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12年度第22期 |
![]() |
◆ 桃園市政府第444次市政會議紀錄 |
桃園市政府第444次市政會議紀錄
時間:112年11月1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張市長善政
紀錄:科長 林裕玟
股長 朱育慧
※會前活動:2023中華職棒台灣大賽直播派對-桃園挺桃猿
-主辦機關:體育局
壹、頒獻獎
一、呈獻榮獲內政部警政署112年國家警光獎。
-主辦機關:警察局
(一)團體組
1、改善交通類優等獎:交通警察大隊
2、綜合規劃類優等獎:刑事警察大隊
(二)個人組
1、查緝毒品類優等獎:龍潭分局警員陳驛隴
2、查緝毒品類優等獎:刑事警察大隊偵查佐張光昕
3、打擊詐欺類優等獎:蘆竹分局警員徐佳宏
4、反黑肅槍類優等獎:楊梅分局偵查佐張育竣
二、呈獻榮獲內政部警政署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全國特優」獎座。
-主辦機關:警察局
三、呈獻「2023桃園國際動漫大展」榮獲獎項。
-主辦機關:文化局
(一)墨爾本設計大獎活動展演類金獎
(二)倫敦設計獎活動類銀獎
四、呈獻榮獲2023美國謬思設計大獎及創意大獎。
-主辦機關:文化局
(一)2023桃園地景藝術節:「概念設計-展覽及生活類」金獎
(二)2023桃園閩南文化節系列活動─藝閣VS踩街:「活動-文化活動類」金獎
(三)2023桃園閩南文化節系列活動─壓軸自製大戲《鬥陣3》:
「活動-文化活動類」最高榮譽鉑金獎貳、主席致詞
一、內政部警政署國家警光獎如同警界的奧斯卡獎,本府警察局自全國各警察機關薦報89個團體及102位員警中脫穎而出,榮獲團體組優等獎2座及個人組優等獎4座,實屬不易,代表肯定本市警察同仁十分盡心努力,對維護社會治安的辛勞付出與貢獻。以下就4位獲得個人組優等獎同仁功績說明如下:
(一)龍潭分局陳驛龍:破獲國內史上最大宗大麻種植製造工廠案。
(二)刑事警察大隊張光昕:破解毒梟運毒詭計,查獲7公斤多海洛因毒品,市值高達上億元。
(三)蘆竹分局徐佳宏:破獲國內首宗「假求職真拘禁人蛇詐欺集團」,救出被拘禁9名被害人,並清查出另38名被害人,瓦解11人詐騙集團。
(四)楊梅分局張育竣:跨縣市查獲幫派軍火庫,起獲衝鋒槍2枝、手槍2枝、各式子彈及改槍工具。
二、112年7月24日舉行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本市動員警、民3,658人,歷經長時間演練整備,榮獲內政部警政署評核特優,全臺22縣市政府僅4縣市評列特優第一,極為不易;本人於萬安演習當日至現場視察,本府各單位演練非常認真,現今國際局勢不安,如烏俄戰爭、以巴衝突等,我們不能掉以輕心,應隨時做好準備,萬一有事情發生時,才能將災害降到最低,感謝警察局同仁的努力,以及民政局、教育局、社會局、環境保護局與區公所等協力配合。
三、本府舉辦112年「2023桃園國際動漫大展」,展覽期間受到市民朋友熱情參與,參觀人次達19萬人,並獲墨爾本設計大獎及倫敦設計獎等國際獎項肯定;「桃園國際動漫展」已舉辦12年,明(113)年將移師中原文創園區舉辦,相信屆時將更有特色,期盼文化局同仁持續努力,明(113)年繼續得獎。
四、「2023桃園閩南文化節」系列活動「藝閣vs踩街」及壓軸自製大戲《鬥陣3》榮獲美國繆思創意大獎金獎及最高榮譽鉑金獎,「2023桃園地景藝術節」也榮獲美國繆思設計大獎金獎;文化局近期獲得多項國際大獎,表示所辦活動不僅受到市民喜歡,也深具格調,能被國際看見,感謝文化局同仁的用心及努力。
五、近期本人視察市政建設,感想分享如下:
(一)龜山區楓樹國小位於住宅區,步行上、下學學生人數眾多,為提升通學環境,工務局進行龜山區楓樹國小通學廊道改善工程,增設55公尺實體人行道,並與台電公司積極協調,加速辦理高壓電桿遷移,改善成果極佳;目前工務局已完成全桃園66所學校通學廊道規劃,目標於112年底前完成改善至少10所學校通學廊道,提供學童更安全的上、下學環境,平均每案工程經費不高,但能達成很大的效益。
(二)都市發展局推動「民權路x成功路藝文生活通學步道計畫」,以期改善桃園國小前、民權路及成功路人行步道,桃園舊城區是桃園深具歷史、文化的區域,因機能逐漸轉移沒落,此計畫推動受到在地民眾、民意代表的重視,對於舊城區改造既期待又怕受傷害,因周邊空間有限,若要增加人行道範圍,勢必需縮減調整道路,恐影響行車動線,但又期盼能更新環境,都市發展局將持續溝通並納入在地意見,以有限經費,逐步改善桃園舊城區人本環境。
(三)以上2案都是「小兵立大功」的案例,經費預算不高,卻有很好成效,達成花小錢大效果。各局處推動市政時不能忽視小建設,一方面編列大型建設預算時錢要花到刀口上,一方面應發想創意,能用最少經費讓民眾最有感,並達到最大效果。
參、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主席裁示:
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民政局
報告案由:啟動智慧市民活動中心,導入3大E化服務
主席裁示:
(一)市民活動中心導入E化服務是必然趨勢,推動過程中考量服務人口多為長者,較不熟悉E化管理,請提供必要協助,避免導致民眾不便。
(二)請與里長妥善溝通,溝通過程需圓融,但應表達市府推動的決心。
(三)請加速本案規劃完成期程,提出整體經費需求,本府將再考量支持。
二、報告機關:警察局
報告案由:桃園科技犯罪偵查2.0暨數位科技戰情中心
主席裁示:
科技偵防及數位鑑識是數位科技戰情中心的重要方向及工作,如有經費需求可於會後提出檢討。
伍、各機關業務報告:無
陸、提案討論:無
柒、列管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主席裁示:
以下2案解除列管:
(一)第1案經濟發展局檢核點工作事項「配合衛生局所供篩檢陽性資料進行產業分析,檢視有無集中特定產業對象,據憑作為未來列入重點篩檢對象」。
(二)第2案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檢核點工作事項「彙整參訪2023年桃園國際新創機器人節名單」及「名單提供府一層」。
捌、臨時動議
主席裁示:
有關水務局辦理「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再利用於農業供灌推廣計畫-以桃園市楊梅廠為例」是創意、環保、節省水資源的做法,請水務局與農業局密切合作評估對農產品的持續效益。
玖、主席指(裁)示事項
關於本市辦理桃園市擴大肺癌篩檢計畫,請衛生局於11月召開專家會議後,另行安排內部專案會議報告。
壹拾、散會:上午11時3分
|
◆ 桃園市政府第445次市政會議紀錄 |
桃園市政府第445次市政會議紀錄
時間:112年11月8日下午2時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張市長善政
紀錄:科長 林裕玟
股長 陳美智
壹、頒獻獎
一、表揚青創基地進駐團隊表現優異。
-主辦機關:青年事務局
(一)鑪集國際有限公司榮獲2023巴黎國際發明展1銅1銀
(二)愛吠的狗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榮獲亞洲XR創星金點大賞評審大獎
(三)由米整合行銷工作室榮獲2023年台灣地域振興大賞獎新秀獎
(四)巨獸綠色科技有限公司榮獲2023日月光社會創新競賽冠軍
(五)配客嘉股份有限公司榮獲2023日月光社會創新競賽亞軍
二、呈獻本市青農聯誼會榮獲中華民國農會「2023青農領航~全國青農團隊合作個案經驗分享大賽」冠軍。
-主辦機關:農業局
三、呈獻榮獲教育部「111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績優教育行政單位暨學校。
-主辦機關:教育局
(一)教育局
(二)啟英高中
(三)忠貞國小
四、呈獻2023世界客家博覽會世界館榮獲美國謬思設計大獎室內設計-展覽、展館和展覽金獎。
-主辦機關:新聞處
貳、主席致詞
一、今(8)日表揚5家傑出進駐於桃園青創基地的新創公司,他們在不同領域獲得獎項肯定,不僅代表了桃園新創在國際化、創新、智慧科技及環保等面向取得許多成就,也反映了桃園市政的核心價值和目標。得獎公司在各自專業的領域都有傑出的表現,青創中心讓他們有機會成長茁壯,祝福他們事業發展成功。
二、本市青農聯誼會榮獲中華民國農會「2023青農領航~全國青農團隊合作個案經驗分享大賽」冠軍,由廖俊融會長敘述東方美人茶製茶新思維,結合本市青農分享如何進行團隊合作策略,提供很多創新作為,讓農業發揮合作共好精神,指導更多新進青農,帶給團隊更大效益。
三、教育局在全國「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評選中,榮獲「績優教育行政單位」;啟英高中及忠貞國小亦榮獲績優學校殊榮,肯定本市拒絕毒品進入校園作為,建構「全方位」健康無毒之友善校園。
四、2023世家客家博覽會主場館之一「世界館」由新聞處主辦、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由獨立文化策展人王騰崇擔任策展人。以「在地與多元」為主題,講述客家人離鄉到世界,融合在地並發展其獨特文化,以沉浸式體驗的科技應用,將世界客家生動地呈現給大眾,榮獲美國國際獎項協會(InternationalAwardsAssociate)舉辦的「謬思設計大獎」(MUSEDesignAwards)「室內設計-展覽、展館和展覽」金獎殊榮。
五、本人上週出席觀光旅遊業餐會時,除表達桃園支持觀光發展外,也聽見業者對於兩岸觀光應儘速回溫的訴求。相關說明如下:
(一)昨(7)日本市召開觀光會報,將本市活動進行的數據分析,包括旅客來源及活動定位等,希望能串起桃園觀光亮點,協助各局處舉辦活動時,更加瞭解旅客來源及活動訴求,讓桃園在六都的觀光排名持續提升。
(二)除本府努力之外,尚需有中央的協助,如開放兩岸交流、陸客來臺等,交通部日前宣布明(113)年3月將解除禁團令,屆時旅行社可組團至大陸觀光旅遊,並擴大兩岸直航航點,相信有利於兩岸旅客。
(三)在此,本人要聲援觀光旅遊產業,尤其是聲援桃園業者,呼籲中央儘速開放陸客來臺,再配合各局處的努力,相信桃園致力觀光發展的效果很快就可彰顯。
六、日前網路瘋傳大溪慈湖兩蔣銅像被拆掉一事,係為網路謠言。大溪慈湖兩蔣雕塑公園於今(112)年2月封園,歷經9個月修繕兩蔣銅像完成,為慶祝重新開幕,市府舉辦一系列精采活動,包括夜間水、火舞及民歌表演等系列活動,慈湖的夜晚美不勝收,請各局處多加宣傳參與。此外,本人日前參加「北橫遊客中心暨經國紀念館」開幕,對於大溪、復興乃至桃園觀光而言相當重要,本府陸續整修沿線各景點工程,希望本府對於風景區的復原整修,能讓更多的人看見。
參、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農業局
報告案由:桃園青農輔導現況主席裁示:
(一)電商平臺酷澎(Coupang)透過經濟發展局的輔導,第1、第2座物流中心位在大園,第3座物流中心也將於桃園啟用,顯示桃園是電商平臺建構物流中心的首選。
(二)以往透過電商平臺購買農產品時,為保有新鮮及環保有一定的難度,民眾線上訂購生鮮食品如能做到環保、回收再利用包裝及快速交貨,將對農產品推廣有很大的助益。請農業局、經濟發展局及青年事務局等相關局處持續關注各電商通路銷售發展趨勢,期許未來本地新鮮農產品能有更多銷售管道,讓桃園推動農業產業升級不落人後、走在前端。
二、報告機關:衛生局
報告案由:食安數位治理-桃食安心資訊平台
主席裁示:
(一)前陣子進口蛋品及進口豬肉等食安事件,衛生局啟動食安聯合稽查跨局處合作,守護市民食品安全,感謝食品管理暨檢驗科同仁努力。
(二)有關中央希望學校開放液態蛋,請衛生局視稽查情形再考量開放,如要開放請發布新聞稿。
(三)未來如何建立食安聯合稽查穩定運作機制,請與王副市長會議進行討論。
伍、各機關業務報告:無
陸、提案討論
一、提案機關:財政局
提案案由:為本市平鎮區德育段220地號市有土地讓售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機關:財政局
提案案由:為本市桃園區中路二段505及505-1地號等2筆市有土地標售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提案機關:財政局
提案案由:為本市中壢區振興段58地號市有土地讓售案,提請審議。
決議:請研議是否可與4-7地號市有土地一併處理開發。
四、提案機關:財政局
提案案由:為本市龍潭區湖底段457地號市有持分土地標售案,提請審議。
決議:請盤點周圍市有土地是否有一併開發價值。
柒、列管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主席裁示:
一、第1案「因應登革熱疫情及夏日強陣雨情形,請環保局於暑假期間協助學校、溝渠、社區環境清潔,請水務局、養工處、區公所等各機關落實地下道、道路側溝及所轄區域清潔,注意排水及環境衞生。」,因登革熱疫情呈下降趨勢,防制工作已納為例行作業,依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建議解除列管。
二、有關列管表第2至第17案,請相關局處及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盤點,審視執行進度、解列條件之明確性及調整之必要性。
捌、臨時動議
主席裁示:
經濟發展局宣傳2023桃園咖啡節「非嚐不可」11月11、12日在中壢銀河廣場舉辦;農業局推廣在地農產品,請多加宣傳民眾參與支持。
玖、主席指(裁)示事項:無
壹拾、散會:下午3時44分
|
◆ 桃園市政府第443次市政會議紀錄 |
桃園市政府第443次市政會議紀錄
時間:112年10月25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張市長善政
紀錄:專員 黃美容
股長 朱育慧
壹、頒獻獎
一、頒發桃園市112年9月成功攔阻特殊重大詐騙案件有功人員感謝狀及榮譽狀。
-主辦機關:警察局
(一)攔阻詐騙金額261萬元
1.第一商業銀行大湳分行:初級專員許君如
2.八德分局:警員翁榮廷
(二)攔阻詐騙金額200萬元
1.元大商業銀行桃興分行:專員張敬淳
2.桃園分局:警員蔡佳芸
(三)攔阻詐騙金額170萬元
1.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北中壢分行:經理范玉玫
2.中壢分局:警員張瑛珊
(四)攔阻詐騙金額150萬元
1.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桃園分行:高級專員柯育岑
2.桃園分局:警員呂理湧
(五)攔阻詐騙金額130萬元
1.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八德分行:襄理陳佩茹
2.八德分局:警員莊宗諭
二、呈獻榮獲客家委員會111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執行成效獎項。
-主辦機關:客家事務局
(一)客家事務局:佳等
(二)觀音區公所:優等
(三)龍潭區公所:優等
(四)新屋區公所:優等
(五)平鎮區公所:佳等
(六)中壢區公所:佳等
(七)楊梅區公所:佳等
(八)大園區公所:佳等
(九)大溪區公所:進步獎
三、呈獻「桃園市大漢溪上游埔頂排水水環境改善計畫」榮獲2023
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金蘋果獎。
-主辦機關:水務局
貳、主席致詞
一、今(25)日頒發「本市112年9月成功攔阻特殊重大詐騙案件有功人員」感謝狀及榮譽狀,市府持續表揚攔阻重大詐騙案件有功人員,同時也顯示詐騙行為並未中斷,金融業及警察同仁則是繼續遏止歪風,感謝他們的辛勞,攔阻許多詐騙,保障民眾的財產。本府警察局努力阻擋詐騙行為,在市府各局處舉辦的活動中,常看到同仁用手舉牌提醒民眾小心防範,而攔阻詐騙是一個永無止境的戰爭,相信有警員和金融機構人員的努力,一定有成功的一天。
二、市府榮獲客家委員會111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執行成效獎項,感謝各個獲獎單位的努力,尊重各族群的語言,是尊重其起源與文化的表徵,而客家族群在桃園所佔的比例非常高,人數也相當多,因此推行客語更是重中之重。另外,剛結束的世界客家博覽會,參訪過的民眾都能體會客家文化的獨特,有必要大力維護保存,除了透過客家事務局及各區公所的努力外,在生活與工作的互動中,可向客家朋友學習日常的客家語,這也是增進彼此水乳交融的作法。
三、本府「桃園市大漢溪上游埔頂排水水環境改善計畫」榮獲2023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金蘋果獎,此次評比於18件水環境改善計畫中,僅有2件獲頒此殊榮,實屬不易,由於氣候變遷等因素,常見暴雨帶來驚人雨量,造成積淹水等現象,未來情況也可能加遽,期許水務局繼續努力,積極因應極端氣候帶來的挑戰,未來市府也將持續改善積淹水區域,保障所有市民的安全。
四、近期桃園經濟進展情形說明如下:
(一)經濟發展很大層面受到國際整體局勢的影響,包括國際政治地緣關係的多元挑戰及微妙的兩岸關係等,國際貨幣基金(IMF)近日公布數據,把台灣今(112)年的經濟成長率下調1.3%,年成長率由前次預估的2.1%下修至0.8%,對臺灣而言是相當大的挑戰,顯示國際地緣環境對於臺灣的影響越來越明顯。但在面臨逆境的大趨勢中,依本府經濟發展局所提數據,今年1至9月在桃園投資的案件有58案、投資金額達1,000億元,相較去(111)年同期的860億元,成長率約20%,顯現即使國際局勢詭譎多變,但桃園的經濟數字仍然亮麗。
(二)在整體大數據中,尤其要觀察亮眼企業的情況,包括聲寶、臻鼎科技、耀登科技等集團近期都將企業總部設置於桃園,穩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也在桃園設立研發基地,對於本市整體經濟發展及未來的稅收都具有正面影響,顯示在整體國際大環境的影響下,桃園依然繼續發揮吸引力,但不能以此自滿,未來市府團隊仍需持續設法向外界凸顯桃園的優勢,讓企業繼續把桃園當作臺灣、甚至亞洲的投資首選。
(三)完善投資環境不僅需要經濟發展局的努力,從上游的土地取得至設廠的整個過程,也需要地政局、都市發展局及環境保護局等局處的通力合作,在吸引投資的每一關,各局處務必要精進行政流程的效率,若碰到問題要避免官僚作風,應該邀集業者面對面溝通,設法一次解決所有問題,以免來來回回的公文往返,影響業界對桃園行政效率的印象,各局處除必需讓業者了解法規的規定外,尤其要特別注意執行過程的細節,相信透過優質的投資環境及亮眼的行政效率,一定會讓外界投資桃園的績效更優秀,也期許市府團隊繼續用心發揮桃園的優勢、持續突破。
參、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工務局
報告案由:本市公園新建或改善情形成果報告
主席裁示:
(一)本案請王副市長會後進行跨局處協調,成立公園管理委員會或會報,就市府各局處及區公所負責的公園相關業務進行檢視,俾利研議成立公園管理處之必要性,並請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追蹤進度。
(二)請上述委員會或會報盤點明(113)年即將啟用具觀光潛力之公園,並請工務局、新聞處及相關局處共同發想行銷規劃。
(三)有關水務局A7滯洪池改為乾式滯洪池公園案,請於確認預算後規劃執行。
二、報告機關:經濟發展局
報告案由:2023年桃園國際新創機器人節
主席裁示:
(一)本案請青年事務局邀集青創基地團隊前往參與該活動,挖掘更多優秀團隊進駐,進一步提供輔導與協助。
(二)請教育局盤點參與本次活動之學校、經費來源及是否申請補助等,未來應及時進行協助,鼓勵學校踴躍參加。
(三)請經濟發展局盤點本次參與活動之業者及歷年展覽物品,協助其發揮產業能量。嗣後並請安排由經濟發展局、青年事務局及教育局於市政會議共同進行專題報告。
(四)請各局處推動成立智慧城鄉種子團隊,由研究發展考核委會於本週彙整完成各局處窗口名單,另請種子團隊參觀本活動。
伍、各機關業務報告:無
陸、提案討論:無
柒、列管交辦事項辦理情形主席裁示:
以下4案解除列管:
(一)第1案「請研考會盤點各機關GIS地理資訊系統及需求」。
(二)第2案「請資科局及秘書處向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及數位發展部觀摩了解公文系統情形,參考精進本府公文系統功能,並研議使用行動簽核工具,便於登入系統。(1120804王副市長指示,請資訊科技局和秘書處於兩週內提出至少三家以上的電子公文系統比較報告)」。
(三)第3案「因審計處決算報告常成為媒體報導題材,請新聞處和研考會訂定相關流程,預先因應」。
(四)第4案「請水務局向市長專案報告再生水推動計畫藍圖」。
捌、臨時動議:無
玖、主席指(裁)示事項
主席裁示:
前述智慧城鄉種子團隊,務請於本週成立,如需協助,請金副秘書長召開統籌會議。
壹拾、散會:上午11時9分
|
![]() |
◆ 訂定「桃園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辦法」 |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府法制字第1120296848號
附件:
訂定「桃園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辦法」。
附「桃園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辦法」
市長 張善政
|
◆ 預告修正「桃園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草案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府都住更字第1120286953號
附件:修正草案條文
主旨:預告修正「桃園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修正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第5項。
三、「桃園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規查詢-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二)聯絡人:蔡○勳。
(三)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四)電話:03-3324700#3106。
(五)傳真:03-3324703。
(六)電子郵件:10037921@mail.tycg.gov.tw
市長 張善政 |
◆ 修正「桃園市未領得使用執照既有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許可辦法」部分條文 |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府法制字第1120309810號
附件:
修正「桃園市未領得使用執照既有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許可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桃園市未領得使用執照既有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許可辦法」部分條文
市長 張善政 |
![]() |
◆ 修正「桃園市大溪區公所補助小型藝文活動作業須知」第四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桃市溪文字第1120027965號
附件:如主旨
修正「桃園市大溪區公所補助小型藝文活動作業須知」第四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桃園市大溪區公所補助小型藝文活動作業須知」第四點、第六點
區長 徐景揚
|
◆ 公告修正「桃園市政府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要點」112年度各類補助項目補助基準及金額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府社綜字第1120299891號
附件:112年度各類補助項目補助基準及金額
主旨:公告修正「桃園市政府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要點」112年度各類補助項目補助基準及金額。
依據:桃園市政府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要點第八點。
公告事項:修正「桃園市政府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要點」112年度各類補助項目補助基準及金額。
市長 張善政
|
◆ 預告訂定「桃園市觀光發展財團法人捐助財產之最低總額及現金總額比率」草案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府觀管字第1120277629號
附件:草案總說明、草案逐項說明表
主旨:預告訂定「桃園市觀光發展財團法人捐助財產之最低總額及現金總額比率」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財團法人法第九條。
三、「桃園市觀光發展財團法人捐助財產之最低總額及現金總額比率」草案總說明及逐項說明表如附件,並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規查詢-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次日起十四日內,以書面向承辦單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二)聯絡人:楊○媛。
(三)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四)電話:(03)3322101轉5263、5264。
(五)傳真:(03)3314011。
(六)電子郵件:10025417@mail.tycg.gov.tw。
市長 張善政 |
◆ 預告訂定「桃園市觀光發展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所定一定金額」草案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府觀管字第11202776291號
附件:草案總說明、草案逐項說明表
主旨:預告訂定「桃園市觀光發展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所定一定金額」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
三、「桃園市觀光發展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所定一定金額」草案總說明及逐項說明表如附件,並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規查詢-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告之次日起十四日內,以書面向承辦單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二)聯絡人:楊○媛。
(三)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四)電話:(03)3322101轉5263、5264。
(五)傳真:(03)3314011。
(六)電子郵件:10025417@mail.tycg.gov.tw。
市長 張善政 |
◆ 修正「桃園市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並自公告日生效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府環噪字第1120297237號
附件:
主旨:修正「桃園市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並自公告日生效。
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八條。
公告事項:
一、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一)施放爆竹煙火。但元旦、農曆除夕、春節(農曆一月一日至一月三日)、天日節(農曆一月九日)、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國慶日、特殊民俗活動(如迎神遶境)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二)使用擴音設施、敲鑼、打鼓或吹號從事孝廟(含未立案宗教場所)、神壇、廟會、婚宴喜慶及祭典等民俗活動。
(三)禱告、誦經、使用法器或使用擴音設施從事播放經文、詵歌等行為。
(四)使用擴音設施從事夜市攤販及其他各類商業廣告行為(含各類移動式宣傳車輛)。
(五)使用擴音設施從事室外集會、遊行及音樂表演等活動。但元旦、農曆除夕、春節(農曆一月一日至一月三日)、天日節(農曆一月九日)、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國慶日,特殊民俗活動(如迎神遶境)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六)於非屬工廠(場)、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及營建工程之場所,以手持工具或動力機械等方式,從事敲擊、鑽孔、鋸切、釘合、打磨或其他產生施工噪音之行為。
(七)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行為。非屬營業用卡拉OK,指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之營業場所及其他非營業場所,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
(八)運轉引擎詴車或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清洗、修理、改裝車輛等行為。
二、於本市第一類、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餐飲、洗染、印刷或其他使用動力機械操作之商業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三、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九時至翌日上午七時,不得使用擴音設施從事殯葬民俗活動。
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平日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與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及晚上六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以手持工具或動力機械等方式,從事吊掛、裝載、卸料、搬運、敲擊、鑽孔、鋸切、釘合、打磨或其他產生施工噪音之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緊急危難救助行為。
(二)有危及公共安全、污染環境及影響民生用水、用電、用氣或通訊之搶救(修)工程。
(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屬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於管制時段施工者,惟仍應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六條規定。
五、依前項第三款核准之工程,施工單位應於施工現場設置噪音防制設施(例如隔音布、消音屋、防振襯墊、隔音罩或其他具有減音功能之設施),並於現場豎立管制時段施工告示牌。該施工告示牌內應載明管制時段施工核准文號及公害陳情專線○八○○○六六六六六。
六、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之學校、圖書館、帅兒園及醫療機構(不含私立小型診所)等特定噪音管制區,其周界五十公尺範圍,全日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施放爆竹煙火。
(二)使用擴音設施、敲鑼、打鼓或吹號從事孝廟(含未立案宗教場所)、神壇、廟會、婚宴喜慶、祭典及殯葬等民俗活動。
(三)使用擴音設施從事夜市擺攤及其他各類商業廣(含各類移動式宣傳車輛)。
七、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六時、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吹葉機致妨礙安寧。但有危及公共安全及災害復原期間,或緊急危難救助行為,不在此限。
八、本公告所稱例假日,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中之放假日;平日指前揭辦公日曆表中之上班日。
九、違反本公告者,依噪音管制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未遵行者,按次處罰。
市長 張善政 |
◆ 廢止「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補(捐)助機關(構)團體及個人辦理資訊科技會議、活動、展覽及專案計畫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
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桃資規字第11200060741號
附件:
廢止「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補(捐)助機關(構)團體及個人辦理資訊科技會議、活動、展覽及專案計畫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代理局長 吳肇銘
|
◆ 訂定「桃園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民間團體審查作業須知」,並自即日生效 |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6日
發文字號:府社障字第1120316800號
附件:桃園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民間團體審查作業須知
訂定「桃園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民間團體審查作業須知」,並自即日生效。
附「桃園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民間團體審查作業須知」
市長 張善政
|
![]() |
◆ 註銷本市張○華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20305197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張○華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張○華
二、證書字號:(84)台內地登字第013198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4)桃市地字第002052號
四、事務所名稱:誠華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孚法路30巷6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公開展覽「擬定桃園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1866-0002、1866-0004、1866-0007地號等160筆土地都市更新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舉辦公開說明會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府都住更字第112028575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擬定桃園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1866-0002、1866-0004、1866-0007地號等160筆土地都市更新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舉辦公開說明會。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2年11月1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民國112年11月14日下午2時於本府住宅發展處406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所示。
三、公告方式如下: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及本市桃園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http://ohd.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市長 張善政 |
◆ 公示送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告誡書」1件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楊警分刑字第11200307011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告誡書」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第82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案受告誡人袁○宜設籍桃園市新屋區戶政事務所,爰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規定為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旨揭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之告誡書,受告誡人請於公告之日起20日內,攜帶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本分局偵查隊(地址:桃園市楊梅區中山路123號、聯絡電語:03-4782091)領取,逾期即發生送達之效力。
分局長 張仁傑 |
◆ 公告「修正擬定桃園市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住宅區、公園用地、綠地用地及道路用地;部分農業區為住宅區;部分道路用地修正開發方式)細部計畫案」樁位測定案(TWD97)測量案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203067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修正擬定桃園市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住宅區、公園用地、綠地用地及道路用地;部分農業區為住宅區;部分道路用地修正開發方式)細部計畫案」樁位測定案(TWD97)測量案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八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2年11月2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公告欄、桃園市桃園區公所及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公告。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行為人裴○成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中警分刑字第112008167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裴○成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行為人裴○成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行為人已通報行方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告誡書請行為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分局領取(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607號、電話:03-4222032、承辦人:偵查佐張○帆)。
分局長 唐嘉仁 |
◆ 公告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催繳通知函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2006729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催繳通知函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違反停車場法第12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3項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催繳通知函,以雙掛號郵寄晉鐳電子工業有限公司、林○峰、林○淇、林○竹、姜○虎、黃○樺、歐○長及郭○龍等8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郵寄單退件日112年9月25日-112年10月25日),茲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催繳通知函送至本局留存,違規人得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
局長 張新福 |
◆ 本市「觀音區玉林路一段(桃科六路至白沙屯萬善祠)道路拓寬工程」用地取得第1場公聽會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日
發文字號:府工用字第11203044222號
附件:
主旨:本市「觀音區玉林路一段(桃科六路至白沙屯萬善祠)道路拓寬工程」用地取得第1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府辦理桃園市「觀音區玉林路一段(桃科六路至白沙屯萬善祠)道路拓寬工程」用地取得,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舉行第1場公聽會,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二、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
三、地點:本市觀音區白玉市民活動中心(桃園市觀音區玉林路一段180號)
四、公聽會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中止會議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五、聯絡電話:本府工務局工程用地科(03)3322101#6755胡小姐
市長 張善政 |
◆ 公示送達佳頤興實業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靜、公司統一編號:2488457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書(裁處書字號:21-112-080383)之案件 |
桃園市政府 公示送達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府環空字第1120303355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佳頤興實業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靜、公司統一編號:2488457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書(裁處書字號:21-112-080383)之案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受處分人佳頤興實業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靜、公司統一編號:2488457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本府經由郵政機關向公司所在地投遞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書1份,該文書改送南龍郵局8-B6號box,因投遞待領逾期退回以致投遞文書不能送達,另查公司代表人林佳靜(身分證統一編號:F22079****)個人戶籍地址與上開公司地址相同,爰依法為公示送達。
二、前開文書請應送達受處分人儘速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逕向本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保護科領取。
三、請於公告之日起或桃園市政府公報最後刊登日起20日內逕向本府環境保護局領取(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逾期未領取者,依法發生送達效力。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112年度桃園市中壢區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及都市計畫地形圖套疊作業」中壢平鎮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表(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及公告各1份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2030621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112年度桃園市中壢區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及都市計畫地形圖套疊作業」中壢平鎮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表(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及公告各1份。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2年11月7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件樁位資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及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公告欄。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受處分人宋○綾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211492)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2013143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宋○綾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211492)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宋○綾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本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處以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惟因受處分人戶籍地址遷移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副隊長鄭○叡)。
局長 吳坤旭
|
◆ 公告受處分人賴○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211491)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2013161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賴○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211491)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賴○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本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處以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惟因受處分人戶籍地址遷移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副隊長鄭○叡)。
局長 吳坤旭
|
◆ 有關內政部辦理「變更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第一階段)(配合台15線竹圍大橋改建工程)」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一案,請貴公所及有關里辦公處張貼公告周知 |
桃園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20302838號
附件:公告文
主旨:有關內政部辦理「變更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第一階段)(配合台15線竹圍大橋改建工程)」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一案,請貴公所及有關里辦公處張貼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2年10月26日內授國城字第11201096252號函辦理(副本諒達,含計畫書圖及公告)及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辦理。
二、旨案訂於112年11月13日起辦理公開展覽30日,並於112年11月22日(三)上午10時假本市大園區老人文康綜合活動中心舉辦說明會,請惠予協助準備會場。
市長 張善政
內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6日
發文字號:內授國城字第1120109625號
主旨:辦理「變更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第一階段)(配合台15線竹圍大橋改建工程)案」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及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日期與地點:訂於112年11月13日起至112年12月12日止,分別於桃園市政府及桃園市大園區公所公開展覽30天。
二、說明會日期與地點:訂於112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時假桃園市大園區老人文康綜合活動中心禮堂舉辦說明會。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並依式(如附件)向桃園市政府提出,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桃園市政府彙整陳情意見資料報本部,俾供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部長 林右昌
|
◆ 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催繳通知書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20068102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催繳通知書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及8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寄發違反停車場法催繳通知書,經以行政文書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112年9月22日至112年10月4日,批號Z112104H共28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本批催繳通知書因無法送達,故暫存於本局,違規人得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未於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繳納罰鍰者,本局逕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
局長 張新福 |
◆ 公告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催繳通知函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20068976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催繳通知函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違反停車場法第12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3項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催繳通知函,以雙掛號郵寄秦峯義、彼捷福創意有限公司、蘇○君、陳○樺、韋○芳、廖○聖(原名:廖○樺)、陳○柱及程○璽等8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郵寄單退件日112年9月5日-112年11月1日),茲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催繳通知函送至本局留存,違規人得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
局長 張新福 |
◆ 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通知書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20068100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通知書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及8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寄發違反停車場法通知書,經以行政文書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112年9月25日至112年10月4日,批號Z112102H共3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本批通知單因無法送達,故暫存於本局,違規人得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並予以15日之陳述意見期限,若逾期仍未陳述者本局依法逕行裁罰。
局長 張新福 |
◆ 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裁處書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20068099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裁處書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及8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寄發違反停車場法裁處書,經以行政文書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112年9月25日至112年10月5日,批號Z112103H共8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本批裁處書因無法送達,故暫存於本局,違規人得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未於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繳納罰鍰者,本局逕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
局長 張新福 |
◆ 公告行為人范○德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中警分刑字第11200807602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范○德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行為人范○德違反洗錢防制法(下稱同法),本分局依同法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行為人戶籍地址遷移不明、居所及所在地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二、旨揭告誡書請行為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分局領取(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607號、電話:03-4222032、承辦人:偵查佐黃○哲)。
分局長 唐嘉仁
|
◆ 公告解除功學社教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過嶺第一廠所在本市中壢區山嶺段61、62、63、64、69地號土地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府環水字第11202947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解除功學社教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過嶺第一廠所在本市中壢區山嶺段61、62、63、64、69地號土地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6條第2項第1款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本府前以100年5月12日府環水字第11000701420號公告功學社教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過嶺第一廠所在本市中壢區山嶺段61、62、63、64、69地號土地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經本府依據「112年度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於112年5月26日、112年6月14日、112年7月13日進行地下水污染改善成果驗證作業,地下水揮發性有機物項目濃度皆低於地下水污染(第2類)管制標準,故予以解除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之列管。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解除功學社教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過嶺第一廠所在本市中壢區山嶺段61、62、63、64、69地號土地為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府環水字第1120294751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解除功學社教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過嶺第一廠所在本市中壢區山嶺段61、62、63、64、69地號土地為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6條第2項第2款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府前以100年5月12日府環水字第11000701420號公告功學社教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過嶺第一廠所在本市中壢區山嶺段61、62、63、64、69地號土地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經本府依據「112年度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於112年5月26日、112年6月14日、112年7月13日進行地下水污染改善驗證作業,地下水揮發性有機物項目濃度皆低於地下水污染(第2類)管制標準,故予以解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列管及相關管制事項。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2006809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3項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經以行政文書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112年9月25日至112年10月28日,批號Y1121003共1,177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已留存於本局,違規人得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並予以7日之繳費期限,若逾期仍未繳費者本局依法逕行舉發。
局長 張新福
|
◆ 公告本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20068098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經以行政文書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郵寄單退件日112年8月24日至112年10月20日,批號U1121003共1,674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經本局雙掛號郵寄旨揭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因該等郵件無法送達,故暫存於本局,應受送達人可於20日內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者以送達論。
局長 張新福 |
◆ 公告核定實施鴻勝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桃園市龜山區精忠段1439地號等1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並自民國112年11月8日零時起生效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府都住更字第11202910421號附件: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書1份
主旨:公告核定實施鴻勝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桃園市龜山區精忠段1439地號等1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並自民國112年11月8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起訖日期:自民國112年11月8日起,至民國112年12月7日止。
二、網路公告網址:
(一)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https://urdb.tycg.gov.tw/。
(二)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https://ohd.tycg.gov.tw/。
三、公告地點及張貼處:
(一)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
(二)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公告欄。
(三)桃園市龜山區公所公告欄。
(四)桃園市龜山區楓福里辦公處公告欄。
(五)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及自由時報。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應受尿液採驗人林○城等1名採驗尿液通知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溪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溪警分刑字第1120034117號
附件:
主旨:公告應受尿液採驗人林○城等1名採驗尿液通知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5條、行政程序法第78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旨案應受尿液採驗人林○城等1名(詳如名冊)戶籍業已遷址至桃園市大溪區一心里39鄰康莊路181號4樓(桃園市大溪區戶政事務所),經查非實際住居所,是為送達之處所不明,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請應受尿液採驗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分局(桃園市大溪區復興路一段385號、電話:03-3881110、承辦人:警員盧奕辰)偵查隊領取,並依限到場接受採驗,逾期未到者,本分局將依法向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聲請強制執行。
分局長 徐坤隆 |
◆ 公告行為人A○RUN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龍警分刑字第112002864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A○RUN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條例第15條之1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行為人A○RUN違反洗錢防制條例,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條例第15條之1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行為人(外籍:遭通報行方不明無法送達)致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龍警分刑字第1120028641號告誡書。
二、旨揭告誡書現由本分局偵查隊保管,請受送達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分局偵查隊領取(桃園市龍潭區干城路21號、電話:03-4890926、承辦人:偵查佐陳○翰)。
分局長 張鶴瓊 |
◆ 公告中壢平鎮都市計畫「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主要計畫(配合老街溪整治計畫)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4、8)(河道斷面51-52)」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表(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及公告各1份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2031254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中壢平鎮都市計畫「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主要計畫(配合老街溪整治計畫)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4、8)(河道斷面51-52)」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表(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及公告各1份。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2年11月10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件樁位資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公告欄、桃園市平鎮區公所及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公告欄。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本市「112年度桃園市中壢區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及都市計畫地形圖套疊作業」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都市計畫樁位測量成果資料(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坐標表)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2030623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112年度桃園市中壢區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及都市計畫地形圖套疊作業」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都市計畫樁位測量成果資料(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2年11月10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公告欄、本府地政局、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及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公告。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行為人NGUYEN ○ NGUYEN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龍警分刑字第1120029212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NGUYEN ○ NGUYEN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條例第15條之1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行為人NGUYEN ○ NGUYEN違反洗錢防制條例,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條例第15條之1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行為人係外籍人士出境離臺致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龍警分刑字第1120029212號告誡書。
二、旨揭告誡書現由本分局偵查隊保管,請受送達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分局偵查隊領取(桃園市龍潭區干城路21號、電話:03-4890926、承辦人:偵查佐陳○翰)。
分局長 張鶴瓊
|
◆ 公告有關蔡○陽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120314186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蔡○陽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蔡○陽。
二、身分證字號:D12247****。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217號。
四、事務所名稱:蔡○陽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平鎮區上海路61號。
六、建築師證書:建證字第8317號。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有關黃○俞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120314439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黃○俞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黃○俞。
二、身分證字號:H22358****。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137號。
四、事務所名稱:黃○俞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蘆竹區中油街357巷5號。
六、建築師證書:建證字第6589號。
七、備註:換發開業證書併案變更事務所地址。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應受執行人徐○民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執行通知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蘆警分刑字第1120036604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應受執行人徐○民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執行通知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64條準用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2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被移送人徐○民,戶籍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長安路二段236號4樓(蘆竹區戶政事務所),經查非為實際住居所,現應受送達之處所不明,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執行通知書」1份,請應受執行人於本公告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30日內,至本分局偵查隊領取(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75巷10之2號2樓、電話:03-2128684、承辦人:分隊長郭○廷),並於領取之日起10日內至本分局繳納罰鍰新臺幣8,000元。
分局長 陳清華
|
◆ 公告「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內大華段626-1、626-2及626-3地號3筆土地逕為分割乙案(新釘M11等4支及廢除R66-1等2支樁位)」樁位測量案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20314758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內大華段626-1、626-2及626-3地號3筆土地逕為分割乙案(新釘M11等4支及廢除R66-1等2支樁位)」樁位測量案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請張貼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八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2年11月10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公告欄、桃園市八德區公所及桃園市八德地政事務所公告。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112年度桃園市平鎮區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及都市計畫地形圖套疊作業」中壢平鎮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表(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及公告各1份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203151011號
附件:
主旨:公告「112年度桃園市平鎮區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及都市計畫地形圖套疊作業」中壢平鎮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表(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及公告各1份。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2年11月10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件樁位資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公告欄、桃園市平鎮區公所及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公告欄。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註銷「清境商務旅館」旅館業登記證及專用標識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府觀管字第1120310111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清境商務旅館」旅館業登記證及專用標識。
依據: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8條第4項、第5項。
公告事項:
一、「清境商務旅館」因未依規定申報復業達6個月以上及因事實或法律上原因無法營業,經本府112年9月4日府觀管字第1120245941號函文通知業者依限繳回旅館業登記證及專用標識,惟逾期未繳回,爰依規定公告註銷其旅館業登記證及專用標識。
(一)旅館名稱:清境商務旅館。
(二)負責人:謝○錦。
(三)營業所在地:桃園市龍潭區東龍路319號。
(四)事業名稱:清境商務旅館。
(五)旅館業登記證編號:桃園市旅館129號。
二、「清境商務旅館」旅館業登記證及專用標識自本公告日起註銷作廢。
市長 張善政 |
◆ 公示送達張○輝君違反菸害防制法,本府112年10月27日府衛健字第1120295074號之行政裁處書 |
桃園市政府 公示送達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府衛健字第1120309989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張○輝君違反菸害防制法,本府112年10月27日府衛健字第1120295074號之行政裁處書。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張○輝君於112年度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整罰鍰,因應受送達人行方不明,致行政裁處書無法送達,爰依法為公示送達。
二、公示送達方式:公告送達文張貼於桃園市政府 公告欄並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
三、請於公告日之日起或桃園市政府公報最後刊登日起20日內逕向本府衛生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電話:03-3340935分機2516郭先生)領取行政裁處書,逾期未領取依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視為發生送達之效力。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受處分人陳○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211540)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20135529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陳○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211540)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陳○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本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處以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惟因受處分人戶籍已遷址至戶政事務所,送達之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員凌○瑄)。
局長 吳坤旭
|
◆ 核發本市顏○羿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20315477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市顏○羿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顏○羿
二、證書字號:(99)台內地登字第026233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12)桃市地字第002503號
四、事務所名稱:詠晟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後興路一段72號四樓
市長 張善政
|
◆ 公示送達江○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本局依法裁處函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公示送達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桃環稽字第1120096585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江○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本局依法裁處函。
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及第8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江○宏於112年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新台幣16萬8,000元罰鍰,茲因應受送達人已遷離通訊地址,且戶籍遷入臺東縣臺東戶政事務所,行方不明,致其裁處函無法送達,為此辦理公示送達。
二、公示送達方式:公告送達文黏貼於本局公告牌示處並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
三、請於公告之日起或桃園市政府公報最後刊登日起20日內逕向本局洽領裁處函,逕行繳款銷案(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電話:03-3342338分機613)逾期未繳者,即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局長 陳世偉
|
◆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蓁桃園市政府裁處書(桃園市政府112年11月10日府農動字第1120315493號裁處書)1份 |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公示送達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桃動五字第1120008717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蓁桃園市政府裁處書(桃園市政府112年11月10日府農動字第1120315493號裁處書)1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80及8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林君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1款、第32條第1項第2款及第3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罰鍰及沒入其所有犬隻並不得再飼養應辦理登記寵物及至收容所辦理認養。惟因應受送達人(林亞蓁君)地址遷移不明,致上開文書無法送達,特此公示送達。
二、本公告張貼於桃園市政府秘書處及本處公告欄,應受送達人於辦公時間內得隨時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至本處動物管制課(桃園區縣府路57號1樓)領取上開文書,本件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
處長 王得吉
|
◆ 公告受處分人江○諒(銷帳編號:11211561)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2013429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江○諒(銷帳編號:11211561)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受處分人江○諒於112年3月6日在桃園市桃園區泰昌十街2號7樓,為警查獲無正當理由持有第三級毒品,本局依法裁處罰鍰及講習,經查受處分人籍設桃園市蘆竹區戶政事務所,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1份,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員張○榮)。
局長 吳坤旭
|
◆ 公告「觀音都市計畫『觀音區中興路東側河道用地範圍樁位測定案』(新釘005R159等17支及廢除005R028等2支樁位)樁位測量案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20314988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觀音都市計畫『觀音區中興路東側河道用地範圍樁位測定案』(新釘005R159等17支及廢除005R028等2支樁位)樁位測量案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請張貼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八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2年11月15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公告欄、桃園市觀音區公所及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公告。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行為人JULIANO○SUNGA(○珍)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中警分刑字第1120087003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JULIANO ○ SUNGA(○珍)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行為人JULIANO ○ SUNGA(○珍)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行為人現已離臺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告誡書請行為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分局領取(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607號、電話:03-4222032、承辦人:偵查佐朱○衛)。
分局長 唐嘉仁
|
◆ 公告行為人KONGNUNTA○(馬○)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2日
發文字號:中警分刑字第1120086516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KONGNUNTA ○(馬○)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行為人KONGNUNTA ○(馬○)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行為人現已離臺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告誡書請行為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分局領取(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607號、電話:03-4222032、承辦人:偵查佐朱○衛)。
分局長 唐嘉仁 |
◆ 公示送達李○育(即洪福藥局)已無營業事實,惟未依藥事法規定申辦歇業登記,本府衛生局112年10月30日桃衛藥字第1120105486號通知函 |
桃園市政府 公示送達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府衛藥字第1120315653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李○育(即洪福藥局)已無營業事實,惟未依藥事法規定申辦歇業登記,本府衛生局112年10月30日桃衛藥字第1120105486號通知函。
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藥局因登記處所現址已無營業事實且未依藥事法第34條第1項、第27條第1項、第27條之1第2項及第3項規定辦理歇業登記,本府衛生局遂依法通知該藥局負責人辦理歇業事宜或提出陳述意見。
二、因應受送達人李○育行方不明,致上開文書無法送達,爰特以公示送達。
三、應受送達人於辦公時間內得隨時至本府衛生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電話:03-3356076分機2606林小姐)領取上開文書,本件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並自公告最後刊登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之效力,未依限辦理藥局歇業登記或提出陳述意見者,將依藥事法相關規定辦理藥局執照及藥師執業執照註銷事宜。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行為人黃○英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1日
發文字號:龍警分刑字第11200225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黃○英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條例第15條之1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行為人黃○英違反洗錢防制條例,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條例第15條之1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行為人戶籍地址遷移不明(外籍:出境離臺致無法送達;遭通報行方不明無法送達)致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龍警分刑字第1120022521號告誡書。
二、旨揭告誡書現由本分局偵查隊保管,請受送達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分局偵查隊領取(桃園市龍潭區干城路21號、電話:03-4890926、承辦人:偵查佐余○龍)。
分局長 張鶴瓊 |
◆ 公告新增本市指定精神專科醫師1名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府衛心字第1120311263號
附件:
主旨:公告新增本市指定精神專科醫師1名
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2條第5項及「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第6條及第7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新增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孫○儒醫師為本市指定精神專科醫師,其指定有效期間自112年11月2日至118年11月1日止。
二、指定醫師應每6年接受18點以上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或經其認可,由相關機構、團體辦理之強制鑑定、強制住院及強制社區治療相關教育訓練課程。完成前項課程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指定有效期間屆滿前3個月,向本府衛生局申請展延;經審查通過者,每次展延以6年為限,未於期限內完成展延者,其指定資格自動失效。
三、若指定專科醫師之「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屆期或撤銷,其指定資格自動失效。
市長 張善政
|
◆ 核發本市林○如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20319878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市林○如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林○如
二、證書字號:(109)台內地登字第028635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12)桃市地字第002504號
四、事務所名稱:至簡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083號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本市不動產估價師廖○銨先生辦理不動產估價師身分資料變更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120318944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不動產估價師廖○銨先生辦理不動產估價師身分資料變更。
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法第11條暨其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事務所名稱:禾揚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二、姓名:廖○銨。
三、開業證書字號:(105)桃市估字第000047號(換發)。
四、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十一街56號5樓之2。
五、申請原因:不動產估價師姓名變更。
市長 張善政 |
◆ 公告行為人楊氏○香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處分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中警分刑字第112007253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楊氏○香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處分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及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行為人楊氏○香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予以告誡,惟楊氏○香已離臺致使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告誡書請行為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至本分局領取(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607號、電話03-4224910、承辦人范姜○豪)
分局長 唐嘉仁
|
◆ 公告行為人阮氏○(NGUYENTHI○)先生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書面告誡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平警分刑字第11200430911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二
主旨:公告行為人阮氏○(NGUYEN THI ○)先生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書面告誡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15之2條第1項及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78、80、81、82條。
公告事項:
一、行為人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5之2條第1項之規定,因出境離臺,致無法送達,爰依法為公示送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平警分刑字第1120040890號告誡書。
二、旨揭告誡書,現由本分局偵查隊保管,請應送達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自行至本分局領取(地址:桃園市平鎮區中庸路123號、聯絡電話:03-4390215,承辦人:偵查佐宇○倫)。
分局長 吳明彥 |
◆ 公告行為人阮○勝(NGUYEN○THANH)先生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書面告誡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平警分刑字第11200430971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二
主旨:公告行為人阮○勝(NGUYEN ○ THANH)先生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書面告誡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15之2條第1項及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78、80、81、82條。
公告事項:
一、行為人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5之2條第1項之規定,因出境離臺,致無法送達,爰依法為公示送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平警分刑字第1120040741號告誡書。
二、旨揭告誡書,現由本分局偵查隊保管,請應送達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自行至本分局領取(地址:桃園市平鎮區中庸路123號、聯絡電話:03-4390215,承辦人:偵查佐宇○倫)。
分局長 吳明彥
|
◆ 公告行為人黎○力(LE○LUC)先生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書面告誡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平警分刑字第11200431011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二
主旨:公告行為人黎○力(LE ○ LUC)先生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書面告誡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15之2條第1項及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78、80、81、82條。
公告事項:
一、行為人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5之2條第1項之規定,因出境離臺,致無法送達,爰依法為公示送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平警分刑字第1120031680號告誡書。
二、旨揭告誡書,現由本分局偵查隊保管,請應送達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自行至本分局領取(地址:桃園市平鎮區中庸路123號、聯絡電話:03-4390215,承辦人:偵查佐何○霆)
分局長 吳明彥
|
◆ 公告行為人陳○面(TRAN○MIEN)先生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書面告誡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平警分刑字第11200431001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二
主旨:公告行為人陳○面(TRAN ○ MIEN)先生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書面告誡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15之2條第1項及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78、80、81、82條。
公告事項:
一、行為人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5之2條第1項之規定,因出境離臺致無法送達,爰依法為公示送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平警分刑字第1120029677號告誡書。
二、旨揭告誡書,現由本分局偵查隊保管,請應送達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自行至本分局領取(地址:桃園市平鎮區中庸路123號、聯絡電話:03-4390215,承辦人:偵查佐邱○群)
分局長 吳明彥
|
◆ 公告行為人梅○雄(MAI○HUNG)先生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書面告誡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平警分刑字第11200430991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二
主旨:公告行為人梅○雄(MAI ○ HUNG)先生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書面告誡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15之2條第1項及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78、80、81、82條。
公告事項:
一、行為人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5之2條第1項之規定,因出境離臺,致無法送達,爰依法為公示送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平警分刑字第1120030087號告誡書。
二、旨揭告誡書,現由本分局偵查隊保管,請應送達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自行至本分局領取(地址:桃園市平鎮區中庸路123號、聯絡電話:03-4390215,承辦人:偵查佐邱○群)
分局長 吳明彥
|
◆ 公告本市「變更楊梅都市計畫(電信專用區為產業專用區、學校用地、綠地用地、道路用地,部分人行步道用地為道路用地、學校用地,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配合市地重劃)細部計畫案」(新釘R11225等7支樁位及廢除R11203~R11212等10支樁位)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坐標表)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20313704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變更楊梅都市計畫(電信專用區為產業專用區、學校用地、綠地用地、道路用地,部分人行步道用地為道路用地、學校用地,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配合市地重劃)細部計畫案」(新釘R11225等7支樁位及廢除R11203~R11212等10支樁位)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2年11月16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公告欄、本府地政局、桃園市楊梅區公所、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公告。
市長 張善政 |
◆ 核發本市古○玄地政士開業執照 |
核發本市古○玄地政士開業執照 |
◆ 公告受處分人李○恒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211392)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2012950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李○恒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211392)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李○恒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本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處以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惟因受處分人戶籍已遷址至戶政事務所,送達之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員凌○瑄)。
局長 吳坤旭 |
◆ 公告行為人陳○濬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中警分刑字第112007971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陳○濬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行為人陳○濬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行為人戶籍地址遷移不明、居所及所在地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告誡書請行為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分局領取(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607號、電話:03-4222032、承辦人:偵查佐翁○鴻)。
分局長 唐嘉仁
|
◆ 公告有關汪○佑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12030274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汪○佑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汪○佑。
二、身分證字號:B12293****。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216號。
四、事務所名稱:汪○佑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桃園區國豐六街154號。
六、建築師證書:建證字第7726號。
市長 張善政
|
◆ 公示送達翁○杏等人計2,026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 |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桃交裁罰字第11201333921號
附件: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違反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公示送達清冊
主旨:公示送達翁○杏等人計2,026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至第68條各相關條款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79條、第80條、第8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翁○杏等人計2,026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經本處以雙掛號郵寄後遭郵務遞送退回,經查證各該當事人應為送達處所不明,爰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請自送達生效日起30日內至本處繳款結案,逾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5條相關規定辦理。
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原記載之處分起日,依送達生效之日起第31日為處分起算日,後續移送強制執行、易處吊扣(銷)、註銷牌、駕照處分起日依序遞延計算。另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之處罰主文第1項記載註銷牌(駕)照者,於送達生效日後,則依記載之處分日為執行處分之起算日。
四、應送達之裁決書現由本處保管,應受送達人請於上班時間內到本處違規裁罰課領取(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強國路68號7樓)。
五、本公告張貼於本處、桃園區工作站及中壢區工作站之公告欄,並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請自送達生效日起30日內繳納罰鍰結案,逾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5條規定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六、受處分人不服本裁決書者,應以原處分機關(本處)為被告,向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違規行為地或原處分機關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七、應受送達人車號、單號、裁決日、姓名、身分證號或公司統一編號、違規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項款及違規事實等分列如清冊。
處長 林文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