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12年度第1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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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第418次市政會議紀錄 |
桃園市政府第418次市政會議紀錄
時間:112年5月3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張市長善政
紀錄:科長 林裕玟
專員 黃美容
壹、頒獻獎
一、呈獻文青水園水資源回收中心榮獲「2022MUSEDesignAwards」美國謬思設計大獎(概念設計-展覽與活動類:金獎)。
-主辦機關:水務局
二、呈獻1895乙未保台紀念公園榮獲「2023MUSEDesignAwards」美國謬思設計大獎。
-主辦機關:工務局
(一)建築設計-公園類:白金獎
(二)景觀設計-公園與開放空間類:白金獎
(三)景觀設計-都市設計類:白金獎
(四)景觀設計-公共景觀類:金獎
貳、主席致詞
一、本府近期屢有獲獎,「文青水園水資源回收中心」與「1895乙未保台紀念公園」分別榮獲2022、2023美國謬思設計大獎(MUSEDesignAwards),此獎項為國際獎項協會(InternationalAwardsAssociates,IAA)舉辦的重要設計賽事,「文青水園水資源回收中心」透過創意和巧思,讓一般民眾可以容易了解水資中心的運作;「1895乙未保台紀念公園」則是將原本二旁為公墓的生硬環境轉化為當地居民喜愛前往休憩、散心的好地方,更成為平鎮的亮點地標。感謝水務局及工務局的努力,獲此佳績,殊堪嘉許。市府目前有許多工程刻正進行中,也在構思啟動城市美學計畫,期許各局處推動各項公共工程時,除了功能完備之外,亦應融入巧思與美感設計,使市民更願意親近,讓桃園愈來愈美麗。
二、為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擺脫外媒報導台灣「行人地獄」惡名,內政部警政署自5月1日起實施「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先行通過,由原本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處罰為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本市自今(112)年1月起即開始加強路口交通取締,1至4月累計取締案件數為2,900件,已超越去年全年取締數量。
為保障行人安全,提醒駕駛人提高注意於路口禮讓行人,取締是不得已的手段,請警察局全力配合;另請交通局針對本市路口進行交通改善,從道路設計著手,並將不良設計路口持續改善,以提升用路安全。
參、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衛生局
報告案由:產後憂鬱心理諮商計畫
主席裁示:
(一)請衛生局針對醫院普篩具高風險傾向產婦,於2個月後主動追蹤;另同意依報告規劃期程推動本計畫。
(二)請衛生局針對今年上半年本府推出政策如肺癌篩檢、凍卵及本計畫等,於下半年議會開議前在市政會議報告執行成果。
二、報告機關:原住民族行政局
報告案由:桃園市國際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整體發展規劃
主席裁示:
(一)本案由OT廠商經營管理,有關品牌輔導及複合式空間營運,應設置外部輔導委員,協助機關督導營運管理。
(二)請蘇副市長召開專案會議,邀請OT廠商前來報告營運作法,另請文化局、經濟發展局及觀光旅遊局等機關共同與會。
伍、各機關業務報告:無
陸、提案討論
一、提案機關:人事處
提案案由:為修正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組織規程第6條及編制表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機關:衛生局
提案案由:為廢止「桃園市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柒、列管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主席裁示:
「發送市政顧問聘書」案解除列管,餘請持續辦理。
捌、臨時動議:無
玖、主席指(裁)示事項:
蘇副市長指示:
各機關撰寫市政會議業務報告資料應有完整工作主項,依次列出進度及作法,請參考水務局報告內容。
壹拾、散會:上午10時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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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第416次市政會議紀錄 |
桃園市政府第416次市政會議紀錄
時間:112年4月19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張市長善政
紀錄:科長 林裕玟
專員 黃美容
※本府民政局劉思遠局長宣誓典禮。
-主辦機關:人事處
壹、頒獻獎
表揚及呈獻榮獲衛生福利部「111年度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成效評核」績優獎項。
-主辦機關:社會局
一、表揚本市成效績優區公所
(一)開戶組第一組
1.全國第1名:平鎮區公所
2.全國第2名:龍潭區公所
3.全國第4名:龜山區公所
4.全國第5名:大溪區公所
5.全國第8名:桃園區公所
(二)開戶組第二組
全國第3名:觀音區公所
(三)進步組
全國第5名:大園區公所
二、呈獻本府榮獲成效績優直轄市、縣(市)政府獎項。
貳、主席致詞
一、本府榮獲衛生福利部「111年度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成效評核」績優獎項,此政策是為協助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孩童所開設的專戶,鼓勵開戶家長每月定額存款,政府同步以等比例的方式共同儲蓄,待子女年滿18歲,帳戶內將有相當的存款,讓孩子進一步從事事業或學術發展,對於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的孩子而言非常重要。
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視每個低收及中低收入家庭的財力及意願而儲蓄,屬於鼓勵性質,各區公所皆積極鼓勵推展此項政策,讓下一代能穩定成長,進而擺脫家庭困境並翻轉社會階層。感謝社會局長及各區長與團隊的辛勞努力,此次榮獲績優奬項,表現亮眼。
二、有關本市擴大肺癌篩檢計畫進展,說明如下:
(一)市府自今(112)年3月1日起,針對設籍桃園、40歲以上肺癌高風險族群,提供2萬5,000名免費肺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名額,目前登記人數逾7千人,完成篩檢人數約3,700人,篩檢後發現疑似異常者達74位須加以追蹤,其中有10餘位初判具有高度罹病風險,已進行治療。期望透過此項政策能讓疑似異常者早期追蹤治療,減少罹病者帶給家庭經濟及生活品質的影響。
(二)昨(18)日媒體報導國際知名學術期刊《Nature》刊登,臺灣人因吸入空氣污染PM2.5罹患肺癌的發生率為南韓3倍、英國5倍之相關研究,正呼應市府針對肺癌高風險族群推出擴大肺癌篩檢計畫之政策目的,在此希望媒體協助宣導市民注意空氣品質外,亦請市民多加運用此項檢查。
(三)本市擴大肺癌篩檢計畫由衛生局打第一棒,接續將由環境保護局及交通局透過數據資料找出工業區、交通繁忙處等空氣污染熱點,希望透過針對桃園大環境的分析與醫院的追蹤相輔相成,讓市民的生活環境更有品質。
三、民政局長劉思遠,畢業於中央警官學校,歷任法務部調查局、桃園改制前的中壢市公所副市長、本府社會局副局長,資歷完整。劉局長前以事務官身分代理民政局長,對於民政業務駕輕就熟,民政業務繁多,且都與民眾相關,劉局長不辭辛勞,每樣工作及任務皆圓滿完成,再次歡迎劉局長與大家共同為市政努力。
參、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客家事務局
報告案由:2023桃園桐花祭主席裁示:
(一)未來桃園特色型活動應列入觀光會報跨局處討論,可結合各局處資源,讓此類特色型活動更加精采。
(二)本案請觀光旅遊局及新聞處廣為宣傳,同仁亦可利用假日帶家人參與。
二、報告機關:觀光旅遊局
報告案由:2023龍岡米干節
主席裁示:
(一)本案活動期間請設置中央指揮中心,針對消防、醫療設備等即時監控掌握。
(二)今年活動會場自龍岡大操場移回魅力金三角商圈舉辦,由於會場周邊巷弄狹小,預計參與人數較多,因此各局處務必以戰戰兢兢、如臨大敵的心態應對,讓當地交通及生活影響的衝擊降至最低。
伍、各機關業務報告:無
陸、提案討論
一、提案機關:教育局
提案案由:為訂定「桃園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機關:教育局
提案案由:為訂定「桃園市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提案機關:警察局
提案案由:為本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辦公廳舍及檔案室未達年限報廢拆除重建一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四、提案機關:人事處
提案案由:為修正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組織規程第3條、第14條暨編制表,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柒、列管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主席裁示:
5案請持續列管。
捌、臨時動議
主席裁示:
有關經濟發展局提報疫後振興方案,請依下列說明指示辦理:
一、請經濟發展局與觀光旅遊局先行研商,列入觀光會報討論。
二、請秘書長協助檢視世界客家博覽會經費,是否有華而不實、較不優先項目經費,可調整運用於與客家文化相關活動,如桐花祭活動。
三、請建立本案相關系列活動滾動式檢討及回饋機制。
玖、主席指(裁)示事項:無
壹拾、散會:上午11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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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第417次市政會議紀錄 |
桃園市政府第417次市政會議紀錄
時間:112年4月26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張市長善政
紀錄:股長 朱育慧
科員 王婷儀
壹、頒獻獎
頒發111年度各區雨水下水道系統及其他排水維護管理訪評績優機關。
-主辦機關:水務局
一、雨水下水道
(一)甲組
1.第1名:中壢區公所
2.第2名:蘆竹區公所
(二)乙組
1.第1名:大園區公所
2.第2名:觀音區公所
二、其他排水
(一)甲組
1.第1名:大溪區公所
2.第2名:蘆竹區公所
(二)乙組
1.第1名:大園區公所
2.第2名:龍潭區公所
貳、主席致詞
一、即將進入梅雨季,受氣候變遷影響,極端降雨考驗各地排水能力,請區公所加強溝渠清淤,避免管道堵塞淹水,期勉持續努力保持好成績。
二、五一勞動節將至,提醒勞動局及相關局處應重視勞工福利政策,說明如下:
(一)勞動局推動營造3D安全網試辦計畫,由工地風水師巡檢工地安全;除於桃園、中壢及平鎮等3處調解據點外,並於大園、觀音、新屋、龍潭及大溪等5處增設據點,提供勞資雙方溝通管道;規劃相關課程協助移工適應本市生活環境,期許讓勞工無後顧之憂。
(二)各局處政策皆可能與勞工相關,如推動國中小免費營養午餐及產前後婦女照顧等政策,照顧勞工家庭裡的婦幼成員,讓勞工朋友們安心打拚並留在桃園。
三、彰化食品廠大火事件致多位員工罹難,本人深感難過,請蘇副市長督導消防局就此事件未雨綢繆,檢討本市災害應變措施是否到位。
四、各局處災害應變標準作業SOP經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建置完成,後續執行由消防局主責,請消防局運用過往經驗,每月挑選1至2項SOP,協調相關局處進行演練,透過長期演練累積災害應變量能,以利災害發生時能充分因應。
參、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捷運工程局
報告案由:捷運綠線進度報告
主席裁示:
(一)本案請捷運工程局長務必轉達局內同仁,推動工程需勇於承擔面對現實,上緊發條不可懈怠,也應勇敢進行決策,如遇問題再機動調整,才能繼續前進。另請於近期安排本人及秘書長前往為同仁加油打氣。
(二)考量G11站及G12站較臨近都會區,請捷運工程局全力協調,研議該2站一併於115年通車之可能性,讓市民生活更便利有感。
二、報告機關: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報告案由:安全可靠.優質桃捷
主席裁示:
(一)北北基桃1200通勤月票政策上路後,「最後一公里」的交通需求將會增加,請交通局就各公車路線搭載旅客數進行分析,並研議駕駛人力有效運用。
(二)機場運量回流約6至7成,而機場捷運運量已回流97%,為因應將來可能載客需求,請研議增加班次。
(三)智慧鐵道管理系統及行銷規劃部分,請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安排專案報告,並請新聞處及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等相關局處集思廣益雙向交流,構思更好的行銷推廣計畫。
伍、各機關業務報告:無
陸、提案討論:無
柒、列管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主席裁示:
第1案「協助各機關災防及應變機制建立」及第2案「旱災應變前置作業」解除列管,餘請持續辦理。
捌、臨時動議:無
玖、主席指(裁)示事項:無
壹拾、散會:上午10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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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之一第二項所定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得申請動物展演者之資格」,並自即日生效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府農動字第1120110438號
附件:
主旨:修正「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之一第二項所定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得申請動物展演者之資格」,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之一第二項。
公告事項: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所屬各機關、本市復興區公所或依法辦有稅籍登記、畜牧場登記證或畜禽飼養登記證之事業或法人,並其動物展演場所在本市者,得向本府提出動物展演許可申請。
市長 張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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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桃園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府法濟字第1120116111號
附件:
訂定「桃園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附「桃園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市長 張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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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桃園市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 |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府法濟字第1120116197號
附件:
訂定「桃園市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
附「桃園市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
市長 張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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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組織規程」第六條、「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編制表」;「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十二日生效 |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0日
發文字號:府人企字第1120120531號
附件:如文
修正「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組織規程」第六條、「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編制表」;「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十二日生效。
附修正「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組織規程」第六條、「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編制表」
市長 張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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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編制表」、「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編制表」、「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編制表」、「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三日生效 |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
發文字號:府人企字第1120112184號
附件:如文
修正「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編制表」、「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編制表」、「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編制表」、「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三日生效。
附修正「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編制表」、「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編制表」、「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編制表」、「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編制表」
市長 張善政 |
◆ 修正「桃園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看護費用補助要點」部份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 |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府社助字第1120097814號
附件:
修正「桃園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看護費用補助要點」部份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桃園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看護費用補助要點」部分規定
市長 張善政
桃園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看護費用補助要點部分修正規定
二、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申請本要點補助:
(一)本市列冊未滿六十五歲之低收入戶之傷、病患,於住院期間經醫師診斷證明需專人看護,且無親屬或親屬無法看護。
(二)本市列冊未滿六十五歲之中低收入戶之傷、病患,於住院期間經醫師診斷證明需專人看護,而無親屬或親屬無法看護,且自付看護費用單月累計達新臺幣三萬元以上,或最近三個月內累計達新臺幣五萬元以上。本要點所稱親屬,指夫妻及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四條各款所定親屬。
三、申請人入住之醫院,以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為限。
入住各類加護病房、呼吸照顧(護)中心、燒燙傷中心、骨髓移植病房、其他具加護病房性質之病房,或罹患重大傳染性疾病經醫師診斷需入住隔離病房者,不予補助。
五、本要點之補助基準如下:
(一)符合第二點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者,依支出之看護費用核實補助,每人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一千八百元,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十八萬元。
(二)符合第二點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者,依支出之看護費用核實補助,每人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九百元,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九萬元。
七、申請人因故不能自己提出申請或具領補助者,得委任他人代為申請、具領。
前項代理人以申請人之親屬為限。但無親屬或親屬無法申請或具領者,得由本府社會局指定之人員、里長、里幹事、社工人員、醫療院所、安置或收容機構或實際支付之人代為申請、具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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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桃園市平鎮區公所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五生效 |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府人企字第1120118206號
附件:如文
修正「桃園市平鎮區公所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五生效。
附修正「桃園市平鎮區公所編制表」
市長 張善政 |
◆ 廢止「桃園市大溪區公所辦理板新給水廠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學童營養午餐費補助要點」及「桃園市大溪區公所辦理石門水庫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學童營養午餐費補助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發文字號:桃市溪民字第11200106061號
附件:
廢止「桃園市大溪區公所辦理板新給水廠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學童營養午餐費補助要點」及「桃園市大溪區公所辦理石門水庫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學童營養午餐費補助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區長 陳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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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告訂定「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草案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府環空字第1120107989號
附件:草案總說明及說明表各1份
主旨:預告訂定「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條第三項。
三、本草案總說明及說明表如附件,並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規查詢-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次日起十四日內向承辦單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本府環境保護局
(二)聯絡人:吳珮貞
(三)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
(四)電話:(03)3386021分機1228
(五)傳真:(03)3313906
(六)電子郵件:001355@tydep.gov.tw
市長 張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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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維護管理範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桃工景字第1120018437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二
主旨:公告本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維護管理範圍。
依據: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市觀音草漯重劃區、高鐵桃園車站特定區、航空客運園區、經國重劃區及中路地區等五大區域之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戲場、園道及桃林鐵路、大湳森林公園,管理機關為本府養護工程處。
二、維護管理範圍為:
(一)本市觀音草漯重劃區、高鐵桃園車站特定區、航空客運園區、經國重劃區及中路地區等五大區域之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戲場及園道。
(二)桃林鐵路:
1、龜山區山德段3、3-1、3-2、49、49-1及689地號。
2、龜山區新路段767地號。
3、桃園區三聖段605、605-1及610地號。
4、桃園區成功段19地號等148筆土地。
5、龜山區煉油段5地號等221筆土地。
6、蘆竹區五福段1地號等243筆土地。
7、蘆竹區山腳段1252地號等146筆土地。
(三)大湳森林公園:
1、八德區大華段430地號等47筆土地。
2、八德區華興段44地號等30筆土地。
局長 汪在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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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20023986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3項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經以行政文書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112年3月28日至112年4月22日,批號Y1120411共691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已留存於本局,違規人得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並予以7日之繳費期限,若逾期仍未繳費者本局依法逕行舉發。
局長 張新福 |
◆ 公告本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應受送達人名冊1份(計1頁)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4日
發文字號:桃警交字第1120041900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應受送達人名冊1份(計1頁)。
依據:
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暨僑務委員會112年2月22日僑綜證字第1120000712號函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12年5月1日領一字第1125305521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冊列應受送達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經本局依法舉發並以雙掛號送達國內住居所,惟應受送達人因戶籍法規定,戶籍已為遷出登記;且國外地址不明,致無法完成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公示送達。
二、依據同法第80條及第81條規定,公示送達自本公告之日起,經60日發生效力。
三、本案應受送達人得於公告生效日前或公告生效後30日內至通知單應到案處所辦理;逾期未到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局長 吳坤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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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受處分人張○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210489)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2004450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張○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210489)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張○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本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處以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惟因受處分人戶籍地址遷移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員鄭○叡)。
局長 吳坤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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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公開展覽「變更楊梅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零星工業區)案」暨「擬定楊梅都市計畫(機關用地(三十一)北側零星工業區)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20097529號
附件: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楊梅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零星工業區)案」暨「擬定楊梅都市計畫(機關用地(三十一)北側零星工業區)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3條及第28條。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2年5月8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112年6月2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假楊梅區公所4樓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楊梅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楊梅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有關汪○青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12012297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汪○青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汪○青。
二、身分證字號:A125384****。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210號。
四、事務所名稱:汪長青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16之3號4樓。
六、建築師證書:107年3月26日建證字第7422號。
市長 張善政 |
◆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呂○汶君罰鍰催繳通知書(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112年5月8日桃動五字第1120003224號函)1份 |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公示送達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9日
發文字號:桃動五字第1120003283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呂○汶君罰鍰催繳通知書(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112年5月8日桃動五字第1120003224號函)1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80及8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呂君違反動物保護法經桃園市政府處罰鍰新臺幣3萬元整,逾期未繳納,遂以112年5月8日桃動五字第1120003224號函催繳,惟因應受送達人呂君地址遷徙不明,致上開文書無法送達,特此公示送達。
二、本公告張貼桃園市政府秘書處及本處公告欄,應受送達人於辦公時間內得隨時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至本處動物管制課(桃園區縣府路57號1樓)領取上開文書,本件自黏貼公告欄翌日起發生效力,逾20日未領取,以送達論。
三、另請桃園市政府秘書處刊登於政府公報。
處長 王得吉 |
◆ 公告受處分人田○正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怠金處分書(銷帳編號:11220237)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200389082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田○正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怠金處分書(銷帳編號:11220237)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9條第2項及行政執行法第30條第1項等規定。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田○正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毒品危害講習,本局經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通知依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9條第2項及行政執行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處以怠金。惟因受處分人現居地址遷移不明,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員吳○男)。
局長 吳坤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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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市新增1處公園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桃工景字第1120008043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新增1處公園
依據: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市「桃園區公二公園」為公園一事。
二、公園位置:桃園市桃園區宏昌七街以南、泰昌二街以西、泰昌三街以東及宏昌十二街以北所圍之街廓。
三、公園土地地號:桃園區中平段269、269-1、269-2、269-3、271、271-1、271-2、271-3、272、274、274-3、274-4、275、276、277、278、279、280-1、281、282、282-1、283、283-1、283-2、283-3、283-5、283-6、283-7、283-8、283-9、285地號等31筆土地。
局長 汪在宙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桃工景字第1120010175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新增1處公園。
依據: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市「南昌森林運動公園」為公園一事。
二、公園位置:桃園市桃園區至善街以南及向善街以北之街廓。
三、公園土地地號:桃園區會稽段231、258、259、260、603、607、608、610、611、612、612-1、613、614、615、616、617、619、620、621、622、624、625、626、632、633、634、635、636、637、638、639、640、642、643、646、647、651、652、655、656、664、802、803、804地號等44筆土地。
局長 汪在宙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
發文字號:桃工景字第1120017569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新增1處公園。
依據: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市「桃園區中山段248地號土地」為公園一事。
二、公園位置:桃園市桃園區中平路與宏昌六街交叉口西南隅。
三、公園土地地號:桃園區中山段248地號土地。
四、公園管理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局長 汪在宙 |
◆ 註銷本市王○凱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20119240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王○凱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王○凱
二、證書字號:(112)台內地登字第029392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12)桃市地字第002464號
四、事務所名稱:王凱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八德區自強街51巷1之1號
六、註銷原因:遷至他縣市執業
市長 張善政 |
◆ 註銷本市林○濱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20123170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林○濱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林○濱
二、證書字號:(82)台內地登字第01103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4)桃縣地字第000625號
四、事務所名稱:明旺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萬壽二路928號
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有關邱○璋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120122479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邱○璋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邱○璋。
二、身分證字號:H12236****。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127號。
四、事務所名稱:邱○璋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桃園區明德里中正路1249號10樓之3。
六、建築師證書:建證字第6931號。
七、備註:換發。
市長 張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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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銷本市陳○慧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9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20124893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陳○慧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陳○慧
二、證書字號:(79)台內地登字第005629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3)桃縣地字第000494號
四、事務所名稱:一心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忠孝路108之1號2樓
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
市長 張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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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銷本市徐○祺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9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20124894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徐○祺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徐○祺
二、證書字號:(83)台內地登字第012329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6)桃縣地字第001019號
四、事務所名稱:正大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3段87號
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
市長 張善政 |
◆ 桃園市大內壢早起運動協會自請解散,自即日起依法解散,並註銷立案登記及圖記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0日
發文字號:府社團字第1120122510號
附件:
主旨:桃園市大內壢早起運動協會自請解散,自即日起依法解散,並註銷立案登記及圖記。
依據:人民團體法第59條第1項第5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註銷立案之人民團體資料:
(一)名稱:桃園市大內壢早起運動協會
(二)會址:桃園市中壢區卲林二路83巷22號
(三)理事長:李永生(任期110年1月29日至113年1月28日)
(四)註銷原因: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解散。
二、經公告註銷之人民團體,其立案證書及圖記自公告日起失效。
三、上開人民團體自公告日起不得以該會名義對外行文,該協會所負之債權、債務悉依人民團體法及民法有關規定辦理。
市長 張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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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有關何○占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12012757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何○占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何○占。
二、身分證字號:A12693****。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211號。
四、事務所名稱:何○占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和路188號。
六、建築師證書:111年2月14日建證字第8290號。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有關江○芳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120127681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江○芳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江○芳。
二、身分證字號:H22270****。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065號。
四、事務所名稱:江○芳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中壢區龍岡路二段321巷36號。
六、建築師證書:建證字第5257號。
七、備註:換發。
市長 張善政 |
◆ 註銷本市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20127980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王○和
二、證書字號:(79)台內地登字第002467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11)桃市地字第002443號
四、事務所名稱:王○和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大溪區埔頂街15巷51之1號
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
市長 張善政 |
◆ 核發本市施○祥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20128244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市施○祥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施○祥
二、證書字號:(98)台內地登字第026077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12)桃市地字第002476號
四、事務所名稱:祥瑞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32號
市長 張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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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桃園市都市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二階段)案」及「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二階段)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20113240號
附件:
主旨: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桃園市都市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二階段)案」及「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二階段)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本案自民國112年5月15日起公告重新公開展覽30日,並分別訂於下列時間地點舉辦說明會:
(一)112年5月26日(五)上午10時整假桃園區公所4樓大禮堂。
(二)112年5月26日(五)下午2時30分假中壢區公所地下室大禮堂。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桃園區公所及中壢區公所與有關里辦公處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桃園區公所及中壢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市長 張善政 |
◆ 公示送達本府112年4月10日府社兒字第11200864211號裁處書一案 |
桃園市政府 公示送達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府社兒字第1120127272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本府112年4月10日府社兒字第11200864211號裁處書一案。
依據: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第3項及第7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臺端(柯○汝君,82年01月**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H22741****)因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本府以112年4月10日府社兒字第11200864211號裁處書處分臺端新臺幣3,000元,並限期45天內接受親職教育輔導。經本府郵寄裁處書至臺端戶籍地,因招領逾期導致無法送達,故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及第79條規定為公示送達。
二、旨揭公文由本府社會局保管,臺端得於本公告之日起20日內,至本府社會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8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319王先生)領取,逾期該公文視同送達生效。
市長 張善政 |
◆ 公示送達本府112年4月10日府社兒字第11200864213號裁處書一案 |
桃園市政府 公示送達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府社兒字第11201272721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本府112年4月10日府社兒字第11200864213號裁處書一案。
依據: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第3項及第7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臺端(胡○珍君,80年08月**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A22590****)因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本府以112年4月10日府社兒字第11200864213號裁處書處分臺端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45天內接受親職教育輔導。經本府郵寄裁處書至臺端戶籍地,因查無此人導致無法送達,故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及第79條規定為公示送達。
二、旨揭公文由本府社會局保管,臺端得於本公告之日起20日內,至本府社會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8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319王先生)領取,逾期該公文視同送達生效。
市長 張善政 |
◆ 公示送達本府112年4月10日府社兒字第11200864217號裁處書一案 |
桃園市政府 公示送達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府社兒字第11201272722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本府112年4月10日府社兒字第11200864217號裁處書一案。
依據: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第3項及第7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臺端(鄧○鈞君,79年05月**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H12408****)因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本府以112年4月10日府社兒字第11200864217號裁處書處分臺端新臺幣3,000元,並限期45天內接受親職教育輔導。經本府郵寄裁處書至臺端戶籍地,因查無此人導致無法送達,故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及第79條規定為公示送達。
二、旨揭公文由本府社會局保管,臺端得於本公告之日起20日內,至本府社會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8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319王先生)領取,逾期該公文視同送達生效。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112年度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補助計畫」核准補助名單及金額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桃經商字第1120024793號
附件:核准補助正備取名單及金額1份
主旨:公告「112年度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補助計畫」核准補助名單及金額。
依據:依「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申請補助要點」及112年1月7日桃經商字第1120001289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核定補助正取者依「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申請補助要點」第8點規定申請核撥,於參展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或本次補助核准公告後一個月內向本局申請補助款事宜,相關表單請至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查閱下載。案件計畫變更及其他應注意事項請詳加參閱本補助要點。
二、案件核定為備取者,依計畫執行情況評估後,另行個別通知。
三、檢附「112年度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補助計畫」核准補助正備取名單及金額1份。
局長 張誠 |
◆ 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大園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2010792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大園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2年5月15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112年5月31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假大園區公所2樓綜合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大園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名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或大園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本市新增1處公園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桃工景字第112001822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新增1處公園
依據: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市中壢區內定里「內定綠塘水岸公園」為公園一事。
二、公園位置: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內定七街旁。
三、公園土地地號:中壢區內壢段1998地號等1筆土地(不含水域)。
局長 汪在宙 |
◆ 公告解除大洋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所在本市蘆竹區坑子口段海湖小段64-1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2地號)、64-19(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99地號)、64-13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7地號)、64-566(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1地號)、64-722(現為蘆竹區大坑段498地號)、64-1677(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0地號)、119-5地號(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32地號)、119-7(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35地號)、19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40地號)地號等9筆土地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府環水字第1120099815號
附件:
主旨:公告解除大洋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所在本市蘆竹區坑子口段海湖小段64-1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2地號)、64-19(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99地號)、64-13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7地號)、64-566(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1地號)、64-722(現為蘆竹區大坑段498地號)、64-1677(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0地號)、119-5地號(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32地號)、119-7(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35地號)、19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40地號)地號等9筆土地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6條第2項第1款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本府前以100年5月30日府環水字第1000701544號公告大洋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所在本市蘆竹區坑子口段海湖小段64-1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2地號)、64-19(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99地號)、64-13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7地號)、64-566(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1地號)、64-722(現為蘆竹區大坑段498地號)、64-1677(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0地號)、119-5地號(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32地號)、119-7(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35地號)、19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40地號)地號等9筆土地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之列管,經本府依據「112年度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於112年3月1、2日(共2日)進行地下水污染驗證結果,地下水檢測濃度低於地下水污染(第2類)管制標準,故予以解除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之列管。
市長 張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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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解除大洋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所在本市蘆竹區坑子口段海湖小段64-1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2地號)、64-19(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99地號)、64-13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7地號)、64-566(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1地號)、64-722(現為蘆竹區大坑段498地號)、64-1677(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0地號)、119-5地號(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32地號)、119-7(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35地號)、19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40地號)地號等9筆土地為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府環水字第112009981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解除大洋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所在本市蘆竹區坑子口段海湖小段64-1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2地號)、64-19(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99地號)、64-13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7地號)、64-566(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1地號)、64-722(現為蘆竹區大坑段498地號)、64-1677(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0地號)、119-5地號(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32地號)、119-7(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35地號)、19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40地號)地號等9筆土地為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6條第2項第2款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本府前以100年5月30日府環水字第1000701544號公告大洋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所在本市蘆竹區坑子口段海湖小段64-1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2地號)、64-19(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99地號)、64-13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7地號)、64-566(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1地號)、64-722(現為蘆竹區大坑段498地號)、64-1677(現為蘆竹區大坑段570地號)、119-5地號(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32地號)、119-7(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35地號)、198(現為蘆竹區大坑段640地號)地號等9筆土地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之列管,經本府依據「112年度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於112年3月1、2日(共2日)進行地下水污染驗證結果,地下水檢測濃度低於地下水污染(第2類)管制標準,故予以解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列管及相關管制事項。
市長 張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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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催繳通知函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2002345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催繳通知函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違反停車場法第12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3項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催繳通知函,以雙掛號郵寄呂○玲、劉○榮、方○勝、蘇○潤及黃○雄等5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郵寄單退件日112年1月18日-112年4月17日),茲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催繳通知函送至本局留存,違規人得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
局長 張新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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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市龜山區精忠里、楓樹里及大華里部分門牌整編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日
發文字號:府民戶字第1120116695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龜山區精忠里、楓樹里及大華里部分門牌整編。
依據:桃園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17條暨本市龜山區戶政事務所112年5月1日桃市龜戶字第1120003526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揭地區部分門牌整編,自民國112年5月22日起生效。
二、新舊門牌整編對照表置於本市龜山區戶政事務所網站(https://www.guishan-hro.tycg.gov.tw/)「業務資訊-門牌專區-門牌整編」,如有閱覽需求請於生效日後至該所網站下載閱覽或逕向該所索取。
市長 張善政 |
◆ 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公告桃園市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自112年7月1日施行發布令1份,請惠予協助公告於本府公報資訊系統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發文字號:桃環廢字第1120037268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公告桃園市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自112年7月1日施行發布令1份,請惠予協助公告於本府公報資訊系統,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4月26日環署基字第1121046972A號令辦理。
局長 陳世偉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環署基字第1121046972A號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訂定公告之「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三第一款有關桃園市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施行。
署長 張子敬 |
◆ 公告有關楊○仁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12011529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楊○仁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楊○仁。
二、身分證字號:A12490****。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150號。
四、事務所名稱:楊○仁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桃園區南華街60號7樓之2樓。
六、建築師證書:建證字第5869號。
七、備註:換發。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有關蘇○星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12011470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蘇○星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蘇○星。
二、身分證字號:A12988****。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198-03號。
四、事務所名稱:佳陽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平鎮區承德路16號3樓。
六、建築師證書:112年3月22日建證字第8545號。
七、備註:申請核發開業證書並與周基鎮、許孝存建築師組織「佳陽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受處分人李○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210479)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20042544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李○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210479)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李○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本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處以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惟因受處分人戶籍已遷址至戶政事務所,送達之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員凌○瑄)。
局長 吳坤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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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受處分人黎○通(LE○ THONG)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210477)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2004248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黎○通(LE○ THONG)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210477)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黎○通(LE○ THONG)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本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處以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惟因受處分人戶籍地址遷移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員凌○瑄)。
局長 吳坤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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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及文小用地(二十)為文教區(供私立有得中小學使用)案」暨「變更中壢平鎮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訂文教區(供私立有得中小學使用))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4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201079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及文小用地(二十)為文教區(供私立有得中小學使用)案」暨「變更中壢平鎮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訂文教區(供私立有得中小學使用))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2年5月8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112年5月25日(四)上午10時假桃園市中壢區公所4樓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所示。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中壢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或中壢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市長 張善政 |
◆ 註銷本市謝○宜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20119253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謝○宜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謝○宜
二、證書字號:(89)台內地登字第02405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92)桃市地字第001413號
四、事務所名稱:佳宜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三段38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註銷本市任○達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20119269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任○達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任○達
二、證書字號:(83)台內地登字第012663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10)桃市地字第002353號
四、事務所名稱:森富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宏昌十三街592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註銷本市石○錦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20119331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石○錦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石○錦
二、證書字號:(87)台內地登字第021872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8)桃市地字第002237號
四、事務所名稱:石○錦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成功路121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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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裁處書公示送達公告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20023992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裁處書公示送達公告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違反停車場法第32條第3項、第40之1條第2項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寄發違反停車場法裁處書,經以行政文書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112年3月7日至112年4月22日,批號Z112043H共3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寄發違反停車場法裁處書送至本局留存,違規人得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並予以7日之繳費期限,若逾期仍未繳費者本局依法逕行舉發。
局長 張新福 |
◆ 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催繳通知書公示送達公告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20023991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催繳通知書公示送達公告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違反停車場法第32條第3項、第40之1條第2項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寄發違反停車場法催繳通知書,經以行政文書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112年3月28日,批號Z112043H共1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寄發違反停車場法催繳通知書送至本局留存,違規人得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並予以7日之繳費期限,若逾期仍未繳費者本局依法逕行舉發。
局長 張新福 |
◆ 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通知書公示送達公告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20023995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通知書公示送達公告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違反停車場法第32條第3項、第40之1條第2項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寄發違反停車場法通知書,經以行政文書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111年12月30日至112年4月17日,批號Z112043H共10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寄發違反停車場法通知書送至本局留存,違規人得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並予以7日之繳費期限,若逾期仍未繳費者本局依法逕行舉發。
局長 張新福 |
◆ 公告本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20023985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經以行政文書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郵寄單退件日112年3月25日至112年4月22日,批號U1120411共1,694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本批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已留存於本局,違規人得至本局申請調單領取,逾20日未領者以送達論,監理機關將依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進行裁處。
局長 張新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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