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07年度第04期

專載
桃園市政府第154次市政會議紀錄
桃園市政府第154次市政會議紀錄
時間:107年1月24日上午9時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鄭市長文燦(前段)
   王副市長明德(後段)
出席:如簽到簿                              記錄: 科長 林裕玟
                              股長 朱育慧
壹、頒獻獎
一、表揚本市大有國中教師團隊榮獲「2017全球教育創新競賽」-銅牌獎。(舉辦地點:美國費城) 
-主辦機關:教育局
二、呈獻警察局兩項獎項。
(一)呈獻本市「106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榮獲內政部評核全國特優第一名。
(二)呈獻榮獲內政部「106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執行成果評鑑全國特優。
-主辦機關:警察局
三、呈獻榮獲內政部106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殯葬管理業務績效評量優等。
-主辦機關:民政局
貳、主席致詞
一、大有國中參加在美國費城舉辦的「2017全球教育創新競賽」得到銅牌獎。此競賽由美國華頓商學院與全球大學評比機構英國QS合作舉辦,號稱全球教育界奧斯卡獎,參賽隊伍來自全世界1,000多所大學、企業及研究機構。大有國中是代表台灣參賽的唯一隊伍,且以中學名義和美國大學跨國組隊參加,獲獎實屬不易。大有國中將虎頭山、忠烈祠以AR、VR技術呈現,透過科技,讓學生更加認識學校所屬城市環境及文化,並將實境科技的教育應用技術向國際推廣,提升臺灣教育能見度,和市府推動的「智慧學校、數位學堂」計畫吻合,也是「亞洲‧矽谷」計畫的核心精神。
AR及VR技術對於未來教育,包括地理教學、生態教學、建築、醫學及文化等方面均能廣泛應用。本府在安東青創基地與微軟公司合作,建置AR/VR育成基地,遴選8個團隊進駐,目前許多大學亦前往參觀,可見台灣在此方面具發展潛力。
二、106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警察局同仁投入2,000多名警力,配合消防局災防搶救演練與民政局、體育局、觀光旅遊局、環保局、新聞處及各區公所等通力合作,完成「防情傳遞」、「警報發放」、「交通管制與人、車疏散」、「避難作為」、「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容量驗證」、「民防人力與各類防護團支援交通管制」及「災害救援之作為與效能驗證」等各項整備作為,獲得全國特優第1名,非常不易。今(107)年萬安41號演習訂於6月5日舉行,期望本府團隊能全力合作,再創佳績。
三、青春專案係為確保青少年暑假活動安全,降低其被害案件發生,結合中央與地方,積極規劃體能、休閒及知識學習活動,預防青少年偏差行為及危害事件。本府經內政部各部會評鑑,為全國六個績優縣(市)政府之一。感謝警察局、教育局、衛生局、社會局、都發局、經發局、勞動局及消防局,於專案期間的努力,讓桃園成為青少年的安全樂園,並將青少年關懷、保護工作做得更好。
四、直轄市、縣(市)政府殯葬管理業務績效評量每2年辦理1次,本府榮獲優等成績,於殯葬設施的設置及經營、殯葬禮儀服務業評鑑制度的建立與執行、環保自然葬的推廣等方面均得到肯定,目前正設立殯葬園區,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讓殯葬業獲得合理發展空間,感謝民政局及相關同仁的努力。
參、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財政局
報告案由:落實財產管理,積極資產活化
主席裁示:
(一)原鄉鎮市民代表會廳舍應儘速施工完成使用,原觀音、新屋、八德市(鄉)民代表會設置社福設施,請社會局加速完成活化工程。
(二)原桃園市民代表會設置多功能展演廳、媒體中心及辦公廳舍,請秘書處、新聞處及衛生局儘快完成。
(三)桃園地方法院預計108年搬遷,應儘早研議規劃第二行政園區,亦可考量將中路土地改革陳列館部分空間一併納入整體規劃。
(四)各機關宿舍請本於權責,除人性化處理外,該收回就收回。
(五)國有、市有、軍方閒置土地,請區公所爭取代管,可規劃綠美化或作為停車場、小型公園等,必要時亦可請地政事務所協助清查。
(六)有關資產活化,請財政局持續督導。
二、報告機關:桃園航空城公司
報告案由:桃園航空城產業論壇及簽署合作備忘錄分享 
王副市長明德裁示:
桃園航空城計畫再公展都市計畫面積4,560公頃,包括機場、商業區、農業區、產專區等,產業發展區面積僅約700公頃。
除參考韓國松島外,亦可至新加坡等地汲取經驗,請航空城公司進一步與都發局、工務局及經發局等,研議開發模式規劃未來發展。
三、報告機關:水務局
報告案由:桃園淹水土石流通報網頁
王副市長明德裁示:
(一)請水務局在汛期開始(107年5月)前,完成開發「桃園淹水/土石流通報網頁」,並透過本府line群組、跑馬燈等方式加強行銷宣導。
(二)期許各機關,尤其是業務繁雜、需提供民眾較多資訊者,應儘量將業務資訊化,以提供民眾更快速準確的服務。
伍、各機關業務報告
王副市長明德裁示:
(一)研考會分析1999民眾陳情工程建設案去年第4季頗有成長,大多為反映交通安全維護及施工時間問題,請依游副市長建議納入本市路平路暢專案會議研議,請郭參事振寰協助。
(二)秘書處已於1月19日將春聯送至各區公所,請公所協助發送家戶。   
陸、提案討論(無)
柒、列管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王副市長明德裁示:
體育局辦理「規劃龍岡國民運動中心」案,依研考會意見,解除列管,另納入本府重大建設計畫107年度新增列管案件;另重大建設進度及品質,請各機關持續加強辦理。
捌、臨時動議(無)
玖、主席指(裁)示事項(無)
拾、散會:上午10時30分
桃園市政府第155次市政會議紀錄
桃園市政府第155次市政會議紀錄
時間:107年1月31日上午9時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鄭市長文燦(前段)
   王副市長明德(後段)
出席:如簽到簿                              記錄: 股長 朱育慧
                              科員 黃怡禎
壹、獻獎
一、表揚平鎮高中跆拳道代表隊參加106年全國總統盃跆拳道錦標賽得獎選手。
(一)金牌 張語欣同學
(二)金牌 李孟恩同學
(三)金牌 廖閎銘同學
(四)銀牌 林婕妤同學
(五)銅牌 鍾侑蓁同學
(六)金牌 黃冠錡同學
(七)金牌 王德龍同學
(八)金牌 張力千同學
(九)銀牌 徐土崴同學
(十)銀牌 吳宇凡同學
(十一)銅牌 余姿慧同學
二、頒發本市106年各機關績優事務人員。
-主辦機關:秘書處
(一)八德地政事務所 呂燕玲女士
(二)警察局 張博鈞先生
(三)工務局 林碧蓮女士
(四)警察局 陳清國先生
貳、主席致詞
一、本市平鎮高中跆拳道代表隊參加106年全國總統盃跆拳道錦標賽,榮獲雙料冠軍,值得獎勵;市府將與跆拳道協會舉辦大獎賽,是僅次於奧運的大型跆拳道國際比賽,期許本市選手持續努力、再創佳績。此外,請體育局儘快整修桃園巨蛋,改善屋頂漏水情形。
二、本市優秀基層事務人員認真負責,是市政建設進步的功臣,恭喜榮獲106年各機關績優事務人員的同仁,也致上最深的謝意。
三、本市公有館舍如集會所、活動中心、老人文康中心、文化局及原民局所轄各館舍等,因應一例一休、假日開館議題,經市府各機關協調後實施如下:
(一)為提升假日服務品質及市民使用的方便性,各機關館舍將調整為週六、週日開放,週一休館,原則於2月1日起實施。
(二)為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各館舍所需人力,以輪值、排班、加班或運用志工等4種方式優先調配;如調配後人力仍有不足,則聘用時薪制臨時人員支援,支薪標準為每小時154元,為勞動部規定之基本時薪140元加計1成。
(三)現有館舍如屬租借性質如訓練教室、展演廳等,將視假日借用情形配合開放;部分館舍為委託營運或委外經營者,請相關機關本於職權修改契約內容,讓假日得以開館。未來本市新增館舍,也比照辦理,以輪值、排班、加班或運用志工等方式調配人力,符合市民假日使用的習慣與期待。
(四)如有館舍已排定週一固定辦理活動,請機關彈性調整,以支援人力的方式,讓既有週一活動能繼續提供服務。
四、因應桃園的文化發展需求,本市將在青埔機九用地,同步規劃桃園流行音樂中心及原住民族文創中心2項設施,將連結機場捷運A17站,毗鄰橫山書法公園、書法藝術館、華泰名品城、國際級水族館等,串聯為青埔重要設施廊帶,請文化局向文化部爭取35億元建設經費,原民局向原民會爭取5億元經費,並統合規劃。
參、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都市發展局
報告案由:機九用地整合規劃專題報告
王副市長明德裁示:
(一)關於航空城公司搬遷時程及地點,請再協調研議。
(二)請文化局及原民局向中央爭取經費,讓本案早日動工。
二、報告機關:農業局
報告案由:2018年桃園市媽媽桃暨水蜜桃行銷推廣計畫
王副市長明德裁示:
(一)有關媽媽桃業務平台,請邱副秘書長協調農業局跟原民局持續推動。
(二)為使行銷工作順利推動,請相關機關如觀旅局、區公所、衛生局等配合農業局需求提供協助,並請新聞處協助行銷宣傳。
三、報告機關:八德區公所
報告案由:大安公墓新建納骨堂規劃
王副市長明德裁示:
(一)請嚴格控管殯葬所興建期程,依規劃期程完成新建納骨堂。
(二)請八德區公所在新建納骨堂未完成前,如遇塔位不足,請轉介至龍潭、蘆竹及楊梅,並設置暫厝區,暫供民眾使用,並請民政局提供協助。
伍、各機關業務報告
王副市長明德裁示:
(一)謝謝文化局將本市藝文活動整理成「桃園藝文」手冊,請各機關首長協助宣傳以推廣本市藝文活動。
(二)請體育局持續進行本市巨蛋修繕工作。
陸、提案討論
一、提案機關:水務局
提案案由:為訂定「桃園市建築基地開發排入雨水下水道逕流量標準」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機關:工務局
提案案由:為修正「桃園市興辦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標準」第8條之1及第2條附表1、附表2 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柒、列管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王副市長明德裁示:請辦理重大建設機關持續加強列管工程進度。
捌、臨時動議(無)
玖、主席指(裁)示事項(無)
拾、散會:上午10時22分
桃園市政府第152次市政會議紀錄
桃園市政府第152次市政會議紀錄
 
時間:107年1月10日上午9時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鄭市長文燦(前段)
   游副市長建華(後段)
出席:如簽到簿                              記錄: 科長 林裕玟
                              科員 黃怡禎
壹、頒獎
一、頒授本市簡珮如女士傑出市民證書。
-主辦機關:文化局
二、表揚本市榮獲2017年第69屆德國紐倫堡國際發明展發明人。
-主辦機關:經濟發展局
(一)金牌 鄭張權先生
*得獎作品:自動分流之多管路空壓泵抽補水循環系統
(二)金牌
黃拓騰先生
洪明芳先生 
季豪祥先生
*得獎作品:音域切換耳機
(三)金牌
陳勁初先生 
許勝傑先生 
陳彥博先生 
林定威先生 
李麗雅小姐
陳婉屏小姐
*得獎作品:
(1)一種具降低癌細胞抗藥性之樟芝菌絲體萃取物及其醫藥或食品組合物
(2)一種用以防止猴頭菇菌絲體發酵過程中產生猴頭素A快速降解之培養方法
(四)銀牌 李維淳先生
*得獎作品:智慧語音控制床頭櫃
(五)銀牌 羅珮瑄小姐
*得獎作品:化合物α-水芹烯用於製備增加蝦類存活率之藥物的用途
(六)銀牌 吳奇霖先生
*得獎作品:智慧型電能調控系統及其方法
(七)銀牌 鄧杰人先生
*得獎作品:太陽能非燒結磚電力系統及其太陽能非燒結磚裝置
貳、主席致詞
一、本市簡珮如女士是國際知名舞蹈家,榮獲有舞蹈界奧斯卡之稱的貝西獎,是台灣第一人獲此殊榮。簡女士於今年世大運開幕擔任獨舞,舞藝精湛;簡女士不只為美國首屈一指的瑪莎˙葛萊姆舞團首席舞者,又獲義大利最佳當代女舞者獎,並被美國舞蹈雜誌選為「年度最佳表演者」及獲選為美國澤西市「女歷史月」的代表人物,實為本市之光。
簡女士將於今年3月與瑪莎.葛萊姆舞團來台演出,請文化局協助聯繫,安排適當場合,讓民眾了解本市有此位傑出市民。
二、第69屆德國紐倫堡國際發明展中,台灣代表團共得到14面金牌、14面銀牌、8面銅牌,其中桃園代表團得到3金4銀,表現亮眼,值得鼓勵。
三、本市於去(106)年11月30日,正式完成有線電視全數位化,具有HD高畫質、節目分級表、隨錄隨選、遠距安心服務、多螢幕使用、公共資訊等特點;其中,市府與北桃園有線電視合作設立「桃園館」資訊選單,內有桃園影音館、新聞、市府活動、觀光旅遊及桃園市市民卡優惠等,今年更結合水情APP功能,讓市民可以獲得更多資訊。
本市有線電視數位化未來工作重點,有多元選擇付費機制,請新聞處與NCC密切聯繫,持續推動;工務局纜線清整計畫,針對纜線附掛建立規範,並與業者協商清整時程;落實媒體近用權,透過PAC影像培力工作坊,讓市民可以使用有線電視。
收視費率方面,107年度有線電視收視費除了低收入戶維持免費外,新增中低收入戶可享半價優惠,請社會局加強宣導此項新措施。
另外,請各區公所協助辦理13區巡迴座談會,推廣有線電視全數位化概念及多元選擇付費機制,與市民充分溝通。
四、2018桃園燈節將於南崁溪沿線舉行,共分為四大燈區,因應今年為狗年,特別向美國申請授權,以Snoopy作為燈區設計,於2月12日試燈,2月21日(初六)正式開幕,歡迎市民朋友一同至南崁溪賞燈;而小提燈「桃喜狗」將於1月24日亮相,並將與作為設計發想的桃園機場緝毒犬米格魯一同登場。
五、果菜市場公司未來3個努力方向,第一、農藥檢驗,讓消費者安心;第二、推廣有機蔬菜及吉園圃蔬菜,行銷在地食材及產品;第三、規劃成立冷藏倉儲中心,發揮預先儲藏的功能,保障生產者收益,且可維持菜價不受天災波動,維護消費者權益。冷藏倉儲中心開工及建置時程,請農業局及果菜市場公司共同掌握並順利完成。
六、桃園市的軌道建設已進入建設期,為因應捷運時代來臨,且本市鐵路地下化計畫業已定案,捷運工程處將改制為捷運工程局,可適當增加員額,引進高階人力,讓相關工程推動更為順利;另外,市府將成立資訊科技局,各機關資訊人員將移撥1至2位至該局,協助該機關資訊業務且資訊同仁可穩定升遷;未來市民卡、資訊類及科技類等業務由資訊科技局負責,並統整及推動智慧城市計畫,經發局則主責創業聚落開發,推動重大產業投資案,產學合作由亞洲矽谷計畫專案辦公室負責,透過專業分工,讓相關業務推展更加順利。捷運工程局及資訊科技局預定4月1日掛牌,請人事處協調推動。
此外,環保局也將增設二級機關海岸管理處,管理台61線以西地區,將生態保育、污染管制、觀光遊憩三位一體推動,並落實海岸管理法,讓桃園的四大生態亮點:許厝港國家溼地、草漯沙丘、觀新藻礁、新屋石滬的海岸生態得以妥善保護。必要時將向相關區公所徵調人力,協助區公所管理海岸,如海飄垃圾、海岸生態、防汛、休閒自行車道等,並可規劃在竹圍漁港到永安漁港之間設置兼具景點觀光功能的休息站,充分利用台61線;請環保局及人事處儘快成立海岸管理處。
參、確認上次會議記錄
主席裁示: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新聞處
報告案由:桃園有線電視全數位化元年
游副市長建華裁示:
(一)新聞處未來將辦理全數位化13區巡迴座談會,屆時請各區公所及相關機關全力配合,讓市民了解數位電視的優點。
(二)纜線地下化是目前市府工作重點之一,請工務局持續推動,將相關纜線包括有線電視部分重新清整,並跟業者協調提升寬頻人手孔及寬頻管道增設引出管。
(三)今年新增中低收入戶享有收視費半價優惠,請社會局及區公所配合加強宣導。
(四)因應未來多元選擇付費機制,請新聞處於公聽會中適切表達地方意見,提出滿足閱聽人需求之方案。
二、報告機關:觀光旅遊局
報告案由:2018桃園燈節
游副市長建華裁示:
謝謝觀光旅遊局策劃2018桃園燈節以及相關機關的協助,今年燈節請市府所有機關共同配合,讓市民朋友們一同歡慶元宵。
三、報告機關: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報告案由:業務報告
游副市長建華裁示:
(一)請農業局及果菜公司掌控冷藏倉儲中心開工及完成時程。
(二)請果菜公司在農藥檢驗上持續加強把關,讓桃園市民可安心食用本市農產,並請持續推廣有機蔬菜,讓桃園的有機蔬菜成為全國的指標。
伍、各機關業務報告
游副市長建華裁示:
關於民政局所提之役政變革及機關替代役部分,請各機關特別注意,並請各區公所協助宣導此次役政變革。
陸、提案討論
一、提案機關:消防局
提案案由:為本市楊梅區幼獅消防分隊申請報廢拆除未達使用年限之消防廳舍,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機關:人事處
提案案由:為修正「桃園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6條、第16條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柒、列管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游副市長建華裁示:
依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建議全數案件持續追蹤列管。
捌、臨時動議(無)
玖、主席指(裁)示事項(無)
拾、散會:上午11時00分
桃園市政府第153次市政會議紀錄
桃園市政府第153次市政會議紀錄
 
時間:107年1月17日上午9時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鄭市長文燦(前段)
   游副市長建華(後段)
出席:如簽到簿                              記錄: 股長 朱育慧
                              助理員 徐筱雯
壹、頒獻獎
一、表揚本市吳浩銘選手參加2017年世界保齡球錦標賽勇奪金牌。
-主辦機關:體育局
二、頒發本府106年度創新提案獲獎計畫。
-主辦機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創新獎(機關/計畫名稱)
(一)地政局 桃園航空城地上物查估系統
(二)水務局 桃園淹水/土石流通報網頁
(三)水務局 水權申請書件簡化(個人提案:朱家駒技士)
(四)社會局 志願服務榮譽卡線上申辦
(五)環保局 井水送驗e指搞定
*點子獎(機關/計畫名稱)
(一)衛生局 中醫助孕養胎調理線上申辦
(二)主計處 建立友善經費核銷環境
(三)都發局 簡化都市設計審議申請作業及相關資訊數位化管理作業
(四)勞動局 外國人入境通報線上進度查詢
(五)消防局 建置學生租屋安全檢測平台
(六)新聞處、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桃園市纜線清整標章計畫
三、呈獻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榮獲兩項獎項。
-主辦機關:原住民族行政局
(一)呈獻本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榮獲「106年度全國原住民族地方文化館活化營運及專業升級計畫年度評鑑」優等第一名
(二)呈獻榮獲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原住民族土地管理業務績效評比」佳獎
貳、主席致詞
一、吳浩銘選手參加2017年世界保齡球錦標賽勇奪金牌,本賽事由世界保齡球總會每4年舉辦1次,本次計有43個國家及216位選手參賽,吳浩銘選手於本項賽事中表現亮眼,以男子全項5221積分,勇奪金牌,是我國繼26年前馬英傑選手後,第2面男子全項金牌。
吳選手自大學即開始接觸保齡球,曾獲「2006年菲律賓風暴保齡球盟主挑戰賽」金牌,並於「中華民國106年全國中正盃保齡球錦標賽」榮獲男子個人第一名、男子盟主第一名、男子全項第二名及男子雙人組第一名,且代表我國參加「2017年第5屆亞洲室內暨武藝運動會」,亦榮獲男子個人銅牌,期待吳浩銘選手能續攀高峰,為我國爭光。
2019年本市將舉辦全國運動會,請體育局輔導合格的保齡球館作為保齡球比賽場地,另外謝謝桃園市體育會保齡球委員會主任委員即本市楊朝偉議員,為保齡球貢獻心力。
二、新任衛生局長王文彥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醫學系,曾任日本京都大學外科研究員、美國明尼蘇達州州立大學外科研究員,並擔任過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副院長、基隆醫院院長及竹東醫院院長,在醫界備受肯定,期勉王局長的醫療專業、溝通協調能力可帶領衛生局團隊,打造健康城市。市府目前積極推廣公私立醫院成立長照中心,如: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預計在新屋擴建醫療大樓;國軍桃園總醫院也預計於龍潭區設置長照中心等。前局長蔡紫君過去3年打下良好基礎,王局長具公共衛生、長照等醫療專業,可帶領衛生局團隊,達成維護市民健康、長期照護的醫療目標,持續深化相關業務。
新任政風處長鄧雅文曾擔任過司法院政風處副處長、考試院政風室主任、農委會政風室主任及行政院新聞局政風室主任等要職,經驗豐富,相信能夠建立良好的政風制度,政風人員的把關,讓市府團隊採購、工程等程序更完善,期許鄧處長帶領政風同仁成為市府為民服務最好的夥伴。
警察局副局長顏德麟昨(16)日退休,今日轉任桃捷公司顧問,顏顧問於警察機關服務43年,曾任基隆港務警察局長、澎湖縣警察局長、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等,具有豐富行政經驗。機場捷運為全台最長的捷運路線,需協調的介面節點很多,如:A1站與台北車站共同進行防災演練;A12、A13、未來的A14亦須與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合作進行安全演練;中壢車站即將成為交通樞紐等,期許顏顧問能協助桃捷公司,落實完善災難預防、安全維護工作。
三、政府治理核心為依法行政、為民服務,應該不斷創新突破,讓服務與管理更智慧化。106年度創新提案共徵得60個提案,其中11個提案進入複審,評審結果創新獎5名、點子獎6名,共11件得獎,得獎提案皆具創新性、可行性及效益性,相關提案各局處可研議辦理,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創新獎」:地政局的「桃園航空城地上物查估系統」:減少傳統紙本紀錄、圖紙列印與展圖不便性,並設置線上查詢服務,「桃園航空城計畫」因查估量大,該系統可便利許多民眾;水務局「桃園淹水/土石流通報網頁」與臉書粉絲團版主合作,首創災情網頁通報服務,串連災情和通報系統,提升救災速度;水務局「水權申請書簡化」為六都首創,減少行政流程;社會局「志願服務榮譽卡線上申辦」,規劃整合志工招募、時數查詢、排班與差勤等,減少紙本作業;環保局「井水送驗e指檢定」線上申請亦為六都首創,由專人到府採樣,縮短辦理時間為10天,並同時建立水井GPS資料庫。
「點子獎」:包含衛生局「中醫助孕養胎調理線上申辦」,首創中醫助孕調理線上申辦服務;主計處「建立友善經費核銷環境」,簡化核銷憑證、彈性使用經費,並設置網站專區,提供整合式資料;都發局「簡化都市設計審議申請作業及相關資訊數位化管理作業」,推行電腦化標準作業流程,縮短審議時間,資訊公開透明;勞動局「外國人入境通報線上進度查詢」,可加速申請聘雇許可時間,優化公部門服務;消防局「建置學生租屋安全檢測平台」,保障學生居住安全;新聞處「桃園市纜線清整標章計畫」,以顏色辨識纜線歸屬,加速纜線維修、清整效率。
請水務局、農業局評估龍潭、平鎮、大溪灌區水利工程,研議整體規劃。
四、本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榮獲「106年度全國原住民族地方文化館活化營運及專業升級計畫年度評鑑」優等第一名及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原住民族土地管理業務績效評比」佳獎,「106年度全國原住民族地方文化館活化營運及專業升級計畫年度評鑑」是全國29個地方原住民族文化會館年度評鑑,該館榮獲優等第一名。原住民族文化會館2004年成立,保存、推廣原住民文化、結合博物館功能,營造生活美學及推動文創產業,106年策辦8項特展、14場次藝文展覽。本府規劃改善原住民族文化會館演藝廳,結合原住民文創中心及駐館藝術家計畫,透過結合活化政策,打造更好的原住民族文化會館環境。
機場捷運A17站航空城願景館公園,研議設立國家級的原住民文創中心,A17站研議規劃為原住民族主題車站,研議設立桃園流行音樂劇場結合原住民族文創中心,室內演唱會空間可容納2,500人、戶外演唱會可容納1萬2,000人,讓桃園成為辦大型活動的良好場所。市府規劃原住民族文化會館活化升級,搭配國家級原住民族文創中心、桃園流行音樂劇場計畫,讓原住民族文化發展更能永續經營。
五、集會所、市民活動中心、老人文康中心等社福館舍,考量市民方便性,各館舍星期六、日建議開放,評估於星期一休館。請游副市長召集人事處、勞動局、主計處、民政局、教育局、社會局、原民局、文化局、區公所等相關機關研議,增加臨時人員補足人力,於星期六、日開放館舍,儘量於2月1日前完成相關規劃。
參、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交通局
報告案由:桃園市政府與行政執行署聯合查扣停車欠費車輛
主席裁示:
(一)違規車輛清查計畫,結合停車管理資訊系統及路外停車場車牌辨識系統,將欠費車輛扣在停車場,或發現欠費車輛,立即通知行政執行署前往查封,由行政執行署保管及拍賣欠費車輛。
(二)可研議整合各機關業務辦理,包括已移送強制執行之稅捐、規費或罰鍰;積欠停車費超過1萬元之車輛;地稅局3,621筆欠稅車號資料;監理單位超過2萬筆註銷號牌車號資料。透過交通資訊的應用,掌握車輛行蹤,即時通報行政執行署扣車。
二、報告機關:平鎮區公所
報告案由:平鎮區高連擋土牆美化工程
游副市長建華裁示:
(一)各相關機關可評估適合參與式預算之業務,提升公民參與。
(二)如有違規廣告物設置,請區公所依程序辦理移除。
三、報告機關:地政局
報告案由:桃園航空城地上物查估系統
游副市長建華裁示:
(一)地上物查估作業依地上物屬性區分,如:建物、農林、墳墓、工廠遷移、營業損失等,由相關查估權責機關負責執行。地上物查估所涉及單位多,包括農民、工商、建管、古蹟文化、墳墓等。本系統將相關資料及圖說進行整合,地主藉由線上查詢可瞭解查估狀況,具有高透明度。
(二)本系統不僅適用於航空城計畫,同時也能運用於本市各種地上物查估專案,各相關機關可充分利用。
(三)歷史建物、古蹟等是否發放獎勵金以專案討論方式另案研議。
伍、各機關業務報告(無)
陸、提案討論(無)
柒、列管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游副市長建華裁示:各列管案件請注意時程,加強辦理。
捌、臨時動議
人事處張處長建智:
本處和天下雜誌簽約,辦理天下創新學院提供各局處長可線上學習。
游副市長建華裁示:
謝謝人事處和天下雜誌合作,歡迎各局處首長利用零碎時間學習。
玖、主席指(裁)示事項(無)
拾、散會:上午11時15分
政令
訂定「桃園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8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070034899號
附件:桃園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訂定「桃園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附「桃園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市長 鄭文燦
 
 
桃園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7年2月8日府都建照字第1070034899號令訂定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一、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五條規定有關申請重建及重建計畫之審查事項,特訂定本要點。
二、重建計畫經申請人會同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府建築管理處(以下簡稱建管處)提出申請,由建管處進行初審,審查文件資料不全者,得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得駁回其申請:
(一)重建計畫申請書。
(二)符合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各款規定重建資格之證明文件或第三項所定未完成重建之危險建築物證明文件。
(三)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
(四)重建計畫範圍內之第一類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報核日前三個月內印製)或其他權利證明文件。
(五)重建計畫範圍內之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名冊、同意書(報核日前三個月內簽具)。
(六)報核日前三個月內印製之地籍圖。
(七)建築線指示(定)圖(免指定或指示建築線地區,應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八)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建築物配置及設計檢討示意書圖。
(九)原建蔽率、原建築容積檢討,及申請容積獎勵之項目、額度。
(十)經本府指定之其他文件。
重建計畫依前項規定完成初審者,由建管處提送桃園市建造執照預審小組(以下簡稱預審小組)審查。
第一項申請文件有關之書表格式範本,由本府公告之。
三、預審小組審查重建計畫之項目如下:
(一)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容積獎勵辦法申請容積.勵之項目及額度。
(二)重建計畫範圍內之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事項。
(三)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有關建蔽率放.之事項。
(四)其他經本府認有必要之審查事項。
四、受託設計建築師應親自出席或委託其他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代理出席預審會議簡報及說明,未依規定辦理者,建管處得退回其申請案件。
重建計畫經預審小組審查通過後,應於會議紀錄送達之次日起四十五日內提具容積獎勵協議書及第二點所訂之相關書圖一式三份,報請本府辦理重建計畫核定程序;屆期未提具者,得廢止原審查結果。
五、依前點第二項規定審核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重新依第二點第二項及第三點規定程序辦理:
(一)變更重建計畫範圍。
(二)變更容積獎勵項目及額度。
(三)其他經預審小組認定應重新審查之事項。
修正「桃園市建築工程施工勘驗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日生效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施字第1070036357號
附件:
 
修正「桃園市建築工程施工勘驗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日生效。
附修正「桃園市建築工程施工勘驗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
 
市長 鄭文燦
 
 
桃園市建築工程施工勘驗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修正規定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九日府都建施字第一○七○○三六三五七號函頒發
 
三、施工勘驗以書面審查為原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現場勘驗:
(一)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二樓及屋頂版。
(二)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二樓版。
(三)規模在十六層以上建築物之十六樓版。
(四)其他經本府指定之項目。
監造人、承造人之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或工地負責人應親自出席會同現場施工勘驗。監造人因故無法到場時,應委託具桃園市建築師公會核發並報本府備查之事務所職員證者或開業建築師代理。但前項第四款情形監造人須親自出席,不得代理。
四、申報施工勘驗,承造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府提出:
(一)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正本。
(二)建築工程勘驗申報書。
(三)建築工程必須勘驗部分申報表。
(四)建築物施工勘驗檢查表及紀錄表。
(五)建築物監造、監督或查核報告表。
(六)建築物施工中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督察紀錄表。
(七)申報施工勘驗之建築物全景及申報樓層之現況相片。
(八)承造人之專任工程人員及監造人至現場勘驗相片。
(九)鋼筋(鋼骨)保證書、鋼筋無放射性污染證明或品質證明書(出廠證明書或TAF認證試驗室檢驗證明)。
(十)前施工階段之混凝土品質保證書、氯離子含量檢測報告書(含檢測數據單)或強度試驗報告。但申報屋頂施工勘驗者,應於使用執照申請時一併檢具。
(十一)施工期間必須勘驗部分運用內政部認可之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或新材料者之相關證明文件。
(十二)施工期間必須勘驗部分運用隔震元件或消能元件者,其實體試驗及性能保證試驗(測試)報告書、施工紀錄、照片及專任工程人員與監造人查核紀錄。
(十三)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加註應附文件。
(十四)其他經本府指定之文件。
監造人委託其他人員至現場勘驗時,應分別依下列規定檢具相關文件:
(一)屬前點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應辦理現場勘驗之情形:
1、委託其他開業建築師,應檢具委託書、受託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受託開業建築師現場勘驗相片及監造人現場勘驗相片。
2、委託具桃園市建築師公會核發並報本府備查之事務所職員證者,應檢具委託書、桃園市建築師公會核發並報本府備查之事務所職員證、受託人現場勘驗相片及監造人現場勘驗相片。
(二)非屬前點第一項但書規定情形,而採書面審查之樓層:
1、委託其他開業建築師,應檢具委託書、受託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及受託開業建築師現場勘驗相片。
2、委託監造人事務所員工,應檢具委託書、桃園市建築師公會核發並報本府備查之事務所職員證及受託人現場勘驗相片。
工程施工負責人如有異動,承造人應造冊通知監造人,並副知本府。
消防設備審查許可文件,得於二樓版查驗時附卷備案。
六、未按規定申報施工勘驗而先行施工者,除圍牆或現場構築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應由監造建築師出具結構安全證明文件外,未依規定申報勘驗部分,由承造人於該樓層申報勘驗時,檢附專業公會或團體出具含有結構材料強度與材質證明文件、無輻射鋼筋(鋼骨)及氯離子含量檢測結果符合規定之安全鑑定報告書,始得施工。
前項安全鑑定報告書鑑定結果未合格者,起造人應立即停工,並向本府提報結構補強計畫並辦理變更設計,無法補強者應予拆除。
第一項專業公會或團體之資格為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公會或其他經政府核准立案,其章程中規定有建築物工程鑑定業務項目之專業團體。
訂定「桃園市原住民族失能長者接受長照服務機構服務補助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府原福字第1060303500號
附件:桃園市原住民族失能長者接受長照服務機構服務補助要點
 
訂定「桃園市原住民族失能長者接受長照服務機構服務補助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桃園市原住民族失能長者接受長照服務機構服務補助要點」
 
市長 鄭文燦
 
 
桃園市原住民族失能長者接受長照服務機構服務補助要點
 
中華民國107年2月13日府原福字第1060303500號令訂定
 
一、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及保障自治條例第1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原住民族長者長期照護服務事項,減輕長者及家庭照顧者負擔,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定事項,由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原民局)、社會局、衛生局、本市各區公所及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照管中心)執行之。
三、本市年滿五十五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之原住民,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申請本要點補助:
(一)為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照管中心評估為中度或重度失能,並依其家庭支持功能認有接受機構住宿式服務之必要。
(二)為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其無扶養義務人、扶養義務人無力扶養或戶內無親屬,經本府認有生命、身體之危難或生活陷於困境,而有接受機構住宿式服務之必要,並以專案申請。
四、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未實際居住本市:
(一)最近一年內居住國內之時間合計未滿一百八十三日。
(二)設籍戶政事務所,未提供實際居住本市之相關證明。
五、本要點之補助基準:
(一)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新臺幣一萬八千六百元。
(二)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新臺幣二萬一千元。
六、本要點之補助項目為入住機構必需之給養費、膳雜費、醫療照顧費、服務費及護理衛材費等相關費用。
入住呼吸照護病房、耗材(如尿片)及超過本要點補助基準之費用,應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七、申請本要點補助者,應先向照管中心申請進行失能程度評估;經評定符合第三點規定者,應於一週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或照管中心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由區公所自行開立)。
(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四)三個月內之體格檢查表,其中應包括一般檢查、傳染病、胸部X光、B型肝炎、梅毒、愛滋病及糞便(桿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及寄生蟲感染)檢查等項目。
(五)經地區級以上醫院醫師診斷為生活無法自理或部分自理之證明書。
區公所受理前項申請後,應於三日內將申請案件函送照管中心。
八、經本府核准補助者,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入住機構前,提供體格檢查表供機構審查入住資格。
(二)每半年接受照管中心進行失能程度複評或本府訪視。但為重度失能,各項日常生活活動皆需他人完全協助,並持續達一年以上者,不在此限。
(三)非經本府同意,不得更換入住機構或辦理退住。
九、機構應依受補助者之情況,提供妥適之照顧服務。
十、本府得隨時派員訪視機構及受補助者。
十一、本府於每年辦理受補助者之資格總清查後,應將資格異動情形通知受補助者;如有喪失補助資格者,並應通知其繳回溢領之補助款。
十二、區公所應每年協助受補助者辦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本要點所定資格之複查;其符合規定者,應繼續補助。
十三、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已領取補助者,本府得廢止或撤銷補助,並追繳其溢領金額:
(一)已聘僱看護(傭)照顧。
(二)已領有政府之生活津貼、重病看護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或其他相同性質之照顧費用補助。
(三)不符合第三點規定。
(四)以虛偽不實資料或文件、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申請或領取補助。
前項第四款如係機構所為或可歸責於機構者,本府得停止受理入住該機構之補助新案申請。
十四、提供本要點補助項目服務之機構,應為合法立案,並經主管機關評鑑為乙等以上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督導考核)為甲等以上之護理之家或評鑑為合格之精神護理之家,且應與本府訂定「桃園市原住民族失能長者接受長照服務機構服務補助契約」。
前項機構申請撥(退)款、其核銷方式、需配合事項及其他權利義務關係,應依當年度與本府訂定之契約內容辦理。
訂定「桃園市建築工程竣工查驗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ㄧ百零七年四月二日生效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施字第1070036423號
附件:
 
訂定「桃園市建築工程竣工查驗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ㄧ百零七年四月二日生效。
附「桃園市建築工程竣工查驗注意事項」
 
市長 鄭文燦
 
 
桃園市建築工程竣工查驗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九日府都建施字第一○七○○三六四二三號函頒發
 
一、本注意事項依桃園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二、建築物周邊環境之查驗項目:
(一)搭蓋之圍籬、遮版、鷹架、工棚、樣品屋、模版及支橕等應拆除完竣。
(二)綠化設施應施作完成。
(三)其他必要之現場環境清潔事項。
三、建築物主要構造、室內隔間及主要設備之查驗項目:
(一)主要構造(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按核准圖施作完成。
(二)查驗樓層之長寬尺寸與核准圖相符。
(三)查驗樓層之高度與核准圖相符。
(四)室內隔間及內部空間:
1、樓梯間、門廳、牆壁等公共設施飾材施作完成。
2、分戶牆及防火區劃牆與核准圖相符。
(五)建築物立面:
1、建築物立面飾材施作完成。
2、門窗框安裝完成。
(六)建築物之天井及室內挑空與核准圖相符。
(七)建築物之主要設備:
1、消防設備:檢附消防單位核准文件。
2、避雷設備:施作完成。
3、污水處理設備:施作完成。
4、昇降設備:施作完成。
5、機械式停車設備:施作完成。
6、防空避難設備(防火門窗、爬梯及緊急進出口):施作完成。
四、停車空間之查驗項目:
(一)室外停車空間及車道地坪鋪設適當舖面材料,車位標示完成。
(二)室內停車之車位範圍按核准圖編號,並標示完成。
五、其他之查驗項目:
(一)雜項工作物按核准圖施作完成。
(二)建造(雜項)執照加註事項辦理完成。
六、本注意事項所規定之項目採抽驗方式辦理。未經查驗之項目及隱蔽部分,由監造人、承造人及專任工程人員簽證負責,且不得因辦理查驗而免除其責任。
依前項規定查驗時,應填載建築工程查驗紀錄表(如附表一)。
修正「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編制表」;「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生效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府人企字第1070034274號
附件:如文
 
修正「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編制表」;「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生效。
附修正「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編制表」
 
市長 鄭文燦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組織規程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三條  本局設下列科、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規劃設計科:辦理重大工程規劃與道路定線、本局及所屬機關各項工程(含寬頻及共同管道)與維護管理業務之督導、監辦及考核、一定規模以上工程興建計畫審核、工程相關標準作業程序訂定、工務綜合計畫及中央補助款事宜、掌理道路基金管理、補助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各機關學校設備與工程建設。
二、景觀工程科:都市計畫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與指定埤塘新建工程之景觀設計及綠美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行道樹等景觀工程業務之督導。
三、工程用地科:辦理瓶頸道路改善工程規劃及基本設計、本局或其他機關委託新建道路、橋梁及隧道等公共設施用地範圍內之地上物清查、障礙物調查、測量、繪圖、估價、協議、拆遷及指導、用地產權之變更、移轉及囑託登記、其他用地取得之基本作業及徵收爭議、各項工程用地取得或爭議協調等事項。
四、工程施工科:道路工程施工及材料試驗、監辦、督導考核道路養護工程及新建工程、協助公共工程規劃及設計檢討、執行全民督工業務、進行工程施工品質查核及督導績效考核、推廣創新工法與材料、建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制度、設計及訂定施工規範、辦理工程品質與施工技術相關專業教育訓練。
五、採購管理科:代辦本府各機關學校招標案件、採購制度建立、採購法令諮詢與輔導及教育訓練、上級機關監辦及核准與備查等事項。
六、秘書室: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管理與資訊、法制、公關、研考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第四條  本局置主任秘書、總工程司、專門委員、副總工程司、科長、主任、正工程司、秘書、專員、股長、副工程司、幫工程司、工程員、科員、助理員、辦事員、助理工程員、書記。
第十一條  局長出缺時,於繼任人員到任前,由本府派員代理之。
局長請假或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職務代理順序如下:
一、副局長。
二、主任秘書。
三、總工程司。
四、專門委員。
前項情形,本府得指派適當人員代理之。
第十二條  本局局務會議,由下列人員組成之:
一、局長。
二、副局長。
三、主任秘書。
四、總工程司。
五、專門委員。
六、副總工程司。
七、科長。
八、主任
九、本局所屬各機關首長。
前項會議由局長召集,並為主席。必要時,得由局長邀請或指定有關人員列席或出席。
第十四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本規程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二十四日及一百零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四年四月一日施行。
本規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十四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施行。
公告
公告解除本市大園區圳股頭段後館小段213(部份坵塊)等40筆地號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之劃定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2日
發文字號:府環水字第1070025114號
附件:解列農地套繪圖
 
主旨:公告解除本市大園區圳股頭段後館小段213(部份坵塊)等40筆地號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之劃定。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6條第2項規定暨本府環境保護局「105年-107年度桃園市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適當措施改善計畫(第3期之3-1)監督及驗證工作」。
公告事項:
一、本府分別以本府分別以102年6月20日府環水字第10207028363號公告、102年3月20日府環水字第10207011663號公告、102年3月20日府環水字第10207008263號公告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第16條及施行細則第10條公告以下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在案。
二、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進行污染改善後,106年9月28日至106年9月29日進行驗證,土壤中重金屬項目皆已低於食用作物農地之土壤污染管制標準,故予以解除本市大園區圳股頭段後館小段213(部分坵塊)、213-4(部分坵塊)、213-5(部分坵塊)、213-6(部分坵塊)、213-7(部分坵塊)、213-8(部分坵塊)、213-9(部分坵塊)地號;蘆竹區新庄子段910-1、929(部分坵塊)、930(部分坵塊)、931(部分坵塊)、932(部分坵塊)、933(部分坵塊)、934(部分坵塊)、1009(部分坵塊)、1010(部分坵塊)、1012、1022、1023、1024、1040(部分坵塊)、1047-7(部分坵塊)、1050、1051(部分坵塊)、1052(部分坵塊)、1060(部分坵塊)、1061(部分坵塊)、1062(部分坵塊)、1073(部分坵塊)、1075(部分坵塊)、1077(部分坵塊)、1078(部分坵塊)、1079(部分坵塊)、1079-1(部分坵塊)、1551-2(部分坵塊)、1640-11、1641-10、1653(部分坵塊)、1655(部分坵塊)、1702地號等40筆地號污染控制場址及管制區列管及相關管制事項。
 
市長 鄭文燦
公告受處分人王○慧(案件列管編號:1070416)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處分書公示送達一案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07001094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王○慧(案件列管編號:1070416)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處分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受處分人王○慧於106年12月23日在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7號,為警
二、查獲無正當理由施用及持有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本局依法裁處罰鍰及講習,經查受處分人戶籍為高雄市鳳山區第一戶政事務所(非為實際住居所),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三、旨揭處分書1份,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80529、承辦人:專員吳忠穎)。
 
局長 黎文明
核發本市地政士蔡瑋庭開業執照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9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070035261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市地政士蔡瑋庭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蔡瑋庭
二、證書字號:(102)台內地登字第0269○○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7)桃市地字第002177號
四、事務所名稱: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205號20樓之2
 
市長 鄭文燦
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2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070006455號
附件:
 
主旨: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07年2月21日起公告30日,並分別訂於下列時間地點舉辦說明會,請惠予準備會場。
(一)107年3月13日下午2時整假中壢區公所地下室大禮堂舉辦說明會。
(二)107年3月14日上午9時整假平鎮區公所3樓大禮堂舉辦說明會。
(三)107年3月14日下午2時整假八德區公所3樓第一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中壢區公所、平鎮區公所及八德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或中壢區公所、平鎮區公所及八德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市長 鄭文燦
公告有關黃心俞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0700334151號
附件:
 
主旨:告有關黃心俞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黃心俞。
  二、身分證字號:H○○○○○****。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137號。
  四、事務所名稱:黃心俞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平鎮區民族路239號6樓之1。
  六、建築師證書:103年11月24日建證字第6589號。
 
市長 鄭文燦
公示送達本府107年2月14日府經登字第1070021404號函公文書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府經登字第10700214041號
附件:桃園市政府107年2月14日府經登字第1070021404號函
 
主旨:公示送達本府107年2月14日府經登字第1070021404號函公文書。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80及81條。
公告事項:依據商業登記法第6條及第29條規定廢止廣通禮儀企業社(統一編號:30111593,負責人:徐○銓)所營業務「JZ99151殯葬禮儀服務業」之登記事項暨商業登記。
 
市長 鄭文燦
桃園市心境揚文教協會自請解散,自即日起依法解散,並註銷立案登記及圖記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府社團字第1070014368號
附件:
 
主旨:桃園市心境揚文教協會自請解散,自即日起依法解散,並註銷立案登記及圖記。
依據:人民團體法第59條第1項第5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註銷立案之人民團體資料:
(一)名稱:桃園市心境揚文教協會
(二)會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一段184號4樓
(三)理事長:張俊虎
(四)註銷原因: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解散
二、經公告註銷之人民團體,其立案證書及圖記自公告日起失效。
三、上開人民團體自公告日起不得以該會名義對外行文,該協會所負之債權、債務悉依人民團體法及民法有關規定辦理。
 
市長 鄭文燦
核發本市地政士邱姹萱開業執照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070038791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市地政士邱.萱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邱.萱
二、證書字號:(107)台內地登字第0281○○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7)桃市地字第002178號
四、事務所名稱:邱.萱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央街47號4樓之1
 
市長 鄭文燦
註銷本市地政士許瓊玖開業執照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070039746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地政士許瓊玖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許瓊玖
二、證書字號:(86)台內地登字第021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3)桃縣地字第001933號
四、事務所名稱:惠晹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二段38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鄭文燦
註銷本市地政士許瓊琚開業執照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070039749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地政士許瓊琚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許瓊琚
二、證書字號:(83)台內地登字第0123○○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3)桃縣地字第001934號
四、事務所名稱:惠晹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二段38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鄭文燦
公告受處分人林○杰(案件列管編號:1070238)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處分書公示送達一案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07001036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林○杰(案件列管編號:1070238)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處分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受處分人林○杰於106年12月13日在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前,為警查獲無正當理由施用第三級毒品,本局依法裁處罰鍰及講習,因查無此人或地址遷移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1份,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80529、承辦人:偵查佐沈見霖)。
 
局長 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