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115年度第10期 |
| ◆ 桃園市政府第565次市政會議紀錄 |
桃園市政府第565次市政會議紀錄
時間:115年4月29日下午1時30分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張市長善政
紀錄:科長 林裕玟
科員 王婷儀
壹、頒獻獎
一、頒發桃園市115年3月成功攔阻特殊重大詐騙案件有功人員感謝狀及榮譽狀。
-主辦機關:警察局
(一)攔阻詐騙金額500萬餘元
1、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客服中心:資深專員陳霈柔
2、楊梅分局:警員蕭弘彬
(二)攔阻詐騙金額240萬餘元
1、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南崁分行:資深經理齊群
2、蘆竹分局:偵查佐吳翊慈
(三)攔阻詐騙金額140萬餘元
1、第一商業銀行林口分行:出納主任林昌永
2、龜山分局:警員林政翰
(四)攔阻詐騙金額120萬餘元
1、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中壢分行:高級專員黃品綺
2、中壢分局:警員李宜軒
(五)攔阻詐騙金額100萬餘元
1、聯邦商業銀行內壢分行:行員陳信介
2、中壢分局:警員張恩慈
二、呈獻榮獲115年度(考評113年及114年)「勞動檢查機構年度績效考評」甲組優等獎。
-主辦機關:勞動局
三、呈獻「桃園智慧健康城市的AI肺癌篩檢」榮獲「第13屆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智慧政府獎」。
-主辦機關:衛生局
四、呈獻「打造永續放流水節水減碳新農業」榮獲「第13屆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智慧節能獎」。
-主辦機關:水務局
貳、主席致詞
一、感謝金融從業人員保持警覺並發揮專業判斷,察覺異狀後立即通報警員到場協助,於115年3月成功攔阻1,102萬餘元,期勉行員及警員持續為防制詐騙犯罪貢獻心力,共同守護市民財產安全。
二、肯定同仁於勞動檢查業務的卓越表現,期許持續輔導企業協助改善,提升工作場所安全性,防止職業災害發生。
三、本府積極推動擴大肺癌篩檢計畫,系統化蒐集資料與專業分析,掌握罹患肺癌具高度關聯之地理環境及職業型態等因素,有效提升篩檢精準度,守護市民健康。
四、本府利用民生污水淨化後之放流水灌溉農田,以放流水中的氨、氮等養分補充作物所需,達成水資源永續利用目標,此作法已由行政院請農業部協助推動試驗驗證,建立制度基礎,展現本市智慧治理及永續發展之成果。
五、近日配合桃園鐵路地下化工程,臺鐵桃園至中壢間部分路段切換至臨時軌道行駛,導致內壢地區周邊平交道出現回堵情形,影響市民通勤及日常生活,說明如下:
(一)此次配合永久軌範圍地下化開挖作業,列車須切換行駛臨時軌,因路基尚未完全穩固,採取降速通行,致沿線多處平交道遮斷時間增加,於上下班尖峰時段出現車流壅塞情形。
(二)本府向交通部鐵道局(下稱鐵道局)提出兩項建議:
1、道岔工程延後至暑假期間辦理或縮短工期。
2、即使工程位於臺鐵用地內,如涉及列車降速或可能影響周邊交通,仍應提前與本府協調,以利市府因應準備。
(三)本府立即調整遮斷機與道路號誌連動機制,並機動加派人員進行交通疏導,經調整後交通狀況已明顯改善,後續將持續監控,並請溫秘書長協助與鐵道局及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協調,降低對市民的影響。
六、本市為六都最年輕的城市,勞動參與率也最高,為提升勞動環境,措施說明如下:
(一)持續擴充勞工權益基金及勞工教育相關預算,今(115)年度預算合計已達8,000萬元,預計明(116)年度提高預算至9,900萬,期能以充裕資源,強化勞工權益保障。
(二)自4月17日起,提高「死亡職災案件緊急慰助費」至1萬元,提供受難家庭即時支持與協助;推動「科技職務再設計」專案,補助上限調高至每案3萬元,透過開發輔具及調整工作流程等方式,支持身心障礙者融入職場。
(三)為建構安全友善職場,本市成立全國最大規模的「職業安全衛生家族」,導入AI影像辨識與智慧安檢系統等作法,提升高風險場域巡查效率;修訂自治條例,強化源頭管理,114年工廠與倉儲類火災件數減少27.3%,兼顧救災同仁及勞工朋友安全;百人以上事業單位,育兒友善措施普及率已趨近百分之百。
(四)勞動局積極推動各項勞工政策,於多項勞動關鍵指標展現顯著成效,114年度再度蟬聯「勞動部對地方政府勞動行政業務督導考核綜合考評」全國第一佳績,獲得1,700萬元獎勵金。
七、本府5月1日起擴大補助新生兒篩檢,涵蓋如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等10項自費篩檢項目,除原定額補助200元外,加碼補助「自費項目檢驗費用」1,450元;「21項公費篩檢項目」自付差額350元,總計2,000元,父母一方設籍桃園即可申請,預估每年約1萬3,000名新生兒受惠,期能透過補助普及早期篩檢,為孩子爭取寶貴的醫療黃金時期。
參、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交通局
報告案由:新桃園幹線公車全面升級計畫
主席裁示:
(一)請交通局秉持勇於開創(如大客車駕駛受訓即就業計畫)、加速推動(如提升到站準點率)及擴大規模(如候車亭、智慧站牌、桃小巴路線)三大策略,持續提升公共運輸量能及民眾滿意度。
(二)請廣納各方意見闢駛桃小巴路線,並以成效評估路網配置。
(三)為改善本市客運業者運能不足問題,適度引進外縣市優良業者投入服務,帶動整體服務品質提升。
二、報告機關:勞動局
報告案由:桃園市政府執行職業安全衛生政策及成效
主席裁示:
本府諸多政策皆為減輕勞工家庭的經濟壓力,如推動國中小免費營養午餐、擴大肺癌篩檢與新生兒篩檢補助等,請持續跨局處整合教育、醫療及社福資源,降低市民生活成本,實質提升勞工可支配所得。
伍、各機關業務報告:無
陸、提案討論:無
柒、列管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主席裁示:
一、第1案「為強化本市各姐妹市與相關局處之連結,請秘書處先進行幕僚作業,盤點規劃姐妹市交流主題,可由各局處協助,必要時由蘇副市長召開會議協調。」解除列管。
二、第2案「市府門口公車候車處缺乏遮陽或雨棚等設施,請秘書處、都發局及交通局合作,儘快規劃建置類似微型轉運站的設施,設計需兼顧美觀。」都市發展局部分,解除列管。
三、餘請持續辦理。
捌、臨時動議:無
玖、主席指(裁)示事項:無
壹拾、散會:下午2時51分
|
| ◆ 桃園市政府第564次市政會議紀錄 |
桃園市政府第564次市政會議紀錄
時間:115年4月22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張市長善政
紀錄:科長 林裕玟
專員 黃美容
壹、頒獻獎
一、呈獻及表揚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度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評鑑績優獎項。
-主辦機關:原住民族行政局
(一)呈獻桃園市基國派部落關懷協會榮獲「優等」
(二)表揚桃園市巴格浪青年運動發展協會榮獲「甲等」
二、呈獻原住民族文化會館榮獲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度全國原住民族文化館整合計畫」考評績優獎項。
-主辦機關:原住民族行政局
(一)優等:原住民族文化會館「館舍」
(二)特優(個人獎項)
1、策展員簡曉婷
2、文化專業人員黃基成
貳、主席致詞
一、本府榮獲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度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評鑑績優獎項,包括桃園市基國派部落關懷協會榮獲「優等」、桃園市巴格浪青年運動發展協會榮獲「甲等」,課後學習是正規教育的重要延伸,還能涵蓋多元的原住民文化題材,有助於原住民同學擁有廣泛的視野,未來本府將持續與民間團體攜手合作,擴大課後扶植計畫的質與量,讓桃園成為原民學子最堅實的後盾。
二、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114年度全國原住民族文化館整合計畫」獲得原住民族委員會考評績優獎項,其中「館舍」項目榮獲全國「優等」,館內從業人員包括策展及文化專業人員獲得「特優」評等,成果相當難得。此次獲獎不僅顯示本府在館舍經營上的實力,亦突顯出文化人才培育的深厚基礎。
三、本府於前(20)日完成八德區德和路一段雨水下水道工程通水,較原定期程提前3個月完工,該工程配合捷運綠線G03至G02站施工,由捷運工程局與水務局跨局處協力,成功整合並解決地方排水問題,經費約2億元,可縮減近150公頃淹水潛勢範圍,受益人口逾1萬2,000人。此次於今(115)年汛期及颱風季前完工,不僅提早發揮防洪功能,更創造整年度的防汛效益。本府於去(114)年8月成立「水患防治專案小組」,針對未來防汛整備說明如下:
(一)在工程面向,盤點歷史淹水熱點,目前有50處需要改善,請相關局處務必掌握進度、加快推動;如果短時間內無法完工,亦請提出短期因應方案,例如布設抽水機等,避免災情擴大。
(二)在應變準備面向,水務局備有移動式抽水機、砂包等防汛設備,並完成各區公所防汛演練,因應緊急狀況。
(三)在日常管理面向,環境管理處已把清溝、巡查科技化,列管540處歷史易淹水地點,強化側溝清淤與巡查;養護工程處則針對地下道建立智慧檢測系統,確保抽水與監測設備穩定運作。
(四)防汛不能僅限於局處層級,更要深入每一個鄰里,請各區公所持續與里長、鄰長合作,透過QRcode通報系統,把側溝堵塞及垃圾異物等問題即時反映並予處理。
(五)本市是千塘之鄉,有許多灌溉渠道及農地水路,請農業局與農田水利署針對灌溉渠道及水門加強協調,避免灌溉水倒灌。汛期即將到來,期望相關機關按照專案小組權責分工,確實執行各項工作,將風險降到最低,一起守住市民的安全。
參、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肆、專題報告
一、報告機關:教育局
報告案由:打造幸福閱讀城市-構築城市生活的閱讀空間
主席裁示:
桃園市立圖書館在同仁專業推動下,已展現卓越的行銷推廣實力,近年該館結合萬聖節、聖誕節等節慶活動,不僅將節慶氛圍完美融入閱讀空間,更成功將圖書館打造為城市文化亮點。關於本次「520書中自有顏如玉」婚紗拍攝活動,圖書館巧妙結合場域美學,創意十足,為表達本府對新人的誠摯祝福,請準備精美禮品贈予參與活動的三對新人,在書香的見證下,能在桃園共築幸福家庭。
二、報告機關:環境保護局
報告案由:海廢再生玩聚探索InTaoyuan
主席裁示:
(一)有關「海廢工場」與「海廢再生館」之建設,請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務必掌握工程時效,確保於今年6月如期完工,7月正式揭牌啟用,屆時務必邀請長期投入淨灘之企業夥伴及協會志工擔任貴賓,共同見證本府將海洋廢棄物轉化為再生資源的具體成果。
(二)肯定該局結合民間力量,賦予二手玩具新生命,不僅落實循環經濟,更深具環境教育價值,藉此引導市民落實惜物愛物之永續習慣。
伍、各機關業務報告:無
陸、提案討論:無
柒、列管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主席裁示:
各案件請持續辦理。
捌、臨時動議
主席指示:
一、關於近期食安事件,請衛生局與法務局持續掌握,並協助消費者退費與申訴調解程序。
二、針對國際局勢引發物價波動與瀝青材料短缺情形,請秘書長召集工務局及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釐清相關法源,落實機動應變之招標策略。
玖、主席指(裁)示事項:無
壹拾、散會:上午10時44分
|
| ◆ 修正「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五月一日生效 |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人企字第1150117772號
附件:
修正「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五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編制表」
市長 張善政
|
| ◆ 修正「桃園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
發文字號:府民戶字第1150097259號
附件:
修正「桃園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桃園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市長 張善政
|
| ◆ 訂定「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桃園好農品牌商標申請及管理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6日
發文字號:桃農輔字第1150015329號
附件: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桃園好農品牌商標申請及管理作業要點
訂定「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桃園好農品牌商標申請及管理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桃園好農品牌商標申請及管理作業要點」
局長 陳冠義
|
| ◆ 修正「桃園市政府法務局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五月十日生效 |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府人企字第1150125744號
附件:
修正「桃園市政府法務局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五月十日生效。
附修正「桃園市政府法務局編制表」
市長 張善政 |
| ◆ 修正「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六月一日生效 |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府人企字第1150125136號
附件:
修正「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六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編制表」
市長 張善政 |
| ◆ 修正「桃園市魩鱙漁業管理規範」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府農漁字第1150115231號
附件:修正「桃園市魩鱙漁業管理規範」部分規定
修正「桃園市魩鱙漁業管理規範」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桃園市魩鱙漁業管理規範」部分規定
市長 張善政 |
| ◆ 修正「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參加國內運動競賽補助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1150124476號
附件:如主旨
修正「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參加國內運動競賽補助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參加國內運動競賽補助要點」
市長 張善政
|
| ◆ 修正「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參加國內體育競賽獎勵金暨培訓補助金發給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1150124065號
附件:如主旨
修正「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參加國內體育競賽獎勵金暨培訓補助金發給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參加國內體育競賽獎勵金暨培訓補助金發給要點」
市長 張善政
|
| ◆ 預告訂定「指定桃園市竹城表參道社區之外圍退縮空間及中庭戶外空間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草案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府衛健字第1150113236號
附件:草案總說明、草案說明表各1份
主旨:預告訂定「指定桃園市竹城表參道社區之外圍退縮空間及中庭戶外空間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菸害防制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十三款。
三、本草案總說明及說明表如附件,並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規查詢-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
(二)聯絡人:簡小姐
(三)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四)電話:(03)3340935轉2514
(五)傳真:(03)3321073
(六)電子郵件:10053966@mail.tycg.gov.tw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6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50034895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3項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經以行政文書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115年3月3日至115年4月22日,批號Y1150403共1,504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寄發逾期未繳停車費通知單已留存於本局,違規人得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並予以7日之繳費期限,若逾期仍未繳費者本局依法逕行舉發。
局長 張新福
|
| ◆ 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通知書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7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50034893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通知書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及8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寄發違反停車場法通知書,經以行政文書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115年3月28日至115年4月22日,批號Z115041H共3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本批通知單因無法送達,故暫存於本局,違規人得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並予以15日之陳述意見期限,若逾期仍未陳述者本局依法逕行裁罰。
局長 張新福 |
| ◆ 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裁處書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7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50034892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裁處書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及8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寄發違反停車場法裁處書,經以行政文書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115年3月25日至115年4月22日,批號Z115042H共4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本批裁處書因無法送達,故暫存於本局,違規人得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未於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繳納罰鍰者,本局逕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
局長 張新福
|
| ◆ 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催繳通知書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7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50034890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局違反停車場法催繳通知書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及8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寄發違反停車場法催繳通知書,經以行政文書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115年3月28日,批號Z115043H共1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本批催繳通知書因無法送達,故暫存於本局,違規人得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未於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繳納罰鍰者,本局逕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
局長 張新福
|
| ◆ 公告本市不動產估價師朱峻毅辦理估價師事務所地址變更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150121649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不動產估價師朱峻毅辦理估價師事務所地址變更。
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法第1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事務所名稱:誠立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二、姓名:朱峻毅。
三、開業證書字號:(108)桃市估字第000062號。
四、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青埔五街86號。
五、申請原因:事務所地址變更。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行為人DOGIAHUY違反洗錢防制條例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
發文字號:蘆警分刑字第115000871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DOGIAHUY違反洗錢防制條例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條例第22條之1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行為人DOGIAHUY違反洗錢防制條例,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條例第22條之1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行為人業已出境國外並查無國外住址。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規定,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第86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而無效者,行政機關為避免行政程序遲延,認為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二、旨揭告誡書請行為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60日內,前來本分局偵查隊領取(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77號、電話:03-2128684、承辦人:偵查佐游丘偉)。
分局長 楊贊鈞 |
| ◆ 公告行為人HOANGVANDAT違反洗錢防制條例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
發文字號:蘆警分刑字第1150011641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HOANGVANDAT違反洗錢防制條例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條例第22條之1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行為人HOANGVANDAT違反洗錢防制條例,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條例第22條之1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行為人業已出境國外並查無國外住址。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規定,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第86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而無效者,行政機關為避免行政程序遲延,認為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二、旨揭告誡書請行為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60日內,前來本分局偵查隊領取(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77號、電話:03-2128684、承辦人:偵查佐游丘偉)。
分局長 楊贊鈞 |
| ◆ 公告受處分人何○海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510078)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6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5006017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何○海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510078)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何文海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本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處以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惟因受處分人行方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佐劉心妤)。
局長 廖恆裕 |
| ◆ 公告行為人王○翔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德警分刑字第1150018659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王○翔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行為人王○翔違反洗錢防制條例,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條例第22條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行為人戶籍地址遷移不明致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告誡個案11505020108-00號告誡書。
二、旨揭告誡書現由本分局偵查隊保管,請受送達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分局偵查隊領取(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6號、電話:03-3731911、承辦人:分隊長傅宇菲)。
分局長 鄭文銘
|
| ◆ 公告受處分人陳俊豪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怠金編號:11520370)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500474182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陳俊豪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怠金編號:11520370)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9條第2項及行政執行法第30條第1項等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陳俊豪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毒品危害講習,本局經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通知依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9條第2項及行政執行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處以怠金。惟因受處分人籍設戶政事務所,送達之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員邱振庭)。
局長 廖恆裕 |
| ◆ 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五、六段替代道路新闢工程」用地取得第6場公聽會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7日
發文字號:府工用字第11501248712號
附件:
主旨: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五、六段替代道路新闢工程」用地取得第6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本府辦理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五、六段替代道路新闢工程」用地取得,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舉行第6場公聽會,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中華民國1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2時30分。
三、地點:桃園市政府802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前棟8樓)。
四、公聽會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五、聯絡電話:本府工務局工程用地科(03)3322101#6755黃小姐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受處分人TRAN○MANH(陳○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510500)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5006074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TRAN○MANH(陳○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510500)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TRAN○MANH(陳○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本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處以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惟因受處分人為外籍移工,目前行方不明協尋中送達之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佐李建賜)。
局長 廖恆裕
|
| ◆ 公告有關吳致融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15012505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吳致融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吳致融。
二、身分證字號:F12398****。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102號。
四、事務所名稱:吳致融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8號。
六、建築師證書:建證字第6556號。
七、備註:換發。
市長 張善政
|
| ◆ 核發本市賴長淇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25531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市賴長淇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賴長淇
二、證書字號:(115)台內地登字第03027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15)桃市地字第002643號
四、事務所名稱:賴長淇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七街72號
市長 張善政 |
| ◆ 核發本市曹慶好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7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24420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市曹慶好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曹慶好
二、證書字號:(87)台內地登字第021944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15)桃市地字第002642號
四、事務所名稱:曹慶好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921號
市長 張善政 |
| ◆ 公示送達MA,○(馬○)、NARAHARA○等8人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裁處書 |
桃園市政府 公示送達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府衛健字第1150125883號
附件: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旅客攜帶加熱菸公示送達清冊
主旨:公示送達MA,○(馬○)、NARAHARA○等8人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裁處書。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6條。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MA,○(馬○)、NARAHARA○等8人於114及115年度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本府依同法第2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整罰鍰,旨揭公文書因附清冊受送達人已出境,應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惟不能依第86條之規定辦理,爰依法為公示送達。
二、公示送達方式:公告送達文張貼於桃園市政府 公告欄並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
三、請於公告日之日起或桃園市政府公報最後刊登日起60日內逕向本府衛生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電話:03-3340935分機2515劉小姐)領取行政裁處書,逾期未領取依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視為發生送達之效力。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行為人楊○正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6日
發文字號:中警分刑字第115003875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楊○正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22條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行為人楊○正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法第22條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行為人設籍中壢區戶政事務所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告誡書請行為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分局領取(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607號、電話:03-4220632、承辦人:偵查佐林○兌)。
分局長 林鼎泰
|
| ◆ 公示送達曾○瑞、許○秀等3人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之催繳函 |
桃園市政府 公示送達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府衛健字第1150128168號
附件:桃園市政府公示送達清冊
主旨:公示送達曾○瑞、許○秀等3人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之催繳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曾○瑞、許○秀等3人於113及114年度違反菸害防制法,經本府裁處在案,因應受送達人行方不明,致催繳函無法送達,爰依法為公示送達。
二、公示送達方式:公告送達文張貼於桃園市政府 公告欄並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
三、請於公告日之日起或桃園市政府公報最後刊登日起20日內逕向本府衛生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電話:03-3340935分機2550陳小姐)領取催繳函,逾期未領取依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視為發生送達之效力。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金隆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公司法,本府115年4月16日府經商行字第11590828890號函限期提出資金補正證明文件通知函1份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府經商行字第11501260011號
附件:
主旨:公告金隆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公司法,本府115年4月16日府經商行字第11590828890號函限期提出資金補正證明文件通知函1份。
依據:公司法第9條及第28條之1。
公告事項:
一、本件應送達函文經郵務機構向旨揭公司所在地及負責人戶籍地址投遞均送達無著,爰依公司法第28條之1規定,以公告代之。
二、應受送達人等得於旨述期限上班時間,至本府經濟發展局商業行政科(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領取旨揭通知函文書。
市長 張善政
|
| ◆ 桃園市大園區事故防治協會申請解散,自即日起依法解散,並註銷立案登記及圖記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府社團字第1150126075號
附件:
主旨:桃園市大園區事故防治協會申請解散,自即日起依法解散,並註銷立案登記及圖記。
依據:人民團體法第59條第1項第5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註銷立案之人民團體資料:
(一)名稱:桃園市大園區事故防治協會。
(二)會址:桃園市大園區和平西路37號1樓。
(三)理事長:許蔡數香(任期106年2月19日至108年2月18日)。
(四)註銷原因: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解散。
二、經公告註銷之人民團體,其立案證書及圖記自公告日起失效。
三、上開人民團體自公告日起不得以該會名義對外行文,該協會所負之債權、債務悉依人民團體法及民法有關規定辦理。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受處分人阮成決(NGUYENTHANHQUYET)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告誡處分書(德警分刑字第11500167871號)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2日
發文字號:德警分刑字第115001678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阮成決(NGUYENTHANHQUYET)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告誡處分書(德警分刑字第11500167871號)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22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及第80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阮成決(NGUYENTHANHQUYET)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法第22條規定處以告誡處分;惟受處分人為外籍人士已出境離臺,迄今尚未入境,致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至本分局偵查隊領取(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6號、電話:03-3731910、承辦人:偵查佐陳柏宏)。
分局長 鄭文銘
|
| ◆ 公告有關韋昕華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150128811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韋昕華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韋昕華。
二、身分證字號:H22432****。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250號。
四、事務所名稱:大熊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桃園區藝文一街86之3號12樓。
六、建築師證書:建證字第9153號。
七、備註:申請核發開業證書並與陳瑞霖建築師組織「大熊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有關陳瑞霖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15012894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陳瑞霖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陳瑞霖。
二、身分證字號:H12398****。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250-01號。
四、事務所名稱:大熊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桃園區藝文一街86之3號12樓。
六、建築師證書:建證字第9152號。
七、備註:申請核發開業證書並與韋昕華建築師組織「大熊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有關范鈞皓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15012834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范鈞皓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范鈞皓。
二、身分證字號:H12334****。
三、開業證字號:桃縣建開證字第I000091號。
四、事務所名稱:一艸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中壢區東興街40號。
六、建築師證書:建證字第6564號。
七、備註:換發。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有關尤耀鋒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15012843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尤耀鋒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尤耀鋒。
二、身分證字號:G12207****。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170號。
四、事務所名稱:致鋒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494號2樓。
六、建築師證書:建證字第8017號。
七、備註:換發。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受處分人高氏秋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告誡處分書(德警分刑字第1130026981號)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0日
發文字號:德警分刑字第1130012879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高氏秋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告誡處分書(德警分刑字第1130026981號)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22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及第80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高氏秋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法第22條規定處以告誡處分,惟受處分人為外籍人士已出境離臺,迄今尚未入境,致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至本分局偵查隊領取(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6號、聯絡電話:03-3731910、承辦人:偵查佐詹偉唐)。
分局長 鄭文銘
|
| ◆ 公告受處分人迪克斯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告誡處分書(德警分刑字第1130026981號)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0日
發文字號:德警分刑字第1130026981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迪克斯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告誡處分書(德警分刑字第1130026981號)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22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及第80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迪克斯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法第22條規定處以告誡處分,惟受處分人為外籍人士已出境離臺,迄今尚未入境,致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至本分局偵查隊領取(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6號、聯絡電話:03-3731910、承辦人:偵查佐詹偉唐)。
分局長 鄭文銘
|
| ◆ 公告受處分人呂信璋(銷帳編號:11510524)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5006231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呂信璋(銷帳編號:11510524)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受處分人呂信璋於113年10月12日在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與中正三街路口,為警查獲無正當理由持有及施用第三級毒品,本局依法裁處罰鍰及講習,經查受處分人戶籍地址為桃園區戶政事務所,應送達之處所不明,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1份,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員洪碧卿)
局長 廖恆裕 |
| ◆ 公告受處分人吳耀宇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412210)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50062456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吳耀宇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銷帳編號:11412210)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吳耀宇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本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等相關規定處以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經查受處分人吳耀宇戶籍地址為苗栗縣苑裡鎮戶政事務所,應送達之處所不明,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員洪碧卿)。
局長 廖恆裕
|
| ◆ 公告受處分人林家正等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怠金編號:11421804、11421883)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500625962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林家正等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怠金編號:11421804、11421883)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9條第2項及行政執行法第30條第1項等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林家正、翁振皓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毒品危害講習,本局經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通知依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9條第2項及行政執行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處以怠金。惟因受處分人已遷出國外或籍設戶政事務所,送達之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員邱振庭)。
局長 廖恆裕 |
| ◆ 公告受處分人徐瑞材(銷帳編號:11510509)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50053264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徐瑞材(銷帳編號:11510509)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受處分人徐瑞材於114年5月13日在桃園市觀音區大觀路四段435號旁,為警查獲無正當理由施用及持有第三級毒品本局依法裁處罰鍰及講習,經查受處分人籍設楊梅區戶政事務所,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1份,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員吳喜鈞)
局長 廖恆裕
|
| ◆ 公告受處分人廖盈泓(銷帳編號:11510522)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5006230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廖盈泓(銷帳編號:11510522)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受處分人廖盈泓於114年10月25日在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29號前,為警查獲無正當理由持有及施用第三級毒品,本局依法裁處罰鍰及講習,經查受處分人戶籍地址為龍潭戶政事務所,應送達之處所不明,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1份,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員洪碧卿)
局長 廖恆裕 |
| ◆ 公告受處分人阮文南(銷帳編號:11510523)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5006231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阮文南(銷帳編號:11510523)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受處分人阮文南於114年12月7日在桃園市桃園區建國路120號(海防館小慧小吃店),為警查獲無正當理由施用及持有第三級毒品,本局依法裁處罰鍰及講習,經查受處分人已離台,應送達之處所不明,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1份,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員洪碧卿)
局長 廖恆裕 |
| ◆ 公告行為人邱嘉傑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德警分刑字第115001844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邱嘉傑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
二、洗錢防制法第22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查旨揭行為人邱嘉傑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法第22條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行為人戶籍地址遷移不明(設籍於戶政事務所)致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115年5月11日德警分刑字第1150018440號告誡書。
分局長 鄭文銘 |
| ◆ 本市「龍潭區神龍路53巷延伸至神龍路道路新闢工程」用地取得第2場公聽會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府工用字第11501273662號
附件:
主旨:本市「龍潭區神龍路53巷延伸至神龍路道路新闢工程」用地取得第2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府辦理本市「龍潭區神龍路53巷延伸至神龍路道路新闢工程」用地取得,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舉行第2場公聽會,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二、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1日(星期一)下午2時。
三、地點:龍潭區龍星市民活動中心(桃園市龍潭區龍華路100號)公聽會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中止會議進行,並另行公告再召開公聽會事宜。
五、聯絡電話:本府工務局工程用地科(03)3322101#6755葉小姐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黃詠琪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32861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黃詠琪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黃詠琪
二、證書字號:(81)台內地登字第008616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11)桃市地字第002399號
四、事務所名稱:正忠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央東路21號2樓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本市觀音區「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第二期開發案」道路命名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5日
發文字號:府民戶字第1150118607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觀音區「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第二期開發案」道路命名。
依據:桃園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2條、第3條及桃園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作業要點第3點暨本市觀音區戶政事務所115年4月30日桃市觀戶字第11500028391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揭道路命名計4條為:
(一)玉興一路:起點為桃科十二路,迄點為本案欲命名之玉興五路,道路為東南往西北走向,長度約1,449公尺,寬度約16公尺。
(二)玉興二路:起點為桃科十二路,由東南往西北,再往東走向,迄點為桃科十二路,道路長度約1,652公尺,寬度約16公尺。
(三)玉興三路:起點為桃科十二路,迄點為廣玉路,道路為東西走向,長度約600公尺,寬度約16公尺。
(四)玉興五路:起點為本案欲命名之玉興二路,迄點為玉林路,道路為南北走向,長度約905公尺,寬度約20公尺。
二、旨案業於115年5月8日核定生效,相關路段門牌整編生效日期另行公告。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公開展覽「變更大溪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道路用地)(配合大漢溪兩岸道路串連並延伸至台3線道路新闢工程)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50121445號
附件: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大溪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道路用地)(配合大漢溪兩岸道路串連並延伸至台3線道路新闢工程)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5年5月20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115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假大溪區公所2樓禮堂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大溪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及大溪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受處分人胡文山(HOVANSON)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告誡處分書(德警分刑字第1140029647號)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日
發文字號:德警分刑字第1150018641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胡文山(HOVANSON)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告誡處分書(德警分刑字第1140029647號)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洗錢防制法第22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胡文山(HOVANSON)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法第22條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受處分人係為外籍且出境離臺致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現由本分局偵查隊保管,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分局偵查隊領取(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6號、電話:03-3731910、承辦人:偵查佐張敬莨)。
分局長 鄭文銘 |
| ◆ 公告展延本市指定精神專科醫師1名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府衛心字第1150112495號
附件:
主旨:公告展延本市指定精神專科醫師1名。
依據:「精神衛生法」及「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展延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王世傑醫師為本市指定精神專科醫師,其指定有效期間自115年9月1日至121年8月31日止。
二、指定醫師應每6年接受12點以上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或經其認可,由相關機構、團體辦理之強制鑑定、強制住院及強制社區治療相關教育訓練課程。完成前項課程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指定有效期間屆滿前3個月,向本府衛生局申請展延;經審查通過者,每次展延以6年為限,未於期限內完成展延者,其指定資格自動失效。
三、若指定專科醫師之「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屆期或撤銷,其指定資格自動失效。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註銷林詮彬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15011754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註銷林詮彬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林詮彬。
二、身分證字號:P10058****。
三、開業證字號:建開證字第I000893號。
四、事務所名稱:林詮彬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747號8樓。
六、建築師證書:114年6月4日建證字第2011號。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應受送達人HOANGVANDAT(黃文達)行政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
發文字號:園警分刑字第1150014285號
附件:
主旨:公告應受送達人HOANGVANDAT(黃文達)行政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1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78、80、81及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經查本案應受送達人HOANGVANDAT(黃文達)違反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裁處告誡,惟應受送達人於114年12月5日因連續三日曠職遭撤銷、廢止居留許可,應為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之送達之處所不明,不能依第86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辦理而無效者之情形。
二、旨揭「行政告誡書」1份,受送達人於本通知書公告時起20日內,前來本分局偵查隊(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3號、電話03-3862324、承辦人:偵查佐林瑞雄)領取,並依限到場。
分局長 蘇茂智
|
| ◆ 公告應受送達人NGUYENTRONGHOANG(阮重黃)行政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
發文字號:園警分刑字第1150015803號
附件:
主旨:公告應受送達人NGUYENTRONGHOANG(阮重黃)行政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1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78、80、81及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經查本案應受送達人NGUYENTRONGHOANG(阮重黃)違反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裁處告誡,惟應受送達人於115年3月3日因連續三日曠職遭撤銷、廢止居留許可,應為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之送達之處所不明,不能依第86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辦理而無效者之情形。
二、旨揭「行政告誡書」1份,受送達人於本通知書公告時起20日內,前來本分局偵查隊(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3號、電話03-3862324、承辦人:偵查佐林瑞雄)領取,並依限到場。
分局長 蘇茂智
|
| ◆ 註銷本市黃秋桂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5258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黃秋桂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黃秋桂
二、證書字號:(85)台內地登字第016225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5)桃市地字第000827號
四、事務所名稱:東信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潮州路57號3樓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詹豐源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5615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詹豐源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詹豐源
二、證書字號:(82)台內地登字第011175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3)桃縣地字第000408號
四、事務所名稱:錦田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宏昌十三街620號6樓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黃運隆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4541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黃運隆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黃運隆
二、證書字號:(83)台內地登字第012676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3)桃縣地字第000400號
四、事務所名稱:嘉泰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廣德街187號7樓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黃崇友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4533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黃崇友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黃崇友
二、證書字號:(84)台內地登字第015076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90)桃市地字第001326號
四、事務所名稱:黃崇友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楊梅區楊新路130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江志淵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4568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江志淵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江志淵
二、證書字號:(79)台內地登字第004021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3)桃市地字第000390號
四、事務所名稱:江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八德區廣福路181巷11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胡麗華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4417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胡麗華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胡麗華
二、證書字號:(85)台內地登字第019302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7)桃縣地字第001108號
四、事務所名稱:胡麗華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楊梅區新江路218巷35弄20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葉勵德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4509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葉勵德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葉勵德
二、證書字號:(80)台內地登字第006411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4)桃縣地字第000529號
四、事務所名稱:國賓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楊梅區光華街48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本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委託澄品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5年度桃園市一般廢棄物處理暨回饋設施營運查核輔導計畫」執行事項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府環海廢字第1150113376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委託澄品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5年度桃園市一般廢棄物處理暨回饋設施營運查核輔導計畫」執行事項。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74條。
公告事項:
一、委託期間自115年4月3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委託執行事項:
(一)觀音灰渣處理場查核輔導業務。
(二)本市垃圾焚化廠(欣榮焚化廠)查核輔導業務。
(三)焚化廠回饋設施活動中心勞務委託案之查核管理業務,包含審查文件、現場查核、執行財產盤點及轉型評估、協助機關辦理會勘。
(四)辦理地方績效考核相關工作及其他相關配合事項。
三、受委託公司:
(一)名稱:澄品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二)地址: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23-7號13樓。
(三)聯絡電話:02-85110480(臺北);03-3332747(桃園)。
四、委託對象或事項倘有變更或終止時,將另行公告。
五、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廢棄物設施工程科黃郁婷小姐,電話:03-3865711分機210。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受處分人郭秉弘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怠金編號:11421733)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桃警刑字第115005691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郭秉弘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怠金編號:11421733)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9條第2項及行政執行法第30條第1項等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郭秉弘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毒品危害講習,本局經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通知依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9條第2項及行政執行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處以怠金。本案因行為人已遷出國外,送達之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領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5樓、電話:03-3313376、承辦人:偵查員邱振庭)。
局長 廖恆裕 |
| ◆ 公告行為人DANGTHAIBINH(中文姓名:鄧泰平)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蘆警分刑字第1140049969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DANGTHAIBINH(中文姓名:鄧泰平)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1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行為人DANGTHAIBINH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1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行為人已離境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告誡書請行為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分局偵查隊領取(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77號、電話:03-2128684、承辦人:警員簡振哲)。
分局長 楊贊鈞
|
| ◆ 註銷本市江鳳翔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5656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江鳳翔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江鳳翔
二、證書字號:(79)台內地登字第004717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1)桃縣地字第000098號
四、事務所名稱:江鳳翔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38號2樓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施淑蓮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5646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施淑蓮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施淑蓮
二、證書字號:(79)台內地登字第003081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0)桃縣地字第000048號
四、事務所名稱:施淑蓮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4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黃家華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5629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黃家華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黃家華
二、證書字號:(85)台內地登字第015736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5)桃縣地字第000855號
四、事務所名稱:華泰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龍潭區民強街35號12樓之4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核發本市楊秀琴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64321號
附件:
主旨:核發本市楊秀琴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楊秀琴
二、證書字號:(83)台內地登字第012186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15)桃市地字第002641號
四、事務所名稱:楊秀琴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原路16巷30弄2號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涂永光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5464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涂永光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涂永光
二、證書字號:(79)台內地登字第001144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0)桃縣地字第000043號
四、事務所名稱:涂永光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楊梅區新興街125巷54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邱胡寶珠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5503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邱胡寶珠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邱胡寶珠
二、證書字號:(79)台內地登字第001343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9)桃縣地字第001260號
四、事務所名稱:邱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95巷7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陳永光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5331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陳永光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陳永光
二、證書字號:(88)台內地登字第023494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8)桃市地字第001229號
四、事務所名稱:東阜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南福街1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謝岳霖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5678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謝岳霖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謝岳霖
二、證書字號:(82)台內地登字第00336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2)桃縣地字第000222號
四、事務所名稱:大眾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復興路117號3樓之2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王玉珊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6917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王玉珊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王玉珊
二、證書字號:(98)台內地登字第02619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11)桃市地字第002397號
四、事務所名稱:王玉珊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蘆竹區中正路239號2樓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行為人NGUYENMINHHIEU違反洗錢防制條例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蘆警分刑字第115000387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NGUYENMINHHIEU違反洗錢防制條例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條例第22條之1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行為人NGUYENMINHHIEU違反洗錢防制條例,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條例第22條之1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行為人業已出境國外並查無國外住址。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規定,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第86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而無效者,行政機關為避免行政程序遲延,認為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二、旨揭告誡書請行為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60日內,前來本分局偵查隊領取(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77號、電話:03-2128684、承辦人:偵查佐游丘偉)。
分局長 楊贊鈞
|
| ◆ 註銷本市莊靜枝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5769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莊靜枝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莊靜枝
二、證書字號:(79)台內地登字第001801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1)桃縣地字第000093號
四、事務所名稱:莊靜枝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國民街25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陳勝樺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5761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陳勝樺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陳勝樺
二、證書字號:(82)台內地登字第010994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5)桃市地字第000822號
四、事務所名稱:勝樺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260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陳振鏞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5822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陳振鏞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陳振鏞
二、證書字號:(84)台內地登字第014891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5)桃縣地字第000735號
四、事務所名稱:鴻強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2段45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林淵河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5792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林淵河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林淵河
二、證書字號:(87)台內地登字第02194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7)桃縣地字第001123號
四、事務所名稱:祥安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421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曹慶好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5803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曹慶好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曹慶好
二、證書字號:(87)台內地登字第021944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7)桃縣地字第001147號
四、事務所名稱:曹慶好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2段921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本市不動產估價師黃挺祚辦理估價師事務所地址變更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地價字第1150116596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不動產估價師黃挺祚辦理估價師事務所地址變更。
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法第1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事務所名稱:誠立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二、姓名:黃挺祚。
三、開業證書字號:(98)桃市估字第000024號。
四、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青埔五街86號。
五、申請原因:事務所地址變更。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簡月霞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15735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簡月霞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簡月霞
二、證書字號:(79)台內地登字第004502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2)桃縣地字第000209號
四、事務所名稱:彰佑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忠一路63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本市「楊梅都市計畫『楊梅區草湳坡段埔心小段60-153地號土地人行廣場用地都市計畫樁位測定乙案(新釘H1026等3支樁位)」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坐標表)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5011759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楊梅都市計畫『楊梅區草湳坡段埔心小段60-153地號土地人行廣場用地都市計畫樁位測定乙案(新釘H1026等3支樁位)」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5年5月5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桃園市楊梅區公所、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公告。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石門都市計畫『變更石門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案』變更內容明細表核定編號第12、36、37案樁位測定乙案(新釘C11501等7支及廢除C15等7支樁位)」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50119622號
附件:
主旨:公告「石門都市計畫『變更石門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案』變更內容明細表核定編號第12、36、37案樁位測定乙案(新釘C11501等7支及廢除C15等7支樁位)」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5年5月5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桃園市龍潭區公所及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公告。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有關陳佑松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照字第115011761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有關陳佑松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
依據:建築師法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建築師姓名:陳佑松。
二、身分證字號:A12430****。
三、開業證字號:桃市建開證字第I000249號。
四、事務所名稱:陳佑松建築師事務所。
五、事務所所址:桃園市龍潭區民族路370巷166弄15號1樓。
六、建築師證書:建證字第5785號。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公開展覽「擬定桃園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1-27地號等25筆土地都市更新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都住更字第1150097036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擬定桃園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1-27地號等25筆土地都市更新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6、第7及第9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5年5月4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民國115年5月18日上午10時於桃園區東埔市民活動中心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所示。
三、公告方式如下: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及本市桃園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網站(http:/ohd.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或桃園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受處分人鄭竹庭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告誡處分書(德警分刑字第1150015789號)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德警分刑字第1150015789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鄭竹庭違反洗錢防制法案,本分局告誡處分書(德警分刑字第1150015789號)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22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及第80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受處分人鄭竹庭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法第22條規定處以告誡處分;惟受處分人籍設桃園市八德區戶政事務所,致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處分書請受處分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至本分局偵查隊領取(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6號、電話:03-3731910、承辦人:偵查佐陳柏宏)。
分局長 鄭文銘
|
| ◆ 公告補充本市民俗「東勢建安宮六保輪值開漳聖王聖誕慶典」並認定「財團法人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建安宮」為保存者其登錄及認定理由之法令依據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府文資字第11501141511號
附件:本府115年1月8日府文資字第11500049711號公告
主旨:公告補充本市民俗「東勢建安宮六保輪值開漳聖王聖誕慶典」並認定「財團法人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建安宮」為保存者其登錄及認定理由之法令依據。
依據:《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6條暨文化部115年4月27日文授資局傳字第1153004350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補充本府115年1月8日府文資字第11500049711號公告登錄民俗「東勢建安宮六保輪值開漳聖王聖誕慶典」並認定「財團法人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建安宮」為保存者其登錄及認定理由之法令依據: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3款登錄基準及第4條第1、2、3款認定條件。
二、檢附本府115年1月8日府文資字第11500049711號公告。
三、本案公告期間為30日,利害關係人如不服本行政處分,請依訴願法第1、14、56及58條規定,自本件行政處分送達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原處分機關(桃園市政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並由原處分機關向訴願機關(文化部,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市政府法務局入口網站—業務資訊—訴願審議—表格下載—訴願書」下載。
市長 張善政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8日
發文字號:府文資字第11500049711號
附件:
主旨:登錄「東勢建安宮六保輪值開漳聖王聖誕慶典」為本市民俗暨認定「財團法人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建安宮」為保存者。
依據:
一、《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
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4、5、6條。
三、114年11月24日桃園市民俗暨傳統知識與實踐審議會114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名稱:東勢建安宮六保輪值開漳聖王聖誕慶典
二、登錄類別:民俗
三、種類:儀式、祭典、節慶
四、登錄項目內容描述:東勢建安宮六保輪值開漳聖王聖誕慶典由建安宮董事會與東勢六保分工合作,於每年農曆二月辦理。儀式全程以客語進行,並保留客家暖壽、三獻禮、客家八音現場奏樂、演早戲等傳統形式。開漳聖王為廣義的閩南漳州族群信仰,此項民俗是少數位於客籍優占區祭祀開漳聖王且規模盛大的慶典,同時是平鎮南邊聯庄輪祀範圍最廣的祭祀組織,具有相當之特殊性,凸顯桃園客家聯庄祭祀文化及開漳聖王信仰之多元性。
五、保存者基本資料:
(一)名稱:財團法人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建安宮
(二)所在地:桃園市平鎮區
六、登錄與認定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一)登錄理由:
1、民間高度認同,並持續自主、自發參與:本民俗由東勢建安宮董事會及東勢六保合作辦理,董事會主理廟內祭祀事宜,輪值保負責請神、送神、敬獻神豬及神羊、儀式跟拜、延聘戲班與客家八音團等工作,雙方合作密切,展現高度自主性。民眾自發踴躍參與,人次達數千人。雖賽神豬因時代變遷有所衰微,六保信眾仍熱烈參與,維持敬獻神豬、神羊競賽,規模盛大,足見地方高度認同感。
2、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社會生活及文化之特色:開漳聖王為廣義的閩南漳州族群信仰,在本區自開墾初期就已落地生根,廣為當地客家族群所接受,此項民俗是臺灣客家籍優占區域中極少數祭祀開漳聖王之祭典,頗為特殊,亦可反映東勢建安宮六保祭祀圈內之信仰文化特色。
3、其表現形式及實踐仍保留一定之傳統方式:東勢建安宮迄今維持「東勢六保」輪值開漳聖王聖誕慶典,由董事會與輪值六保分工合作,儀式過程中以客語為使用語言,保留桃園客家族群提前暖壽、客家三獻禮、祭儀過程客家八音現場演奏、演早戲等,維持傳統祭儀辦理方式。
(二)認定理由:
1、充分了解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術及文化表現形式:東勢建安宮擁有豐富傳統知識與多年實踐經驗,嫻熟慶典內容與程序。董事會與輪值六保分工縝密、合作密切,自主辦理祭典,充分展現對本民俗之知識、技術與文化表現形式的掌握。
2、具協助推動該登錄項目保存維護工作之能力及意願:東勢建安宮長期推動和主辦各項廟務與聖誕祭典,董事會和管理階層在祭典執行及社群動員方面經驗豐富,具備協助推動本項民俗保存維護的能力與持續之意願。
3、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東勢建安宮由在地民眾組成的董事會運作,除祭典期間號召六保民眾共同參與本項民俗外,平日亦持續推廣開漳聖王信仰,是六保輪值開漳聖王聖誕慶典的適當保存者,符合文化脈絡下的適切性。
七、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115年1月8日府文資字第1150004971號。
八、本案公告期間為30日,利害關係人如不服本行政處分,請依訴願法第1、14、56及58條規定,自本件行政處分送達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原處分機關(桃園市政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並由原處分機關向訴願機關(文化部,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提起訴願。相關表格請至「桃園市政府法務局入口網站—業務資訊—訴願審議—表格下載—訴願書」下載。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方貞敏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21275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方貞敏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方貞敏
二、證書字號:(99)台內地登字第026326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99)桃市地字第001752號
四、事務所名稱:方敏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住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54巷24號
六、註銷原因:死亡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焦俊嘉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21362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焦俊嘉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焦俊嘉
二、證書字號:(110)台內地登字第02888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10)桃市地字第002373號
四、事務所名稱:俊嘉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住址:桃園市桃園區玉山街41號
六、註銷原因:死亡
市長 張善政 |
| ◆ 註銷本市許文斌地政士開業執照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501214091號
附件:
主旨:註銷本市許文斌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許文斌
二、證書字號:(79)台內地登字第000201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95)桃縣地字第001562號
四、事務所名稱:許文斌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住址: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228號
六、註銷原因:死亡
市長 張善政 |
| ◆ 本市中壢區「南園二路延伸中豐北路道路新闢工程」用地取得第1場公聽會 |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府工用字第11501250711號
附件:
主旨:本市中壢區「南園二路延伸中豐北路道路新闢工程」用地取得第1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及本府115年5月5日府工用字第1150120774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府辦理本市中壢區「南園二路延伸中豐北路道路新闢工程」用地取得,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舉行第1場公聽會,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二、日期:中華民國115年05月08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
三、地點:桃園市中壢區公所(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3樓)
四、原定開會地點由天德堂(桃園市南園二路98號)改至桃園市中壢區公所3樓訓練教室(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3樓)。
五、公聽會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中止會議進行,並另行公告再召開公聽會事宜。
六、聯絡電話:本府工務局工程用地科(03)3322101#6755郭晉宏
市長 張善政 |
| ◆ 公告行為人GIENGGIAGUY楊○輝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5日
發文字號:中警分刑字第115003811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行為人GIENGGIAGUY楊○輝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告誡書公示送達一案。
依據:
一、洗錢防制法第22條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行為人GIENGGIAGUY楊○輝違反洗錢防制法,本分局依洗錢防制法第22條相關規定處以告誡;惟因行為人已離臺致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告誡書請行為人於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發行後20日內,前來本分局領取(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607號、電話:03-4220632、承辦人:偵查佐莊○凱)。
分局長 林鼎泰
|
| ◆ 公告本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6日
發文字號:桃交停字第1150034894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暨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經以行政文書郵寄冊內被通知人,因該郵件無法送達(郵寄單退件日115年2月7日至115年4月22日,批號U1150414共1,038件)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經本局雙掛號郵寄旨揭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因該等郵件無法送達,故暫存於本局,應受送達人可於20日內至本局領取,逾20日未領者以送達論。
局長 張新福 |