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097年度第22期

專載
桃園縣政府第765次縣務會議紀錄
大溪鎮公所蘇鎮長文生補充建議:
本案「附表三:後慈湖入園收費標準表」部分,建請比照石門水庫,給予本鎮鎮民免收費之優惠。未來入
園採申請制及人數有所限定,且該區志工、義工多為本鎮鄉親,而本鎮過去亦均以預算配合慈湖地區維護
工作,若給予本鎮鎮民免收費,將給予良好觀感。
觀光行銷處陳處長國君補充說明:
(一)保證金係活動結束後符合規定者即當天全數歸還,而且本縣團體舉辦之活動,均給予使用規費減半
之優惠,應無增加負擔之疑慮。
(二)本案係比照宜蘭縣類似案例辦理,給予大溪鎮鎮民優待票50元之優惠。本案若修正為「大溪鎮民每
日限額免費」,文字修訂部份請法制處協助。
法制處何處長采純補充建議:
本案附表三之得免收費部分,得修正為「說明:二、符合下列規定人員進入後慈湖地區得免收費:大溪鎮
民免收費,但名額另限制之。」
決議:
(一)本案初期宜放寬,「附表三:後慈湖入園收費標準表」之「說明:一、符合下列規定人員進入後慈
湖地區得購買優待票:(一)設籍本縣大溪鎮居民且持有身分證明者。」,修正為「說明:一、符合下列
規定人員進入後慈湖地區得購買優待票:(一)凡設籍本縣居民且持有身分證明者。」。
本案後慈湖收費部分,雖修正為設籍本縣大溪鎮居民原則為免費,惟因名額有限,將採每日開放一定免收
費名額,舉例如每日開放名額為1百人,則每日大溪鎮民免費名額為10名或20名。此部分詳細文字請法制
處協助修正。
(二)本案修正通過。
三、提案單位:衛生局
案由:為「桃園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規費收費標準」(草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四、提案單位:社會處
案由:為「桃園縣急難救助金核發標準」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五、提案單位:社會處
案由:為「桃園縣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履行營運擔保能力認定標準」(草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六、提案單位:社會處
案由:為修正「桃園縣中低收入老人住宅設施設備補助辦法」,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七、提案單位:城鄉發展處
案由:為「桃園縣都市計畫建築空地綠美化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照案通過。
(二)每個提案之各個欄位,如「辦法」欄,如有標準作業程序者,均應符合標準且用字相同,相關作業
應予以標準化。
八、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為「桃園縣立體育場各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草案),提請審議。 
龜山鄉公所呂鄉長學記補充建議:
本案免收維護費部分,建請增加納入縣府主辦或委辦之文化活動,以推廣文化活動,藉此帶動地方產業經濟。
文化局陳局長學聖補充建議:
本案空調費用為每小時3千元,甚至高於住宿費用,本局舉辦如書展等活動,空調費用十分龐大,負擔沉重,
是否可予減免;且本局主管之各文化館對於真正由本府主辦之活動,均給予免除場地費及空調費之優待,
建請教育處參考之。
工商發展處江處長俊霆補充建議:
民間企業針對不能借用體育館辦理尾牙等活動,亦多有意見。
教育處張處長明文補充說明:
本案體育場以體育活動為主,縣府主辦、委辦或培訓之體育活動免收維護,其餘列名之教育、文化、藝術
及公益活動之維護費以二折計。
縣立體育場目前係採自負盈虧之維護政策,本處仍維持目前做法,惟上揭各項需求之建議,本處未來將針
對實際狀況通盤檢討。
決議:
(一)本案照案通過。
(二)請教育處另案檢討,徵詢各公所、各處局對現有收費標準之其他疑義及建議,俟收集後另作提案討論。
九、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為為本縣龍山國民小學申請報廢拆除「小操場司令台」及化雨樓「左側樓梯」案
,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提案單位:財政處
案由:為桃園市中正段1332、1333、1340、1341、1334、1335、1338、1339地號等土地辦理(合併、分割、
共有物分割)處分案,提請審議。
葉參議秀榮補充建議:
本案有程序上之疑義,其中涉有國有土地部分,辦理相關分割時,本府無權為國有土地辦理共同分割處分
之主張,應俟國有財產局有償撥用後再行辦理。
本案係將國有土地與私有土地、縣有土地一併進行相關分割,惟提案卻未列入國有土地844-1地號。
財政處歐處長美鐶補充說明:
本案僅就縣有土地與私有土地處分,並未提出國有土地部分,本處另已行文國有財產局申請價購該筆國有
土地,俟其同意後再行處理。
依提案單「說明」五、(二),最後分配後之土地大小,目前尚未定案。
決議:
(一)俟國有財產局同意讓售後,併縣有土地相關資料送議會審議及行政院核定。本案目前為有條件通過
縣務會議。
(二)本案修正通過。
 
伍、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一、大漢溪、塔寮坑溪上游砂石場輔導案。
主席裁示:
感謝檢調單位大力支持,且積極查處過去未善盡處理之部分,本案不容任何弊端與鬆懈。
二、大漢溪河川地違建拆除案。
主席裁示:
本案已拆除完畢,請蘇鎮長積極規劃,善加利用該處。
 
陸、臨時動議
一、農業發展處陳處長麗玲報告:(如書面)
為廢止「台灣省漁港興建管理辦法桃園縣施行細則」,提請審議。
主席裁示:照案通過。
二、城鄉發展處李處長永展報告: 
請各公所配合下列事項:
(一)本處業於10月30日行文各公所,請各所提報本縣第1屆城鄉景觀大賞,本案已事先與公所電話溝通,
請於本週前完成報名,俾利12月時能順利舉行景觀大賞。
(二)本處辦理之都市設計優良案例精選及展示計畫,預計於11月中開始徵件,至明(98)年1月5日截止,
請各公所配合提出優良案例。
(三)本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業已報內政部於9月23日核定,並通過法規會,已正式行文各公所,內政部核
定之該條例已生效,請各公所配合該條例,適當調整警告牌、告示牌之內容或直接執行。子法部分,業已
與各公所召開相關會議,本處將針對本條例之子法儘速提請縣務會議討論。
三、農業發展處陳處長麗玲報告:
農村再生條例業於93年10月23日通過,各鄉鎮市若有破敗農村需使用本條例者,請於今(97)年進行初步
規劃,俾利本處明(98)年度提出,本條例10年共1千5百億之經費,請各公所妥善運用。
 
柒、主席提示暨結論
八德市公所關心之四維派出所用地案,請財政處針對前次決議,本人已同意保留該地,於未來與捷運共建
共構時,就四維派出所回到原址一併予以考量。
捌、散會 上午9時45分
桃園縣政府97年11月05日第765縣務會議
 
各鄉鎮市出席人員:
桃園市公所呂副市長朝福
中壢市公所葉市長步樑
平鎮市公所呂主任秘書超群
八德市公所何市長正森
龜山鄉公所呂鄉長學記
蘆竹鄉公所趙俞鄉長菊蘭
大園鄉公所張鄉長建隆
新屋鄉公所葉鄉長佐禹
觀音鄉公所黃鄉長茂實
復興鄉公所林鄉長信義
龍潭鄉公所葉鄉長發海
大溪鎮公所蘇鎮長文生
楊梅鎮公所彭鎮長聖富
桃園縣政府第562次主管會議紀錄
桃園縣政府第562次主管會議紀錄
 
時間:97年11月05日上午10時01分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朱縣長立倫                            記錄:科  長 林裕玟
出席:如簽到簿                                 科  員 藍瑞娟
 
 
壹、主席宣布開會
 
貳、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財政處歐處長美鐶補充報告:
政務官財產信託部分,經本處以公營行庫為主進行洽談,合庫與土銀較無意願,台銀由於長期代理本府公
庫,願意以第一銀行條件配合承作,並依本府需求進行說明。
主席裁示:台銀或第一銀行皆可供選擇。
 
參、單位工作報告
研究發展處邱處長俊銘工作報告:(如書面)
黃副縣長敏恭補充建議:
由報告中可看出後慈湖網頁的點閱狀況高達二萬多人次,顯示這兩年來觀光行銷處對於後慈湖的行銷宣傳
工作成效頗佳。「後慈湖」三字顯然極具吸引力,如能妥善利用,發行方才縣務會議所提免費入場劵或其
他優待方式,再搭配行銷手法來推展,頗有賣點,應可審慎考慮。
主席裁示:
黃副縣長之建議請觀光行銷處研參。另感謝研發處的報告,業務執行項目有需要加強的部分,請繼續努力。
行政處邱處長明俊工作報告:(如書面)
主席裁示:
中午關燈的措施是配合節能減碳的政策,不代表應全部關掉,目前很多單位全部關燈的作法,似乎表示該
時段全面休息,勿因小失大,讓民眾產生反感。對於該留的燈應作合理規劃,如電梯出口仍應留兩盞燈,
使民眾感覺到有較平常上班時間暗一些即可。
 
肆、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一、大溪慈湖地區建置停車場案。
主席裁示:請積極進行。
二、公家樹計畫加強宣導案。
主席裁示:請農業發展處有計劃推動。
 
陸、主席提示暨結論
議會期間大家比較辛苦,下星期開始縣政總質詢,請各處局對主政業務要加以掌握。
 
柒、散會 上午10時43分。
「2008肝病列車免費肝炎肝癌大檢驗」記者會 縣長談話
「2008肝病列車免費肝炎肝癌大檢驗」記者會   縣長談話   97.10.12
 
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伙伴們及在場的貴賓大家好:
  慢性肝病、肝硬化及肝癌一向是威脅國人健康的主要殺手,台灣地區B型肝炎帶原者與C型肝炎人數高
達三百多萬人,且每年有一定的比例會轉成肝硬化,進而衍生成肝癌。
  到現在,可能都還有很多民眾不曾作肝病篩檢,甚至連自己有無B肝、C肝帶原都不清楚,當然也就不
會定期接受完整的檢查,大多數都是等到症狀出現才求醫診治,往往為時已晚。所以「早期發現.早期治
療」是肝臟疾病照護的重要機制,桃園縣每年也針對縣民加強B、C型肝炎衛教宣導,提升民眾認知,希望
及早建立正確的保肝知識。
  本次活動要感謝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扶輪社等民間單位的大力贊助,以及衛生局同仁犠牲假期義務
協助抽血。肝病篩檢服務相當有意義,尤其是四、五、六年級生是受B型、C型肝炎及肝癌影響較大的族群,
從肝硬化轉變成肝癌一年有一萬三千多人,肝癌更是台灣癌症十大死因的第二名,希望大家做好保肝工作,
並向大家呼籲「三分鐘、免肝苦,捲袖抽驗B、C肝」,以行動關照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照顧您的肝,讓人
生是彩色的。
                                                                          (資料提供:衛生局)
97年度表揚全國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頒獎典禮 縣長談話
97年度表揚全國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頒獎典禮  縣長談話   97.11.13
 
各位貴賓、全國各縣市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志工夥伴們,大家好!
  首先非常歡迎各位今天蒞臨本縣辦理的「97年度表揚全國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頒獎典禮」。
由於社會及經濟環境變遷,少子化、高齡化、單親、雙薪、新移民及隔代教養等多種因素,台灣家庭型態
與結構也呈現多元化樣貌,即使家庭的樣態與結構改變,「家」依然是現代精神與生活寄託重心。一般大
眾都把教育責任推給學校,其實家庭教育才是一切的基礎與根本,做好家庭教育就已成功一大半。
  很多社會問題種因家庭、顯現在學校、惡化於社會,由此可見家庭功能的完善與否,關係到國家社會
未來的發展。在政府財源與經費不足的時代,家庭教育中心的經營與運作端賴各位志工默默的付出與貢獻,
才能發揮其最大功能,讓我們的家庭教育和社會更安定和諧,各位志工的精神讓人敬佩。
  桃園縣今日非常榮幸辦理此次頒獎典禮,希望藉此鼓勵及肯定各地推動家庭教育工作者,因為有大家
的努力投入,用心的在這土地上紮根,我們社會未來才會更有希望及願景。來自全國各地的朋友,難得蒞
臨本縣,希望可以好好品味欣賞桃園的好山、好水,最後祝頒獎典禮圓滿順利,並祝福大家身體健康、萬
事如意!
                                                                         (資料提供:教育處)
桃園縣政府第765次縣務會議紀錄
桃園縣政府第765次縣務會議紀錄
 
時間:97年11月05日上午9時正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朱縣長立倫                                      記錄:科  長 林裕玟
出席:如簽到簿                                    科  員 賴家玲
 
壹、主席宣布開會
 
貳、頒獎
一、頒發本縣「96年各鄉鎮市轉介調解績優人員」,各獲頒獎牌乙面。
                                                                   -主辦單位:法制處
(一)交通隊中壢分隊:鍾立孟警員、官俊成警員
(二)平鎮交通分隊:李碩斌警員、黎勇良警員
(三)八德交通小隊:陳杏林警員、黃朝霖警員
(四)龜山交通小隊:湯明正警員、王昶文警員
(五)交通隊蘆竹小隊:廖璧璋警員、張浩然警員、林泰宏警員
二、表揚本縣通過教育部「2007-2008綠色學校認證」學校,各獲頒獎牌乙面。
                                                                   -主辦單位:教育處
(一)內定國小
(二)永福國小
(三)楊心國小
三、頒發本縣97年度語文競賽「鄉鎮市團體組」績優前三名,各獲頒獎牌乙面。
                                                                    -主辦單位:教育處
(一)第一名 中壢市
(二)第二名 桃園市
(三)第三名 龜山鄉
四、頒發「97年度社區發展工作評鑑」績優公所,各獲頒獎牌乙面。
                                                                    -主辦單位:社會處
(一)優等:大園鄉公所、平鎮市公所、八德市公所
(二)甲等:桃園市公所、中壢市公所、楊梅鎮公所、大溪鎮公所、龜山鄉公所、蘆竹
鄉公所、新屋鄉公所、龍潭鄉公所、復興鄉公所
五、頒發「97年度三七五租約業務考核」績優公所,各獲頒獎牌乙面。
                                                                    -主辦單位:地政處
(一)第一名 中壢市公所
(二)第二名 蘆竹鄉公所
(三)第三名 平鎮市公所
六、頒發「97年度非都市土地違反編定使用管制業務考核」績優公所,各獲頒獎牌乙面。
                                                                    -主辦單位:地政處
(一)第一名 大溪鎮公所
(二)第二名 平鎮市公所
(三)第三名 八德市公所、龍潭鄉公所
七、頒發配合本府辦理獎勵造林業務績優公所,各獲頒獎座乙座。
                                                                    -主辦單位:農業發展處處
龜山鄉公所、觀音鄉公所
主席:感謝協助轉介調解的績優警察同仁及通過綠色認證的學校,並感謝各公所積極配合各項業務,帶給
縣府團隊榮耀。
 
參、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討論提案
一、提案單位:水務處
案由:為修正「桃園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單位:觀光行銷處
案由:為「桃園縣兩蔣文化園區慈湖廣場收費標準」(草案),提請審議。
農業發展處陳處長麗玲補充建議:
本案「附表一:慈湖廣場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表」之A、B、C三種場地面積不同,建議依場地大小區分保證
金收取多寡,而非一律每場3萬元,以免增加農民團體負擔。
政令
修正「桃園縣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辦法」第一條、第六條、第十二條條文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府法規字第0970354474號
附件:
修正「桃園縣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辦法」第一條、第六條、第十二條條文
附「桃園縣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辦法」第一條、第六條、第十二條修正條文一份
 
縣長  朱立倫
 
 
 
修正桃園縣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辦法第一條、第六條、第十二條條文
 
第一條    本辦法依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訂定之。
第六條    申請本貸款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府提出,經審核符合資格者,再送請貸款行庫依其授信規
          定辦理核貸。
          一、創業計晝書一式四份。
          二、戶口名簿影本一式四份。
          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一式四份。      
          四、連帶保證人之保證書或提供擔保品資料一式四份。
          五、營利事業登記證(合夥者加附合夥契約)、公司設立許可文件或開(執)業許可證影本一式四份。
          六、切結書一式四份。
第十二條  貸款人所經營之行業,本府得派員訪視,如發現經營不善、與創業計畫不符、轉讓或違反公序
          良俗等情事者,除輔導其改善外,必要時並得通知貸款行庫終止利息貼補。
修正「桃園縣楊梅鎮衛生所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一日施行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府法規字第097035928l號
附件:如文
修正「桃園縣楊梅鎮衛生所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一日施行。
附「桃園縣楊梅鎮衛生所編制表」一份。
 
縣長 朱立倫
 
 
桃園縣楊梅鎮衛生所編制表
 
職稱 官等或級別 職等 員額 備考
主任 (一) 由醫師兼任。
醫師 師級 師(三)級人員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五,其餘為師(二)級人員。但師(二)級員額不足一人時,得以一人計。
護理長 (一) 由護理師兼任。
護理師 師級 師(二)級人員不得高於百分之十五,其餘為師(三)級人員,但師(二)級員額不足一人時,得以一人計。
課員 委任或薦任 等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衛生稽查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得列薦任(係單一編制計給)。
護士 士(生)級
合                              計 十二
(二)
附註:
一、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列師級、士(生)級者除外)、官等職等,應適用「丁、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五」
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二、本編製表自九十七年十月一日生效。
修正「綠海計畫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0971741272號
附件:
修正「綠海計畫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綠海計畫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部分規定。
副本:
 
主任委員  陳武雄
 
 
 
綠海計畫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四、本要點適用之範圍,指水土保持法第三條第三款所稱山坡地以外(以下簡稱平地範圍)非屬都市計畫區、
    河川行水區域之農牧用地,且為下列土地區位之一者:
    (一)一般農業區。
    (二)兩期作皆符合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基期年認定基準之土地。
    (三)縣(市)政府規劃之特定農業區造林專區土地。
    (四)經環保機關改善完成之重金屬污染農地或經濟部公告之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四之一、經依獎勵造
        林實施要點核定造林者,其造林未滿二千年有砍除、荒廢林木或終止造林之情事,該筆土地之所
        有權人或使用經營人不得依本要點申請參加造林直接給付。但因病、蟲害、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
        因素,須砍除重新造林經報執行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六、申請人應填具綠海計畫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申請書(格式一),並檢附下列文件,向造林所在地之
    受理機關申請,經受理機關審核資格無誤及彙整資料後,轉請執
行機關現場勘查,經認符合規定者,予以核准:
    (一)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地政主管機關能提供網路查詢者,得免予檢附。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申請人非土地所有人,應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或租賃契約書。
        承租國有或公有土地者,應另檢附出租機關同意造林之文件。
    (四)切結書(格式二)。
    (五)符合第四點第二款規定之造林人,應提供原休耕建檔之戶長資料。
    (六)申請造林之土地屬共有者,應檢附共有人全體之同意書或分管協議書。
        執行機關為前項核准後,除本要點另有規定外,應按月彙整綠海計畫造林種苗無償配撥申請具領
        清冊(格式三),連同綠海計畫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申請書,交由受理機關迅即通知申請人限
        期領取種苗,並於種苗配撥完竣後,由受理機關將造林情形登入綠海計畫造林登記及檢查紀錄卡
        (格式四)二份,並將清冊、登記卡及檢查紀錄卡 各一份,送其執行機關備查,另一份留存。
八、本要點之造林期間為二十年,其造林直接給付之額度如下:
    (一)第一年每公頃新臺幣十八萬元,其中每年每公頃新臺幣十二萬元為造林費用。
    (二)第二年至第六年,每年每公頃新臺幣十萬元,其中每年每公頃新臺幣四萬元為造林費用。
    (三)第七年至第二十年,每年每公頃新臺幣八萬元,其中每年每公頃新臺幣二萬元為造林費用。造林
        面積不足一公頃者,造林直接給付按面積比例發給,並算至公頃以下二位數為止,餘數四捨五入。
十、執行機關及受理機關應輔導造林人善加管理經營造林木,使之長大成林。
    造林人於新植造林完成三個月後,應向受理機關提出報告。經受理機關轉請執
    行機關採系統取樣法實施檢測,各執行機關應派員會同受理機關,依據所提出之報告,排定日期,赴
     實地核對地籍圖,檢查造林情形,實測造林面積,將實際檢測結果拍照存證,並登記於綠海計畫造
     林登記及檢查紀錄卡。經檢測不符合前點第一項規定者,該年度造林直接給付不予發給,並由各執
     行機關輔導造林人限期改善。
        自新植造林年度起累計二年檢測合格之案件,其檢測作業自第三年起,縣(市)
     政府得將造林檢測作業委由鄉(鎮、市、區)公所辦理,並由主管機關及各縣(市)政府每年辦理抽測。
十二、執行機關於核准造林人之申請時,應於核准文件內載明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廢止其造林直接給
      付之核准;經廢止造林直接給付之核准者,命造林人返還已領取之造林費用:
    (一)任由造林地荒廢或擅自拔除毀損林木。
    (二)檢測不合格未依執行機關所定期限改善。
    (三)同一地點已接受其他機關發給造林直接給付。
    (四)新植造林地自核定參加年度起,連續三年未實施造林或檢測均不合格者。但因病、蟲害、天然災
        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導致者,不在此限。
    (五)造林地管理不善影響鄰田耕作,未依執行機關所定限期改善。
十七、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一日前依平地景觀造林及綠美化計畫規定辦理者,自九十七年度起,有關核
      發直接給付、檢測工作、返還造林費用、輔導造林、繼受及補植之樹種種類等事宜,依第七點至第
      十三點、第十五點及前點規定辦理。
          經執行機關核准納入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度平地景觀造林及綠美化計畫之新植案件,執行機關已
      依該計畫規定核發費用,得依第八點所定額度補發差額。
十八、國營事業機構依綠海計畫申請造林費用,應向本會林務局提出。關於造林土地之最小面積、種苗配   
      撥、檢測合格條件、所需經費、造林費用追償、每公頃栽植樹種及株數,除比照第五點、第七點、   
      第九點、第十三點、第十五點及第十六點辦理外,依本會林務局核定之計畫書辦理。
      前項所定造林費用額度如下:
    (一)第一年每公頃新臺幣十萬元。
    (二)第二年至第六年,每年每公頃新臺幣三萬元。
    (三)第七年至第二十年,每年每公頃新臺幣一萬七千元。
        國營事業機構參加平地景觀造林及綠美化計畫經核准者,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度,依前項規定核   
        發造林費用。
        國營事業機構就前二項之造林地進行開發或經營收益事業時,自該開發計畫書經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核定年度起,停止補助造林費用。
格式二
切  結  書
    本人參與綠海計畫造林且依綠海計畫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規定申請造林
(地點:  鄉鎮市  段  小段  號,面積  公頃),並領取造林直接給付,同意接受林業主管機關之指導,善加管理經營造林木竹,使之長大成林至20年,不任其荒廢或擅自
拔除毀損,如有違背,願賠償所有已領取之造林費用。
    本人已詳閱綠海計畫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願依據規定內容辦理。
    此致
               執行機關
                               具切結人    姓名:                       蓋章
                                           住址:
                                       國民身份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訂定「桃園縣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
桃園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府法規字第0970375095號
附件:如文
訂定「桃園縣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
附「桃園縣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條文一份。
 
縣長 朱立倫
桃園縣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之評鑑及獎勵對象為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所屬或主管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第三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評鑑至少每三年舉辦一次。
第四條    本府為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應設評鑑小組,其任務如下:
          一、規劃,研究、諮詢及執行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評鑑。
          二、其他有關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事宜
第五條    評鑑小組置評鑑委員七人至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府業務單位主管兼任,其餘委員
          由本府就下列人員聘兼任組成之:
          一、本府代表及其他相關機關代表。
          二、身心障礙福利相關領域學者或專家。
          三、身心障礙者團體或家屬團體代表。
          四、績優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代表。
          前項各款之委員人數至少應有一人。但不得逾委員總人數三分之ㄧ。
第六條    評鑑小組委員任期三年,期滿得續聘之。但代表機關、團體或機構出任者,應隨其本職進退。
          評鑑小組委員出缺時,本府應予補聘,補聘委員之任期至原委員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評鑑小組委員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以維評鑑之客觀公正。
第七條    評鑑項目如下:
          一、組織管理。
          二、環境設施及安全維護。
          三、專業服務。
          四、權益保障。
          五、改進及創新措施。
          六、其他經評鑑小組決議評鑑之項目。
          評鑑小組應訂定評鑑實施計畫及評鑑指標,並由本府於評鑑實施前四個月公告。
          前項評鑑實施計畫應包括實施期程、評鑑流程、等第認定基準。
第八條    評鑑結果分為以下等第:
          一、優等。
          二、甲等。
          三、乙等。
          四、丙等。
          五、丁等。
          本府應將評鑑結果公告。
第九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經評鑑為優等或甲等者,本府得發給獎牌及依其規模發給獎勵金。
          公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經評鑑為優等或甲等者,本府並得對其首長及相關人員予以行政獎勵。
          第一項獎勵金應由受獎機構全數用於獎勵員工。
第十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經評鑑為丙等或丁等者,本府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令其不得新收身心障礙者。
          二、令其提出改善計畫書限期改善,改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並得遴選專
              業人員或機構實施輔導。
          三、改善期限屆至後二個月內應實施複評,複評仍列丙等以下,或因可歸責
              該機構事由致未能如期完成複評者,視為屆期仍未改善,應依本法第九    
              十二條、第九十三條規定辦理。
          本府對依本法第九十二條令其停辦之機構於停辦期限屆至後二個月內應再實施複評。複評結果
          列丙等以下或因可歸責該機構事由致未能如期完成複評者,視為停辦期限屆滿仍未改善,應依  
          本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複評及再複評之實施,均應依第一次評鑑之流程、方式、評鑑項目與指標及等第基準辦理。
第十一條  本府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得委託民間專業團體、機構或學校辦理。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公告
公告撤銷「源林企業社」(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70357119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撤銷「源林企業社」(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商號(如附名冊)之營利事業登記應予撤銷。
 
縣長 朱立倫
公告啟竑電子有限公司平鎮廠之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70357103l號
附件:
主旨:公告啟竑電子有限公司平鎮廠之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0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工廠登記證:號碼99-629896-00號。
    (一)廠名:啟竑電子有限公司平鎮廠。
    (二)廠址:桃園縣平鎮市湧豐里工業三路4號。
    (三)負責人:黃啟銘。
    (四)產業類別:其他工業製品製造業。
    (五)產品:其他工業製品(電子遊戲機裝配)。
    (六)備註:遷址不明。
  二、註銷後之廠地,廠房不得移作非工業使用。
  三、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
      
 
縣長 朱立倫
公告撤銷立偉工程行之商業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70357511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撤銷立偉工程行之商業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依據: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9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公告撤銷「源林企業社」(詳如名冊)之商業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公告註銷名冊
名  稱 桃商登字 負責人 統一編號 地    址
源林企業社 09605787 黃惠澄 09724097 平鎮市義興里育達路219巷12號2樓
名立企業社 00079631 葉雲建 08384269 平鎮市平鎮里平德路49巷16號
公告註銷宇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7035682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宇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0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工廠登記證號碼:99-706644-00號。
    (一)廠名:宇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廠址:桃園縣蘆竹鄉內厝村南山路2段205巷22弄5號。
    (三)負責人:邱文章。
    (四)產品:印刷電路板(乾膜印刷)。
    (五)備註:遷址不明。
  二、註銷後之廠地、廠房不得移作非工業使用。
  三、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送本府向經濟部提起訴願。
      
 
縣長 朱立倫
公告撤銷立偉工程行之商業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一、營利事業登記證號碼:桃商登字第09204506號。
    (一)商號名稱:立偉工程行(統一編號:94943209)。
    (二)所在地:桃園縣龜山鄉南上村民生北路一段468巷4號。
    (三)負責人:賴清標。
    (四)營業項目:
      l、E602010冷凍空調工程業。(赴客戶現場作業)
      2、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赴客戶現場作業)
      3、E604010機械安裝業。(赴客戶現場作業)
      4、IF02010用電設備檢測維護業。
  二、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送由本府向經濟部提
      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http://www.tycg.gov.tw/)-法制處一表格下載區一訴願       
      審議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
 
縣長 朱立倫
公告註銷「紅金寶電子遊戲場」(統一編號:13763971)之商業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證、電子遊戲場營業級別證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28日
發文字號:府商登字第0970359606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紅金寶電子遊戲場」(統一編號:13763971)之商業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證、電子遊戲場
      營業級別證。
依據:依據本府97年9月8日府商輔字第0970292420號函及商業登記法施行細則第18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營利事業登記證號碼:桃商登字第09013356號。
    (一)商號:紅金寶電子遊戲場
    (二)所在地:桃園市東埔里中正二街7號1、2樓
    (三)負責人:劉再發
    (四)營業級別證編號:09100050號
    (五)備註:撤銷
  二、如不服本府處分,應於本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檢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送由本府經濟部提起訴願。
      
 
縣長 朱立倫
公告源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自97年10月20日起至98年10月19日止繼續停業,准予登記,請週知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362012l號
附件:
主旨:公告源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自97年10月20日起至98年10月19日止繼續停業,准予登記,請週知。
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源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97年10月28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源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43886520
  三、登記證字號:綜甲I字第A01678-002號
  四、負責人姓名:李阿杏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成功路2段2號1l樓10號
  六、所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註記後發還。(請行  
      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註銷本縣地政士方沛羚開業執照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70360885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縣地政士方沛羚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方沛羚
  二、證書字號:(88)台內地登字第023438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9)桃縣地字第001292號
  四、事務所名稱:展祥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桃園市民生路792號1樓
  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
 
縣長 朱立倫
公告朝陽營造有限公司自97年11月1日至98年10月31日止停業登記,准予登記,請週知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36418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朝陽營造有限公司自97年11月1日至98年10月31日止停業登記,准予登記,請週知。
依據: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朝揚營造有限公司97年10月28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朝揚營造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84977720
  三、負責人:江慶懋
  四、登記證字號:綜丙I字第A02059-000號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龍潭鄉民豐街2號1樓(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公告加豐營造有限公司自97年8月1日起至98年7月31日止營造業停業,尚符規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36438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加豐營造有限公司自97年8月1日起至98年7月31日止營造業停業,尚符規定,准予登記,請週知。
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加豐營造有限公司97年8月8日申請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加豐營造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86531695
  三、登記證字號:乙A字第A03330-000號
  四、負責人姓名:呂學榮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中山北路79號1樓
  六、所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註記後發還。(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
      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公告府商發動字第5258號動產擔保交易「信託占有」登記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府商發字第0970367679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府商發動字第5258號動產擔保交易「信託占有」登記。
依據:動產擔保交易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信託人: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託人地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85號4樓。
  三、受託人:金陵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四、受託人地址:桃園縣平鎮市洪圳路326號。
  五、契約訂立有效期間:自中華民國97年10月24日起至中華民國98年10月24日止。
  六、擔保債權金額:新台幣51,400,000元整。
  七、標的物所在地:桃園縣平鎮市洪圳路326號。
  八、公告期間30日。
  九、本公告事項如有錯誤或遺漏,申請登記人應在公告期間內, 向本府提出更正,逾
      期不受理。
  十、詳載標的物名稱、數量、估計價值等明細表,張貼在申請人住所或營業所所在地  
      之公共場所。
  十一、請本府行政處文書科於本府公告欄張貼公告及刊登公報。
 
縣長 朱立倫
 
 
 
動產擔保交易登記標的物明細表(□機器設備□器材工具■其他部分)
 
標的物
名 稱 規格及
型式 製造
廠商 廠牌 出廠
年月日
申請人估計金額 所在地址
金額
鋼胚 130角*12.00m 建順 高亨 97.09.18   500.00    $10,000,000 桃園縣平鎮市洪圳路326號       
鋼胚 130角*06.00m 聯成 高亨 97.10.20 2,000.00    $28,000,000 桃園縣平鎮市洪圳路326號
鋼胚 130角*06.00m 聯成 高亨 97.10.20 1,000.00    $13,400,000 桃園縣平鎮市洪圳路326號
    ■總計金額       □小計金額             NT$ 51,400,000
備註 
公告冠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晉升等級(丙等升乙等)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367136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冠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晉升等級(丙等升乙等)。
依據:營造業法第7條及營造業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營造業名稱:冠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營造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龍安街80巷2號1樓
  三、營利事業統一編號:16683085
  四、負責人姓名:林秀香
  五、專任工程人員姓名:王大川(土木技師)
  六、資本額:新台幣25,000,000元整
  七、營造業等級:乙等
  八、登記證書字號:綜乙I字第A08042-000號(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公告盛弘營造有限公司自97年11月26日起至98年11月25日止繼續停業,准予登記,請週知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369343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盛弘營造有限公司自97年11月26日起至98年11月25日止繼續停業,准予登記,請週知。
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盛弘營造有限公司97年10月30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盛弘營造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23507162
  三、登記證字號:綜甲I字第A05426-000號
  四、負責人姓名:陳佳敏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中壢市延平路498號10樓之11
  六、所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註記後發還。(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
      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註銷本縣地政士黃盛謙開業執照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70368347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縣地政士黃盛謙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黃盛謙
  二、證書字號:(80)台內地登字第002694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0)桃縣地字第000046號
  四、事務所名稱:黃盛謙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觀音鄉廣福村10鄰青埔子50號
  六、註銷原因:死亡
 
縣長 朱立倫
註銷本縣地政士邱謙栐開業執照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70368352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縣地政士邱謙栐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邱謙栐
  二、證書字號:(80)台內地登字第006288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3)桃縣地字第000347號
  四、事務所名稱:邱謙栐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大溪鎮康莊路76號
  六、註銷原因:死亡
 
縣長 朱立倫
公告兆源營造有限公司自97年11月5日至98年11月4日止停業登記,准予登記,請週知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36933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兆源營造有限公司自97年11月5日至98年11月4日止停業登記,准予登記,請週知。
依據: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兆源營造有限公司97年10月31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兆源營造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12881578
  三、負責人:傅魏鳳妹
  四、登記證字號:綜丙I字第I00006-001號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楊梅鎮福德街91號(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公告本縣「內定里」下內壢小地名地區等部份門牌整編實施計畫,自民國97年11月20日起整編生效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府民戶字第09703643311號
主旨:公告本縣「內定里」下內壢小地名地區等部份門牌整編實施計畫,自民國97年11月20日起整編生效。
      
依據:桃園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15條暨本縣中壢市戶政事務所97年10月30日桃中戶字第
             0970010460號函辦理。
 
縣長 朱立倫
公告宇內開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領登記乙案,准予申領登記,請週知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36936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宇內開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領登記乙案,准予申領登記,請週知。
依據:依據宇內開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97年10月30日土木包工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宇內開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負責人:張倉豪。
  三、營業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山路2巷37號2樓。
  四、組織性質:有限公司。
  五、資本額:新台幣壹仟萬元整。
  六、登記證字號:土I字第I90351-000號。
  備註:請本府行政處刊登縣公報週知。
 
縣長 朱立倫
公告鴻柏營造有限公司自97年10月28日起至98年10月27日止停業登記,准予登記,請週知
主旨:公告鴻柏營造有限公司自97年10月28日起至98年10月27日止停業登記,准予登記,請週知。
依據:依據營造業法第20條規定暨鴻柏營造有限公司97年10月30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鴻柏營造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16731360
  三、負責人:徐嘉鴻
  四、登記證字號:綜丙I字第A08279-000號
  五、營業地址:桃園縣大溪鎮廣福18-12號1樓(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公告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乙宗(郵寄單退件日97年10月8日 至97年10月23日,批號1D9710300.X.N共1672件)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府交停字第0970367943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乙宗(郵寄單退件日97年10月
      8日至97年10月23日,批號1D9710300.X.N共1672件)。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經以掛號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故依
      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已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本批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第一聯已送至各處分(監理)機關留存,違規人得至該處分
      機關領取,逾20日未領者以送達論,監理機關將依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進行裁處。   
 
縣長 朱立倫
 
註銷本縣地政士李後松開業執照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70368349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縣地政士李後松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李後松
  一、書字號:(80)台內地登字第00801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3)桃縣地字第000404號
  四、事務所名稱:李後松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龍潭鄉龍星村21鄰龍華路134號
  六、註銷原因:死亡
 
縣長 朱立倫
公告伍和營造有限公司丙等營造業歇業登記乙案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37058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伍和營造有限公司丙等營造業歇業登記乙案。
依據:該公司97年10月31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伍和營造有限公司
  二、負責人:賴瀅媜
  三、登記證字號:綜丙I字第I00033-000號
  四、營業地址:桃園縣龜山鄉民安街64巷25弄25號(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公告湧振土木包工業申領登記乙案,准予申領登記,請週知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37352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湧振土木包工業申領登記乙案,准予申領登記,請週知。
依據:依據湧振土木包工業97年11月4日土木包工業申請登記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湧振土木包工業。
   二、負責人:廖嵩山。
   三、營業地址:桃園縣楊梅鎮文化街347巷21號1樓。
   四、組織性質:合夥
   五、資本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六、登記證字號:土I字第I90352-000號
  備註:請本府行政處刊登縣公報週知。
 
縣長 朱立倫
公告成順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丙等綜合營造業設立登記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097037351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成順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丙等綜合營造業設立登記。
依據:依據營造業法第15條規定暨貴公司97年11月4日綜合營造業登記(變更登記)申請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廠商名稱:成順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統一編號:24258985
  三、登記證書字號:綜丙I字第I00175-000號
  四、負責人:潘義隆
  五、專任工程人員:王棟樑(土木技師)(受聘日期:97年11月1日)
  六、營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中寧里大興西路2段96巷21之4號
  七、資本額:新台幣10,000,000元整(請行政處文書科刊登縣公報)
 
縣長 朱立倫
本府委託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97年度桃園縣內各流域水污染削減及稽查管制計畫」, 自中華民國97年10月18日起至98年10月17日止實施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府環水字第0970703783號
附件:
主旨:本府委託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97年度桃園縣內各流域水污染削減及稽查管制計畫」
            ,自中華民國97年10月18日起至98年10月17日止實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一、委託執行事項:
    (一)辦理龜山工業區、中壢工業區、桃園幼獅工業區、大園工業區、林口工三工業區、平鎮工業區
        雨水道之排水路及廢水暗管排放調查,並監測排放至承受水
        體前之雨水是否異常,以及協助掌握各工業區內部自主管理辦理情形。
    (二)進行黃墘溪流域內列管事業,並針對流域內電鍍業、金屬表面處理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計畫
        期間每季至少採樣1次。
    (三)辦理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污水處理廠放流口水質連續自動監測站定期維護保養。
(四)本縣轄內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及畜牧業(一)等重點行業現場查核作業。
    (五)協助輔導新增列管事業,使其符合法規。
    (六)辦理4場次事業或污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相關法令宣導說明會。
    (七)協助水污染防治許可作業定期申報審查(含加油站)及加油站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審查。
    (八)協助本局水污染防治業務執行水系統資料許可發證鍵入、定期申報、社區專用下水道等資料建檔
        及網路申請、申報作業管理等相關作業。
    (九)機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委託對象或事項有變更或終止時,將另行辦理公告。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桃園市縣府路1號10樓),
      電話:(03)3386021轉302。
 
縣長 朱立倫
註銷本縣地政士張嘉興開業執照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70376324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縣地政士張嘉興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張嘉興
   二、證書字號:(89)台內地登字第024016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9)桃縣第字第001281號
   四、事務所名稱:嘉興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大溪鎮員林路3段43號
   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
 
縣長 朱立倫
註銷本縣地政士陳富雄開業執照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70376446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縣地政士陳富雄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陳富雄
   二、證書字號:(79)台內地登字第000423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7)桃縣地字第001109號
   四、事務所名稱:陳富雄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縣桃園市春日路981巷11號
   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
 
縣長 朱立倫
公告本縣龍潭鄉「聖德村13、14鄰」大庄社區57戶門牌整編實施計畫,自民國97年12月1日起整編生效
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097037611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龍潭鄉「聖德村13、14鄰」大庄社區57戶門牌整編實施計畫,自民國97年12月1日起整編生效。
      
依據:桃園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15條暨本縣龍潭鄉戶政事務所97年11月10日桃龍戶字   
            第0970005153號函辦理。
 
縣長 朱立倫
修正「桃園縣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通信申請案件實施要點」第2、3、6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
桃園縣政府  函
 
受文者:本府行政處(請登本府公報)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097036583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說明(電子檔)(0365834A00_ATTCHl.doc、0365834A00_ATTCH2.doc、0365834A00_ATTCH3.doc)
主旨:修正「桃園縣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通信申請案件實施要點」第2、3、6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
      
說明:檢附「桃園縣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通信申請案件實施要點」及其修正總說明暨條文對照表乙份供參。   
      
正本:本縣各地政事務所
副本:本府行政處(請登本府公報)(含附件)、本府法制處(含附件)、本府地政處處長(含附件)、本府地政 
            處副處長(含附件)、本府地政處地用科(含附件)、本府地政處地價科(含附件)、本府地政處重劃科  
            (含附件)、本府地政處土地徵收科(含附件)、本府地政處地籍測量科(含附件)、本府地政處地籍科    
             科長(含附件)、本府地政處地籍科(朝英、亞芸、宛頻)(含附件)
 
 
 
桃園縣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通信申請案件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89年1月18日89府地籍字第124630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91年2月18日府地籍字第0910033648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7年10月31日府地籍字第0970365834號函修正
 
一、為推動簡政便民革新措施、簡化作業流程、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之案件項目如下:
 (一)住址變更登記。
 (二)更名登記(戶籍資料記載姓名變更者為限)。
 (三)地目變更登記。(都市計畫編定為建築用地並變更為「建」地目者為限)。 (四)塗
     銷地目。
 (五)抵押權全部塗銷登記。(限抵押權人為金融機關者)。
(六)書狀換給登記。
 (七)建物門牌整編登記。
 (八)更正登記。(限戶籍資料記載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門牌及住址錯誤
     ,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
 (九)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
 (十)地籍圖謄本。
 (十一)建物測量成果圖影本。
 (十二)地價謄本。
 (十三)異動清冊謄本。
 (十四)異動索引謄本。
 (十五)建物門牌號查詢。
       前項第一款至第八款登記依法免納登記費,但非因行政機關之行政措施所為之變
   更或依職權逕行變更,致權利內容有異動須重新列印書狀者,仍應由申請人繳納書狀
   費。  
三、申請人應注意事項:
       前點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申請案,申請人應以書函敘明申請案件之項目事由,  
    連同第六點所列應檢附文件、雙掛號回郵信封及所需繳納之書狀費逕寄轄區地政事
    務所,並在信封正面左上角註明『通信申請案件』字樣。
       前點第一項第九款至第十五款申請人應填妥謄本申請書(註明連絡電話)貼足回郵
    掛號信封及所需工本費逕寄轄區地政事務所,並在信封正面左上角註明「通信申請   
    謄本」字樣。
四、地政事務所受理通信申請後,如申請人未填具土地登記或謄本申請書應代為填寫,
    連同原申請函及附件收件辦理;如缺證件,應一次告知,避免往返耗時,於辦竣登記   
    後,應以簡復表將書狀等證件用雙掛號寄還申請人。
五、各地政事務所應設置人民通信申請案件收件簿,詳實填載,指派專人按日將處理完
    畢之案件掛號寄回,並應將掛號收據貼附於申請書背面,以備查考。承辦人員應定
    期將收件簿送陳業務主管(課長)核閱。
六、第二點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申請案件,應附文件如附表:
附表:
種    類 應       檢       附       文       件 備      考
(一)住所變更登記
1、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有記載變更前後之記事,惟所提文件所載統一編號與登記簿所載相符,得免附原住址)。
2、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1、應檢附文件為影本者,應簽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2、申請人得隨時以電話向轄區地政事務所洽詢。
(二)更名登記 1、戶籍謄本(應有記載變更前後記事)。
2、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三)地目變更登記 1、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2、使用執照影本。
3、土地所有權狀。
(四)抵押權全部塗銷登記 1、債務清償證明書或抵押權拋棄書或抵押權同
    意塗銷證明書。
2、他項權利證明書。
3、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五)書狀換給 1、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2、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六)建物門牌整編 1、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2、門牌整編證明(如檢附戶籍謄本已有門牌整編記載者,本項免附)。
3、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七)更正登記 1、戶籍謄本(應有記載姓名、出生日期...等更正前後之記事)。
2、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八)塗銷地目 1、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2、土地所有權狀。
檢送「桃園縣推動戶政稅捐地政監理四合一跨機關便民服務作業計畫」一份,請 查照辦理
桃園縣政府  函
 
受文者:行政處(刊登公報)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府民戶字第097036609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0366093A00_ATTCH1.doc、0366093A00_ATTCH2.doc、0366093A00_ATTCH3.doc)
主旨:檢送「桃園縣推動戶政稅捐地政監理四合一跨機關便民服務作業計畫」一份,請查照辦理。
說明:依據本縣各相關機關聯合便民服務措施第二次研商會議決議事項並經簽奉核准後辦理。
正本:桃園縣各戶政事務所、桃園縣各地政事務所、新竹區監理所、新竹區監理所桃園監理站、新竹區監
      理所中壢監理站、本府地方稅務局
副本:本府地政處、行政處(刊登公報)(含附件)、民政處
 
 
 
桃園縣推動戶政稅捐地政監理四合一跨機關便民服務作業計畫
 
壹、作業目的:
    建立跨機關資源水平整合機制,創造優質服務,並提升行政效率與服務品質,達成簡政便民目標。
    
貳、執行單位及工作項目:
一、戶政事務所:
    對辦理遷入登記、住址變更登記及更改姓名民眾輔導一併申請變更所有本縣土地、房屋的稅籍資料
    (姓名、繳款書投遞地址)、地籍資料之住址及姓名變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投遞地址變更及駕照、行
    照地址變更。
二、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地價稅、房屋稅繳款書投遞地址變更、姓名變更及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投遞地址變更。
三、地政事務所:
    地籍資料之住址變更、姓名變更登記。
四、新竹區監理所桃園及中壢監理站:
    駕照、行照地址變更。
    
叁、作業方式:
一、由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統一訂定申請表格式,由各戶政事務所依需求自行列印使用,並輔導
    民眾填寫。
二、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姓名、住址變更,範圍以申請人所有坐落本縣已登記土地建物且原登記資料有
    身分證統一編號者為限。
三、民眾填寫之申請書,由戶政事務所每月五日、二十日前分類彙整後,分送本府之公文交換櫃辦理交換。
四、各戶政事務所於每月十日前將截至上個月底之執行情形統計表(如附件),彙整後副知本府民政處戶政科。
    
肆、宣導方式:各執行單位透過網站、公告欄、跑馬燈、新聞媒體、公開集會場合等宣導周知。
 
 
 
親愛的縣民您好!
     為落實簡政便民,桃園縣政府推出4合1單一窗口,您只要填妥下列資料交給戶政事務所即完成申請
手續,無須奔波於各申辦機關,但以土地、房屋座落、駕、行照地址於本縣為限。
     每年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分別於4月1日、5月1日、11月1日開徵,如果您已變更戶籍、通訊
地址或姓名,為順利送達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等公文書,請儘快申請繳款書(稅單)投遞地址、姓
名及駕、行照地址變更。
 
 
 
「繳款書(稅單)投遞地址變更」、「地籍資料住址變更、姓名變更」及「駕照、行照地址變更」由桃園縣
政府地方稅務局、地政事務所及監理機關逕行釐正,不再函覆。監理機關僅受理駕、行照地址變更,惟變
更前請先繳清交通違規罰鍰及積欠之稅費。
如果您還有相關問題請洽服務電話: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總局):03-3326181-2423(中壢分局:03-
4515111-308;楊梅分局:03-4781974;大溪分局:03-3800072-202)新竹區監理所桃園監理站:
03-36664222-203;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03-4253990-202;桃園縣各相關地政事所:(桃園地政事務所:
3695588;中壢地政事務所:4917647;大溪地政事務所:3874211;蘆竹地政事務所:3525337;
楊梅地政事務所:4783115;八德地政事務所:3667478;平鎮地政事務3525337;楊梅地政事務所:4783115;
八德地政事務所:3667478;平鎮地政事務所:4570461)
桃園縣跨機關便民服務申請表
申請人姓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現行戶籍地址
 
申請變更類別 申辦事項(請自行勾選) 應受理申請機關
1
 
 
   變更繳款書(稅單)投遞地址:
   房屋稅     地價稅     使用牌照稅
       同戶籍地址   其他
   姓名變更【變更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不在此限】
變更前姓名:
註:申請日期:使用牌照稅2月15日、房屋稅4月1日、地價稅9月30日以前者,當年期繳款書(稅單)依新址釐正;以後者,次年期釐正    地方稅務局-桃園
   
   
   地方稅務局-中壢
   
   
   地方稅務局-大溪
   
   
   地方稅務局-楊梅
2
 
變更地政地籍資料:(以原登記資料有身份證統一編號者為限)
   住址變更登記
變更後地址:變更後地址同戶籍地址
土地、房屋座落鄉鎮市:
   姓名變更(更名登記)
變更前姓名:    桃園地政
   中壢地政
   大溪地政
   蘆竹地政
   楊梅地政
   八德地政
   平鎮地政
3
 
   行照地址變更                      駕照地址變更
     汽車,車號:                       汽車駕照
     汽車,車號:                       汽車駕照
變更後戶籍地址:變更後地址同戶籍地址    桃園
   
   中壢
4
(同戶內或同戶籍人口) 申請人姓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出生年月日 駕照執照 行車執照
(請填寫車號)    桃園
   
   中壢
   汽車
   機車 汽車車號:
機車車號:
   汽車
   機車 汽車車號:
機車車號:
 
同意受理機關由「桃園縣政資料庫-免書証免謄本便民系統」查閱申請人之資料。申請人、代理申請人申請上開稅務、地政及監理資料異動,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
申請人:
代理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__________鄕(鎮、市)戶政事務所              輔導人: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桃園縣政府       戶政事務所辦理各相關機關聯合便民服務措施月報表
 
機關名稱 送達件數 備註
(地政單位分別件數)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地政事務所
桃園監理站
中壢監理站
總送達數
 
 
*各戶所於每月10日前將月報表送桃園縣政府民政處戶政科彙辦。
 
承辦人:            科(課)長:             主管:
其他
封面介紹《2008桃印良品嘉年華》
2008桃印良品嘉年華
 
  物價漲不停,股市跌不休,拼經濟、抗通膨成了全民運動,如何找到省錢秘方,又要買得便宜、用得
安心,成為消費者購物的當務之急。桃園縣政府特別結合50家桃園在地知名企業,推出數萬件桃園製造、
工廠直營的名牌商品,以一元起標、百元有找、超低折扣、清倉拍賣等優惠方案,打破名牌=昂貴的迷思,
讓民眾撿便宜買名牌,開心享受「愛桃園I SHOPPING」購物樂趣。
  「2008桃印良品嘉年華」10月18-27日展開,10月18-19日更進駐臺北名品精華商圈—信義計畫區舉行,
和熱鬧滾滾的百貨週年慶比價錢、拼人氣。10月25-27日則移師桃園龜山鄉林口酒廠舉行。2008年延續2007
「桃園購物節」以桃園製造、工廠直營、優惠民眾,三贏的活動宗旨,持續行銷推廣桃園在地優質企業品
牌,並擴大舉辦。活動現場食衣住行育樂美醫的「桃印良品」樣樣都有,也安排星光品牌大道、文化達人
秀、有獎徵答,以及DIY等活動。另配合產業文化館家族,再度推出活動紀念章戳,每家章戳皆依照文化館
特色設計。
  桃園縣有得天獨厚的地理環境,交通便捷、腹地廣闊,擁有一萬多家工廠及25個工業區,是個不折不
扣的「工商業大縣」。由於縣內很多產業均與台北市有緊密結合關係,因此,特別結合台北商圈與桃園產
業,於台北信義商圈推出品牌光廊區,展示桃園品牌創業與發展的產業文化,讓台北市民一起見證「桃印
良品」的誕生與價值。不僅整合桃園地方休閒觀光資源,而且將活動延伸到臺北精華區,達到桃園整體行
銷之目的,將桃園品牌行銷至全國,讓「桃園購物節」成為具代表性的指標性活動。
2008 Taoyuan High Quality Product Festival
 
  The living expense goes up and stock market goes down continually. Striving for economics
 and curbing inflation become popular movement. How to find money-saving secret, buy the 
 inexpensive and safe product is the most concerned issue when the customer goes shopping. 
 Taoyuan County Government especially cooperates with 50 Taoyuan local famous enterprises and 
 sales ten thousands of name brand product made in Taoyuan which was managed by the factory 
 itself directly. This project includes tendering from 1 dollar, less than 100 dollars product, 
 very beneficial discount, making an inventory of warehouses, etc. It breaks the myth that name 
 brand is equal to expensive product. Hopefully, the resident can buy name brand product by a 
 low price and enjoy 「Loving Taoyuan I SHOPPING」. 
  「2008 Taoyuan High Quality Product Festival」 was held between October 18 and October 27. 
Furthermore, this festival was moved to Taipei name brand essential commercial area-XingYi 
district on October 18 and October 19. The price can be competitive to the department store’s 
anniversary sale. Then, it was moved to Linkou Sake Brewery, Gueishan Township, Taoyuan County 
from October 25 to October 27. This year’s purpose connects last year’s 「Taoyuan Shopping 
Festival」 and emphasizes triple wins policy-made in Taoyuan, factory management directly, 
and benefiting the public. Moreover, this festival continues to sale Taoyuan local high quality 
brand and expands the scope. At the scene, 「2008 Taoyuan High Quality Product」 includes eating,
clothing, living, transporting, educating, entertaining, aesthetics, medicine, etc. In addition, 
Taoyuan County Government also arranged starlight name brand Avenue, cultural expert show, quiz, 
DIY, etc. Besides, in order to cooperate with the family of product culture center, souvenir 
stamp was offered and every stamp was designed according to the cultural center’s character 
  Taoyuan County is a one hundred percent 「important industry and business county」 because 
it has a wonderful geographical environment, convenient transportation, vast land, more than 
10,000 factories, and 25 industry areas. The industry in Taoyuan County connects closely with 
Taipei City; therefore, this festival especially combines Taipei commercial area and Taoyuan 
industry to introduce brand light corridor area. This festival demonstrates Taoyuan innovative 
brand and developing industry culture. Thus, Taipei City’s citizens can witness together the 
birth and value of 「Taoyuan high quality product」. It can not only integrate Taoyuan local 
recreation and sightseeing resources, but also extend this project to Taipei essential area. 
It accomplishes the target of saling the whole Taoyuan product and letting Taoyuan brands can 
be sold nationwide. Hopefully, 「Taoyuan Shopping Festival」 can become the representative 
landmark activ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