安置於本縣立案且經評鑑為乙等以上之安養護、長期照顧機構為主,呼吸照護病房不
予補助之。
十一、申請人應檢附體檢表,以供機構審核其進住條件;若符合者,機構應依個案狀況,
給予妥適之照顧服務。
十二、鄉(鎮、市)公所及安養護、長期照顧機構每年度需協助案主申請低收入戶複查,並
函報本府備查。
十三、無扶養義務人或扶養義務人無扶養能力之老人死亡,其入住機構應為其辦理喪葬,
所需費用由遺產負擔之,無遺產者,依社會救助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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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辦理低收入老人公費安置簡易流程圖
初版97年5月9日
民眾至受理窗口提出申請
照顧管理專員評估
核定補助額度,擬定照顧計畫
1.失能程度為重度(養護)每月補助16,000
元。2.失能程度為輕度、中度(安養)每月
補助6,370元。
提供其他照顧服務
是
否
民眾一週內備齊文件送至公所或長期照顧中心:
1.低收入戶公費安置申請書
2.低收入戶證明
3.體檢表(一般及特殊體檢表)
4.醫生診斷證明書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身心障礙者)
6.委託書
公所收件長期照顧中心
安排照顧服務
機構得視個案體檢
表、醫生診斷證明書
是否收容安置
函送機構及公所且請機構與個
案簽訂養護契約書報府備查。
是
否
送至
重新擬定
照顧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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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長期照顧服務低收入老人公費安置申請書
初版97年5月11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二聯
第一聯:留存長照中心 第二聯:傳真至機構,機構於申領補助經費時連同相關服務證明
表單及領據一併寄回業務單位
個案資料 姓 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 民國(前) 年 月 日
現居地址 縣(市) 鄉鎮市 里(村)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身分證號 失能等級 □輕度 □中度 □重度
電話 身份別 □一般戶 □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
目前使用服務 中低收入戶生活津貼 □中低收入戶特別照顧津貼
中低收入戶日間照顧 □中低收入戶重病看護補助費
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身心障礙托育養護
居家服務 □送餐服務
其他_________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低收入戶證明
□ 體檢表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 委託書 □醫生診斷證明書
其他 ______________
擬送養機構 1.機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構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機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構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機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構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 姓 名 (簽章)
現居地址 縣(市) 鄉鎮市 里(村)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身分證號 關係
電話
照顧管理督導: 照顧管理專員: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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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申請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設置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客貨運站及附屬設施土地容許使用審查要項」暨「桃園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為交通用地(汽車運輸業場站及設施暨路外停車場)與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公布日起生效 |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5日
發文字號:府交停字第09702309201號
附件:如文
修正「桃園縣申請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設置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客貨運站及附屬
設施土地容許使用審查要項」暨「桃園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為交通用地(汽車
運輸業場站及設施暨路外停車場)與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公布日起生效。
附「桃園縣申請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設置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客貨運站及附屬設
施土地容許使用審查要項」暨「桃園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為交通用地(汽車運輸
|
業場站及設施暨路外停車場)與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各乙份。
縣長 朱立倫
桃園縣申請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設置汽車運輸業停車場 (站) 、客貨運站及
附屬設施土地容許使用審查要項
一、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審查桃園縣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內設置汽車運輸業
停車場(站)、客貨運站及附屬設施土地(以下簡稱基地)容許使用案件,特訂定本要項。
二、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內設置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客貨運站及附屬設施應俟本
府審查核發土地容許使用函後,再向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設置。
三、申請基地應符合都市計畫說明書規定,且不違反其他法令禁、限建或使用之規定。
四、申請基地應自面臨道路境界線退縮達十二公尺以上(含面臨道路寬度),且符合以下規
定:
(一)提供小客(貨)車使用之停車場(站)及附屬設施,面臨六公尺以上道路者。
(二)提供大客(貨)車使用之停車場(站)及附屬設施,面臨八公尺以上道路者。
(三)提供連結車使用之停車場(站)及附屬設施,面臨十公尺以上道路者。
(四)客(貨)運站及附屬設施,面臨十二公尺以上道路者。
五、申請基地之臨接道路之面寬及基地最小寬度應在十二公尺以上。
六、基地前退縮地,均應規劃綠美化或步道鋪面。
七、申設基地建蔽率不得超過百分之十,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三層樓或一○.五公尺。
八、為保留基地的可回復性,不得做地下室開挖。
九、申請基地面積雖以三千平方公尺以內為限,但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准許放寬至二
公頃。
十、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客貨運站及附屬設施出入口邊緣與鄰近土地使用分區或設施
之距離,除停車場依照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規定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與主要道路交叉口、圓環、鐵路平交道、隧道、橋梁引道口、公共汽車、公路客車
設站處、消防隊、公共消防栓及加油站應有十公尺以上之距離。
(二)鄰近學校、戲院、醫院、幼稚園及托兒所等應在三十公尺以上之距離。
(三)與同側高速公路交流道匝道漸變端點之距離在五百公尺內者應經交通主管單位審查
同意。
十一、下列地區不得申請設置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客貨運站及附屬設施:
(一)經主管機關認定恐有影響附近地區農業生產環境之虞者。
(二)保安林地。
(三)軍事禁建區。
(四)生態保育區、自然保育區、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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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取水口一定距離內。
(六)經自來水法公告之水質水量保護區。
(七)山坡地地區其基地自然坡度超過(不含)百分之五者。
(八)河川區域內。
(九)區域排水設施或水道治理計畫範圍內。
(十)妨礙農、水路之通行或影響農地灌溉、排水設施者。
(十一)使用土地屬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十二)基地內有道路者。
十二、申請基地於申請前已先行違規使用者,須先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相關法規裁
處,並已繳納罰鍰後,始得核發同意設置函。
十三、申請人應填具審查表(附件一)並檢具興辦事業計畫書乙式乙份向本府提出申請,俟
通過書面審查後,再由本府交通處召集農業發展處等各相關單位辦理實質審查,並
請申請人備妥上述文件乙式十一份俾供相關單位審查。
十四、興辦事業計畫書內容如下:
(一)申請書(附件二):載明申請人之姓名或機關名稱及負責人、住址、電話、申請地號
、基地面積及申請事由,並由申請人簽名蓋章。
(二)最近三個月內政府核發之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謄本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三)土地使用權利證明文件。
(四)基地周圍現況實測圖:實測圖由專業技師簽證,須為最近三個月內所測繪者,並標
示基地境界線鄰近一百二十公尺內之地形、地物、測繪日期及第十點所規定之各項
設施,其比例尺應為六百分之一以上。
(五)地形圖:應標示等高距五十公分之等高線,並核算申請基地之原始地形平均坡度,
由專業技師予以核章簽證,其比例尺不得小於六百分之一。
(六)計畫書(載明計畫內容概要)及比例尺六百分之一以上之平面配置圖(明確標示基地
於所在鄉或鎮或市之相對位置)。
(七)基地屬農業區者,應擬具農地變更使用說明書,內容應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
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辦理。
(八)屬山坡地地區者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
(九)交通衝擊評估報告書。
(十)符合第十點規定之切結或證明書。
十五、附屬設施係指客運候車設備、洗車設備(含防治污染設備)、消防設備、簡易保養設
備、貨運集貨站、倉庫(棧房)、管理室(調度室)、裝卸貨物設備等。
十六、俟本府審查核可後,應將興辦事業計畫書修正為最後定稿本乙式六份,送本府核定
騎縫章。
十七、申請人之興辦事業計畫書經本府審核通過後,先行核發同意設置函,俟申請人依據
興辦事業計畫書施作完成,並經本府相關局處勘驗無誤後,另核發土地容許使函。
|
十八、基地屬農業區者,應於同意設置汽車運輸業停車場後,繳交農業回饋金始得辦理土
地容許使用。
十九、申請人取得土地容許使用函,而欲辦理變更設計,如係基地面積或相關設施減少者
,應檢附原核准文件及相關圖說送審;若為增加者,應比照新設者重新檢具興辦事
業計畫書。若未依規定辦理,而私自變更者,本府將立即註銷土地容許使用,並依
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及相關法規查處。
桃園縣申請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設置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客貨運站及
附屬設施土地容許使用審查表
申
請
人 姓 名 電話
(或機關名稱及法定代理人) 行動電話
地 址
申
請
地
基 地 號 面 積 平方公尺
都市計畫發布日期及名稱 年 月 日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名 稱 □保護區 □農業區
地 址
審 查
單 位 審 查 項 目 審查結果 備 註
符合規定 不符規定
城鄉發展處 1.不違反都市計畫說明書對於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工商發展局 1.申請基地外緣與鄰近加油站在十公尺以上距離
2.申請基地外緣與鄰近戲院在三十公尺以上距離
3.非屬經自來水法公告之水質水量保護區
農業發展處 1.不得妨礙農、水路通行及影響農業生產環境
2.非屬保安林地
3.非屬生態保育區、自然保育區、野生動物保護區
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4.是否須繳納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回饋金
5.屬農業區者應擬具農地變更使用說明書
工務處 1.不違反其他法令禁、限建或使用之規定
2.基地建蔽率不超過百分之十且建築物高度不超過
三層樓或一○.五公尺
3.非屬軍事禁建區
4.申請用地之臨接道路退縮是否符合建築法相關規
定
5.不得做地下室開挖
6.申請基地內是否有道路
水務處 1.是否屬山坡地範圍,是否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
核
2.是否屬河川區域內
3.是否位於區域排水設施或水道治理計畫範圍內
4.是否影響農田灌溉、排水設施
5.山坡地地區其基地自然坡度不得超過百分之五
|
環保局 1.非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取水口一定距離範
圍內
2.使用土地是否屬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衛生局 申請基地外緣與鄰近醫院在三十公尺以上距離
教育處 申請基地外緣與鄰近學校、幼稚園在三十公尺以上
距離
社會處 申請基地外緣與鄰近托兒所在三十公尺以上距離
消防局 申請基地外緣與鄰近消防隊在十公尺以上距離
交通處 1.申請基地應自面臨道路境界線退縮達十二公尺以
上(含面臨道路寬度)
2.基地臨街面寬及基地最小寬度應在十二公尺以上
3.申請基地之出入口邊緣與主要道路交叉口、鐵路
平交道、圓環、隧道、橋樑引道口、公共汽車、
公路客車設站處及公共消防栓應有十公尺以上之
距離
4.申請基地外緣與同側高速公路交流道匝道漸變端
點距離在五百公尺以上者或五百公尺以內經交通
主管單位審查同意者
5.已檢附交通衝擊評估報告經審查同意,且申請基
地面積未達三千平方公尺或經主管機關審查同意
放寬至二公頃以內者。
6.土地使用權利證明文件是否符合規定
7.不得設置綠籬以外之圍牆
8.現況並無違規使用或已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裁處
現地勘查 申請書件標示內容與現地是否相符
總 評 □核發
□附帶條件核發(附帶條件: )
承辦人 科 長 處 長
填 表
說 明 1.審查結果請分別於「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欄內填「ˇ」免審查項目填
「-」,其審查不合規定者,如涉及法令規定,併請註明法令依據。 2.總評欄內請將審查總結論於方格內以「ˇ」表示,有關附帶條件,並應具體
載明
|
申請書
一、為 之需,依「桃園縣申請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設置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
、客貨運站及附屬設施土地容許使用審查要項」之規定,於 計畫區內(
段 小段 地號等 筆土地,使用面積 萬 千 百
拾 平方公尺)申請土地核准使用,請核辦。
二、附件:
(一)土地使用權利證明文件及最近三個月內政府核發之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謄本、土地
使用分區證明書
(二)基地周圍現況時測圖。
(三)地形圖。
(四)計畫書(計畫內容概要:計畫緣起、計畫宗旨及依據、計畫目的、計畫內容、實施進
度,經費籌措、服務項目及對象、預期效益、組織架構及業務執掌等)。
(五)農地變更使用說明書(非農業區者免)。
(六)水土保持計畫(非山坡地地區者免)。
(七)交通衝擊評估報告書
(八)基地鄰近區域內無規定設施之切結或證明書。
申請人(機關名稱或負責人): 簽章
住址: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桃園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為交通用地(汽車運輸業場站及設施暨路外停車
場)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一、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配合停車場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汽車運輸
業管理規則、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等有關規定,特訂定本要點。
二、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為交通設施使用土地興辦汽車運輸業場站及設施暨停車場使
用,其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之主管機關為本府,執行單位為本府交通處。
三、本要點所稱興辦事業計畫擬興辦設施項目,以「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許可使用
之汽車運輸業場站、停車場為限。
前項所稱汽車運輸業場站,係指經監理機關同意立案之汽車運輸業所申請設置客運
站、貨運站、停車場及其附屬設施(如保養廠、辦公室)。
所稱路外停車場,係指在道路之路面外,以平面式、立體式、機械式或塔臺式等所
|
設,供停放車輛之場所及相關附屬工程設施所需使用之土地。
四、申請人提出興辦事業計畫時,應備齊下列書件乙式一份向本府交通處申請書面審查,
俟通過書面審查後,再由交通處召集本府地政處等相關單位(機關)辦理實質審查,
實質審查通過報本府核定後,由交通處函請申請人檢附興辦事業計畫書定稿本乙式六
份後核發同意設置文件。(審查表如附件一)
(一)土地權利證明文件。
(二)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如為法人應檢附登記文件)。
(三)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申請書(如附件二)。
(四)申請變更編定同意書(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免附)。
(五)土地登記謄本(以最近三個月內核發者為憑)。
(六)地籍圖謄本(申請變更範圍以著色標明)。
(七)興辦事業計畫書圖(如附件三) 。
(八)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者檢附農地變更使
用說明書,非農業用地者免附。
(九)非本府權責審查事項,申請者應先取得審查合格證明文件。(如附件四)
五、在申請前已先行違規使用者:
(一)除會同有關機關依區域計畫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及有關法律規定裁處外,並
暫停二年核發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其期間之計算,自本府依法裁處之日起算至
屆滿二年為止。
(二)既存違規事實經認屬八十八年二月二十日前即已存在,且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列為
專案輔導其合法化經營者,於本府對其違規行為依法處罰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
於審核其實質要件符合規定後核准其興辦事業計畫,不受暫停二年核准之限制。
六、興辦事業計畫經核准變更編定後,申請人應依照原核定事業計畫於六個月內辦理變更
編定,逾期未辦理者或有違反規定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興辦事業計畫,並依非都市
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有關規定辦理。
興辦事業計畫內容如有任何更動,申請人應於原核定事業計畫於六個月內提出變更興
辦事業計畫書內容,主管機關得就變更所及部分逕予審查,逾六個月再提變更申請者
則需重提興辦事業計畫。
七、興辦事業計畫經核准後其停車場之附屬設施應取得使用許可,其供公眾停車使用收費
者,應於領得停車場登記證後始得營業。
八、原經核准之興辦事業計畫交通設施使用土地更改興建汽車運輸業場站或路外停車場,
準用本作業要點。
|
附件一 汽車運輸業場站及設施暨路外停車場興辦事業計畫審查表
計畫基本資料
審查單位
及事項
計畫名稱
土地座落
申請人姓名 地址
書件審查 審查單位 審查事項 審查結果
符合 不符合
地政處 1.變更編定用地是否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
2.申請土地變更編定同意書是否齊全(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
者免附)。
3.變更編定面積是否達2公頃以上者。
4.是否檢附「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審查表」。
5.是否需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四十九條之一規定
提送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專案小組審查。
6.是否位屬特定農業區經辦竣農地重劃之農業用地。
工務處 1.是否符合建築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2.是否位於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
3.申請汽車運輸業場站,基地臨接【非編號道路】寬度是否大
於12公尺。
4.基地內有無現有道路,變更編定是否妨礙公眾通行。
農業發展處 1.是否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
四點之規定,檢附農地變更使用說明書。
2.是否位於保安林及自然保護(留)區範圍。
3.是否位於現有或規劃中之養殖漁業生產區。
4.是否位屬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十九條指定之生態保育區或
自然保留區。
5.是否位屬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二條公告之野生物保護區。
工商發展處 是否位於自來水法規定之水質水量保護區。
消防局 是否符合消防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觀光行銷處 在風景區者是否符合該風景區之規劃。
文化局 是否位屬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六條劃定之古蹟保存區。
原住民行政處 是否符合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法令規定。
環保局 1.是否位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
之地區。
2.是否需提報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
3.是否位於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公告之土壤、地下水污
染控制場址、整治場址及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水務處 1.是否位於縣管河川區域內或縣管區域排水設施範圍內。
2.是否影響農田灌溉排水設施。
3.是否位於山坡地,如屬山坡地是否依水土保持法相關規定辦
理。
4.經水權主管機關審查位於水庫集水區內,是否准予設置。
申請設置汽車運輸業場站,是否合乎下列有關規定:
1.是否造成基地週邊重大交通衝擊。
2.基地臨街面寬是否大於12公尺。
3.申請汽車運輸業場站,基地臨接【編號道路】寬度是否大於
10公尺。
|
交通處 申請設置路外停車場者,是否合乎下列有關規定:
1.路外停車場基地供小型車停放者,應臨接6公尺以上實際寬
度之道路;大型車停放者,應臨接10公尺以上實際寬度之道
路。
2.停車場設置於地面層出入口規定如下:
(1)應距順向道路交叉口5公尺以上。
(2)臨接道路未設置人行道者,應自建築線至少退縮1.5公
尺以上。
(3)應自建築線後退2公尺之汽車出入口中心線上一點至道
路中心之垂直線左右各60度以上範圍,無礙視線設置緩
衝空間(含人行道)。
(4)出入口至車輛管制設施應至少規劃停等空間(不含人行
道及緩衝空間)。小型車為6公尺乘6公尺;大型車為6
公尺乘12公尺。但設有內藏式轉盤者,不在此限。
(5)停車位大小、車道寬度及曲線半徑規定如下:大型車:
車位寬度4公尺以上,長12公尺以上;車道寬度10公尺
以上;內側曲線半徑不得小於10公尺。小型車:車位寬
度2.5公尺以上,長5.25公尺以上;車道寬度單車道3.5
公尺以上,雙車道5.5公尺以上;內側曲線半徑不得小於
5公尺。機器腳踏車:車位寬度1公尺以上,長2公尺;車
道寬度1.5公尺以上。
監理單位 1.申請用地銜接道路之寬度是否容許兩部大型客貨車會車。
2.申請設置汽車運輸業停車場者,是否合乎「汽車運輸業管理
規則」暨「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有關規定。
現地勘查 申請書件標示內容與現地是否相符。
審查結論 □核發
□附帶條件核發(附帶條件﹕
審查簽章 承辦人 科長 副處長 處長
附件二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為交通用地
(汽車運輸業場站及設施暨路外停車場)申請書
受文機關:
申請事項:
本人在下列土地上必須作( )使用,爰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二十八條及有關規定填具申請書,請惠予辦理。
|
土地標示 原使用分區及編定類別 申請變更編定類別
及面積 奉准興辦事依據 土地使用現況 土地所有權人 備註
鄉(鎮
、市區)
地段 小段 地號 地目 等則 面積 公頃 使用
分區
編定
類別
編定類別 面積 本筆土地 鄰接土地
合計:申請變更編定 筆 面積 公頃
申請人: (蓋章)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汽車運輸業場站及設施暨路外停車場興辦事業計畫書圖要項
一、計畫範圍及面積:
(1)地籍圖:比例尺1/1200,於圖上標示實際計畫範圍。
(2)以1/25000地形圖表明計畫地區10公里內之行政界限、市鎮、村落、都市計畫、河
流、水庫及其集水區、對外交通系統相關設施。
(3)實測圖:比例尺1/5000,測繪計畫地區500公尺範圍(視計畫規模要求擴大測繪)。
(4)坡度圖(以附圖方式填註,非山坡地免附,比例尺不得小於1/1200)。
(5)土地使用配置計畫圖:比例尺1/1200
(6)申請地現況實測套繪地籍圖:比例尺1/1200
二、計畫概要:
(1)含計畫圖說、計畫年限與預估營運量。
(2)建築造型及量體圖說:應含建築物高度、建蔽率、景觀、植栽、綠化、色彩及與
|
鄰近建築對比關係等相關檢討及說明,如設圍籬者,其透空率應達百分之七十以
上。
(3)停車場內設施配置圖說:應含車位大小、車道寬度、迴轉半徑、車行動線、交通
標誌、標線、號誌、行人安全維護措施及相關設施之配置說明。
(4)申請設置路外停車場,需詳加說明停車場使用管理事項:應含停車場進出管制方
式、費率、停車場維護保養及環境維護方式等。
(5)如有車輛保養及維護行為,洗車設備之型式、每日用水量及基本油污廢水之處理
方式。
三、環境影響說明:
(1)環境背景狀況,包括地理區位、生態、地形、地質、土壤、水資源等。
(2)環境影響範圍及程度分析。
(3)減輕或避免不利環境影響之對策。
四、交通影響評估
(1)交通運輸系統現況說明
(2)交通需求預測分析
(3)交通衝擊影響評估:道路服務水準、基地進出動線、停車供需分析
(4)交通改善措施研擬
附件四 興辦事業計畫應查詢項目及應加會之有關機關(單位)
查 詢 項 目 查詢結果及限制內容 查核單位或相關單位及文號 主管機關(單位)
1.是否位屬依飲用水管
理條例第五條劃定公
告之飲用水水源水質
保護區 □是 □否
限制內容: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或縣(市)政府環保主管機關
2.是否位屬依自來水法
第十一條劃定公告之
水質水量保護區 □是 □否
限制內容:
經濟部水利署、臺灣省自來水公司
3.是否位屬依水利法第
五十四條之一、第五
十四條之二或水庫蓄
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第三條公告之水庫蓄
水範圍 □是 □否
限制內容:
經濟部水利署
4.是否位屬依水利法第
六十五條公告之洪氾
區 □是 □否
限制內容:
經濟部水利署
(註1)
|
5.是否位屬依水利法劃
設公告之河川區域或
排水設施範圍 □是 □否
限制內容:
經濟部水利署所屬各河川局及縣(市)政府水利單位(註2)
6.是否位於經濟部公告
之「嚴重地層下陷地
區」 □是 □否
限制內容:
經濟部水利署
(註3)
7.是否位屬依礦業法第
四條第九款取得礦業
權登記之礦區(場)
或地下礦坑分布地區
□是 □否
限制內容:
經濟部礦務局
(註4)
8.是否位屬依「臺灣省
水庫集水區治理辦法
」第三條公告之水庫
集水區 □是 □否
限制內容:
經濟部水利署
(註5)
9.是否位屬依文化資產
保存法第七十九條指
定公告之自然地景 □是 □否
限制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直轄市政府
、縣(市)政府
10.是否位屬依野生動
物保育法第八條公
告之野生動物重要
棲息環境或同法第
十條公告之野生動
物保護區 □是 □否
限制內容:
縣(市)政府農業單位
11.是否位屬特定農業
區經辦竣農地重劃
之農業用地 □是 □否
限制內容:
縣(市)政府地政或農業單位
12.是否位屬依水土保
持法第十七條規定公
告之特定水土保持區 □是 □否
限制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13.是否位屬山坡地範
圍 □是 □否
限制內容:
縣(市)政府水土保持單位
14.是否位屬依文化資
產保存法第三十三
條劃定之古蹟保存
區、第四十三條劃
定之遺址保存區及
第五十六條劃定之
文化景觀保存區 □是 □否
限制內容: 縣(市)政府民政、文化或都市計畫單位
15.是否位屬依國家安
全法施行細則第三
十三條、第三十四
條、第五章(第三
十六條至第四十三
條)及第四十八條
等劃定公告之重要
軍事設施管制區之
禁建、限建區 □是 □否
限制內容: 縣(市)政府建管單位
|
16.是否位屬依氣象法
第十三條及「觀測
坪探空儀追蹤器氣
象雷達天線及繞極
軌道氣象衛星追蹤
天線周圍土地限制
建築辦法」劃定之
限制建築地區 □是 □否
限制內容: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或縣(市)政府建管單位(註6)
17.是否位屬依民用航
空法第三十二條、
第三十三條、第三
十三條之一及「航
空站飛行場助航設
備四周禁止限制建
築物及其他障礙物
高度管理辦法」與
「航空站飛行場及助
航設備四周禁止或
限制燈光照射角度
管理辦法」劃定之
禁止或限制建築地
區或高度管制範圍
內 □是 □否
限制內容: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或縣(市)政府建管單位(註7)
18.是否位屬依「核子
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第四條劃定之禁
制區及低密度人口
區 □是 □否
限制內容: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或臺北縣政府建管單位、屏東縣政府建管單位(其他縣市土地免查詢本項)
19.是否位屬依公路法
第五十九條及「公
路兩側公私有建物
廣告物禁建限建辦
法」劃定禁建、限
建地區 □是 □否
限制內容: 縣(市)政府建管單位
20.是否位屬依大眾捷
運法第四十五條第
二項及「大眾捷運
系統兩側禁建限建
辦法」劃定之禁建
、限建地區 □是 □否
限制內容: 縣(市)政府建管單位
21.是否位屬依「發展
觀光條例」第十條
劃定之風景特定區 □是 □否
限制內容: 縣(市)政府都市計畫、建設或觀光單位
22.是否位屬依行政院
核定之「臺灣沿海
地區自然環境保護
計畫」劃設之自然
保護區 □是 □否
限制內容: 內政部營建署
(註8)
|
23.是否位屬依溫泉法
第六條劃定之溫泉
露頭及其一定範圍 □是 □否
限制內容: 直轄市、縣(市)政府
24.是否位屬活動斷層
帶兩側一百公尺範
圍內 □是 □否
限制內容: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25.是否位屬依「要塞
堡壘地帶法」第三
條公告之要塞堡壘
地帶 □是 □否
限制內容: 國防部(註9)
註1:查詢項目第4項本縣(市)得免予查詢。
註2:查詢項目第5項,需向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查詢是否位屬中央管河川部分及向縣
(市)政府水利單位查詢是否位屬縣管河川部分。
註3:查詢項目第6項本縣非屬該查詢項目所稱「嚴重地層下陷地區」範圍,得免予查詢。
註4:查詢項目第7項之查詢範圍包含桃園縣。
註5:查詢項目第8項:申請土地位於新竹市及雲林縣者,免予查詢。
註6:查詢項目第16項本縣非屬該查詢項目所稱「限制建築地區」範圍,得免予查詢。
註7:查詢項目第17項:下列鄉鎮市土地,興辦事業計畫之建物高度未達地表60公尺者,
免予查詢。
桃園縣:龍潭鄉、大溪鎮、復興鄉。
註8:查詢項目第22項本縣非屬該查詢項目所稱「自然保護區」範圍,得免予查詢。
註9:查詢項目第25項本縣得免予查詢。但國防部要塞管制區可能因戰備因素有所異動時
,則以該部依法劃設管制區之縣(市)所在地為查詢範圍。
|
辦理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為交通用地
(汽車運輸業場站及設施暨路外停車場)作業流程
申請人
檢具下列相關書圖文件乙份:
(一)土地權利證明文件。
(二)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如為法人應檢附登記文件)。
(三)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申請書。
(四)申請變更編定同意書(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免附)。
(五)土地登記謄本(以最近三個月內核發者為憑)。
(六)地籍圖謄本(申請變更範圍以著色標明)。
(七)興辦事業計畫書圖。
(八)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四點規
定者檢附農地變更使用說明書,非農業用地者免附。
(九) 非本府權責審查事項,申請者應先取得審查合格證明文件。
書面審查階段
交通處
受理相關書件是否齊全
..............................................................................
是
符合
是
否
否
書面審查階段
實質審查階段
申請變更編定土地面積達二公頃以上
交通處
會同相關單位審查,
必要時得實地會勘。
交通處
檢送定稿本乙式六份,
核發興辦事業計畫核准
文件。
交通處
附件一份留存,
通知申請人及檢還附件。
地政處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
規則」第三章規定申請核
發開發許可。
地政處、農業發展處
續辦變更編定相關事宜及
繳納回饋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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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彭明智等13人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70228804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不動產經紀人彭明智等13人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
發或加註延長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如後附桃園縣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屆滿(截至97年6月30日止)註銷清冊。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不動產經紀人註銷清冊
姓名 證書字號 證書到期日
彭明智 89年桃縣字00002號 097/06/22
陳志成 89年桃縣字00005號 097/06/22
李國材 89年桃縣字00016號 097/06/22
曹怡彥 89年桃縣字00021號 097/06/22
黃豐裕 89年桃縣字00024號 097/06/22
張文聰 89年桃縣字00026號 097/06/22
鍾文對 89年桃縣字00033號 097/06/22
黃美珠 89年桃縣字00036號 097/06/23
郭明霞 89年桃縣字00037號 097/06/23
許連景 89年桃縣字00045號 097/06/30
李榮政 89年桃縣字00046號 097/06/30
李寶秀 89年桃縣字00049號 097/06/30
車正富 89年桃縣字00050號 09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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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自92年3月1日起至93年2月28日止營造業停業,尚符規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23029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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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主旨:公告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自92年3月1日起至93年2月28日止營造業停業,尚符規
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97年7月10日申請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22483037
三、登記證字號:乙A字第A06898-000號
四、負責人姓名:李傳炎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建國路337號1樓
六、所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註記後發還。(請行
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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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自93年3月1日起至94年2月28日止營造業停業,尚符規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23029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自93年3月1日起至94年2月28日止營造業停業,尚符規
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97年7月10日申請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22483037
三、登記證字號:乙A字第A06898-000號
四、負責人姓名:李傳炎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建國路337號1樓
六、所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註記後發還。(請行
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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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自94年3月1日起至95年2月28日止營造業停業,尚符規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23029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自94年3月1日起至95年2月28日止營造業停業,尚符規
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97年7月10日申請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22483037
三、登記證字號:乙A字第A06898-000號
四、負責人姓名:李傳炎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建國路337號1樓
六、所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註記後發還。(請行
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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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自95年3月1日起至96年2月28日止營造業停業,尚符規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2302991號
附件:
主旨:公告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自95年3月1日起至96年2月28日止營造業停業,尚符規
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97年7月10日申請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22483037
三、登記證字號:乙A字第A06898-000號
四、負責人姓名:李傳炎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建國路337號1樓
六、所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註記後發還。(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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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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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自97年3月1日起至98年2月28日止營造業停業,尚符規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23030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自97年3月1日起至98年2月28日止營造業停業,尚符規
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97年7月10日申請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2248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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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自96年3月1日起至97年2月28日止營造業停業,尚符規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23030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自96年3月1日起至97年2月28日止營造業停業,尚符規
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97年7月10日申請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22483037
三、登記證字號:乙A字第A06898-000號
四、負責人姓名:李傳炎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建國路337號1樓
六、所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註記後發還。(請行
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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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黃美珠君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7022948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黃美珠君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
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註銷不動產經紀人黃美珠君之原不動產經紀人證書(89年桃縣字第00036號)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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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長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自97年3月1日起至98年2月28日止營造業停業,尚符規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
三、登記證字號:乙A字第A06898-000號
四、負責人姓名:李傳炎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建國路337號1樓
六、所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註記後發還。(請行
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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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乙宗(退件日期96年4月17至96年6月11日,批號DD9706230.W.N,共11件)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府交停字第097021570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乙宗(
退件日期96年4月17至96年6月11日,批號DD9706230.W.N,共11件)。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
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經以掛號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
送達,故依行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本批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第一聯已送至各處分(監理)機關留存,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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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得至該處分機關領取,逾20日未領者以送達論,監理機關將依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統一裁罰標準進行裁處。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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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三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自97年7月1日起停業登記,准予登記,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7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2321541號
附件:
主旨:公告三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自97年7月1日起停業登記,准予登記,請週知。
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三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97年7月15日營造業登記申請函辦理
。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三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89516542
三、登記證字號:綜丙I字第A02368-002
四、負責人姓名:邱文達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八德市永福西街68-5號
六、所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註記後發還。(請行
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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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乙宗(退件日期97年6月21日,批號1D9706240.X.N,共682件)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7日
發文字號:府交停字第097022035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乙宗(
退件日期97年6月21日,批號1D9706240.X.N,共682件)。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
條、81條及82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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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經以掛號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
送達,故依行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本批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第一聯已送至各處分(監理)機關留存,違規
人得至該處分機關領取,逾20日未領者以送達論,監理機關將依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統一裁罰標準進行裁處。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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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撤銷「業揚工程行」(詳知名冊)之商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7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7023107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撤銷「業揚工程行」(詳知名冊)之商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
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商號(如附名冊)之營利事業登記應予撤銷。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公告註銷名冊
名稱桃商登字 負責人 統一編號地址
業揚工程行09608028 陳清標09864809 中壢市中原里文化路130巷1-1號1樓
展峭企業社09106302 盧正雄14670851 平鎮市北興里金陵路2段296巷13號1樓
曙方企業社09509332 邱春鏵09728523 平鎮市北勢里莒光路45號1樓
品嘉傢俱行00100383 歐陽永賜87925107 平鎮市建安里平東路494號1樓
竣宇工程行09512904 吳宇詮09920128 平鎮市東勢里23鄰東勢29-11號1樓
桃花莊小吃舖09515479 楊采蓁09948435
平鎮市東勢里12鄰太平西路37巷4弄1號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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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王偉超先生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702326471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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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王偉超先生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
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註銷不動產經紀人王偉超先生之原不動產經紀人證書(89年桃縣字第00083號)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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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許麗珠君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7023105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許麗珠君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
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註銷不動產經紀人許麗珠君之原不動產經紀人證書(89年桃縣字第00087號)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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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李恒成君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7023105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李恒成君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
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註銷不動產經紀人李恒成君之原不動產經紀人證書(89年桃縣字第00061號)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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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張文聰君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7023273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張文聰君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
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註銷不動產經紀人張文聰君之原不動產經紀人證書(89年桃縣字第00026號)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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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大霖土木包工業申領登記乙案,准予申領登記,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23383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大霖土木包工業申領登記乙案,准予申領登記,請週知。
依據:依據大霖土木包工業97年7月17日土木包工業申請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大霖土木包工業。
二、負責人姓名:蔡宗霖。
三、營業地址:桃園縣大溪鎮員林路3段152巷29號1樓。
四、組織性質:獨資。
五、 資本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六、登記證字號:土I字第I90341-000號。
備註:請本府行政處刊登縣公報週知。
縣長 朱立倫 請假
副縣長 黃敏恭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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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縣李贊忠先生申請久萬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使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及執照案,經核符合規定,准予登記及核發執照,特此公告 |
主旨:本縣李贊忠先生申請久萬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使用電腦處
理個人資料登記及執照案,經核符合規定,准予登記及核發執照,特此公告。
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久萬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負責人:李贊忠)、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市中豐北路
12號1樓
二、個人資料檔案名稱:客戶資料管理系統、客服系統。
三、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特定目的:002人事行政管理、009不動產服務、013代理與仲介
之管理、037客戶管理、022行銷(包括直銷至個人)、097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章
程所定之業務之需要。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識別類、特徵類、家庭情形、社會情況、教育、技術或其他專業
、受僱情形。
五、個人資料之範圍:與不動產買賣、租賃有關之資料,包含公司網站會員資料及參與
聯賣服務系統之客戶資料。
六、個人資料檔案之保有期限:客戶資料保存至與客戶間服務契約終止後3年。
七、個人資料蒐集方法:客戶提供或合作廠商依客戶意願提供、問卷回收等。
八、個人資料檔案之利用範圍:為提供客戶相關業務服務以及為本公司行銷或研究調查
目的之使用,執行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務之必要範圍。
九、國際傳遞個人資料之直接收受者:無
十、個人資料檔案維護負責人服務單位,職稱及姓名:負責人─李贊忠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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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聖宏印刷文具有限公司中壢廠之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70236359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聖宏印刷文具有限公司中壢廠之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0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工廠登記證號碼:99-687864-00
(一)廠名:聖宏印刷文具有限公司中壢廠
(二)廠址:桃園縣中壢市龍德里龍興路415巷6號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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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負責人:湯姵蓁。
(四)產品:紙張、紙盒、包裝紙之印刷加工。
(五)備註:遷址不明。
二、註銷後之廠地、廠房不得移作非工業使用。
三、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送本府
向經濟部提起訴願。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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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易展土木包工業歇業登記乙案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23801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易展土木包工業歇業登記乙案
依據:該商號97年7月18日土木包工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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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華康營造有限公司自97年7月17日起營造業停業,尚符規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23726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華康營造有限公司自97年7月17日起營造業停業,尚符規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依據:營業法第20條規定暨華康營造有限公司97年7月14日申請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工廠名稱:華康營造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23788607
三、登記證字號:綜乙I字第A01872-000
四、負責人姓名:林淑慧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大溪鎮忠泰街6巷17號
六、所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註記後發還。(請行政
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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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彰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7023891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彰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0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工廠登記證號碼:99─622003─00
(一)廠名:彰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廠址:桃園縣觀音鄉樹林村經建三路四八號。
(三)負責人:楊金應
(四)產品:PVC液體安定劑之製造加工。
(五)備註:遷址不明。
二、註銷後之廠地、廠房不得移作非工業使用。
三、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公告)送本府
向經濟部提起訴願。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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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曹世榮君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7023646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曹世榮君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
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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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易展土木包工業歇業登記乙案 |
一、廠商名稱:易展土木包工業
二、負責人:李志輝。
三、登記證字號:土I字第I90158-000號。
四、營業地址:桃園市復明二街14號。(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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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長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鋼構工程專業營造業)歇業登記乙案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23800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長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鋼構工程專業營造業)歇業登記乙案。
依據:該公司97年7月18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長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二、負責人:葉連火。
三、登記證字號:專I字第I20016-000號。
四、專業工程項目:鋼構工程。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中壢市松江北路16號3樓。(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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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龔泰禧君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4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7023798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龔泰禧君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
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告事項:註銷不動產經紀人龔泰禧君之原不動產經紀人證書(89年桃縣字第00075號)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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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本府所核發曹世榮君因有效期限屆滿而未依規定辦理換發或加註延長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公告事項:註銷經紀人曹世榮君之原不動產經紀人證書(89年桃縣字第00073號)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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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撤銷「智慶企業社」(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5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7024231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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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撤銷「承群企業社」(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5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70242316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撤銷「承群企業社」(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商號(如附名冊)之營利事業登記應予撤銷。
縣長 朱立倫
公告註銷名冊
商號桃商登字 負責人 統一編號地址
承群企業社09602481 蔡承儒31473475 桃園市東埔里民光路118號1樓
京饌飲食店00118858 許紋菊73815571 桃園市泰山里中山路441號1樓
髮舍時尚造型名店09401614 蔡正文29354797 桃園市中泰里國際路一段1013號1樓
啊慕絲小吃店09305760 陳東明99458227 桃園市鳳龍里龍安街路80巷28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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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府交通處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應受送達人清冊乙宗(郵寄退件日97年6月21至97年7月11日共3000件,批號1D970170.X.N) |
附件:
主旨:公告本府交通處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應受送達人清冊乙宗(郵寄退件日97
年6月21至97年7月11日共3000件,批號1D970170.X.N)。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81條及82
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府交通處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經以雙掛號郵寄冊內違規人,該郵
件無法送達,故依行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單知單第一聯送至本府交通處留存,違規人得至本府交通處領
取,逾20日未領者以送達論,並予以7日之繳費期限,若逾期仍未繳費者本府交通處
依法逕行舉發。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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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撤銷「發現徵信社」(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5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70242317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撤銷「發現徵信社」(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商號(如附名冊)之營利事業登記應予撤銷。
縣長 朱立倫
公告註銷名冊
商號桃商登字 負責人 統一編號地址
發現徵信社09502776 陳國明09610469 桃園市長安里愛一街18之3號4樓
正信理財企業社09311211 房志青99828853 桃園市自強里經國路252號1樓
歐吉桑工作室09504050 王科09634758 桃園市泰里國聖一街127號6樓
格兒絲美容美髮材料行00107061 林麗芬97802569 桃園市中山里中平路19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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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乙宗(退件日期97年6月26日至97年7月28日,批號1D9707100.X.N、共1,263件)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府交停字第097023258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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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撤銷「智慶企業社」(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
附件:
主旨:公告撤銷「智慶企業社」(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商號(如附名冊)之營利事業登記應予撤銷。
縣長 朱立倫
公告註銷名冊
商號桃商登字 負責人 統一編號地址
智慶企業社09600753 秦孝瑞99823983 桃園市東山里安東街39巷31號3樓
世商管理企業社09410778 施志明18166122 桃園市武陵里中正路48巷55號3樓
日駿汽車商行09406827 楊德貴21564222 桃園市慈文里24鄰慈雲街路56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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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縣桃園市「大林里22鄰」地區部份門牌整編,自民國97年8月12日起整編生效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府民戶字第097023909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桃園市「大林里22鄰」地區部份門牌整編,自民國97年8月12日起整編生
效。
依據:桃園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列第15條暨本縣桃園市戶政事務所97年7月22日
桃市戶字第0970006329號函辦理。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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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先暉工程行申領登記乙案,准予申領登記,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244044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先暉工程行申領登記乙案,准予申領登記,請週知。
依據:依據先暉工程行97年7月24日土木包工業申請函辦理。
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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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乙宗(退件日期97年6月26日至97年7月28日,批號1D9707100.X.N、共1,263件) |
附件:
主旨:公告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乙宗(
退件日期97年6月26日至97年7月28日,批號1D9707100.X.N、共1,263件)。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
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經以雙掛號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
法送達,故依行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第一聯已送至各處分(監理)機關留存,違規
人得至該處分機關領取,逾20日未領者以送達論,監理機關將依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統一裁罰標準進行裁處。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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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華博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申領登記乙案,准予申領登記,請週知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243544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華博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申領登記乙案,准予申領登記,請週知。
依據:依據華博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97年7月24日土木包工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華博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二、負責人:郭汶龍。
三、營業地址:桃園縣大園鄉和平東路23號1樓。
四、組織性質:公司。
五、資本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六、登記證字號:土I字第I90342-000號。
備註:請本府行政處刊登縣公報週知。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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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先暉工程行申領登記乙案,准予申領登記,請週知 |
一、廠商名稱:先暉工程行。
二、負責人:王正耀
三、營業地址:桃園縣龜山鄉幸福村幸福一街46號2樓
四、組織性質:合夥
五、資本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六、登記證字號:土I字第I90343-000號。
備註:請本府行政處刊登縣公報週知。
縣長 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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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如后附名冊)共計143家 |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702428901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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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如后附名冊)共計143家。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附件名冊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應予註銷。
二、註銷後之廠地,其座落都市計畫內者,應依都市計畫分區規定使用;其座落於非都
市土地者,應依編定用地管制使用。至有辦理動產抵押權益者,請抵押權人自行依
法妥處,本府不另行通知。
三、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送由
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http://www.tycg.gov.tw
/)─法制處─表格下載區─訴願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朱立倫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公告註銷清冊
序號 工廠登記證號 工廠名稱 登記地址 公告註銷原因
1 99-622105-00 瑟思光學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青溪里鎮二街29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2 99-622460-01 台灣精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大林里大原路16巷30弄12、14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3 99-622750-00 高尼安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大林里大仁路62巷1號1樓之1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4 99-623329-01 信隆食品企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大明街57巷27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5 99-623674-03 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桃園縣桃園市鹽庫街68巷7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6 99-623921-00 航佳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中德里桃德路59巷41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7 99-624634-00 翔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汴洲里經國路888號12樓之16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8 99-625695-08 金復鑫機械工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大明街84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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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99-625770-00 鼎富翔實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大林里樹仁二街36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0 99-626271-00 勤育勝精密工業有限公司桃園廠 桃園縣桃園市中德里國際路一段414巷152弄2、6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1 99-626477-00 千風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玉山里玉山街235巷22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2 99-627112-04 金隆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建國里林森路68巷20弄12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3 99-628408-01 富運企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泰山里潮州街30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4 99-628569-00 瑞通興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汴洲里經國路618號9樓之3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5 99-628845-02 佳崎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玉山里玉山街233巷36弄24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6 99-629142-00 南方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桃園縣桃園市大林里桃鶯路296巷19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7 99-629474-02 興錄鑄鐵廠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中泰里國際路一段1115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8 99-629569-00 弘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汴洲里水汴二路29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9 99-686339-00 國德機械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龍山里雙龍街40號2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20 99-686389-00 六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玉山里中山路507巷11弄8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21 99-686510-00 合興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汴洲里經國路857號7樓之1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22 99-686569-00 歐速理科技企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汴洲里經國路618號5樓之2之3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23 99-686854-01 弘屹實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中正里文中路37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24 99-686886-00 恆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大林里桃鶯路439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25 99-686918-00 杰亞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汴洲里春日路1675巷22弄3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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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99-687121-00 國和實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中正里館後二街26巷8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27 99-687295-00 泰陽精密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汴洲里水汴一路104巷1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28 99-687465-00 準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桃園市大林里桃鶯路443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29 99-687487-00 薆爾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桃園縣桃園市大林里興華路21巷1號4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30 99-687652-00 鈺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桃園縣桃園市泰山里潮州街54號 98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31 99-687979-00 信卡王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桃園縣桃園市汴洲里經國路859號11樓之1 99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32 99-622645-00 綺羅科技企業社 桃園縣中壢市中正里興仁路二段476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33 99-624120-00 昕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一廠 桃園縣中壢市興和里新生路三段255巷66之1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34 99-624121-00 昕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二廠 桃園縣中壢市興和里14鄰新生路三段255巷66之2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35 99-625822-00 昇澤有限公司 桃園縣中壢市後寮里五華街9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36 99-629703-01 智景企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中壢市文化里吉林路27號之3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37 99-629803-00 香格格蛋糕專門店 桃園縣中壢市新明里中山路514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38 99-629947-03 協進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崙廠 桃園縣中壢市內厝里11鄰內厝子174之16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39 99-629969-02 明瓏工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中壢市興國里興隆街114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40 99-629972-00 臺灣三鷹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中壢市山東里49之101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41 99-686184-00 欣高針織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中壢市權里志欣路6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42 99-686528-05 新系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中壢市普義中山東路一段223巷129弄2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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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99-686727-00 樺錩電子工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中壢市後寮里安東街29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44 99-686810-00 陸豪科技有限公司中壢廠 桃園縣中壢市龍興里龍興路415巷18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45 99-687137-00 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桃園縣中壢市東園路16之2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46 99-687715-00 存忠企業有限公司中壢廠 桃園縣中壢市山東里山東路203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47 99-687749-00 駿甲有限公司 桃園縣中壢市內定里下內壢11之114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48 99-624779-00 瑞成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溪廠 桃園縣大溪鎮月眉里信義路365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49 99-627052-00 群鑫企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大溪鎮仁文里介壽路1163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50 99-629286-00 正大目興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大溪鎮一心里慈湖路25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51 99-621486-03 誠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楊梅二廠 桃園縣楊梅鎮幼獅工業區獅一路1之1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等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52 99-622790-01 賜強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楊梅鎮三湖里楊湖路一段676巷33弄1114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等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53 99-623223-02 法利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楊梅鎮高山里高獅路299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54 99-624499-00 神娃企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楊梅鎮員本里12鄰北下陰影窩29之4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等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55 99-624955-14 福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楊梅紡織廠 桃園縣楊梅鎮上田里和平路226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56 99-626238-00 鋼駿企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楊梅鎮大同里行善路22巷3號2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等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57 99-626662-01 金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楊梅鎮大同里楊新北路21巷1弄8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等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58 99-626976-01 巧華木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楊梅鎮富岡里伯公岡197之2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等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59 99-627145-00 啟營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 桃園縣楊梅鎮永平里永平路629巷16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等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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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99-627448-01 伸曜織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楊梅鎮中山里行善路22巷6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等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61 99-627703-01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場 桃園縣楊梅鎮高榮里13鄰3之1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等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62 99-628435-03 鈺加有限公司 桃園縣楊梅鎮梅新里中山路121巷16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63 99-628473-00 大正保溫器材有限公司 桃園縣楊梅鎮大平里新江路155巷2弄41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等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64 99-629261-00 亞電通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 桃園縣楊梅鎮高山里高獅路863巷2弄12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65 99-687327-00 崙冠科技機械有限公司楊梅廠 桃園縣楊梅鎮中山北路一段21巷2之4號5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66 99-622014-00 廣錡塗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蘆竹鄉坑口村海山路一段2巷7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67 99-624271-00 惠紳國際有限公司 桃園縣蘆竹鄉五福村五福一路50巷32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68 99-625349-02 河東塑膠企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蘆竹鄉福村福興21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69 99-625870-00 宜昕企業有限公司桃園廠 桃園縣蘆竹鄉宏竹村大竹圍220之5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70 99-629477-00 透明光工業有限公司蘆竹廠 桃園縣蘆竹鄉內厝村南山路二段121之1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71 99-629839-00 大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軟板二廠 桃園縣蘆竹鄉內厝村南山路二段5巷12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72 99-686369-00 協利電梯配件有限公司 桃園縣蘆竹鄉中福村龍安街二段1384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73 99-687204-00 華鏹企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蘆竹鄉長興村南崁路二段9號7樓之10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74 99-687288-00 盈名展科技有限公司 桃園縣蘆竹鄉南崁路一段231巷18號2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75 99-687630-00 森躍科技有限公司 桃園縣蘆竹鄉新興村中興路100巷13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76 99-687710-00 福珈實業有限公司蘆竹廠 桃園縣蘆竹鄉海湖村濱海路一段266巷4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原因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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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99-624536-00 藝能塑膠有限公司 桃園縣大園鄉五權村2鄰下埔20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78 99-687012-00 哪吒興業有限公司二廠 桃園縣大園鄉田心村1鄰田心8之3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79 99-687011-00 太子茶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大園鄉田心村國際路一段177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80 99-626498-00 三益企業社 桃園縣大園鄉後厝村國際路二段746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81 99-629654-01 元懿實業有限公司大園廠 桃園縣大園鄉內海村中山北路280巷15號1樓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82 99-623407-00 隆顓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桃園縣大園鄉內海村13鄰民生路115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83 99-621703-00 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 桃園縣龜山鄉民生北路一段2巷4弄7號1、2樓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84 99-687712-00 舒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一段490號12樓之1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85 99-626492-00 千速通風工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龜山鄉山頂村和平街35號1樓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86 99-628982-03 金龍針車行 桃園縣龜山鄉山頂村明興街300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87 99-686837-01 鈶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龜山鄉兔坑村大湖頂21之1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88 99-628175-00 國萊機電有限公司 桃園縣龜山鄉兔坑村免子坑15之3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89 99-686771-00 中華工業社 桃園縣龜山鄉兔坑村兔子坑15之2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90 99-686770-00 泰鈞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龜山鄉兔坑村兔子坑15之4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91 99-623055-00 鍵鋒科技有限公司 桃園縣龜山鄉南上村民生北路一段395巷6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92 99-687497-00 冠宏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龜山鄉南上村民生北路一段532號6樓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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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99-686844-00 厚錦實業有限公司龜山廠 桃園縣龜山鄉南美村南美街90巷29弄2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94 99-686784-04 國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龜山鄉楓樹村楓樹坑8之2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95 99-686845-01 昌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龜山鄉福源村海萍路15巷6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96 99-626709-01 北凱實業有限公司龜山廠 桃園縣龜山鄉福源村湖山街305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97 99-687846-00 寶鴻機械有限公司桃園廠 桃園縣龜山鄉龍華村5鄰尖山外46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98 99-686679-00 立泰標簽有限公司龜山廠 桃園縣龜山鄉龍壽村萬壽路一段1247巷7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99 99-626241-07 台灣奇士美化粧品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龜山鄉龜山村萬壽路二段684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00 99-626158-00 開華電路有限公司龜山廠 桃園縣龜山鄉嶺頂村東萬壽路311巷16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01 99-688056-00 永立盛企業有限公司桃園廠 桃園縣龜山鄉嶺頂村萬壽路二段410巷22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02 99-625915-00 嘉郎實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龜山鄉嶺頂村萬壽路二段410巷31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03 99-686648-00 加合通科技有限公司 桃園縣龜山鄉嶺頂村萬壽路二段412之1號、412之2號2樓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04 99-622701-01 唯暘興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八德市介壽路二段688之3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05 99-625497-01 冠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八德市大發里和成路56之1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06 99-626459-06 太菖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八德市大義里介壽路一段719巷31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其他」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07 99-627339-05 大川醬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八德市福興里長生路13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08 99-628549-00 宏欣企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八德市大和里建國路972巷5弄12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09 99-628936-00 卉榕企業社 桃園縣八德市白鷺里2鄰溪尾7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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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99-629370-01 國德機械有限公司(桃園縣八德市白鷺里成功街20巷14弄3衖8
號 ) 桃園縣八德市白鷺里成功街20巷14弄3衖8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11 99-686069-03 一晟機械有限公司桃園廠 桃園縣八德市茄苳里永豐路482巷9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12 99-686744-00 宏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八德市瑞發里介壽路二段978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已註銷」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13 99-687050-00 台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八德市高明里高城六街9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遷址」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14 99-687112-00 立豐工業有限公司八德廠 桃園縣八德市友聯街51巷30號2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已註銷」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15 99-687911-00 逸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德廠 桃園縣八德市白鷺里廣福路879巷98之3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16 99-688082-00 亞冠精密有限公司 桃園縣八德市大和里建國路972巷5弄9號1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17 99-629824-03 昇群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龍潭鄉九龍村五福街359巷30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18 99-623179-00 紳宇貿易有限公司龍潭廠 桃園縣龍潭鄉三林村三角林8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19 99-686014-01 台灣普聖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龍潭鄉中正村金龍路407巷21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20 99-629967-00 凌毅企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龍潭鄉烏林村中豊路755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21 99-623429-00 駿樺企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龍潭鄉烏林村36鄰烏林16之15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22 99-687559-00 保綠地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龍潭廠 桃園縣龍潭鄉烏林村烏林16之25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23 99-687442-00 泉美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龍潭鄉高平村高楊南路19巷2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24 99-625123-00 馨蘭團膳有限公司 桃園縣平鎮市北貴里關爺東路43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25 99-627344-29 華隆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桃園縣平鎮市金星里中豐路南勢二段456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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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99-686034-03 國際拉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平鎮市山峰里中豐路莊敬段17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27 99-686227-01 呈睿實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平鎮市建安里平東路一段178巷38弄15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28 99-686536-02 春沅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平鎮市新富里中豐路285號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29 99-686763-01 求百興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平鎮市北華里振昌街13號1樓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30 99-687482-00 勝銓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平鎮市雙連里民族路雙連三段6巷16弄1號1樓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31 99-687960-00 華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桃園縣平鎮市廣仁里大昌路55巷37號1樓 97年度工廠校正後因「
歇業」等原因公告註銷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132 99-629391-00 僉益恆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屋廠 桃園縣新屋鄉九斗村5鄰43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33 99-686746-00 蘭之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新屋鄉清華村中山東路一段86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34 99-687422-00 賀立康工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新屋鄉新生村中山路547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35 99-622027-00 頎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桃園縣觀音鄉經建一路16號2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已註銷」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36 99-622723-05 福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桃園縣觀音鄉富源村富源42之4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37 99-622724-05 福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桃園縣觀音鄉富源村富源42之1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38 99-623159-00 春裕實業有限公司觀音廠 桃園縣觀音鄉崙坪村忠愛路123巷10弄11之1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已搬遷」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39 99-624239-00 錦洪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觀音鄉金湖村中山路一段1171巷36號 98年工廠校正後因「已搬遷」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40 99-627970-00 啟聖針織有限公司觀音廠 桃園縣觀音鄉草漯村建國路5之1號2樓 97年工廠校正後因「已註銷」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41 99-628251-00 國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觀音鄉崙坪村12鄰崙坪201之5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142 99-629991-00 觀亞企業有限公司 桃園縣觀音鄉草漯村草漯路224之3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歇業」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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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99-686233-00 上傑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觀音鄉坑尾村1鄰3號 97年工廠校正後因「已搬遷」且連續三年無法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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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附修正後「桃園縣天然災害查報處理作業要點」乙份,請查照 |
桃園縣政府 函
受文者:本府行政處文書科〈刊載縣公報〉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府財務字第097022662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檢附修正後「桃園縣天然災害查報處理作業要點」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配合「桃園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之修正,本要點內相關組織名稱配合修正第四
、五、七點,以符實需。
二、旨揭附件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公務專用下載專區/財政處/財務管理科或桃園入
口網站/法規查詢/本縣行政規則專區查閱。
正本:本府各單位暨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本府財政處、本府行政處文書科〈刊載縣公報〉
桃園縣天然災害查報處理作業要點
桃園縣政府第六九二次縣務會議通過
91.11.21府財務字第0910257562號函修正
97.7.14府財務字第0970226626號函修正
一、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期本縣遇有重大天然災害時,各單位能各本權責,負
起責任、互相配合、迅速處理,以發揮及時搶救、搶修(險)、復建之功效,特訂定
本作業要點。
二、本府為執行災區勘查、慰問、緊急應變措施與災害復建事宜,依本要點規定辦理。
三、災害搶救、搶修(險)、復建之權責劃分:
(一)本府辦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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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府代養之鄉道及縣管河川於接獲災害應變中心指示辦理搶修(險)作業。
2.本府自養編號道路橋樑工程之復建。
3.上級核定有案及本縣自辦產業道路及農路之復建。
4.縣管河川堤防、野溪治理及由本府管理之區域排水工程復建。
5.第三、四等漁港及船澳之搶修、復建。
6.人口傷亡、房屋倒塌、災民收容救濟及農田、漁塭流失、埋沒、海水倒灌及漁船
(筏)、舢舨沉沒、流失之勘查及核撥救濟金等工作。
7.縣屬各機關學校(中等學校及國小)公有廳舍及其附屬公共設施及設備之搶修、
復建(原)事宜,由各受災單位負責修復。
8.其他依法令規定應由縣辦理之事項。
(二)鄉鎮(市)辦理事項:
1.本府辦理事項中有關道路、水利及野溪工程之搶修。
2.人口傷亡、房屋倒塌及農田流失埋沒之查報、搶救及災民救濟收容。
3.村里道路、橋樑、農路、地方自費開闢之產業道路及都市計畫內道路、村里下水
道等工程之搶修、復建。
4.鄉鎮(市)所屬各機關廳舍及其附屬公共設施及設備之搶修、復建(原)。
5.各項道路災害路段應設置禁制警告標誌及公告。
6.其他依法令規定應由鄉鎮(市)辦理之事項。
四、災害搶救、搶修(險)及復建經費之籌措:
(一)經費負擔之權責劃分:
依搶救、搶修(險)及復建工作權責劃分之規定,由縣及鄉鎮(市)分別負擔。
(二)經費之籌措:
1.縣及鄉鎮(市)辦理項目應分別在年度內自行編列災害準備金支應,其數額最低
不得少於當年度歲出預算總額百分之一。
2.災害搶救、搶修(險)及復建所需經費,由縣與鄉鎮(市)應列之災害準備金支
應,如有不敷,應即檢討年度預算相關經費執行情形,倘有不足再報請上級政府
補助,凡可暫緩辦理之工作項目,均應停止辦理,並將原列預算本移緩濟急原則
移充災害救助使用。
3.鄉鎮(市)公所災害所需經費以前項財源支應後仍有不敷者,由本府財政處(以
下簡稱財政處)就其災情及財政狀況統籌核議補助。
4.倘縣災害準備金不敷支應,報請上級政府補助時,應由各業務主管單位備齊規定
之各項報表等資料後,交由財政處為之。
五、災害之查報與勘查:
(一)災害查報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1.以村(里)為單位,於災害發生時,由村(里)長、村(里)幹事及警員全面調
查其轄區受災情形,對於有緊急搶救、搶修(險)之必要者,應向各鄉鎮(市)公
所報告,各權責單位對其轄區內有必須緊急搶救、搶修(險)之災害,應隨時配
合處理,並於災後依限填報災情。
2.對於農業及社會救助等,則依各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3.各機關學校公有廳舍及其附屬公共設施,由各該機關逕報本府各相關業務主管單
位。
前項各項災害之查報,以當年度實際發生之災害為限。
(二)災害之查報,以原有之公共設施在該次所遭受之災害為限,並以「恢復原有功能」
為原則(私人自建之設施不得列報),但為防止災害再度發生,確有新建之必要
者,得專案簽准後辦理。
(三)各受災單位應於災害發生後四十八小時(復興鄉七十二小時)內依據受災情況之
項目及類別,以速報方式函報本府各業務主管單位,並副知財政處,但因有不可
抗力之因素,故無法依限據報者不在此限。
(四)有關各項公共設施因災害受損必須辦理復建之工程,應由各鄉鎮(市)公所於災
後五日內完成實地勘查並核算工程概算經費(災情嚴重者得視實際需要延長之),
依權責劃分本府或鄉鎮(市)辦理事項,分別填具「災害復建工程明細表」(附
表一)及「天然災害公共設施災害復建工程概算表」(附表二)函報本府各相關
業務主管單位,副知財政處,並應本權責即行辦理搶救、搶修(險)及復建。
(五)縣屬各機關學校應於災害發生後五日內填具上述兩表(附表一、二)逕報本府各
業務主管單位,無主管單位者報財政處。
(六)本府設災害勘查小組,由有關業務主管單位、財政處、主計處及研究發展處派員
組成之。
(七)各業務主管單位(或財政處)於接獲各受災單位函報之災害復建報表後,針對本
府辦理工程及需本府補助之鄉辦工程,應即迅速會同災害勘查小組人員於五日內
完成實地勘查(災情嚴重者得視實際需要延長之),並核算工程復建經費,分別
交由財政處簽報縣長(加會參與勘災單位)經核准後迅即辦理復建及核定補助事
宜。
(八)須辦理緊急搶修之工程,應將災情及施工前後之現場情況拍照,以供日後查核。
(九)各機關學校、鄉鎮(市)公所未能於期限內呈報者,逾期概不受理。
(十)本府得視實際需要委託鄉鎮(市)公所辦理各項災害復建工程。
六、申請本府補助款事宜
(一)各鄉鎮(市)公所對於歷次(含當次)已辦理復建完成之工程(即已動支災害準
備金部份)應備妥相關資料以供查核,倘有不當開支得與減列。
|
(二)本府補助款之撥付,由各受災單位於工程發包後檢附合約書(附明細表)先行依
發包金額給付二分之一,俟工程完工後檢附驗收證明書(附明細表)報府後再撥
付工程尾款。
(三)獲本府補助之各單項復建工程,如有變更設計至須追加經費達百分之十以上或金
額超過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者,應事先報府核准,否則超過部份應自行負擔。
七、各項災害復建工程之執行單位應按月(每月十日前)填具「歷次天然災害復建工程執
行月報表」(附表三)報本府各業務主管單位、研究發展處、財政處列管。
八、搶救及處理災害人員之獎懲,依相關獎懲規定辦理。
九、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之處,逕依行政院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作業要點辦理
。
十、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者得經縣務會議隨時檢討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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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執行台端接受額外8小時醫學倫理及醫學課程(各4小時)繼續教育課程之處分,有關醫學倫理之繼續教育處分需為本縣醫師公會舉辦之課程,請查照 |
桃園縣政府 函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行政處文書科(請刊登本府公報)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4日
發文字號:府衛醫字第097000286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通知執行台端接受額外8小時醫學倫理及醫學課程(各4小時)繼續教育課程之處分,
有關醫學倫理之繼續教育處分需為本縣醫師公會舉辦之課程,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醫師懲戒委員會97年7月15日第3屆第2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台端因違反醫師法事件業經本府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懲戒命接受額外8小時醫學倫
理、醫學課程(各4小時)繼續教育課程,有關醫學倫理之繼續教育處分需為本縣醫
師公會舉辦之課程,請自收受本通知執行處分函之次日起1年內應完成接受額外8小
時醫學倫理及醫學課程繼續教育課程。
三、本次執行之額外繼續教育課程處分,不可抵用「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換
發執業執照課程之積分數。
四、台端如有不服,得於收受本府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書之翌日起20日內請求覆審。台
端請求覆審,應提出理由書及繕本於本府醫師懲戒委員會,逾期未聲請覆審者,即
行確定。
正本:范○清醫師
|
副本:桃園縣政府行政處(請刊登本府公報)、桃園縣醫師公會、桃園縣政府醫師懲戒委員會、桃園縣
政府衛生局
縣長 朱立倫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桃園縣政府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書
中華民國97年7月24日桃醫懲字第0970002861號
本案於97年7月15日經本委員會97年度第2次會議第1案決議
受懲戒醫師 范○清 男
執業機構名稱:高永成聯合診所
執業地址:桃園縣○○○○○○○○○○○○
上受懲戒醫師因違反醫師法事件,經桃園縣政府衛生局移付懲戒,本會依法決定如下:
主文
處范○清醫師接受額外8小時(醫學倫理、醫師課程各4小時)繼續教育之處分,有關醫
學倫理之繼續教育處分需為本縣醫師公會舉辦之課程。
事實
范○清醫師現執業於高永成聯合診所,查何姓病患病歷資料因上呼吸感染94年11月至
96年間,范醫師因使用Amoxicillin、Diclofenac治療,疑似引起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導
致住院之藥害救濟申請,經衛生署藥害救濟基金會審議不符藥害救濟之要件,惟該會依據
相關病歷資料紀錄就何姓病患年齡及臨床病症,其藥物之使用尚難謂為合理使用,且給予
注射抗生素之必要性亦未敘明,經衛生署96年12月25日衛署醫字第0960212509號函請臺灣
兒科醫學會就本案提供專業意見,該學會回函略以「個案有時僅因發燒、喉嚨痛等上呼吸
道感染症就處方口服amoxicillin抗生素並施打lincomycin,確實稍有過度醫療之嫌,就
個案何小弟而言,若真有細菌性上呼吸道感染,使用口服amoxicillin抗生素是合理的,
但又施打lincomycin則有些多餘,可能是醫師或醫師應病患為求速效,因而同時使用兩種
抗生素,此種使用方式一般是在嚴重感染或有抗藥性菌種時才使用,另在急性扁桃腺炎
患者使用胃藥Ulwycon之或使用止血藥tranexamic acid似乎並不必要,惟醫師也可能是
在病人要求下,因病人過去曾有胃病而開胃藥。經行政院衛生署於97年1月23日衛署醫字
第0970003251號函將本案移送本府衛生局處理。該局以違反醫師法第25條規定移送本會審
理。受懲戒醫師對非屬醫療必要之過度用藥或治療行為,答辯內容歸咎略於:「診斷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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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疾病治療、恢復健康為其目的,用藥劑量與種類都在小兒科用藥安全範圍之內,屬於
執行醫療業務的正當行為,沒有不正當的行為。Amoxil、Diclofenac都是合法藥品,而且
Group A strep.是最常見的咽喉感染病菌,何姓病患被診斷為急性扁桃腺炎,Amoxil是核
准的首選第一線藥物,自94年11月10日起何姓病患已使用過Amoxil與Diclofenac二次皆無
不良反應,依往例使用,沒有違反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原則。使用的藥物符合醫學準則、
CGMP藥物規範與兒童的使用安全劑量」。惟范醫師治療何姓病患過程涉有違反醫師法第25
條第3款規定非屬醫療必要之過度用藥或治療行為,由桃園縣政府衛生局於97年4月7日移
送本會審議,並由本會對本案作出決議如主文。
理由及法律依據
一、醫師法第25條規定:「醫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
…五、前四款及第二十八條之四各款以外之業務上不正當行為。」
二、醫師法第25條之1規定:「醫師懲戒之方式如下:一、警告。二、命接受額外之一定
時數繼續教育或臨床進修。三、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四、廢止
執業執照。五、廢止醫師證書。前項各款懲戒方式,其性質不相牴觸者,得合併為一
懲戒處分。」
三、醫師法第25條之2第1項規定:「醫師移付懲戒事件,由醫師懲戒委員會處理之。」
四、本案桃園縣政府衛生局移付本會懲戒,查前揭事實所載受懲戒醫師之違規事實,案經
衛生署藥害救濟基金會(案例編號747號)、臺灣兒科醫學會97年1月15日臺兒醫字第
97012號函審查其治療過程稍有過度醫療之嫌,非屬醫療必要之過度用藥或治療行為
堪予認定。惟體察范○清醫師於會中表示案發後曾與病童父母聯絡關懷病童,且爾後
治療病患開立藥物使用時亦更加小心謹慎,综合上述情形本會依渠違反醫師法第25條
規定,乃作成命其接受額外8小時(醫學倫理及醫學課程各4小時)繼續教育之處分,有
關醫學倫理之繼續教育處分需為本縣醫師公會舉辦之課程,以達懲戒效尤,希勿再犯。
五、综上論結,受懲戒醫師核有違反醫師法第25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情事,爰依同法第25
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決議如主文。
醫師懲戒委員會 委員 吳○○
委員 洪○○
委員 李○○
委員 鍾○○
委員 江○○
委員 謝○○
委員 劉○○
委員 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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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莊贊靈
中 華 民 國 9 7 年 7 月 1 5 日
本件被懲戒醫師如有不服得於收決議書之翌日起20日內請求覆審。被懲戒醫師請求覆審,
應提出理由書及繕本於本會,逾期未申請覆審者,即行確定。
本會於接受意見書或提出之期限已滿後,會將請求覆審理由書及懲戒全卷送交醫師懲戒覆
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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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年度第14期第23頁勘誤啟示 |
97年度第14期第23頁勘誤啟示
桃園縣政府97年6月24日府環衛字第0970903181號公告修正附件表格如下:
桃園縣「公告污染環境行為」修正對照表
原公告
(92.7.25府環行字第0920485636號) 修正稿 修正說明
主旨:
公告污染環境行為。 主旨:
公告污染環境行為。
依據:
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十一款 依據:
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十一款
公告事項:
一、 下列事項為污染環境
行為,違反者依廢棄
物清理法第五十條第
三款規定處罰: 公告事項:
一、於本縣指定清除地區
內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為污染環境行為:
(一) 冷氣機之冷凝水未經
適當管道排除而直接
或間接滴落地面或定
著物,經稽查人員勸
導改善,七日後仍未
完成改善者。 1.原公告內容刪除。
2.說明:環保署於本府先行公告後再於
93.3.17以環署廢字第0930019186號
公告相同污染環境行為,故無需重複
公告。(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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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私有空地面積二平
方公尺以上,任令雜
草生長,未為修剪,
經稽查人員勸導改善
,七日後仍未完成改
善者。 (四)公私有空地之所有
人、管理人、使用
人未善盡維護管理
之責,有下列情事
經通知限期改善,
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者。
1.任令雜草生長,未
為修剪,致妨礙環
境衛生或市容觀瞻
。
2.停放廢棄車輛,致
妨礙環境衛生或市
容觀瞻。 1.項次修正。
2.依據「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
查報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占用道
路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認定為
廢棄車輛:一、經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以書面放棄之車輛;二、車體髒污、
銹蝕、破損、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
之車輛;三、失去原效用之事故車、
解體車;四、其他符合經中央環境保
護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公告認定基
準之車輛;又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規定之道路
係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
、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3.邇來鄉鎮市公所迭有反映,於公私有
空地常停放疑似廢機動車輛,嚴重影
響市容觀瞻,惟礙於現行法令規定無
從辦理,致遭致民怨。
(三) 將廣告物放置於戶外
地面、道路、人行道
或騎樓。
(四) 將廣告物懸(繫)掛
、釘定或夾附於電桿
、號(標)誌桿、樑
柱、樹木、電器箱、
公共電話、電話亭、
牆籬、欄干、橋樑或
其他定著物上。
(五) 將廣告物黏貼、散置
、懸(繫)掛或夾附
於門牌、對講機、消
防器材、信箱外框、
信箱上方、門框、門
縫、門把、門首或交
通工具上。 (一)未經主管機關或執行
機關核准,將廣告物
以張掛、懸掛、黏貼
、釘定、彩繪、噴漆
、夾附或放置方式,
直接或間接設於戶外
地面、道路、人行道
、騎樓、公共設施、
樑柱、牆籬、欄干、
門牌、水電瓦斯計量
設施、對講機、消防
器材、信箱外框、信
箱上方、門框、門縫
、門把、門首、交通
工具或其他定著物上
。
1.原公告之一、(三)(四)(五)合併敘述
,並參考台北市政府公告(附件五)修
正文字。
2.新增文字:「未經主管機關或執行機
關核准」、「彩繪」、「水電瓦斯計
量設施」。
3.桃園縣政府96年9月28日府法二字第
0960320513號令「桃園縣公有路燈桿
懸掛廣告物管理辦法」授權各鄉鎮市
公所開放營利及非營利公有路燈桿懸
掛廣告物。
(二)建築物或公共設施之
所有人、管理人、使
用人未善盡清潔維護
之責,致遭他人設置
廣告物或其他有礙觀
瞻之物,經通知限期
改善,屆期仍未完成
改善者。 1.新增公告。
2.說明:為約束各建築物或公共設施之
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應善盡清潔
維護責任,公告經通知限期改善,屆
期仍未完成改善者為污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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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依下列規定清除一
般廢棄物,經通知限
期改善,屆期仍未完
成改善者。
1、四公尺以內之公共巷
、弄路面及水溝之一
般廢棄物,由相對戶
或相鄰戶分別各半清
除。
2、道路之安全島、綠地
、公園及其他公共場
所,由管理機構清除
。 1.新增公告。
2.說明:此項內容係廢棄物清理法第十
一條第八、九款之規定(附件一),
鑒於此二款於廢棄物清理法無對應罰
則,影響環境衛生政策之推動,因此
將之列入公告污染行為。
二、 本公告所稱廣告物,
係指各種旗幟、布條
、帆布、傳單、海報
、紙張、指示標誌或
其他材質之廣告。 二、本公告所稱廣告物,
係指各種旗幟、布條
、帆布、傳單、海報
、紙張、指示標誌或
其他材質之廣告;所
稱公共設施包括號(
標)誌桿、路燈桿、
電桿、變電箱、電信
設備箱、公共電話、
電話亭、候車亭、站
牌、行道樹、橋樑等
或其他供公共目的使
用之設備。 增加「公共設施」定義。
三、 本府中華民國79年2
月14日(79)府環四
字第16628號公告自
本公告生效日起停止
適用。
本公告自公告日實施,本
府92年7月25日府環行字第
0920485636號公告自本公
告日起同時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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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介紹《97年度模範父親表揚大會暨縣民守時運動得獎人頒獎典禮》 |
97年度模範父親表揚大會
暨縣民守時運動得獎人頒獎典禮
今年的父親節很特別,38位模範父親應邀於8月2日至蓮花季活動主會場接受表揚,全家
大小暢遊蓮園、提前歡度父親佳節;主辦單位3日更盛情邀請200位民眾,每個人手持蓮花傘
繞行主會場,讓一朵朵蓮花綻放歡顏,為「2008好運蓮年在桃園」活動畫下完美句點。
為期五周的蓮花季活動,周周安排精彩內容,各蓮園也卯足全力展現特色,吸引數十萬
人次前來參與。適逢父親節,縣府特別將模範父親表揚會場移至戶外,邀請今年38位模範父
親參與蓮花季活動。朱縣長在會場中表示,所有的父親都是最辛苦的,肩負事業、家庭及培
育子女的重責大任,希望透過13鄉鎮市以及身心障礙福利團體的共同推薦,將這些爸爸足以
作為全縣典範的事蹟推廣至全縣,也對天下爸爸們投以最深層的祝福。
會中除表揚模範父親,朱縣長並頒發獎金給六對參與守時運動得獎新人。守時運動是由
縣府民政處為導正禮俗、改善社會風氣,推動全民重視守時觀念,改善國人舉辦婚宴開席時
間往往比預定時間延遲的陋習,年初起推動「縣民守時運動-獎勵縣民宴會準時開席」,廣
獲新人迴響與支持。
3日上午,由本年度高中組啦啦隊冠軍景文高中及大專組冠軍萬能科技大學表演精彩的啦
啦隊舞蹈,並請200位民眾手持蓮花傘,由工作人員引導繞行,從活動會場經過蓮花池至古厝
,再由六位貴賓將蓮花傘遞給今年出爐的蓮花小仙子,象徵蓮花季活動傳承,相約明年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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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Taoyuan County Model Fathers
Accolade Ceremony and
Punctuality Drive Award Ceremony
The Father’s Day of 2008 is very exceptional. On August 2, thirty-eight fathers
were invited to receive accolade at the main venue of Taoyuan Lotus Flower Season.
Those fathers and their families had a marvelous time in lotus farms and
celebrated the delightful Father’s Day in advance. After receiving the hearty
invitation from the executive organization, two hundred people paraded around the
major site with lotus flower umbrellas. All of the lotus flowers blossomed into
sunny smiles and a consummation of this year’s lotus occasion titled
“Blissful Years of Lotus─2008 Taoyuan Lotus Flower Season ”.In the lotus festival
of five weeks’ duration, fantastic activities were arranged for each week. All
the lotus farms strived to present their features, attracting tens of thousands
of tourists. For the forthcoming Father’s Day, Taoyuan County Government
thoughtfully relocated the ceremony site to outdoors and welcomed thirty-eight
model fathers to participate in activities of Taoyuan Lotus Flower Season.
“Fathers shoulder most great responsibilities, devoting themselves to their
families, careers,and children,” stated Magistrate Chu. “Through joint
recommendation from thirteen villages, towns,cities, and the challenged welfare
institutions, I want to make their deeds paradigms for the whole county, and
also send my best wishes to every father.”During this event, not only did
Magistrate Chu praise the model fathers, but he bestowed prize money upon six
newly-married couples who took part in Punctuality Drive. The Punctuality Drive,
launched by Civil Affairs Department of Taoyuan County Government, is aiming to
correct social etiquettes, improve local custom, disseminate the concept of
punctuality, and ameliorate the undesirable convention: delaying the scheduled
time of weeding and banquets. At the beginning of this year, the Civil Affairs
Department embarked on the campaign called “Taoyuan County Punctuality
Drive─encouraging citizens to start banquets on time”, which is widely supported
by brides and grooms.On the morning of August 3, the cheerleading competition
champions from Taipei Jingwen High School and Vanung University performed
fabulous dances for the lotus celebration. Afterward, two hundred people with
lotus flower umbrellas marched after the event staff, starting from the main ven
ue, past the lotus pond, to the ancient house. Finally, six distinguished guests
handed over lotus flower umbrellas to the newly-created Lotus Flower Fairies,
which symbolized the succession of Taoyuan Lotus Flower Seasons and promised a
meeting in next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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